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佳·阿克敦的个人简介
阿克敦(1685―1756),章佳氏,字仲和,一字立恒,又字恒岩。满洲正蓝旗人。康熙四十八年进士,授编修。以学问优,殿试有声名,授侍讲学士。雍正时,历任翰林院掌院学士、署两广总督兼广州将军。乾隆时官至兵部尚书、礼部尚书、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卒谥文勤,有《德荫堂集》。
人物生平
简介阿克敦(1685―1756),章佳氏,字仲和,一字立恒,又字恒岩。满洲正蓝旗人。康熙四十八年进士,授编修。以学问优,殿试有声名,授侍讲学士。雍正时,历任翰林院掌院学士、署两广总督兼广州将军。乾隆时官至兵部尚书、礼部尚书、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卒谥文勤,有《德荫堂集》。
史载阿克敦,章佳氏,字仲和,满洲正蓝旗人,清朝大臣。康熙四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五十二年,充河南乡试考官。五十三年,上以阿克敦学问优,典试有声名,特擢侍讲学士。五十五年,转侍读学士。五十六年,朝鲜国王李l病目,使求空青,命阿克敦赍赐之。迁詹事。五十七年,擢内阁学士。六十一年,朝鲜国王李昀请立其弟T为世弟,命阿克敦偕侍卫佛伦充使册封。擢兵部侍郎。
世宗即位,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充圣祖实录副总裁。雍正元年,命专管翰林院掌院学士,充国史、会典副总裁。复偕散秩大臣舒鲁册封朝鲜国王李T。三年,授礼部侍郎,兼兵部。四年,调兵部,兼国子监祭酒。两广总督孔毓入觐,命阿克敦署总督,兼广州将军。奏劾碣石总兵陈良弼索渔船陋规、左翼总兵蓝奉以二子冒补把总,倚势累兵。上嘉阿克敦实奏,命择胜任之人,具本题参。高要、高明、四会、三水、南海等五县民濒江筑圩,开窦建,引水溉田,谓之“围基”。江涨多溃决,巡抚杨文乾奏请以最冲改石工,次冲改椿埽,计费数十万,借帑修筑,且议以开捐补款,阿克敦意与相左。五年,疏言:“高要等县沿江围基,俱系土工,岁十一月后,有司督率乡民按亩分工,加卑培薄,民不为苦,官无所费。江涨不免冲决。但水性不猛,非必石工、椿埽方能抵御。请仍循旧法,令有司於农隙督民修补。倘江水盛涨,遣吏巡行防冲决,无烦改筑费帑。”上为寝文乾议。寻与毓合疏请遣广南韶道、肇高廉罗道督修诸县围基,报闻。苍梧芋荚山矿民群聚窃发,阿克敦令捕得其渠,上谕嘉之。调吏部,署广东巡抚。劾肇高廉罗道王士俊侵税羡,上以士俊尚可用,命训饬迁改。改署广西巡抚。文乾劾阿克敦闻盗不严缉,新会县得盗,授意改谳,以窃贼详结;侵粤海关耗银,令家人索暹罗米船规礼。毓亦劾侵太平关耗银。六年,命夺阿克敦官,下毓、文乾会鞫,文乾卒,上遣通政使留保、郎中喀尔吉善会毓及署广东巡抚傅泰严鞫,以讳盗、侵耗轻罪,不议坐;令家人索暹罗米船,拟绞。士俊复揭告阿克敦庇布政使官达婪赃,加拟斩监候。七年,山东巡抚费金吾以疏F江南徐州、沛县及济宁、嘉祥诸县水道,请派员督修。上命释阿克敦往江南河工效力自赎。
九年,上命抚远大将军马尔赛率师讨准噶尔,授阿克敦内阁额外学士,协办军务。十一年,命驻克拜达里克督饷。十二年,召还。命偕侍郎傅鼐、副都统罗密使准噶尔,宣谕噶尔丹策零,议罢兵息民。喀尔喀与准噶尔以阿尔泰山梁分界,噶尔丹策零欲以杭爱为界,收阿尔泰山为游牧地。阿克敦与议三日不决,噶尔丹策零遣使吹那木喀从阿克敦等诣京师,请以哲尔格西喇呼鲁乌苏为喀尔喀游牧地界。十三年,阿克敦等至京师。上以阿克敦等奏及地图密寄北路副将军策棱,令熟筹定议。策棱言准噶尔游牧不得令过阿尔泰山。议中辍。命阿克敦署镶蓝旗满洲副都统、工部侍郎。
高宗即位,命守护泰陵。乾隆三年,复命阿克敦使准噶尔,以侍卫旺尔、台吉额默根为副,赍敕谕噶尔丹策零议界。噶尔丹策零使哈柳从阿克敦等诣京师,请准噶尔游牧不越阿尔泰山,而乞移布延图、托尔和二卡伦入内地。上谓游牧不越阿尔泰山,已可定议,而移二卡伦不可许。命哈柳赍敕还。授阿克敦工部侍郎。五年,调刑部,复调吏部。八年,授镶蓝旗满洲都统。十年,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十一年,授刑部尚书。十三年,命协办大学士。寻解以授傅恒。四月,翰林院进孝贤皇后册文,清文译“皇妣”为“先太后”,上以为大误,召阿克敦询之。阿克敦未候旨已退,上怒,谓阿克敦以解协办大学士故怨望,夺官,下刑部,当大不敬律,拟斩监候。六月,命在内阁学士上行走,署工部侍郎。七月,擢署刑部尚书,授镶白旗汉军都统。十月,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十二月,复命协办大学士。十四年,金川平,加太子少保。连岁上幸木兰、幸河南、幸盛京,皆命留京办事,迭署左都御史、步军统领。二十年,以目疾乞假,上遣医视疾。屡乞休,命致仕。二十一年,卒,赐祭葬,谥文勤。子阿桂。
阿克敦居刑部十馀年,平恕易简,未尝有所瞻顾。一日,阿桂侍,阿克敦曰:“朝廷用汝为刑官,治狱宜如何?”阿桂曰:“行法必当其罪,罪一分与一分法,罪十分与十分法。”阿克敦怒,索杖,阿桂惶恐求教。阿克敦曰:“如汝言,天下无完人矣!罪十分,治之五六,已不能堪,而可尽耶?且一分罪尚足问耶?”阿桂长刑部,屡举以告僚属云。
轶事典故
清朝入关后,始终坚持满族人无需经过严格的科举考试选拔就可以做官的原则。不过有些满族大臣倒确实是有学问的,阿克敦就是其中一位。他是满洲正蓝旗人,名字的意思是“结实”。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中了进士,因此被认为学识优秀,授予庶吉士,又进翰林院做编修。康熙皇帝认为阿克敦“学问优”,把他提拔为侍讲学士。以后在康熙朝,阿克敦几乎一直从事有关礼部的事务。雍正继位后,阿克敦还兼“国子监祭酒”,成为全国最高学府的领导。
可是在“文”这条路上走到头后,阿克敦官运一转,于雍正四年一下子就转成了“武”官,被派到广州代理两广总督兼广州将军,成了“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的一把手。
阿克敦在这期间弹劾了一些广东的官员,得罪了广东的大员,等他转任广西巡抚的调令刚一下达,广东的一些大员纷纷上章弹劾,指责他指示广东新会县将强盗案件改为盗窃案件,挪用广东海关的额外税银,尤其是指责他指使家人向暹罗来广州的运米船索取“规礼”。雍正皇帝大怒,立即下令将阿克敦就地逮捕下狱,特派大臣到广州审讯。最后仅仅判处阿克敦索取暹罗米船“规礼”一罪,建议绞刑。正在这时,他的又一个对头告他包庇贪赃的下属,于是加重判处他“斩监候”(判处斩首,等候秋审最终决定是否执行)。
保住阿克敦脑袋没有掉地的是苏北水道疏浚工程,雍正皇帝想起监狱里等死的阿克敦,把他派到河堤上去戴罪效力。河工结束,他的罪过也算勾销。
乾隆皇帝登基后,重新将阿克敦调回朝廷任职,指令阿克敦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下一年,正式授阿克敦刑部尚书官职。
阿克敦当上这个“最高法官”不久,就得了个重罪。乾隆十三年,乾隆皇帝在查看翰林院上奏的孝贤皇后册文,其中满文译“皇妣”为“先太后”,乾隆皇帝认为这是个“大误”,立刻要召见阿克敦,想不到阿克敦没有候旨就已经退出宫殿。乾隆皇帝大怒,下令罢去阿克敦所有官职,把这位原来的刑部尚书关到刑部监狱里,按照“大不敬”罪名,打算定罪“斩监候”。这是阿克敦得到的第二个死刑判决了。
好在这只是乾隆皇帝气头上的决定,当其他大臣向乾隆皇帝指出这句翻译没有错的时候,他的气就消了。不过他要给这位三朝老臣一点颜色看看,五月里先是正式宣布死刑判决“论斩”,这也是阿克敦第三次被判死刑。不过才过了六天,又宣布赦免阿克敦,并将阿克敦释放出狱,要他“在内阁学士上行走”(暂行职务的意思),并代理工部侍郎。再过一个月,又把阿克敦派到刑部“署刑部尚书”,并给了他一个“镶白旗汉军都统”的官衔。年底以前,就把阿克敦原来的兼职、头衔全都恢复了。在以后的八年里,阿克敦一直算是代理刑部尚书。直到他致仕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