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处是做什么工作的单位
公路管理处是负责公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筑养路机械设备、防洪抢险工作的行政管理的单位。
公路管理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筑养路机械设备、防洪抢险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组织制定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筑养路机械设备管理方面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协调公路网的建设与管理,参与制订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监督协调年度计划的实施。
四、负责组织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设评审及申报审批工作,负责一、二级公路(其中二级公路3000万元以上)项目初步设计的申报审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管理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组织制订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
六、负责公路勘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试验、公路施工单位资质、资信的审查申报工作。
七、依法监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归口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组织高速公路竣工验收。
八、对公路灾害防治、抢险救灾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
九、归口联系、指导厅属公路企业工作。
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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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习方法,这里给你一些思路:
1、章节复习,不管是那门学科都分为大的章节和小的课时,一般当讲完一个章节的所有课时就会把整个章节串起来在系统的讲一遍,作为复习,我们同样可以这么做,因为既然是一个章节的知识,所有的课时之前一定有关联,因此我们可以找出它们的共同之处,采用关联记忆法把这些零碎的知识通过线串起来,更方便我们记忆。
2、纠错整理:做题的过程中难免会做错题目,不管你是粗心或者就是不会,都要习惯性的把这些错题收集起来,每个科目都建立一个错题集,当我们进行考前复习的时候,它们是重点复习对象,因此你既然错过一次,保不准会错第二次,只有这样你才不会在同样的问题上再次失分。
3、思维导图复习:思维导图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在记忆上可以让你大脑里的资料系统化、图像化,还可以帮助你思维分析问题,统筹规划。将知识用思维导图画出来进行整理记忆,可以很快分析出知识的脉络和重点,并且记得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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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速公路路况查询的电话是: 121221,北京电话:010-122(查询、报警)2. 天津电话:022-26994046(高速交警)3.河北 电话:0311-951851144.山西 电话:0351-96565(全省高速公路客服热线) 0351-168005655.内蒙 电话:0471-6591543(呼和浩特高速交警监控中心)6.辽宁 电话:024-23869259(高速公路管理局监控指挥中心)7.吉林 电话:0431-118114 电话:0431-85379998(高速指挥调度中心高管局总机)8.黑龙江 电话:0451-86607522 0451-85961695(高速公路24小时服务热线)9.上海 电话:021-96900(交通服务热线)10.江苏 电话:025-96777 南京、常州、盐城也可拨打9619611.浙江 电话:0571-96222(全省高速公路客服热线)12.安徽 电话:0551-96566(全省高速公路客服热线) 13.福建 电话:0591-1212214.江西 电话:0791-7288448(高速交警)15.山东 电话:0531-96669(全省高速公路客服热线)16.广东 电话:020-81992151(高速交警)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20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维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高速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第四条 自治区从政策、资金、土地利用等方面支持高速公路发展。第五条 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高速公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六条 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区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行使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责。第七条 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当支持和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八条 高速公路规划由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路网规划和本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九条 高速公路建设按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制度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第十条 高速公路项目法人的选择和确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投资和工期负责。第十一条 高速公路项目法人投资建设高速公路项目的资本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第十二条 交通行政执法和交通安全执法所必需的场所、设施应当与高速公路同时设计建设。第十三条 高速公路建设应当按照保持路系、水系通畅,便利生产、生活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设计和建设通行、排水、隔音等设施。第三章 经营服务第十四条 高速公路经营者依法享有高速公路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第十五条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收费活动,完善服务区功能以及交通安全、环保、监控、收费等设施。第十六条 高速公路实行全区联网收费,推广使用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通行效率。不联网不得收费。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工作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要求、规范执行。联网收费应当经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入网测试合格。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对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进行清分和结算。清分结算工作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需费用由高速公路经营者按约定比例分担。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高速公路经营者公开清分结算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第十八条 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应当按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行冲卡;
(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
(三)调换通行凭证或者使用伪造的通行凭证;
(四)刁难、辱骂、殴打收费人员;
(五)其他妨碍交费通行的行为。第十九条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根据车流量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避免车辆拥挤、堵塞。遇到车道拥堵时,应当开通所有收费道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导。
不开足收费道口造成车辆堵塞的,车辆驾驶人有权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投诉,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
紧急抢险救援及其他重大抢险救灾活动需通行高速公路时,应当在高速公路进出口设立快捷通道。第二十条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健全规章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服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一条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加强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设施的规范化管理,为司乘人员餐饮、休息、住宿和车辆加油、修理等提供安全、便捷、文明的服务。收费服务应当做到质价相当。第二十二条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服务区及重要路段设置电子信息牌或者公告栏,及时发布交通管制信息和交通运行信息。第二十三条 交通、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对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责令高速公路经营者采取相应措施,限期改正。第四章 公路养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201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促进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维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高速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第四条 自治区从政策、资金、土地利用等方面支持高速公路发展。第五条 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高速公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六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区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行使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能。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第七条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管理和保护等相关工作。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八条 高速公路规划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公路路网规划和本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九条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高速公路按照规定实行特许经营。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定投资者,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第十条 高速公路建设按照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一条 高速公路建设应当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以及技术标准,保证合理的设计和施工周期,确保工程质量。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评价。第十三条 高速公路防护、排水、安全设施,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养护管理、路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执勤执法营房、超限运输检测、交通量观测等专用场所、设施,以及经营服务设施,应当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使用。
已建成的高速公路未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设前款规定的系统、场所和设施的,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负责补建。第十四条 高速公路建设应当避免损坏其他公路和设施;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当按照不低于该公路和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高速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其他公路用地的,其他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配合。第十五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管理档案,对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移交建设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第三章 经营服务第十六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依法从事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收费活动,完善服务区功能以及交通安全、环保、监控、收费等设施。第十七条 经营管理者依法享有高速公路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
高速公路权益的转让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单独转让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或者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的,应当报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备案。第十八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收取车辆通行费。
载货类汽车应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计重收费的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经营管理者用于计重收费的计量衡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检定合格,定期维护、校核,保证其计量符合规定要求。第十九条 收费高速公路实行全区联网收费,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等智能收费系统。不联网不得收费。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
广西高速报警救援及路况查询电话
一、广西高速报警及救援电话:
全国大部分省份的急救电话是12122,各省市略有差异。车主在广西高速上遇到事故或需要紧急救援时,可拨打12122求助。“12122”有三个主要功能:
1、接受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报警;
2.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发生故障、爆胎等紧急情况,需要外部协助救援的警报无法解除;
3.接受路况咨询。
此外,司机可以通过以下电话在广西高速公路上寻求帮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24小时路况咨询电话:(0771)96333
桂林学院0772-3519123 13878320123
永福研究所0772-3519223 13877329331
鹿寨所0772-3519324 3977269558
柳州研究所0772-3519423
来宾0772-3519523 13597233711
刘锁0772-3519623 13597068222
宜州学院0772-3519823 13977886889
泉州站0773-4672124 13737316606
桂楚执法大队0772-3519023
琴锁0777-2803410 07777110
琴锁0777-2803310 7777110
合浦学院0777-2803610 3789 911 0
市防办0777-2803510 13507706110
山口研究所0777-2803910 13517892110
沿海执法大队0777-2803110
永宁13517710230
宾阳13878773662
李玲13807813001
南13707870911
南方13707870922 13977111337
西南路管理处0771-5811023
隋0771-5811203 13737949320
崇左0771-5811045 13737949321
向0771-5811368 13737949322
罗0776-2819012 13877687110
二、广西公路交通查询电话:
查询广西高速公路路况有两种方式:
1.如上所述,您可以拨打救援电话,手动查询广西高速公路路况。优点:人工一对一服务;缺点:线路经常占线,尤其是节假日。
三、广西高速公路提示:
首先,在广西公路上紧急救援,要看清广西公路救援电话的标志,及时将车停在广西公路紧急停车区,并立即拨打公路救援电话求助。
@2019
高速公路路况查询电话是什么?
全国高速路况查询电话:1、北京010-1222、天津022-269940463、河北0311-951851144、山西0351-965655、内蒙0471-65915436、辽宁024-238692597、吉林0431-1181148、黑龙江0451-866075229、上海021-9690010、江苏025-9677711、浙江0571-9622212、安徽0551-9656613、福建0591-1212214、江西0791-728844815、山东0531-9666916、河南0371-6873644817、湖北027-9657618、湖南0731-406811019、广东020-8199215120、广西0771-1212221、海南0898-16022、重庆023-1212223、四川028-96299924、贵州0851-1650440925、云南0871-823542526、甘肃0931-9696927、青海0971-829372928、宁夏0951-615413229、新疆0991-118114拓展资料:高速公路属于高等级公路。中国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高速公路指“能适应年平均昼夜小客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各国尽管对高速公路的命名不同,但都是专指有4车道以上、两向分隔行驶、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公路。此外,有不少国家对部分控制出入口、非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直达干线也称为高速公路。查高速公路实时路况的其他方法:(1)直接致电省一级的交通广播的交通热线进行咨询;或查询交通广播电台的微信,在微信的公众号的显著位置都有交通路况查询,然后查高速或国道路况。(2)手机地图或电脑地图,打开地图主页后,点击地图页面右上方的类似于红绿灯的图标,即可显示出地图中的交通流量情况,红色为拥堵,黄色为交通缓慢,绿色为畅通。(3)百度一下“中国高速网”,高速网致力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为行业同仁及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高速公路信息服务。搭建行业互动交流平台,为行业同仁及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高速公路信息服务。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速公路
广西省区域内摩托车可否开上高速公路
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已剔除摩托车不准上高速的条款,且第54条明确:全封闭、全立交、全部控制出入的一级公路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且交通安全法并未限制设计时速大于70的摩托车进入高速路,所以摩托行高速和一级路、汽车专用道都是合法的。还有一些高速路口设置的限摩标志也是违法的,搞这些限行标志都是企业行为。高速公路作为公共资源你不能因为你没有收费标准而限制合法车辆行驶。
摩托车能上高速路吗?广西的
在中国,法律是允许摩托车上高速的!设计时速在80公里每小时以上,佩戴安全头盔,禁止搭人。只要高速公路收费站没有标明禁止摩托车的标志,就可以。但是广西有一个文件是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详细好像是第35还是25条,是1996年10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次 常!务!会!议!通!过!的。 虽然这个“管理办法”严格意义上是规范和约束高速公路管理所用,然而从目前已经出台的法律来看,无论是城市禁摩还是高速禁摩,都是违法的。因为只要是符合交通法规规定的条件的交通工具都享有使用道路的权利,就算是限制、禁止也是有时效性的。同时无论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都属于国有资产中的公共资产部分,一旦禁止,就违背了其作用的本质。
还有,我希望回答这类问题的朋友不要一口气说不行,不能上高速。不要以阶级的眼光去定义每一个存在的事物。
交通法规定摩托车能上高速吗?
速度大于70km的摩托车可以上高速。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KM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也就是说速度大于70km的摩托车是可以上高速的。速度不得超过80km/h,且必须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摩托车的车速必须保持在70km/h到80km/h之间。还规定了摩托车必须在最右侧行驶,如果随意变道或者占用其他车道是禁止的,记住不要载体积大的物品,这样会危害到安全。扩展资料:驾驶摩托车上高速公路注意事项一、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由此也可以知道,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三、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