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预备费主要是为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国家政策性调整所增加的投资以及为解决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又称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一般主要指设计变更及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即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之和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两者之和乘以基本预备费的费率计算。
基本预备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1、在进行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必须增加的工程和按规定需要增加的费用(含相应增加的价差及税金)。本项费用不含Ⅰ类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2、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施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4、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和废弃工程。5、征地、拆迁的价差。
基本预备费运算:基本预备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率;基本预备费=(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率。注: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