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3d眼镜

时间:2023-06-26 12:03:00编辑:分享君

看电影已经成为许多市民春节时光的“标配”,春节档带来了强劲的市场复苏态势。在漳州,影院观影人数明显增长。不过,有部分市民发现,看3D电影时,3D眼镜须额外购买或租赁。这是否合理呢?

2月6日,记者搜索线上票务平台,发现市区有电影排片的影院中,部分影院标注了“3D眼镜需自备或到影院购买”的提醒,几何影城等则标注“本影城免费提供3D眼镜”。记者前往多家影城走访,万达影城的工作人员表示,影城不提供免费3D眼镜,观看《深海》《熊出没·伴我“熊芯”》等3D电影需到柜台购买3D眼镜,每副5元。光影又见影院、金逸影城、星观点影院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提供免费3D眼镜,每副3D眼镜的价格分别为2元、3元、2元。

市民黄洁在金逸影城正在取当天16时50分《深海》的电影票。当记者在问及是否知道影城不提供免费3D眼镜时,她表示,刚刚才知道需要额外支付3元。“3D眼镜不是观影配套的吗?为什么要额外收费呢?”对此,不少准备观影的市民表示疑惑。据悉,由于3D眼镜的消毒、损耗等方面都存在着成本,影院希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这也是3D眼镜不再免费的主要原因。

那么,电影院的3D眼镜该不该收费呢?早在201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就影院要求消费者购买3D眼镜一事发表观点,认为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原则。业内人士表示,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必需的设备,消费者购买了3D电影票,当事双方构成合同关系,影院经营者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设备,影院如果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转嫁给消费者,则违背公平诚信,构成违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影院在购票APP上写明要收取3D眼镜费用,实质上是一种不公平的条款,免除了影院义务,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内容无效。对于是否购买3D眼镜,影院应该把选择权交还给消费者,增加可供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服务。

■记者 王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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