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时间:2024-03-01 19:13:27编辑:分享君

为什么将农业部改为农业农村部

农业部改为农业农村部,这项改革是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3月13日,中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农业农村部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扩展资料:重新组建农业农村部,这个新部门的职责比以前的农业部范围大得多,会把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全部整合过来。此次机构改革中,原属农业部的部分职能划入其他部委,具体包括:1、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2、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3、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4、农业部的草原防火相关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日报网-中国拟组建农业农村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农业农村部职责

法律分析:农业农村部的职责包括: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事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意见;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八十九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机构、人员、财务上彻底分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农业农村局的职能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农业、林业、渔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二)贯彻落实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协调机制,推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办法。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绩效考核评价。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三)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乡村道路、农村能源和电网、农产品仓储和流通、渔港、草原围栏、动植物原种良种基地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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