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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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发展历史

中国美协吸纳在美术创作、美术评论、美术史研究、美术教育美术出版、艺术设计、美术组织等方面成就卓著者为会员,集中了全国各地有成就、有影响的美术专家、学者,是综合美术各门类的、全国美术唯一的国家级美术组织。中国美协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聘任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中国美协前称中华全国美术工作者协会(简称全国美协),1949年7月21日在北京中山公园来今雨轩宣布成立,徐悲鸿当选为第一任主席,江丰、叶浅予为副主席,蔡若虹、刘开渠、吴作人、李桦、古元、王朝闻、倪贻德、力群、朱丹、野夫为常委,全国委员41人,修补委员10人。1953年10月4日全国美协全委扩大会闭幕,通过工作报告和章程决议同时改称中国美术家协会(简称中国美协)。选举理事62人,常务理事25人,推选齐白石为主席,江丰、叶浅予、吴作人、蔡若虹为副主席,华君武为秘书长。1960年7月30日中国美协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选举何香凝为主席,蔡若虹、刘开渠、叶浅予、吴作人、潘天寿、傅抱石为副主席。理事112人,常务理事23人,华君武为秘书长。1979年11月3日中国美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85人,通过新的协会章程,选举理事172人,常务理事47人,选举江丰为主席,王朝闻、叶浅予、华君武、刘开渠、关山月、李少言、李可染、吴作人、黄新波、蔡若虹为副主席。常务书记为华君武、刘迅、张仃。1983年3月三届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推选吴作人代主席,秦征、刘迅任常务书记。1985年5月6日中国美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济南市召开,选举理事221名,常务理事56名,吴作人当选主席,王朝闻、叶浅予、古元、关山月、刘开渠、华君武、李少言、李可染、周思聪、秦征、黄永玉、蔡若虹当选副主席;1990年10月增补王琦为副主席(常务)。中国美协本届分党组于1997年11月25日成立,刘大为任书记,李中贵任副书记,王春立、金毓清任成员。1998年9月11日中国美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会议代表292人,推选理事121人,聘请王琦、王朝闻、关山月、华君武、李少言、吴冠中、罗工柳、秦征、黄永玉、蔡若虹为顾问,选举靳尚谊为主席,刘大为(常务)、刘文西、刘勃舒、肖峰、李焕民、林墉、杨力舟、哈孜·艾买提、常沙娜、程允贤、詹建俊为副主席;李中贵任秘书长,王春立、金毓清、戴志祺任副秘书长。2003年12月1日中国美协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五洲大酒店召开,会议代表372人,推选理事147人,聘请王琦、王朝闻、华君武、刘文西、刘勃舒、李焕民、吴冠中、肖 峰、罗工柳 、哈孜·艾买提、秦 征、常沙娜、黄永玉、程允贤、詹建俊为顾问,选举靳尚谊为主席,刘大为(常务)、王明旨、王明明、韦尔申、冯远、尼玛泽仁、许江、吴长江、杨力舟、杨晓阳、林墉、曾成钢、潘公凯为副主席,刘大为任秘书长,戴志祺、李荣海、陶勤任副秘书长。2004年2月3日六届三次主席团会后增补理事41人2005年7月26日召开中国美术家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后增补施大畏、罗中立为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2008年12月11日—13日,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吴长江代表中国美协第六届主席团向大会作了题为《熔铸中国气派 塑造国家形象进一步推动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繁荣》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国美术家协会领导机构:刘大为任主席,王明明、韦尔申、冯远、许江、许钦松、杨晓阳、吴长江、何家英、范迪安、罗中立、施大畏、黄格胜、曾成钢、潘公凯任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七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任命刘健为秘书长,李荣海、张旭光、陶勤为副秘书长;推举靳尚谊为名誉主席,聘请王琦、王明旨、尼玛泽仁、华君武、刘文西、刘勃舒、李焕民、吴冠中、杨力舟、肖峰、林墉、哈孜·艾买提、秦征、黄永玉、常沙娜、詹建俊16人为中国美协顾问。2013年11月25日—27日,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吴长江代表中国美协第七届主席团向大会作了题为《塑造人民形象 描绘美丽中国 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国美术家协会领导机构:刘大为任主席,王明明、韦尔申、冯远、许江、许钦松、李翔、杨晓阳、吴长江、吴为山、何家英、范迪安、施大畏、黄格胜、曾成钢任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八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任命徐里为秘书长,陶勤、杜军为副秘书长;推举靳尚谊为名誉主席,聘请王琦、王明旨、尼玛泽仁、刘文西、刘勃舒、李焕民、杨力舟、肖峰、林墉、罗中立、哈孜·艾买提、秦征、黄永玉、常沙娜、詹建俊、潘公凯为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八届顾问。1949年成立以来,中国美协共计发展会员14006人。

中央美术学院历任院长?

1、郑锦郑锦(1883—1959)又名瑞锦,广东香山县(今中山市)雍陌乡人,是中国近代绘画史上著名的艺术教育家和画家。早年留学日本,后任北京师大、女师大教授,北京美专校长。工画人物,尤喜画古装仕女,精雅秀逸,合日法与中法于一炉。惟恐以所画费时,不能多作,故流传极少。“国立北平美术专门学校”于1918年4月15日成立了。郑锦被任命为第一任校长。2、林风眠1925年至1938年出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校长兼教授。林风眠(1900年11月22日–1991年8月12日),画家、艺术教育家、国立艺术院(现更名为中国美术学院)首任院长。代表作品有《春晴》、《江畔》、《仕女》。历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校长、国立艺术学院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上海分会副主席。3、滕固1938年至1940年,国立北平艺专与国立杭州艺专合并成立昆明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滕固出任校长。滕固被称为“中国现代艺术史学的奠基者”。他善诗词书法,喜画荷,十八岁时发表的艺术史论文就颇具独创见解。著作甚丰。4、吕凤子1940年至1949年,分别出任国立艺术专科学校和正则艺术专科学校校长。吕凤子(1886–1959年)是与齐白石、徐悲鸿齐名的著名国画家、美术教育家,1910年在上海创办我国最早的一所美术专科学校——神州美术院。吕凤子善画人物、山水、花鸟。早期仕女图和后期罗汉画是他的代表作。5、徐悲鸿1949至1953年出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徐悲鸿(1895-1953)江苏宜兴人。现代中国画大师,卓越的美术教育家。6、江丰1953年,徐悲鸿院长逝世后,江丰代理院长 。1958年,江丰被任命为院长。江丰(1910 – 1982)原名周熙,笔名高岗、固林,上海人。擅长版画、美术理论、美术教育。7、吴作人1958至1979年出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吴作人(1908 – 1997),先后就读于上海艺术大学、南国艺术学院美术系及南京中央大学艺术系,从师徐悲鸿先生,并参加南国革新运动。早年攻素描、油画,功力深厚;间作国画富于生活情趣,不落传统窠臼。晚年后专攻国画,境界开阔,寓意深远,以凝练而准确的形象融会着中西艺术的深厚造诣。在素描、油画、艺术教育方面都造诣甚深,他在中国画创造方面更是别创一格,自成一家。吴作人是继徐悲鸿之后中国美术界的又一领军人物。8、古元1979年至1987年出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古元(1919–1996),广东人,擅水粉、水彩、版画。1938年赴延安,先后在陕北公学、鲁迅艺术学院学习。1942年在重庆举办的全国木刻展览会,徐悲鸿先生撰文称赞古元作品。1951年创作新年画《毛主席和农民谈话》,获中央文化部颁发的新年画二等奖。曾参加革命博物馆的历史画创作。历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协会副主席,中国版画家协会主席。9、靳尚谊1987年至2001年出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靳尚谊,1934年生,河南焦作人。1953年毕业于中央美院绘画系。1957年结业于马克西莫夫油画训练班,并留校在版画系教授素描课;1962年调入油画系第一画室任教。原中央美院院长。曾任中央美院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国美协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届荣誉委员。10、潘公凯2001年6月至2014年9月,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潘公凯,1947年出生于浙江宁海,国画大师潘天寿先生的二公子。1996年任中国美术学院院长,曾任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网》专栏作家、专家等。11、范迪安现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范迪安,1955年9月出生于福建,曾任中国美术馆馆长,现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国家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油画学会理事,全国政协委员。从事20世纪中国美术研究、当代艺术批评与展览策划、艺术博物馆学研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央美术学院

中国书画家协会和中国美术家协会有什么区别

1、成立时间不同中国书画家协会成立于1988年。中国美术家协会成立于1949年7月21日。2、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不同中国书画家协会包含中国书法和国画。中国美术家协会包含油画、素描、雕塑等等。扩展资料: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入会流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书法、美术创作者,拥护中国书画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中国书画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书画家协会。1、独立创作的作品至少获得一次地级市以上的书画展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条件。2、独立创作的雕塑作品至少获得一次地级市以上的展览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条件。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书法、美术创作者入会,参照本规定执行。4、本着不拘一格、推陈出新的思路,有较高的书画艺术水平创作者,经协会总部研究批准,可优先申请。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入会流程入会的规定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一、从事美术创作者的入会条件:1、本人作品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具有入会资格的展览,并且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入会资格。合作作品参加有入会资格的展览,作者每人按半次计算,累计三次以上的,申报人至少有一次独立创作的作品达到入会资格,方可推荐申报。作者在同一画种、同一展览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2、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美术类正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2)在省、市、自治区重大展览中获最高奖。如在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建党、建国重大综合性展览中获最高奖项。(注:此类展览及展览中获最高奖项的名单需提前报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3、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做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1)获得美术类副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2)全国重点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三次以上(含三次)经评选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展览(邀请展除外),又未计入入会资格的,可作为参考条件。4、独立创作的作品一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金奖。5、独立创作的作品两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银奖。6、独立创作的雕塑作品有两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条件。7、壁画、城市雕塑作品一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达到相应的条件,同时有两件以上(含两件)在省、市以上重要场所装置,并在美术界产生良好影响,经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推荐,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8、从事陶艺、环境、工业等艺术设计专业的设计人员和工艺美术设计人员,工作时间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且学术成就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经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9、从事建筑美术、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方面工作十五年以上,已是该全国性专业协会或学会的全国会员,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并由该协会或学会出具推荐信。10、从事动漫艺术的设计人员,取得显著的艺术成就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经中国美术家协会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二、从事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研究者的入会条件:1、被评为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有专著、译著两种以上在国家出版单位出版。(2)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有统一刊号的全国性专业刊物上发表,累计五篇以上(含五篇)者。2、被评为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副教授或相应副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可作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三、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以及其他有关工作者的入会条件:1、在全国重点出版社从事美术编辑,获得编审职称,有一定的艺术实践活动,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展览或多次在报刊上发表、出版者。2、所编书籍获国家图书奖两次,并对推动美术创作、发展美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3、在全国重点美术专业院校教学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或在院校系科主持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曾被评为省部级以上美术教育的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家。4、在省级以上博物馆、艺术研究部门及其它美术研究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有显著研究成果,已获美术类正高职称者。四、从事美术组织者的入会条件:1、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及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从事组织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精通业务并有突出成绩者;2、任省级美术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秘书长三年以上(含三年),精通业务并有显著成绩者。3、在省部级直属文化机构,即省级美术馆、博物馆、群艺馆,以及解放军、武警总部从事美术组织工作二十年以上(含二十年),在美术创作队伍组织建设中有突出贡献,其成就在全国有较大影响者。五、七十岁以上,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艺术家,在参展条件欠缺的情况下,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注明推荐理由,重点推荐申报,作为参考条件,可以酌定入会。六、在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应重视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入会。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及边远地区的女性美术家,在欠缺一次参展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美术家入会,参照本规定执行。八、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备案,即使条件合格,也需延迟三年方能重新申报。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的申报、审批程序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的申报与审批遵循先由各团体会员,即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初审及推荐,后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最终审核批准的自下而上的两级审批程序。申报和审批程序的具体步骤与注意事项如下:1、申报人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初审并向中国美术家协会推荐审报,部队系统中的申报人经部队专门机构初审并向中国美术家协会推荐审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报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特别行政区的中央联络办公室初审,并向中国美术家协会推荐审报,中直系统的申报人直接向中国美术家协会申报。2、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各团体会员及部队专门机构务必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中国美术家协会,中直系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入会材料,也需按此时间申报,逾期不予受理。3、申报的展览及出版物等材料以本年度3月31日以前为限,凡本年度3月31日以后的展览、出版物等在下一年度申报中才能生效。4、申报人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索取申报表格;部队系统中的申报人向部队专门机构索取申请表格;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报人,向驻该特别行政区的中央联络办公室索取申报表格,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仅向中直系统的申报人提供申请表格。5、填写表格之前,申报人要认真阅读表格后页的填表须知,在参加展览栏中,要优先填写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中的展览项目。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均备有《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申报人可向以上部门或单位咨询或去函索取。6、申报人填写表格时需提供其作品参展的入选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入选或获奖作品的照片或彩色印刷图片。必要时,还需按照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的要求提供入选或获奖证书的原件。7、从事艺术史论、教育、美术编辑等工作的申报人还需另行提供省部级以上人事部门印制盖章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省部级人事部门签发批准的含申报人姓名在内的获得高级职称的批件复印件,以备审核中参考。8、申报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否则有关材料将被视为无效。申报人故意填写不实或虚报参展项目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抄袭他人作品,经证据证实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冒充他人名义,涂改、私自伪造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并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备案,即使条件合格,也需延迟三年方能重新申报。9、申报人填妥申报表格后,要将表格及所有待审材料交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做资格的初步审核。10、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要严格审查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疑问,可要求申报人提供有关证书的原件进行审核。11、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初审后将同意推荐上报的申报人表格及材料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不受理各省、市、自治区申报人个人单独送件。12、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统一申报的材料不全,需要申请人补充添加材料的,需经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审批认可、加盖印章,不可个人单独送报。13、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复审。14、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的审查时间自7月1日起至8月30日止。15、组织联络部将复审结果报请中国美术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批复。16、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将每年度批准入会人员名单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通知到新会员本人,并在《美术》杂志、《美术家通讯》和中国美术家协会网上公布。17、申报材料仅在本年度审核期间有效。一经公布本年度入会人员名单,未批准人员材料的有效期自行终止。中国美术家协会不办理退件,申报人须自留原稿。18、申报工本费每年30元/人,由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统一收齐后邮寄到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申报资格的审核内容1、对所提供的展览的入选、获奖证书复印件的审核。2、对申报人所提供的不少于三件代表作品照片或彩色印刷图片的审核。3、对重要美术理论性著作或其复印件,包括对出版社名称、出版刊物的名称、期刊号的审核。4、对从事美术教育、编辑、设计、史论研究等人员提供的省部级以上的人事部门印制盖章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进行审核;对省部级以上人事部门签发批准的含申报人姓名在内的获得高级职称的批件复印件的审核。5、对获国家图书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进行审核。6、对申报人所在单位及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意见的审核。7、作为参考内容,对曾获得省部级以上颁发的有关美术成就的证书复印件进行审核8、作为参考内容,对全国美术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的期刊号、登载的作品、作者姓名等以及发表真伪的审核。9、对申报人是否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进行社会活动进行审核。10、对申报人提供涂改、虚假、伪造材料的情节进行审核。11、对申报人从事美术教育及在美术单位、出版单位工作的时间进行审核。12、对申请表格所列的其他项目的审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书画家协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美术家协会

如何成为中国美术家协会的会员?

  中国美术家协会关于个人会员的暂行规定

  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
  一、从事美术创作者的入会条件:
  1、本人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合作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作者每人按半次计算,累计三次以上的,申报人至少有一次独立创作的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方可推荐申报。作者在同一展览、同一画种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
  2、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艺术类正高职称,即获得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编审、一级美术师等正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在省、市、自治区重大展览中获最高奖。如在省、市、自治区美协主办的建党、建国重大综合性展览中获最高奖项。
  3、独立创作的作品一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金奖或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奖。
  4、壁画、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的作者入会,其作品要有三件以上(含三件)在省、市以上重要场所装置,并在美术界产生良好影响,经中国美协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5、从事陶艺、环境、工业等艺术设计专业的设计人员和工艺美术设计人员,工作时间满十五年,且学术成就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经中国美协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6、从事建筑美术、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方面工作十五年以上,已是该全国性专业协会或学会的全国会员,确具代表性较为著名,并由该协会或学会推荐者。
  二、从事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研究者入会须被评为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有专著、译著两种以上在国家出版单位出版(不含教材和编写美术书籍)。
  2、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有统一刊号的全国性专业刊物及《美术家通讯》上发表,累计六篇以上者。
  三、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以及其他有关工作者的入会条件:
  1、在全国重点出版社从事美术编辑,获得编审职称,有一定的艺术实践活动,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全国性展览或多次在报刊上发表、出版者。
  2、所编书籍获国家图书奖两次,并对推动美术创作、发展美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3、教学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或在院校系科主持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曾被省部级以上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家者。
  4、在省级以上博物馆、艺术研究部门及其它美术研究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有显著研究成果,已获美术类正高职称者。
  四、从事美术组织者的入会条件:
  1、在美术家协会(包括省、市、自治区美协)从事组织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精通业务并有突出成绩者;
  2、任省级美术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秘书长三年以上(含三年),精通业务并有显著成绩者。
  3、其他从事美术组织工作二十年以上(含二十年),在美术创作队伍组织建设中有突出贡献,其成就在全国有较大影响者。
  4、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省市创作中心、展览中心、美术产业示范基地等单位做领导工作达五年以上(含五年),参与中国美术家协会的美术活动或者组织工作,为美协工作做出卓越贡献,并具有相应的研究、创作水平的,经中国美协会员工作部建议,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五、年满七十岁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艺术家,在参展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可由省、市、自治区美协重点推荐申报。
  六、在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应重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入会。凡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在欠缺一次参展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七、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协备案,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即使条件具备也不准推荐申报。
  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的申报、审批程序
  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的申报与审批遵循先由各团体会员,即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初审及推荐,后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最终审核批准的自下而上的两级审批程序。申报和审批程序的具体步骤与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人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初审并向中国美协推荐审报,解放军系统中的申报人经部队专门机构初审并向中国美协推荐审报。中直系统的申报人直接向中国美协申报。
  2、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各团体会员及部队专门机构务必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中国美协,中直系统申报人也需按此时间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的展览及出版物等材料以本年度3月31日以前为限,凡本年度3月31日以后的展览、出版物等在下一年度申报中才能生效。
  4、申报人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索取申报表格;解放军系统中的申报人向部队专门机构索取申请表格;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仅向中直系统的申报人提供申请表格。
  5、填写表格之前,申报人要认真阅读表格后页的填表须知,在参加展览栏中,要优先填写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中的展览项目。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均备有《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申报人可向以上部门或单位咨询或去函索取。
  6、申报人填写表格时需提供其作品参展的入选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入选或获奖作品的照片或彩色印刷图片。必要时,还需按照省、市、自治区美协的要求提供入选或获奖证书的原件。
  7、从事艺术史论、教育、美术编辑等工作的申报人还需另行提供省部级以上人事部门印制盖章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省部级人事部门签发批准的含申报人姓名在内的获得高级职称的批件复印件,以备审核中参考。
  8、申报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否则有关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申报人故意填写不实或虚报参展项目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冒充他人名义,涂改、私自伪造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并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协备案,三年以内不得重新申报。
  9、申报人填妥申报表格后,要将表格及所有待审材料交省、市、自治区美协做资格的初步审核。
  10、各省、市、自治区美协要严格审查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疑问,可要求申报人提供有关证书的原件进行审核。
  11、各省、市、自治区美协初审后将同意推荐上报的申报人表格及材料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不受理各省、市、自治区申报人个人单独送件。
  12、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复审。
  13、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的审查时间自5月1日起至7月1日止。
  14、会员工作部将复审结果报请中国美术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批复。
  15、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将每年度批准入会人员名单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通知到新会员本人,并在《美术》杂志、《美术家通讯》和中国美术家协会网上公布。
  16、申报材料仅在本年度审核期间有效。一经公布本年度入会人员名单,未批准人员材料的有效期自行终止。中国美术家协会不办理退件,申报人须自留原稿。
  17、申报工本费每年30元/人,请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统一收齐后邮寄到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
  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申报资格的审核内容
  1、对所提供的展览的入选、获奖证书复印件的审核。
  2、对申报人所提供的不少于三件代表作品照片或彩色印刷图片的审核。
  3、对重要美术理论性著作或其复印件,包括对出版社名称、出版刊物的名称、期刊号的审核。
  4、对从事美术教育、编辑、设计、史论研究等人员提供的省部级以上的人事部门印制盖章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进行审核;对省部级以上人事部门签发批准的含申报人姓名在内的获得高级职称的批件复印件的审核。
  5、对获国家图书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进行审核。
  6、对申报人所在单位及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意见的审核。
  7、作为参考内容,对曾获得省部级以上颁发的有关美术成就的证书复印件进行审核
  8、作为参考内容,对全国美术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的期刊号、登载的作品、作者姓名等以及发表真伪的审核。
  9、对申报人是否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进行社会活动进行审核。
  10、对申报人提供涂改、虚假、伪造材料的情节进行审核。
  11、对申报人从事美术教育及在美术单位、出版单位工作的时间进行审核。
  12、对申请表格所列的其他项目的审核。
  中国美术家协会享有对本规定的解释权。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关于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的有关文件自行废止。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0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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