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会是业主自治组织的一种形式,其主要职责是代表业主行使物业管理的权利,维护业主的利益。业主会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也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
一、业主会成立条件
1. 业主大会通过:业主会议即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自治权利的最高机构,成立业主会需要由业主大会通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应当在业主所占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且经出席业主所占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需要在业主大会以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席人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才能够成立业主会。因为业主会对物业进行监督,只有与物业签订了服务合同,才能对物业产生约束力。
3. 物业管理权限移交:业主会需要接手原本由开发商或物业垄断的物业管理权限。只有在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人数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将物业管理权限移交给业主会。
二、成立程序
1. 业主大会决定成立业主会,并选举产生业主会成员。
2. 业主会成员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选举或者指定业主会、副等领导成员。
3. 业主会成员成立后,需依法登记注册,领取业主会的营业执照,并报所在区县级以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 业主会成立后,需在业主大会中向业主公开工作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业主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比较繁琐,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业主会就无法成立,被迫采取其他方式维护业主利益的权利。成立后的业主会也要履行其职责,依法行使权利,维护业益。
业主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代表业主行使业主自治的组织。业委会是小区治理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之一,对于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及小区的稳定和谐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业主会成立的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业主会成立的条件
(一)业主代表大会应当在法定人数以上的出席人数中,由授权代表或者业主自己选举产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业主代表大会,方可选举产生业委会:
1.业主代表大会的出席人数不得少于物业服务区域内全部业主的三分之一,并且出席代表要求选举业委会;或者
2.部分业主要求选举业委会,必须征得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代表同意。
(三)业委会应在选举产生后30天内坚持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秘书、财务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必要人员,同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成立业委会。
(四)业委会应当有至少3名以行使合法权益。
二、业主会成立的程序
(一)业主代表大会的召开: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会经物业服务机构组织召集。业主会应当在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前7天将通知书及大会议程寄送给各业主,业主代表大会的召开应当提前7天以上在小区范围内公示,并在业主代表大会开会前两小时开始签到。
(二)选举产生业委会:应按照、公开、平等的原则进行。如果当日未能选出业委会或选出的业委会组成不足或人员有变动的,应当重新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
(三)业委会的成立:业委会在选举产生后30天内召开业委会成立大会,成立业委会并选举出业委会的、副、秘书、财务管理人员等人员,同时制定小区的管理办法和规章*。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签订书面协议,规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责任。
业主会是小区的重要组织形式,而业主会的成立也有着明确的条件和程序。业委会的成立必须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