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又称三公原则);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四、守法原则;五、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原则;六、证券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七、统一监督管理证券市场的原则;八、自律管理与监督管理结合的原则;九、审计监督的原则法。
论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又称三公原则);二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三是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四是守法原则;五是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原则;六是证券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七是统一监督管理证券市场的原则;八是自律管理与监督管理结合的原则;九是审计监督的原则法。
什么是证券法的三公原则三禁原则
三公原则是证券法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三公“原则指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和公正原则:
1、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要求证券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要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2、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以及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平等。
3、公正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应制定和遵守公正的规则,证券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公正地适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应公正平等地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
“三禁”原则主要是证券法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原则。
证券法基本原则来源于证券发行、交易、服务、监管的活动领域的归纳总结,可表述为 贯穿于整个证券法领域。三禁原则是三公原则的补充说明。
可以参考证券法
什么是证券法上的三公原则
建立和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是保护投资盲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基本原则,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三公”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1)公开原则,又称信息公开原则。公开原则通常包括两个方面,即证券信息的初期披露和持续披露。(2)公平原则。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要求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公平的保护。(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针对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而言的,它要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开、公平原则基础上,对一切被监管对象给以公正待遇
我国现行《证券法》最后是哪一年修改的
2014年8月31日,第五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修订历史:1、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3、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4、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5、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证券法修订了几次
按照已经提交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分业经营和管理、现货交易、融资融券、禁止国企炒股和银行资金 违规进入股市等受到普遍关注的5方面问题以及所涉及的相关条款、草案都作了相应的修订。修订草案共229条,其中新增加29条,修订95条,删除14条。,此次证券法修订中贯彻了"坚持依法治市,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加快资本市场发展与防范市场风险的关系,加强 证券市场基础建设"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