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金的个人简介
赵振金,男,1951年4月25日出生,辽宁省大连市人,1968年入伍,1971年入党,1974年退伍,1979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1987年开始担任大连市金州区(2003年后划归为开发区公安局)新港派出所所长,2006年6月底任开发区公安分局黄海路派出所教导员,中共党员,一级警督,大学学历。赵振金 - 生平概况
赵振金同志从警28年来,始终奋战在基层公安工作第一线,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特别是1987年1月至2006年6月担任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新港派出所所长期间,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扑在工作岗位上,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每逢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他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两手抓”,带领民警大力开展群防群治,不断强化治安防范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始终恪守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带着深厚感情,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向辖区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他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淡泊名利,为警清廉,从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以自身模范行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和基层公安派出所长的良好形象。在他的带领下,新港派出所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辽宁省人民满意标兵单位、大连市学雷锋标兵集体等70多项荣誉称号。他本人曾荣立个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7次被评为辽宁省公安系统人民满意民警,4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并荣获大连市劳动模范、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
2006年9月9日,赵振金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不幸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55岁。
赵振金 - 个人事迹
1、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
1998年夏天,自称“新港老大”的恶棍王某经常到商店里收保护费,如若不给,先是一顿毒打,然后便是砸烂商店,新港人对王某都是怕而躲之。有一次,为了施展淫威,王某在一商店闹事,围了很多路人,他竟用斧头砍伤自己的额头、胳膊、胸部等处,并对民警狂妄叫嚣:“谁上来我就砍死谁!”老赵一马当先,一边喝令王某放下凶器,一边迅速冲上前去,趁他一趔趄,顺势将其放倒在地,夺下斧头,将其制服。随后,老赵开车将他拉到了医院,亲自掏腰包为其处置伤口,又开车将其送回家中。途中,老赵语重心长地说:“小王啊,你可得走正路呀!咱们新港这块地方赚钱的机会多得是,你要是不方便,我帮你介绍份工作……”王某曾经因故意伤人从监狱回来后,群众都很排斥他,他便消沉下去,破罐子破摔,听到了老赵这番话,他“扑通”一声双膝脆下,泪流满面地说:“赵所长,你对我这么好,往后我听你的……”
在老赵的率领下,全所民警都跟上了发条一样干劲十足,新港地区安宁多了。当地一些企业、群众为表达对老赵的感情,自发地和街道领导商量,把原来一块广告牌子拆除了,特意重新立了块牌子,上面写着“踏进鲇鱼湾,倍有安全感”,表达了对治安状况的自豪感和满意度。
2、从严治警真诚爱警
新港派出所每个民警都有一本小册子,封面上的标题是《新港派出所队伍正规化建设规章制度》。这个小册子,就是新港派出所队伍建设的政治纲领和准则,是衡量民警素质高低、形象好坏的标尺。从1987年开始,新港派出所就制定了《派出所队伍正规化建设规章制度》50条,注重民警的素质培养和形象塑造。到1994年,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派出所将《制度》增补到100条,1996年以来又细化完善到200条、230条,一直实行到如今。这个制度是根据《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局、分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派出所工作职能进行的分类细化,主要包括民警塑造自我形象准则、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和创建人民满意四大部分。二十年来,新港派出所真正把上述每一条规定都扎扎实实地落实到了行动上。赵振金说:“民警素质的培养,光靠思想教育是不够的,同时还必须用规章制度来管理和约束,从小事抓起,一点一滴地去养成,关键一条就是狠抓落实。规章制度就是“高压线”,谁碰上了就惩罚谁,绝不姑息迁就。赵振金对民警始终坚持实行军事化、正规化管理。内务管理整齐划一,被褥叠放都是豆腐块,牙具毛巾统一,位置固定。在新港派出所,打开所里的书柜和民警的抽屉,掀开民警宿舍的床铺,找不到一本与政治、经济、公安业务内容无关的书刊或音像制品,更找不到扑克、麻将、酒瓶子。在新港派出所里无论工作时间还是休息时间,没有一个民警看情调低下的书刊、听消极颓废的歌曲。从所长到民警都具有相当高的政治修养、纯朴美好的心灵和感染力很强的浩然正气。派出所每周都抽出半天时间进行集中学习,赵振金亲自担任政治理论辅导员,定期检查读书笔记,适时组织心得体会交流,形成了长年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的严格制度和良好风气。所党支部每年都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政治教育、党课教育计划,坚持对民警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人民警察职业道德,遵守法纪,严格执法和文明办案等项教育,在民警队伍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多种诱惑。
每次开会,别人都会小声议论,“看人新港的民警!”这时新港的民警腰板都拔的挺直,“出门都觉得警徽亮闪闪的”。
赵振金 - 大事年表
1968年10月珍宝岛某部侦察连班长
1974年3月金县糖业烟酒公司工会主席
1975年10月金县商业局业务科科员
1976年10月金县新港商店劳资科科员
1977年1月金县民兵团后勤处处长
1978年11月金县百货批发公司工会主席
1979年11月金州区公安局预审科科员
1987年1月金州区公安局新港派出所所长
2003年6月大连开发区公安局新港派出所所长
2006年6月大连开发区公安分局黄海路派出所教导员
赵振金 - 家庭情况
赵振金妻子:徐玉兰,1950年10月4日生,籍贯:大连市金州区,学历:初中,政治面貌:群众,家庭住址:金州区中长街道花园小区36号楼3-401号。1968年毕业于金州区第十初级中学;1971年3月金州区人民服务站营业员;1973年10月金州区糖业烟酒公司业务员;1997年12月金州区糖业烟酒公司下岗;2006年5月31日被招聘到大连棒槌岛海产企业集团担任统计员至今。1977年5月1日与赵振金同志结婚,婚后夫妻恩爱,家庭和睦。赵振金儿子:赵若丞,1978年8月25日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3年8月东北财经大学毕业,同年到英国伦敦大学攻读MBA学位。
赵振金 - 个人精神
1、他把人民群众满意当作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他总是穿着警服、从不在辖区饭店吃喝,除了工作就是回家。2、他立志当一名“职业”派出所长,在基层实践中对警察队伍建设、派出所管理、公平公正执法等,不断进行探索和研究。
3、他把以身作则、从严治警、公正执法、服务百姓、带出一个党和人民满意的派出所,看作是自己的政治责任和义务,从不懈怠、从不抱怨,二十年如一日。
赵振金 - 个人荣誉
生前荣誉:
赵振金同志从警28年来,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三等功四次。从1998年至2004年连续四届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从1997年至2003年连续七年荣获“辽宁省公安系统人民满意民警”称号,并获得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辽宁省人民满意标兵民警、大连市劳动模范、大连市优秀共产党员、大连市人民政府优秀公务员、大连市公安局“五个廉洁奉公标兵”、金州区特等劳动模范、金州区“十佳”公仆、开发区“四个表率先进个人”、先导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追授称号:
2006年10月25日,人事部、公安部追授赵振金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赵振金 - 个人语录
1、我们民警要说到做到,只有说到做到,老百姓才会满意,老百姓是什么?老百姓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你对父母都不好,你还会对谁好?
2、警服是我行使人民警察职责的标志,同时也是接受群众监督的醒目符号。
3、我也知道钱好花,酒好喝,但是便宜没有白占的,好处没有白捞的,砸饭碗的便宜咱千万不能沾,扒警服的好处咱千万不能捞。
4、派出所是为老百姓存在的,要是没有老百姓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这个概念弄清了,工作就有方向了。
5、我为百姓当所长,人民群众满意是我最大的心愿。
赵振金 - 社会评价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赵振金当了20年基层派出所所长,不图升官发财,但求为百姓当所长、当人民群众满意的所长,塑造了当代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为基层派出所所长树立了榜样。赵振金牺牲后,他的这种特立独行的个性和简单、清廉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战友们和当地百姓难以忘怀的优秀品行。1、赵振金参加公安工作28年来,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秉公执法,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2、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国家公职人员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对其思想道德、事业心和责任心都有着深刻影响。他留下的这笔宝贵财富,是一个基层派出所所长对警察事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贡献,是给人民群众交出的一份满意答卷。
3、作为派出所所长,他把对党、国家、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无限热爱,都倾注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无悔选择上来。这是赵振金作出的最重要的人生选择,也是他追求“职业”派出所所长境界的突出特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以赵振金为榜样、学习赵振金精神,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赵振金 - 社会影响
2006年10月25日,人事部、公安部最近联合发出发出关于开展向赵振金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赵振金同志牺牲后,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称赞他是公安民警的优秀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2006年10月25日,人事部、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赵振金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是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典范。他的事迹生动诠释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深刻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为广大公安民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大力宣传学习他的先进事迹,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教育和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牢记宗旨、奋发图强,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进程中建功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人事部、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务员特别是广大公安民警中广泛开展向赵振金同志学习的活动。
赵振金 - 后记-警务室
为了更好地纪念赵振金同志,弘扬赵振金精神,经大连市公安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在赵振金同志生前工作地开发区新港地区成立“赵振金警务区”,在其曾经办公的地点成立“赵振金警务室”。
赵振金 - 参考资料
1、中国广播网:http://www.cnr.cn/tfmb/zzj/
2、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11/30/content_54135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