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试

时间:2024-02-28 00:04:20编辑:分享君

什么是乡试和会试以及廷试?

科试每隔三年举行一次,分乡试、会试、廷试三级。乡试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南、北直隶由京府,各省由布政司主持。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在八月,故乡试亦称秋闱或秋试。凡国子学生员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儒士之未入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由有司保举,均可应考。学官及罢闲官吏、倡优之家、隶卒之徒,与居父母之丧者,俱不许应试。中式者为举人,其第一名通称解元。嘉靖五年(1526),乡试除录取正卷外,另取若干名,谓之副榜。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明初只两京乡试简派翰林官主考,各省则由教官充任。万历以后,始定翰林或科、部官派往。提调一人,在内学官,在外布政司官。乡试之额,洪武十七年诏不拘额数,洪熙元年(1425)始有定额,其后渐增。隆庆、万历、天启、祟祯间,南北直隶增至130名,他省无出百名者。会试于乡试次年在京师举行,由礼部主持。逢辰、戌、丑、未年为正科。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亦举行会试,称会试恩科。考期在二月,故会试亦称春闱或春试。各省举人均可应考。中式者为贡士,其第一名通称会元。永乐四年(1406)起,会试有副榜。正统后,中副榜者不参加廷试。举人不第,入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会试主考二人,初由礼部临期具奏,于翰林内钦命简任,天启二年(1622)后,以二辅臣典试,成为常例。同考初为8人,正德六年(1511)增至17人,后增至20人,其中翰林12人,科、部各4人,至明末不变。会试之额,初无定制。成化十一年(1475)后,定为300名(题请及恩诏加取者不在其中)。礼部会试考房,称礼闱。初制,礼闱取士,不分南北。洪熙元年,南人北人分房取中,名额有定,谓之南闱、北闱。宣德、正统间,又分南、北、中闱。南闱,包括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闱,包括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闱,包括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风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三闱取中的比例,南取165名,北取105名,中取30名,自弘治二年(1489)从宣德、正统间旧制起,除正德三年一度更动外,嗣后相沿不改。廷试即殿试,紧接会试后举行。初为三月初一,后大都定为三月十五。会试中式者均可应考。以一、二、三甲为名次。一甲止三人,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授翰林院编修。第二、三甲各若干人,均赐进土出身,其第一名通称传胪。二、三甲考选庶吉土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廷试由皇帝主持,用翰林及朝臣文学之优者为读卷官,共阅对策,拟定名次。乡试、会试均分三场,初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后三日考第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又三日考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四书》、《五经》所用注疏起初各有规定,永乐间,颁《四书五经大全》,废注疏不用。廷试只有一场,试策问。科试命题必须出自《四书》、《五经》。其文略仿宋经义,但必须以古人的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八股一说始于明初,一说始于成化),通称制义。乡试、会试之所,亦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试卷之首,书三代姓名及本人籍贯、年龄,所习本经,所司印记。文字中回避御名、庙号,不许自序门第。试卷弥封编号。明代重文轻武,但亦始终设武科取士。初只有乡试、会试,崇祯四年(1631),始有殿试。弘治六年定武科六年举行一次,十七年改为三年一次。正德十四年规定,初场试马上箭,以三十五步为则;二场试步下箭,以八十步为则;三场试策一道。子、午、卯、酉年乡试。嘉靖初定制,各省应武举者,巡按御史于十月考试,两京武学于兵部选取,俱送兵部。次年四月会试,翰林二员为考试官,给事中、部曹四员为同考。乡试、会试场期均固定为月之初九、十二、十五。万历三十八年(1610)规定会试之额,取中进士以百名为率。此外,还有宗科。明代家室旧无就试者。万历二十三年,郑世于载靖请宗室得儒服应试,始诏奉国中尉以下可入试,辅国以上爵尊不得与。清清于顺治二年(1645)实行科举取土。其制既承明制,又有所发展,是科举制的最完备的形式,包括有文科、武科、制科和翻译科。

什么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又称为大比、秋闱,每三年一次。乡试三场,分别在八月初九、十二日、十五日。明清乡试录取举人名额由中央规定下达,各省按人口多少分别为数十名到一百数十名不等,全国录取总额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会试:乡试后次年的二月初九至十五日举行于京师礼部,又称春闱、礼闱。会试三场的内容于乡试一样,明清每科会试录取进士约二三百人。明清会试正榜以外一般还有副榜。录入副榜的举人虽不算进士,但可以授予学校教官或其他较低级官职,或吸收入国子监为监生,获得国家一定的俸禄。殿试:明清科举的最后一级考试,在会试后一个月即三月十五日举行。殿试试题由内阁大臣预拟数种,临时呈皇帝圈定。明清殿试一律不黜落,只排定名次。状元、榜眼、探花等前三名列为一甲,算是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算是进士出身;第三甲又若干名,算是同进士出身。考试科目: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时务策(策问)、墨义、口试、贴经、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乡试、会试和殿试的区别是什么?

科举考试最早始于隋朝的“进士科”。607年4月,炀帝下诏定十科举人,这就是“分科举人”。其中“文才秀美”科就是以后的进士科。这标志着科举制度正式产生。唐承隋制又增加了明经、明法、俊士、明书、名草等科。后来一直沿用至明清,到明清时,已经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状元,这一至今仍充满魅力和活力并为众人羡慕的名词,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武则天的发明和创造。1 科举制度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1)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2)乡试每三年考一次,参考者秀才,及格者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3)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开展的。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地点京城礼部官衙,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4)殿试由皇帝主持考试,考中了就叫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 2 科举历史“科举”为分科举人之意。我国真正的科举制度始于隋文帝杨坚,继行于隋炀帝杨广。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爱好文学,置进士科,以“试策”取士,这是后代科举考试文字的开始,又设明经科,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从史书上看,杨广推广科举选仕制度,并非是政治作秀。当年确实是出于选拔优秀人才的需要。到了唐代,科举场上走出了“状元”。进士第一就是状元,用今天的话来说是考场上的冠军。这一至今仍充满魅力和活力并为众人羡慕的名词,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武则天的发明和创造。此后,“状元”就成了优秀学子的代名词。具体说,古代“高考”成绩分三等:一二三甲。一甲只取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称“三鼎甲”,都赐“进士及第”;二甲取若干名(根据官场需要),都赐“进士出身”;三甲取若干名,都赐“同进士出身”。古代科举考试的规矩很多,而且相当复杂。完整程序有乡试、会试、廷试,即地方、中央、皇帝三级考试。大家熟知的,是考试地点设在各省的乡试。乡试也称乡闱,通过乡试即为“中举”,成为举人。从形式来说,乡试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国的“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古代流传着这样一幅对联:“何物动人,二月杏花八月桂;有谁催我,三更灯火五更鸡”。对联中的八月桂气势就是指乡试得中。杏花在二月开放,所以对联中的二月杏其实指的是会试得中。这幅对联就是讲人们“三更灯火五更鸡”的刻苦攻读,为的就是一朝“金榜题名”。历朝科举制度一览唐朝时期,唐太宗李世民特别重视选拔人才,设立御史府,每年都取进士补充国家的人才库。一次李世民私自去视察御史府,看到许多新考取的进士鱼贯而出,便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其实,关于人才选拔,各朝各代都有自己筛选的方法。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汉朝: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三国——两晋: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唐朝: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宋朝: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明朝:明朝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会试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清朝:清朝开始沿用明朝科举制度。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1888年,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清朝科举考试是怎样进行的?可否详细地告诉我。

  科举资格考试
  童试:又称县试、小考,录取者为生员,俗称秀才,雅称入泮。这是“功名”的起点。生员相当于现在的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是一较长的时间段,期间有多次考试。

  生员分三类:刚考上的,为附生。再进一步是增生。最高级别是禀生,禀即米粮,由政府提供伙食。禀生有一定名额,只有空缺出来,成绩优者才可增补,故称补禀。

  岁试、科试:正式科举资格考试。成绩分六等,一等二等与三等前十名,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科举考试。因故未参考者,或未录取者,还可以再参加“录科”和“遗录”考试,成绩优者,亦有资格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称考遗才。

  正式科举考试
  乡试: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为大比之年。秋季八月在各省省府举行,所以又称秋闱或府试。乡试考中后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举人便有了当官的资格。

  会试:亦三年一次,逢丑、未、辰、戌年即乡试后的第二年为会试之年。春季二月在京师礼部举行,所以又称礼闱,或春闱。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前十名称元魁,十一至二十名称会魁。贡士再经太和殿复试,优者才有资格参加殿试。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在会试之年四月二十二日举办。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


明代乡试会试考什么?

乡试由朝廷选派翰林、内阁学士赴各省充任正副主考官,主持乡试,考试主要考《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各朝所试科目有所不同。各省的学政是不能主持乡试的,学政负责主持院试,选拔秀才,并督察府、县的学官。例定:八月初九为第一场,试以《论语》一文、《中庸》一文或《大学》一文、《孟子》一文,五言八韵诗一首,经义四首,初场的3道四书题每道都要写200字以上,4道经义题则需要写300字以上。十二日为第二场,试以五经一道,并试诏、判、表、诰一道,议论文要求300字以上,以后又有变通。十五日为第三场,试以5道时务策即结合经学理论对当时的时事政务发表议论或者见解。从考试的内容上可以看出,儒家经学是科举考试的主要核心内容。会试在北京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会试的主考官4人(明代为2人)称总裁,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由部都请派充。另有同考官18人(明代初为8人,以后有所增加,多时曾达20人),多由翰林充当。考试时的弥封、誊录、校对、阅卷、填榜等手续与乡试一样。参加会试的举子应先行复试,道远不及者,得于会试后另行复试。会试分三场举行,三日一场,第一场在初九日,第二场在十二日,第三场在十五日,亦先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三场所试项目,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以及策问,与乡试同。

明朝的会试有哪些特点?

明朝的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在丑、辰、未、戌年于京师举行。参加会试的必须是乡试中式的举人。会试也分3场,分别在农历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考试的内容和程序基本上和乡试一样。因为会试是比乡试更高一级的考试,明政府对它更加重视。所以,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增加了一倍。主考、同考一级提调、监试等官,都由级别较高的官员担任。举人入场时的搜检,在明初较宽。明太祖认为,举人为进身仕途而来,不必将他们像盗贼一样看待。所以,搜检之法时行时不行。到了明嘉靖末年,举人挟带的情况日益严重,于是添设御史2员,专司搜检。会试录取人数,明初没有定额,名额增减“皆临期奏请定夺”。最少的一次32人,最多达472人。1475年以后,一般取300名,有因题请及恩诏而另增50名或100名的,则属于特殊情况,并非“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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