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有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租房子的手续主要有以下:1.房屋拟出租前,出租人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或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办理合法的房屋出租登记及备案手续;2、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租赁合同,双方就房屋的租赁日期、价格、履行条款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名确认;3、出租人需要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4.双方合同签订后,如需备案,应在签约日起30日内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具体需要的手续如下:1、租房需要看房东有房产证没有。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要件,但它不是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2、租人在租赁期间遵守治安、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出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维修,租房需要确保房屋符合使用安全标准。3、签订合同,租房需要在签合同的时候注意仔细看合同的内容,看是否有漏掉的条款,如果有可以要求房东加上,来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