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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名是姓在前还是名在前?
名在前,姓在后,不过他们的名字一般有三个部分,given name(名),middle name(中间名),family name(姓),一般的称呼别人时中间名省掉。我们中国人称呼外国人时大部分称呼的是姓,比如,乔治.布朗,我们一般叫他布朗,不过也有称呼名的,比如科比.布莱恩特,我们习惯称呼其为科比。说来说去这都是个习惯而已,而名字就是个代号。一些基督教徒,有请神父给孩子起教名的习惯,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rd Adam Smith,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th则是继承来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门世家,还有沿用父名或父辈的名,然后缀一“小”字(Junior)的习惯,但在翻译时,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 Wilson,Jr,译为小约翰?威尔逊。至于现今美国当选总统,原得州州长布什,人们也称为小布什是因为人们对他的尊称,以区别当过总统的父亲老布什。此外还有在名后加罗马数字的,以此表示与父辈的区别,如George BrownIII,译盯乔治?布朗第三。
外国人的名字是怎么排列的
外国人的姓名与我国汉族人的姓名大不相同,除文字的区别之外,姓名的组成,排列顺序都不一样,还常带有冠词、缀词等。对我们来说难以掌握,而且不易区分。这里只对较常遇见的外国人姓名分别作一简单介绍。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妇女的姓名,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Marie White)女士与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Marie Davis)。
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等。
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法国人姓名
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但现在长名字越来越少。如:Henri Rene Albert Guy de Maupassant译为:亨利?勒内?阿贝尔?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简称Guy de Maupassant居伊?德?莫泊桑。
法文名字中常常有Le、La等冠词,de等介词,译成中文时,应与姓连译,如La Fantaine拉方丹,Le Goff勒戈夫,de Gaulle戴高乐,等。
妇女姓名,口头称呼基本同英文姓名。如姓名叫雅克琳?布尔热瓦(Jacqueline Bourgeois)的小姐与名弗朗索瓦?马丹结为夫妇,婚后该女士称马丹夫人,姓名为雅克琳?马丹(Jacqueiline Martin)。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姓名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一般以父姓为自己的姓,但少数人也有用母姓为本人的姓。如:Diego Rodrigueez de Silva y Velasquez译为迭戈?罗德里格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de是介词,Silva是父姓,y是连接词“和”,Velasquez是母姓。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其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佛朗哥?巴蒙德(Francisco Pauolino Hermenegildo Teodulo Franco Bahamonde)。前四节为个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简称时,用第一节名字加父姓。
葡萄牙人姓名也多由三、四节组成,前一、二节是个人名字,接着是母姓,最后为父姓。简称时个人名一般加父姓。
西文与葡文中男性的姓名多以“o”结尾,女性的姓名多以“a”结尾。冠词、介词与姓连译。
俄罗斯人和匈牙利人姓名
俄罗斯人姓名一......
美国人的名字顺序是怎样的?
现在大多数的英语国家的人士名字通常由三部分组成:(1)教名 given name/Christian name(教名)/first name
(2)中间名 middle name
(3)姓氏 surname/family name/last name
Full name=(1)+(2)+(3), 全名=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
(1)Christian name(教名)顾名思义是指那些信仰基督教的教徒们才适用的称呼。由于大多数英语国家人士系基督教徒Christian name 亦被视为given name 或 first name 的同等词。
(2)middle name(中间名)通常是为纪念先辈或父母亲朋中受尊敬人士而用其名来命名的,一般说来中间名的纪念色彩较浓。
(3)family name (姓氏)和中国差不多,继承父辈的,只是位置是在最后。
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
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美国人的名字是名在前还是姓在前?
名在前,姓在后,不过他们的名字一般有三个部分,given name(名),middle name(中间名),family name(姓),一般的称呼别人时中间名省掉。我们中国人称呼外国人时大部分称呼的是姓,比如,乔治.布朗,我们一般叫他布朗,不过也有称呼名的,比如科比.布莱恩特,我们习惯称呼其为科比。说来说去这都是个习惯而已,而名字就是个代号。一些基督教徒,有请神父给孩子起教名的习惯,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rd Adam Smith,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th则是继承来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门世家,还有沿用父名或父辈的名,然后缀一“小”字(Junior)的习惯,但在翻译时,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 Wilson,Jr,译为小约翰?威尔逊。至于现今美国当选总统,原得州州长布什,人们也称为小布什是因为人们对他的尊称,以区别当过总统的父亲老布什。此外还有在名后加罗马数字的,以此表示与父辈的区别,如George BrownIII,译为乔治?布朗第三。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外国人的姓名中是姓写在前面还是名写在前面?
是名写前,姓在后。大卫是名,琼斯是姓西方人名字的排列 ...
外国人的姓名与我国汉族人的姓名大不相同,除文字的区别之外,姓名的组成,排列顺序都不一样,还常带有冠词、缀词等。对我们来说难以掌握,而且不易区分。这里只对较常遇见的外国人姓名分别作一简单介绍。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妇女的姓名,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Marie White)女士与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Marie Davis)。
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等。
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法国人姓名
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但现在长名字越来越少。如:Henri Rene Albert Guy de Maupassant译为:亨利?勒内?阿贝尔?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简称Guy de Maupassant居伊?德?莫泊桑。
法文名字中常常有Le、La等冠词,de等介词,译成中文时,应与姓连译,如La Fantaine拉方丹,Le Goff勒戈夫,de Gaulle戴高乐,等。
妇女姓名,口头称呼基本同英文姓名。如姓名叫雅克琳?布尔热瓦(Jacqueline Bourgeois)的小姐与名弗朗索瓦?马丹结为夫妇,婚后该女士称马丹夫人,姓名为雅克琳?马丹(Jacqueiline Martin)。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姓名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一般以父姓为自己的姓,但少数人也有用母姓为本人的姓。如:Diego Rodrigueez de Silva y Velasquez译为迭戈?罗德里格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de是介词,Silva是父姓,y是连接词“和”,Velasquez是母姓。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其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佛朗哥?巴蒙德(Francisco Pauolino Hermenegildo Teodulo Franco Bahamonde)。前四节为个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简称时,用第一节名字加父姓。
葡萄牙人姓名也多由三、四节组成,前一、二节是个人名字,接着是母姓,最后为父姓。简称时个人名一般加父姓。
西文与葡文中男性的姓名多以“o”结尾,女性的姓名多以“a”结尾。冠词、介词与姓连译。
俄罗斯人和匈牙利人姓名
俄罗斯人姓名一......
外国人姓名中的名是在什么位置上?
外国人的姓名与我国汉族人姓名的组成、排列顺序都不一样,还常带有冠词、缀词等。这里只对较常遇见的外国人姓名分别作一简单介绍。A.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妇女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Marie White女士与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Marie Davis。
B.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法文名字中常常有Le、La等冠词,de等介词,译成中文时,应与姓连译,如de Gaulle戴高乐等。妇女姓名,基本与英美国家相同。
C.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
D.葡萄牙人姓名也多由三、四节组成,前一、二节是个人名字,接着是母姓,最后为父姓。简称时个人名一般加父姓。 西文与葡文中男性的姓名多以“o”结尾,女性的姓名多以“a”结尾。冠词、介词与姓连译。
E.俄罗斯人姓名一般由三节组成。如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Иван ИвановичИванов),伊万为本人名字,伊万诺维奇为父名,伊万诺夫为姓。妇女姓名多以娃、娅结尾。妇女婚前用父亲的姓,婚后多用丈夫的姓,但本人名字和父名不变。俄罗斯人一般口头称姓,或只称名。
F. ... 人姓名一般由三或四节组成。第一节为本人名字,第二节为父名,第三节为祖父名,第四节为姓,如沙特 ... 前国王费萨尔的姓名是:Faisal ibn Abdul Aziz ibn Abdul Rahman al Saud译为:费萨尔?伊本?阿卜杜勒?阿齐兹?伊本?阿卜杜勒?拉赫曼?沙特。其中费萨尔为本人名,阿卜杜勒?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勒?拉赫曼为祖父名,沙特为姓。一般简称时只称本人名字,但有社会地位的上层人士都简称其姓。如: ... ?阿贝德?阿鲁夫?阿拉法特(Mohammed Abed Ar’ouf Arafat),简称阿拉法特。
G.日本人姓名顺序与我国相同,即姓前名后,最常见的由四字组成,如:小坂正雄,前二字为姓,后二字为名。但又由于姓与名的字数并不固定,二者往往不易区分,因而事先一定要向来访者了解清楚,在正式场合中应把姓与名分开书写,如“二阶堂 进”,“藤田 茂”等。一般口头都称呼姓,正式场合称全名。
H.泰国人的姓名是名在前姓在后,如巴颂?乍仑蓬,巴颂是名,乍仑蓬是姓。未婚妇女用父姓,已婚妇女用丈夫姓。口头一般只叫名字不叫姓,如称巴颂?乍仑蓬,口头称巴颂即可。
美国的地址里的顺序.
我是美国人,我来回答你的问题。美国地址里有很多缩写的方式,例如:Dr绩, St., Ln., Pkwy., 等,而每个缩写的意思都不明显。地址上的缩写和作文的缩写也有差别,但是方式是一模一样的。
地址上的缩写Dr.的意思就是Drive;St.就是Street; Ln.就是Lane;和Pkwy.就是Parkway。
美国地质系统肯定和中国的有差别而因为英文要用字母我们必须有一个缩写的 ... 因为写那么长的地址很麻烦吧。如果你要寄包裹或要收包裹你可以写完成的地址例如:Cuesta Drive,不用用缩写来写地址,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地址和邮政编码。
参考资料:我是美国人
如何称呼外国人的名字最好恰当?
男士是MR+姓 女士是MS OR MISS+姓 一般来说直接称呼名字就可以初次见面,男士用Mr.+姓氏,女士按年龄,年长的用Mrs.+姓氏,年轻的用Miss+姓氏,而在商务场合,也可用Ms.+姓氏(不分年龄)。 熟悉了,就可直接称呼其名。
如果不知道他的名字 可以说excuse me, may i know your name. 然后男士叫Mr场(mister) 女士没结婚的或者你不知道有没有结婚的都叫Miss 结婚了的叫Mrs 夫人叫Madam 例子:susan小姐=Miss Susan Jackson太太=Mrs Jackson(她的丈夫姓Jackson,她的原名是Susan) Susan夫人=Madam Susan 不肯定的情况叫Miss是最适当的
在不知道姓名的情况下男士用sir, 女士用Madam;知道则男士用Mr.+姓氐; 女士用Miss+姓氏;如果女士已婚,则MRS+夫姓(外国女士结婚后会从夫姓,直接称呼则可,不用特意去问)
外国人名字的姓在前还是在后?
所有的都应该是姓在后(即family name),名在前(即given name)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