木瓜原文_翻译及赏析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先秦·佚名《木瓜》 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古诗三百首 , 诗经感激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我拿琼瑶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赏析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论传诵程度还是《木瓜》更高,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因此诗主旨说法多不同,而“木瓜”作为文学意象也就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其中“臣子思报忠于君主”“爱人定情坚于金玉”“友人馈赠礼轻情重”三种意象逐渐成为“木瓜”意象的主流内涵。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创作背景 关于《卫风·木瓜》这首先秦古诗的背景,古往今来的解析多有分歧。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主要有七种说法。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作者当是一位青年男子。半生落魄已成翁独立书斋啸晚风。笔底明珠无处卖闲抛闲掷野藤中。——明代·徐渭《题《墨葡萄图》 / 题葡萄图》 题《墨葡萄图》 / 题葡萄图 半生落魄已成翁独立书斋啸晚风。 笔底明珠无处卖闲抛闲掷野藤中。 古诗三百首 , 感叹壮志难酬梅子黄时日日晴,小溪泛尽却山行。绿阴不减来时路,添得黄鹂四五声。——宋代·曾几《三衢道中》 三衢道中 宋代 : 曾几 古诗三百首 , 纪游喜悦南浦春来绿一川,石桥朱塔两依然。年年送客横塘路,细雨垂杨系画船。——宋代·范成大《横塘》 横塘 宋代 : 范成大 古诗三百首 , 送别 , 写景伤怀
《木瓜》(佚名)译文赏析
木瓜 佚名 系列:古诗三百首 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注释 1投:投送。2琼:美玉。琚(ju)佩玉。3瑶:美玉。 4玖(jiu):浅黑色的玉。 译文 你用木瓜送给我, 我用美玉回报你。 美玉不单是回报, 也是为求永相好。 你用木桃送给我, 我用琼瑶作回报。 琼瑶不单是回报, 也是为求永相好。 你用木李送给我, 我用琼玖作回报。 琼玖不单是匈报, 也是为求永相好。 赏析 「投桃报李」这个成语,应当与这诗的立意有关(该成语也出自《诗.大雅》中的《抑》),只不过是作为报答的东西更贵重,情意更深厚。本诗在这里说的是男女两情相悦。 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习惯和规矩。一般交往中是如此。男女交往中更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的「投桃报李」,已不止是一般的礼节,而是一种礼仪。礼物本身的价值已不重要,象征意义更加突出,以示两心相许,两情相悦。 西方人是否还有这种传统不清楚,但我们从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小说《麦琪的礼物》中读到过类似「投桃报李」的故事,只是其中充满著悲剧色彩。 如今我们似乎已不太看重仪式了。其实,仪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不可或缺,正如我们不能缺少阳光和空气一样。仪式绝不是一种空洞的形式,总与特定的意义相联系。男女交往可以减去不必要的形式,却不可不有「投桃报李」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