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新的个人简介
男,1956年4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原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现任上海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副军职)。在三十多年赴汤蹈火生涯中,参加各类灭火和抢险救援近千次。学术上先后发表业务论文、文章数百篇,并多次获省部级奖励。人物简介
赵子新,男,1956年4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原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 现任: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副军职) 在三十多年赴汤蹈火生涯中,参加各类灭火和抢险救援近千次。学术上先后发表业务论文、文章数百篇,并多次获省部级奖励。
个人履历
一、简历 童年及小学、中学阶段在原籍(当时的辽宁省照乌达盟敖汉旗四家子乡)度过,1975年7月高中毕业后下乡务农,1976年12月应征入伍。 1976年12月至1981年8月,在辽宁省抚顺市消防支队先后任战士、文书、班长、副中队长、干事。 1981年9月至1985年11月,在辽宁省沈阳市消防支队先后任干事、指导员、副区队长。 1985年12月至2002年8月在武警辽宁省消防总队先后任政治处副主任(正营职)、主任(副团职)、政治部主任(正团职)、副政治委员(正团职)、副总队长(副师职)。 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在武警河南省消防总队任总队长(正师职)。 2004年9月至今在武警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任总队长(正师职、副军职)。 二、学历: 在部队期间,先后接受辽宁大学经济系,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律系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系学历教育,取得大专、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先后曾被武警学院、中国科技大学聘为兼职教授。
学术成果
多年来,结合消防工作,先后参与了《自动射水灭火装置》、《模拟报警系统》、《训练用水剂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安装验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配置设计规范》、《辽宁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等产品、标准、规范、法规的研制和制修订。 先后发表业务论文、文章数百篇,并多次获省部级奖励,参与了《中国消防手册》、《英雄徐小强》、《消防培训教材》等书的编撰,撰写并出版了《火事纵言》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