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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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是什么时候推行的,什么朝代,是谁提出的?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隋文帝杨坚创立。科举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科举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年。扩展资料科举考试的内容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科举考试制度等级顺序1、生员(秀才):古代经考试录取而进入中央、府、州、县各级学校,包括太学学习的生员。也指在学读书的学生。2、举人:隋朝、唐朝、宋朝三代,被地方推举而赴京都应科举考试者;明朝清朝两代称乡试录取者。乡试由进士出身的各部官员或翰林主考,由各省行政长官担任监考官。参加乡试的考生必须是秀才,地点在各省的贡院。3、贡士:唐、宋时,以州(府)、县科举考试(乡贡、乡举)中试者称乡贡士。明、清时,会试中试者统称贡士。清制称会试考中者为贡士。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是举人,已仕未仕皆可。考试的第一名叫会元。4、进士: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元、明、清时,进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且分为三甲:一甲第一名为状元,第二、三名分别为榜眼、探花。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科举考试的流程是什么?

科举考试的完整程序有乡试、会试、廷试,即地方、中央、皇帝三级考试。大家熟知的,是考试地点设在各省的乡试。乡试也称乡闱,通过乡试即为“中举”,成为举人。从形式来说,乡试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国的“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在古代,考试时间也是十分固定的,但并不限于一次考试,有的朝代有春考、夏考之分。最后决出状元的“殿试”,一般安排在三月里的春天,即所谓“三月廷试”。古代的考试时间,一般也分为三天,但不是像现在这样连着考,而是中间空出两天。明、清两朝,乡试时间在阴历八月份,会试在阴历二月份,殿试在三月份。乡、会两试的时间定在当月的初九、十二、十五三天。江南乡试多在秋季举行,所以又叫“秋闱”。每闱三场,每场三昼夜。由于中间要两次换场,因此实际是九天七夜。第一场考的是八股文,是从四书五经里边选择材料来出题的。第二场考的则是官场应用文,分上下往来的公文和根据提供案例来撰写司法判文两种。第三场考策问,涉及的是具体的国计民生问题,要求考生给出对策和办法。扩展资料:中国古代的“殿举”、“罚科”制度,是科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五代及宋元时期称为“殿举”、“殿罚”,明清时期称之为罚科,指科举时代对违规、舞弊或文理纰缪者暂时废止其继续考试资格的一种处分。乡试中式者罚停会试,会试中式者罚停殿试,并根据所犯轻重以定处罚停考之科数。应试者被罚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考场舞弊。明代田吉,万历三十八年因殿试时怀挟,被罚三科,天启二年始成进士。清咸丰八年顺天乡试案,数十人被罚科,主考官柏葰,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因科场案被杀的内阁大学士。(二)字体潦草、违规犯忌、文理纰缪。(三)官场斗争。明末,艾南英天启四年乡试中式,因考官丁乾学、郝土膏发策诋毁魏忠贤,艾南英在对策中也有讥刺之语。触怒了魏忠贤,结果考官被削籍,艾南英也被罚停三科。终未成进士。清朝的窦光鼐,诸城人,性格伉直,与和珅有隙。乾隆六十年乙卯科窦为会试总裁官,所定第一、第二名为浙江人王以鋙、王以衔,乃同胞兄弟。和珅欲藉此兴大狱以倾窦,致使会元王以鋙于嘉庆六年始成进士。(四)平时违法犯纪。明万历三十八年,浙江举人闵于径,因“故纵亲族挟带私盐”,被“罚停两科会试”。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古代科举分文、武科 考试时间为三天考题量大且杂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如何处理科举考试违规者?

科举制 名词解释

科举制 科举是一种官员,尤其是文官的选拔制度。因以分科考试选举官员,故名“科举”。它是古代中国的一项重要发明,对中国社会和文化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打破了中国自古在选拔官员时对出身的束缚,使得如魏晋时“上品无寒族,下品无士族”这样的由门阀士族所把持朝政的局面在中国几乎消失。同时科举也催生了一个影响中国千余年的阶级——“士大夫”。


古代科举考试分几个等级?

古代科举制度分为六级:童生(第一级县试)——刚开始学习的小孩。相当于高中毕业,因为他们可以算是有学问的人。秀才(第二级府试)——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也叫秀才。 相当于高中毕业。举人(第三级院试)——生员(秀才)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 相当于大学生或研究生, 因为他们毕竟是从众多的秀才中脱颖而出的。贡士(第四级乡试)——参加全国范围科举考试(会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进士(第五级会试)——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确切地说,它是一种类似职称月举行,所以也叫春闱。参加考试的人必须是举人,考试合格后就是准进士,待殿试合格后,则为进士。探花(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三名称探花。榜眼(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二名称榜眼。状元(第六级殿试)——南宋以后,殿试第一名称状元。绝对不能说相当于博士,因为博士太多了,而状元几年才出一个,至少应该相当于院士,如果状元可以说是一种荣誉的话,那就应该相当于现在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扩展资料:古代科举考试,要想成为状元需要经过以下考试:第一个:童生试其实这是一个入学考试,只有通过了这个考试,才能够取得生员的资格,而童生试包括了三个阶段,分别是县试、府试和院试,只有全部通过了,才能够参加真正的科举考试,。第二个:乡试这个考试还有一个名字,那就是秋闱,这个考试是地方上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因为在八月举行,所以才会成为秋闱,只有通过了童生试的人,才有资格参加这个考试。第三个:会试这个考试是全国的考试,举办的地点在京城,时间也是三年举办一次,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举人还有国子监的人都可以参加,因为是在春天举办的,所以称为春闱,录取其中三百名,考中了就是贡生。第四个:殿试这个考试时由皇帝主持的,参加考试的人称为贡士,是在所有的考试里面级别最高的,所有参加考试的人都没有落榜的说法,不过会出现三甲,第一名的是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分哪几个等级?

科举制度分为童生、秀才、举人、贡士、进士、探花、榜眼、状元八个等级。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它取代了曾经的九品中正等制度,改变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情况。评价:科举制度是用一个客观的考试标准 , 挑选人才 , 使之参预国家政治;是根本消融社会阶级的存在;是促进社会文化的向上;是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兴味底原动力 , 而增加其爱国心;是促进国家政治的大一统组织。即使清代科举 , 也完全是由于其考试内容造成的 , 并非考试的本身有问题。

什么是科举制?主要科目有哪些?

科举,科举制、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人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在中国,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的科举考场为江南贡院,占地超过30余万平方米。另辟有的中国科举博物馆是中国唯一反映中国科举考试制度内容的专业性博物馆,也是中国科举制度中心、中国科举文化中心和中国科举文物收藏中心。主要科目: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扩展资料: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魏晋时代,士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社会影响积极影响(1)政治方面: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2)教育、社会风气方面: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3)文学艺术方面: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消极影响后期的科举制度使儒学成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队伍壮大,但导致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按照钱穆先生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一项好的制度若能长久永远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下,科举制度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简介

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六个朝代。1、首创隋朝(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当时可谓权贵在朝廷上为所欲为,于是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担任高官。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的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无法继续下去。于是当时的隋文帝就做了个好事,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选拔官员,从而就奠定了科举制的雏形,隋炀帝时,正式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2、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唐太宗贞观时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增加了考试科目,当时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但是当时录取极严,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所以当时也有不少考生早已是白发苍苍却依旧参加考试。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武举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马枪、负重摔跤等,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科举考试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定制。唐玄宗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3、宋代改进(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宋朝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考试分为解试(州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考试方法采用糊名法,还实行誊录制度,以防作弊行为。宋朝日益完善考试程序和方法,大幅提高录取比例,也出现了一些鼓励科考的打油诗,比如“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4、明清八股(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明朝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但采用八股取士,科举制度凸显弊端。1905年清末新政废除科举,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乡试是地方考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明清两代在各省城举行。每届三年,考期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八月,称“秋闱”(秋试),为正科。遇新君登极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考三场,每场三日。由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等经科试合格,方准应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举人可于次年春进京应会试,即便会试没考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会试与殿试是中央考试。乡试翌年,即丑、辰、末、戍年春季,举人汇集京城,参加由礼部举行的会试,又称“礼闱”、“春闱”,考三场,每场三日。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后贡士再由皇帝亲自御殿复试、决定取舍、等第,即殿试。试期一天,依成绩分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殿试第一甲第一名,初称“榜首”,亦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乡试、会试、殿试连续考中第一即“连中三元”。扩展资料:科举是我国古代首创的朝廷选拔人才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常设的科目是什么

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变。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元代的科举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明清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扩展资料:政治方面: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教育、社会风气方面: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文学艺术方面: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后期的科举制度使儒学成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队伍壮大,但导致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由于统治者改变考试内容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明太祖将源于元朝的八股文体正式定为科举考试文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什么是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 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应为开皇七年(587),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2] 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叫试策。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变化有过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科举制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四个显著的特点。[1] 科举制极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对中国在内的汉文化圈诸多国家,以及西欧国家启蒙影响深远。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的科举考场为江南贡院,占地超过30余万平方米。另辟有的中国科举博物馆是中国唯一反映中国科举考试制度为内容的专业性博物馆,也是中国科举制度中心、中国科举文化中心和中国科举文物收藏中心。

什么是科举制度?详细一点!!

科举是一种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的制度。它是古代中国的一项重要发明。科举始于605年时的隋朝,发展并成熟于唐朝,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才在1905年被废除,持续了整整1300年。科举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学而举则仕”,直接催生了不论门弟、以考试产生的“士大夫”阶层。邻近中国的亚洲国家如越南、日本和朝鲜也曾引入了这种制度来选拔人才。现代选拔公务员的制度亦是从科举制间接演变而来。



发展与演变

科举以前的人材制度
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候、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东汉末年,曹丕时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魏、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仍然存在不公平的弊病。晋代以后,负责中正的官员都由世家士族出任,他们考核人材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隋唐
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于开皇七年587年命各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隋炀帝在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成为以后的科举。在整个隋朝的三十八年内,总共举行了四至五次科考,总共取秀才、进士十二人。

唐朝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制度。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生徒是在国子监(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乡贡则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考头名的称解元。通过朝庭尚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考头名的称状元,其余分甲第和乙第。

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轻,改由礼部侍郎主持。唐代科举中最常见的科目是进士和明经。进士一般试帖经、杂文、策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明经一般试帖经、经义、策论。所以进士和明经的区别主要在于辞章和经义。当时人重进士和轻明经。进士每年录取名额不过三十人,加上明经也只有百人左右。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唐代制科的科目见于记载的就有百种,如博学宏词科、文经邦国科、达于教化科、可以理人科等。参加制科的人不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职的人。应试者可以由他人举荐,也可自荐。开元以后,全国参加制科的人“多则两千,少犹不减千人”,所以“所收百才有一”。考试以策论为主,也考经史和诗赋。录取后“文策高者,特赐与美官,其次与出身”。制举以开元时期为最盛,文宗太和以后就很少举行了。

武则天主政时,曾首创了由皇帝主持,覆核进士资格的殿试;和取武将的武科举。但是二者在唐朝时并未有成为定例。

唐代的科举仍然留有一定的举察制影子。例如:士子在应试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会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荐。除了武则天主政的一段时间外,唐代的科举没有糊名的习惯。考官在评卷时,考生的名声往往是考虑因素之一。这样做的原意跟举察一样,是希望可以兼顾人材在试场外的表现。但同时这亦无可避免造成了不公平,出现士子与考官之间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败坏时,弊病更甚。

整个唐朝的科举取士约一万人。唐代的宰相中,百份之八十是进士出身,可见科举的成效。但科举亦并非唐代政府招纳人材的唯一方法,门荫入仕和杂色入流也是唐代重要的入仕途径。到了唐代后期,出身寒门由科举入仕者渐多,与世族门荫入仕者形成两大官僚派系集团,互相倾轧,史称“牛李党争”。

唐朝的新科进士仅授予的官职远较后代进士低微。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职,明经科的上上第授从八品下官职而进士、明法两科,甲第授从九品上;乙第只能当最小的官从九品下。著名诗人王维考中状元后当的太乐丞,就是从八品下的小官。因此,唐朝的科举类似于现代的基层公务员招考。



宋代进一步改良了唐朝的科举制度,确立了一套相当完整的体制。

宋代改良科举制度,其中重要原因是皇帝欲加强对取士过程的控制,减少考官及士子联党结派的可能。自宋太祖开宝六年起,取录的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最后一关殿试,名次也由皇帝亲定。自此以后,进士都是“天子门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门生。为了保证考试公平及公正,宋朝对考试的规则进一步完善,以免考生或考官作弊。另一方面,宋代取士的数量大增,每科进士通常达数百人,并且放宽了应考条件,不论财富、声望、年龄皆可应考,对偏远地方的考生更给予路费。自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起,定期开考,三年一科,之后为明、清二朝所沿袭,至科举被废为止。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科举分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只曾举办约十次,取士一千余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明、清

明清科举各级考试名称明朝的科举在宋代的基础上继续改良发展,制度已非常完善,规模也更大,参加科举的人数大增;考核的内容却开始僵化。明朝二百七十七年开科八十九次,取进士一万七千人。

清朝科举基本承袭明制。清开国初时曾在顺治年间两次分满汉两榜取士;之后改为只有一榜,但不鼓励满人、蒙古人参加,把科举入士之途留给汉人,即所谓“旗人不占鼎甲”。清朝二百六十七年间开科一百一十二次,进士二万六千人;进士前三名中只有三人是满人,其中两人是顺治分榜时所取。

明清时,正式由国家举行的科考分为三级:

乡试
会试
殿试
在参加正式科考以前,考生先要取得“入学”的资格,即成为生员。入学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称为童试的县、府、院三级考试。这是大部分士子所用的方法,被认为是入士的正途。另一方法是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监生中有皇帝恩准的“恩监”;因长辈曾为国建功而特准的“荫监”;和最常见的方法:透过捐献金钱财物而成的“捐监”。监生虽然亦可应乡试、会试;但一般被认为是“杂流”,就算能考中进士,地位也较为低。


童试
童试亦称童子试,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不过明清的入官学基本上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知识传授。入学后经过学政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成绩特佳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属一种荣誉。

有些读书人要多次尝试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试成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试多次落第,到了白发苍苍仍称“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年间广东曾经多次有百岁童生参加院试的纪录。


乡试
乡试是正式科考的第一关。按规定每三年一科。清朝时是在子、卯、午、酉年举行,遇上皇帝喜庆亦会下诏加开,称为“恩科”。乡试于八月在京城及各省省城的贡院内举行,亦称“秋闱”。考官是由翰林及进士出身的官员临时担任。乡试每次连考三场,每场三天。开考前,每名考生获分配贡院内一间独立考屋,称为“号舍”。开考时,考生提著考篮进入贡院,篮内放各种用品,经检查后对号入座。然后贡院大门关上,三天考期完结前不得离开,吃、喝、睡都得在号舍内。每次各省乡试取录的名额不一,按各地文风、人口而定。清朝时,以直隶、江浙取录最多,贵州最少。监生、贡生更可以离开本籍,到京师赴考。

乡试发的称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和殿试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贡院举行,亦称“春闱”,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主考。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试只考一题,考的是对策,为期一天。录取名单称为“甲榜”,又称“金榜”;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三甲则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

能中进士便是功名的尽头,不能重考以求获得更高的名次。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连中三元”。

明清的惯例,殿试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编修。其他成绩较好的进士亦入翰林院,任“庶吉士”。成绩较次的进士任六部、中书、御史或知府、知县等职。

明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会试曾发生南北榜之争。当年春天杏榜取录的五十二名进士全部为南方人,引起北方举人的不满。朱元璋大怒,亲自查问后,把三名主考处死,在夏天再发榜,所取的进士全为北方人。之后在明仁宗时确定,会试按地域分配名额。在会试的试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规定录取进士。之后比例偶有调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额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举被废。这种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省份(如甘肃、贵州、云南等)每界科举会试有一定数量的举人成为会士、进士,进入政界的中高层,有利于保持国家的统一与政治安定。


废除
鸦片战争后,科举的内容渐渐与时代的需要脱节,加上西学东渐和学校教育的崛起,科举制度渐渐衰落。

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被日本打败,发生在京考会试的举人集体请愿的公车上书事件。康有为、梁启超等举人们的建议之一,便是改革科举,兴办新学。百日维新时,科举一度被废,但在戊戌政变后再次被恢复。1901年,清政府先废除考试用八股文。到了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9月2日,经袁世凯奏请,慈禧以光绪名义发布上谕明告:“着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自此延续千年的科举制度正式宣告废除。


日落后的科举:留学生考试
清政府虽然废止了传统的科举,但并未停止透过考试来从民间选拔人材;而科考千年来深入民心,民间对以考试入士为官之途,仍然有相当的需求。在废科举的同时,清政府同时制订了“留学生考试章程”,吸引归国的海外留学生透过考试进入政府。1905年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为止,被称为“洋科举”的留学生考试举办过六次,总共取录了1388人。根据规定,在海外高等学校入学三年者可以应考。考试分为两场,首场在学部举行,称“部试”;次场在保和殿举行,称为“廷试”。考试内容包括外文,以及留学生留学时所习科目。考取者按成绩及其学习专业,分别授予各科“进士”、“举人”等传统科举的身份,成绩最佳者更授予翰林编修。当时的各式名衔包括有“格致科进士”、“工科进士”、“商科举人”以至“牙科进士”等等。



隋、唐、宋
隋炀帝时的科举分两科,一称明经,另一称进士。虽然唐代大大增加了科目数量,但明经和进士仍是选拔官员的主要科目。

明经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包括帖经和墨义。帖经有点像现代考试的填充,试题一般是摘录经书的一句并遮去几个字,考生需填充缺去的字词;至于墨义则是一些关于经文的问答。进士科的考试主要是要求考生就特定的题目创作诗、赋,有时也会加入帖经。

唐高宗时代以后,进士科的地位慢慢超越了明经,成为科举中唯一的重要科目。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进士科考生需要发挥创意方能及第,而明经只需熟读经书便能考上。而且进士科的评选标准甚严格,考上的人数往往只是明经科的十分之一。当时曾有一句说话:“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道出了进士科的难度。

另外,在武则天时代开始,亦设立了武举考试,用以挑选武官。

宋代大部份时间的科举内容与唐代分别不大,但王安石执政时,曾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把帖经、墨义和诗赋等考试都取消了,改为以经义 (解释经书) 、论 (对时局的评论) 和策 (提出解决时弊的办法) 作为考试内容。然而,苏轼等人对该项改革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元代的科举虽然对自身的统治影响不大,但它的内容却有重大转变。第一是科举不再分科,专以进士科取士。第二是考试的指定读物有所变动。新的规定是,如果经义的考试内容包括四书,则以朱熹著述的《四书集注》作为主要的依据。

这两项改动并没有随元朝而消亡,而是成为明、清两代八股文的基础。


明、清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在乡试及会试皆以四书的内容命题,要求考生以古人的语气阐述经义,“代圣人立言”,用八股文作答。八股文有很多格式上的要求,极为讲究形式。只有到了科举最后一关,用以决定名次的殿试,才会改为考时务策问。但是考生答策的内容很多时都并不重要,清朝的皇帝便惯以试卷的书法取定殿试名次的高低。

热衷科举的人只识四书五经,其他以外的知识,统统都成了“杂学”,很多读书人都是一概不通。讽刺科举的小说儒林外史中便记载了这样的一个笑话:有人对明朝的进士范进开玩笑说:“今下如果是四川的苏轼来考,文章亦只能是第六等了。”范进答道“苏轼既然文章不好,考不上也罢了。”原来他竟然不知谁是苏轼。

而就算是对四书五经的内容,科举亦只要求因循前人的思想,以华丽词藻作出合乎格式的漂亮文章;不求有独立思考、创新见解。考生的实际见识和才学在八股文的要求下反而被忽略。于是不少考生索性舍四书五经,专门钻研为应付考试而设,称为“帖括”的八股文范文选刻本。当时一些人称八股文为“敲门砖”,意即考取功名后便可弃之如敝屣。曾经有人将八股文与“鸦片”、“缠足”并列,认为是荼毒中国人的三大害。

晚清时力主废除科举的康有为与梁启超两师徒,可算是一对才学与考试成绩不相乎的典型例子。

梁启超十二岁便入学成为秀才,十七岁举人,被称为神童,算是科举得意。但梁启超中举后自认“帖括之外不知有所谓经史也”,遇见康有为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窍不通,反而要拜老秀才康有为为师。相反,康有为书香世家,家中有万卷书楼,年少已熟读经史子集古今典籍。虽然康有为名满广东南海,但他十六岁成秀才,获贡生身分后却是乡试六试不售,失意科场二十载。三十六岁时方才时来运转中举人,得以与徒弟梁启超一同上京赴考,会试最终能以首名及第成为会元,高中进士。


影响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超过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唐宋八大家都是进士出身;但到了明清两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明清以来中国社会的因循自封、人材的奴化,与科举考试内容的朿䌸有著相负相承的关系。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宪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作弊及其防御
由于科举考试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一生的富贵荣华,因此不少人均企图以作弊以在科举中取得好成绩。最常见的作弊有三种,一是贿买 (即贿赂主考官以获取好成绩)、二是夹带考试经文 (带书或抄录于随身物品中) 入内作弊、三是请人代考。


贿买
唐代武则天时代曾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这做法在宋代以后成为定例。同时又发明了誊录的方式,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并以抄本送往评级。这样批卷者连辨认字迹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即所谓“买通关节”。为了减少这种可能,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的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朿发榜前不得离开;亦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贿买若然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而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

清代入关初期便曾发生了丁酉案(顺治十四年),顺天,江南,河南,山东,山西五闱弊案,最后以江南闱十六房主考全部斩立决,数百名举人在满兵夹带下重考,之后数十人被判死或贬徙尚阳堡宁古塔。是为中国科举史上最大的科场舞弊案,一般认为这是满族统治者以严刑酷法震撼汉族知识分子,从而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夹带

贡院内的号舍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宋朝起,考试在贡院内进行,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但是夹带经文这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上。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等等都曾被用作夹带。明清的科举保安十分严格,要求达到“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除了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外,乾隆时更曾下诏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糕点的大小厚度;水壶、烛台的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限。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格,被发现者除了取消资格外,更要带枷示众。但科场舞弊始终未曾彻底有效地受到打击。有传说指一次会试中有举人把夹带的书本掉在地上,奉旨检查的亲王却为他掩饰,说:“何以携帐簿入场!”


代考
代考在唐朝时颇为常见。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历。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历验明考生的身分。


武举
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射、步射、马枪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不能参考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武试则最少要求骑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射,马射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射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并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

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明代戚继光(明世宗嘉靖年武进士),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徽宗授武状元)等等。


中国以外的科举制度
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历史上其他一些周边的国家除了有学子赴中国参加科举考试外,也在本国设立科举制度。


越南
越南的科举制度,始自于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举制度最晚废除的国家。

越南的科举制,最早始于李朝的仁宗太宁元年(1075年),但李朝的科举制一共只举行四次,人数也较少,未产生较大影响。其后陈朝太宗建中八年(1232年)时,再度实行科举,其施行方式,是设立太学,由太学生参与考试,来取得进士资格。其后为了扩大科举取士,陈朝睿宗于隆庆二年(1314年)正式创立进士科,让更多的人能参与进士考试。

黎朝时,进一步模仿中国明清的科举制度。明太祖洪武三年,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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