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全文》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国发 〔2011〕 3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一些地区为推进权益(如股权、产权等)和商品市场发展,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以下简称交易场所)。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在交易场所设立和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风险不断暴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高度重视各类交易场所违法交易活动蕴藏的风险
交易场所是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平等、透明交易机会,进行有序交易的平台,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公开性,需要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其中,证券和期货交易更是具有特殊的金融属性和风险属性,直接关系到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在经批准的特定交易场所,遵循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进行。目前,一些交易场所未经批准违法开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有的交易场所管理不规范,存在严重投机和价格操纵行为;个别交易场所股东直接参与买卖,甚至发生管理人员侵吞客户资金、经营者卷款逃跑等问题。这些问题如发展蔓延下去,极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必须及早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各类交易场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公平交易和风险管理等各项规定。建立与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和经验相适应的投资者管理制度,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建立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既有分工又相互配合的监管机制,建立由证监会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清理整顿违法证券期货交易工作,督导建立对各类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的规范管理制度,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证监会。
联席会议不代替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对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其他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监管,并切实做好统计监测、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及相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
三、健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程序
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
为规范交易场所名称,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征求联席会议意见。未按上述规定批准设立或违反上述规定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登记。
四、稳妥推进清理整顿工作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决定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其中重点是坚决纠正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交易场所,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业务范围,严禁新增交易品种,严禁新增投资者,并限期取消或结束交易活动;未经批准在交易场所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应限期清理规范。清理整顿期间,不得设立新的开展标准化产品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尽快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于2011年12月底前报国务院备案。
联席会议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清理整顿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商务部要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下,负责对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抓紧制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确保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有序回归现货市场。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尽职尽责做好工作。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及时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
国务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现在交易所整顿完成了吗?
整顿完毕了,保留50家商品交易所的基础上,发改委正式下达文件,将渤海商品交易所定位国家现货唯一试点交易所,现货交易所在我国未来的发展还是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啊。说实话,500万就可以搞一个与银行对接上的电子交易平台,行业圈子很小,很多人是建立起来一个平台,赚到钱了,就换个地方忽悠当地地方政府建立自己的特色平台,多了,也就烂了。我只是把我知道的一些行业信息提供给你,没有针对性,本身我也是行业从业者,也希望现货行业能健康的发展下去,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你一时之惑!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的文件内容
一、高度重视各类交易场所违法交易活动蕴藏的风险交易场所是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平等、透明交易机会,进行有序交易的平台,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公开性,需要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其中,证券和期货交易更是具有特殊的金融属性和风险属性,直接关系到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在经批准的特定交易场所,遵循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进行。目前,一些交易场所未经批准违法开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有的交易场所管理不规范,存在严重投机和价格操纵行为;个别交易场所股东直接参与买卖,甚至发生管理人员侵吞客户资金、经营者卷款逃跑等问题。这些问题如发展蔓延下去,极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必须及早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各类交易场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公平交易和风险管理等各项规定。建立与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和经验相适应的投资者管理制度,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二、建立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既有分工又相互配合的监管机制,建立由证监会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清理整顿违法证券期货交易工作,督导建立对各类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的规范管理制度,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证监会。联席会议不代替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对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其他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监管,并切实做好统计监测、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及相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三、健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程序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为规范交易场所名称,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征求联席会议意见。未按上述规定批准设立或违反上述规定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登记。四、稳妥推进清理整顿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决定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其中重点是坚决纠正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交易场所,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业务范围,严禁新增交易品种,严禁新增投资者,并限期取消或结束交易活动;未经批准在交易场所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应限期清理规范。清理整顿期间,不得设立新的开展标准化产品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尽快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于2011年12月底前报国务院备案。联席会议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清理整顿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商务部要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下,负责对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抓紧制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确保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有序回归现货市场。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尽职尽责做好工作。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及时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被整顿的事是不是真的,那我们的资金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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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是否被查封?
渤海商品交易所一直存在,并且发展速度已经从国内趋向国外。百度一下第一个就是官方网站,里面写的更加详细。【百度百科】渤海商品交易所即渤海大宗商品交易所是在国务院赋予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政策鼓舞下,在天津市委、市政府支持鼓励下,在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在控制市场风险的同时,秉承创新服务宗旨,在发展和完善市场交易方式、保证金结算方式、实货交割方式、客户服务方式等交易所业务创新的同时,不断创新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交易品种。经过二三年时间创新开拓,渤海商品交易所将会发展成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多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请了解!
2017年现货投资市场如何完成转型?
随着现货交易类维权投资者越来越多,中国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正迎来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整顿。特别是对于原油类现货交易,2015年10月,商务部以及证监会相继表态,质疑原油交易所的合法性。
对于贵金属以及原油及衍生品等品种的管制,随着全国各地监管政策的密集出台,交易场所的管理以及审批也愈发严格。2016年北京、福建省、河南省、吉林省、海南省、内蒙古等地均发布最新交易场所管理办法。
2016年,一大批交易场所下线,还在继续运营的交易所也在不断的调整交易模式以及产品,下半年来,原油、沥青、天然气、现货白银等品种经历了一大波下线潮,年关将至,还未做出调整的交易所也开始有所行动:
2016年12月29日,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贵金属业务调整的公告,从2017年1月9日开市起旧系统中上市品种白银、钯金、铂金停止建仓,2017年1月20日结算前所有持仓须全部平仓。
2016年12月30日,华益金安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现货白银及现货沥青商品下线的公告,2017年1月3日起停止投资者新开户及新激活,1月3日起现货白银商品及现货沥青商品停止订立新订单,平仓不受影响。2017年1月18日5:00收盘后下线现货白银及现货沥青商品。
2017年1月3日西部贵金属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天然气》《精矿石》商品的下线公告,2017年1月9日(星期一)精矿石品种下线。所有持仓单须在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闭市前自行平仓,逾期未平的,交易中心将统一在闭市后对所有持仓单进行强行平仓,由此造成的盈亏由各投资方自行承担。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天然气品种下线。所有持仓单须在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闭市前自行平仓,逾期未平的,交易中心将统一在闭市后对所有持仓单进行强行平仓,由此造成的盈亏由各投资方自行承担。
除了热门品种的下线外,郑州中矿申投大宗31日发布公告称,鉴于《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公司正在按照规定申请报批之中,现决定暂停公司业务,不准新开户,不准入金,进行系统改造升级,要求所有客户在2017年1月31日前必须平仓交割。同时于2016年4月就暂停业务开发的浙东大宗12月20日也公开发布公告,公司至2017年1月20日,将集中受理会员单位清退工作。
截止目前交易所的热门品种如白银、原油、沥青、天然气等已下线殆尽,仍在采用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的交易所也是举步维艰,都在迫切的进行模式及产品的转型升级。交易所卡在这个年关的档口就进行频繁的调整,也预示了2017年现货行业的不平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本办法适用于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各类由消费者、商家提出的投诉举报问题。首先,此暂行办法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上级法律文件,而制定的实施办法,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实际投诉问题的工作依据、操作细则。其次,这个办法提到的投诉,具体含义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和商品经营者发生经济纠纷,或者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经营者侵害,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经营者不法行为提出的投诉。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在餐厅用餐,出现身体不适食物中毒等情况,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受侵害;到商场购物,遭遇商家强买强卖的行为,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公平交易的权利受侵害;购买具体产品,商家拒绝提供产品生产日期、主要成分等信息,消费者的知情权受侵害。消费者遇到这些问题,留存并提供,商家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据,进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监督人员将根据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地对商家不良行为进行处理,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第三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贵金属投资外盘好做还是内盘...求详解?
贵金属外盘和内盘在交易机制上有着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
外盘的交易杠杆要高于内盘,通常会达到100倍或以上,而内盘的交易杠杆多低于50倍。
外盘多以美元为结算单位,内盘多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内盘的手续费要高于外盘,其投资本金也更高。
外盘的价格在特殊行情中会出现较为剧烈的波动,适合投资者中短期获利。
反之,内盘的价格波动较小,适合投资者做长期稳定投资。
另外,内盘走势变化一般会受到外盘走势影响。
什么是外汇交易所?中国有没有外汇交易所?
外汇市场从广义上讲泛指外汇交易场所,包括个人外汇买卖场所,外币期货交易所等;从狭义上讲是指以外汇专业银行,外汇经纪商,中央银行等为交易主体,通过电话、电传、交易机等现代化通讯手段实现交易的交易市场;外汇市场既是一个有形的市场也是一个无形的市场,有形是指外汇交易市场有自己的地理位置,比如东京外汇市场、纽约外汇市场等;而无形则是表明市场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范围,个人、机构、银行之间发生货币转化也可以无形中形成外汇市场。
我们国内还没有外汇交易所
国际上的现在有
伦敦外汇交易所
东京外汇交易所、
纽约外汇交易所
新加坡外汇交易所、
香港外汇交易所、
法兰克福外汇交易所、
悉尼外汇交易所、
苏黎世外汇交易所、
惠灵顿外汇交易所、
芝加哥外汇交易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