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御史是几品官
监察御史隋唐时期是正八品下,唐、宋两代为八品,明代初是正九品,洪武17年升至正七品,清代初则是正七品,乾隆十七年升为从五品。该官职主要用来监察百官,还可审查刑狱案件,日常还负责整理朝仪,其审计审查的品级很低,一开始连出入朝堂正门的资格都没有。但其权限很广,内外官员都接受监察,深受百官忌惮。
监察御史是中国古代官位之一,隋朝隋文帝设置,由于分离监督责任,所以分别以某某道地名进行命名。监察御史不仅可以弹劾非法官吏,还可以被赋予直接审判行政官吏的权力,对府州县道等门户进行实质性监督,并在监察过程中常驻地方。该官职的设立防止公家管理侵犯人民权益或不正当行使法律成为贪官污吏,类似于近代世界各国的督察处、清廉会、廉政署等。
1、隋开皇582年,检校御史改编设置。
2、唐代的御史台分为三院,其属于御史院,掌管“整备百官、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
3、元代沿唐朝继续设立,而且职位很多。
4、明朝废御史台设置都察院,掌弹劾和建言。另外设置了110名十三道监察御史,为正七品官,巡回区负责监察,被称为“巡按御史”。
5、清朝和明朝的制度相同,还在副都御史下设置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清末增至二十道。
6、1912年清朝灭亡后,中华民国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