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

时间:2024-03-01 16:56:44编辑:分享君

国家监察机关由什么产生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国初期,政务院曾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后政务院改为国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家监察部。1959年4月监察部被撤销。1987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2]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 [3]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不是行政机关,而是政治机关。


什么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我国最高的监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国家最高监察机关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第八条国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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