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邑

时间:2024-03-16 01:16:57编辑:分享君

初中历史学不好怎么办

一、从现实入手,回望历史历史尽管是过去的事情,但是和现实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历史是人类的记忆,现实是历史的发展、延伸,任何现实问题都能从历史中找到根源。我们学习历史决不只是单纯为了猎奇而去翻检陈年旧帐,而是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学习中如果我们能从现实问题入手,就找到了一个适当的切入点,就能在我们的脑海中激活相应的那段历史,获得更加深刻的印象和真切的感悟,感受到历史学习的兴趣与价值。那么如何找到好的突破口呢?一是利用纪念性活动。对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或人物,经常会有周年性的纪念,届时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都会有大量报道,还会提供许多背景资料,这就为我们学习历史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和氛围。比如,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各种记念活动很多,我们在这个特殊的时候去回望那段历史,肯定会有和平时不一样的感觉。二是通过现实中的一些现象,追溯历史,类似于文学上的倒叙。比如,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它在全球范围内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许多不安定的地方都能看到它的影响,那么这样一个实力强大的国家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我们可以沿着这个思路去回顾美国200多年的历程,总结、认识它的起步、发展。 二、倡导有思想的历史学习面对众多的历史事件、人物,有些同学感到特别的无从下手、难以把握。其实盲目地沉到琐碎的历史片断中去自然会无所适从,同学们可以尝试整理一些相关的史实,形成自己的观点,用观点去统帅史实。这样可以让琐碎的知识获得一种生命力,让死的内容活起来。并且还要学会用清晰的思路,把自己的想法有理有据地表达出来。比如,对一些影响较大的著名人物,我们可以把散见于各课的内容组织起来,写出一篇关于他的人物传记,并且得出你对此人的看法和评价,对重大事件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对待。在这样的过程中,多种能力都得到了锻炼。 三、注重挖掘历史事件彼此之间的相互联系历史不可能是孤立的,而逐课的学习有意无意中将历史割裂开来,变成了一个个的片段。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中始终要有一种整体的观念,要突破“课”的限制,挖掘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历史的发展中,总是前面的事件引出后面的事件,后面的事件呼应前面的事件,环环相扣,连续不断,历史是不可能停顿、中断的。在总复习阶段要学会自己总结归纳,把知识按一定的学习主题重新整合起来,把看似零散的知识立起来、活起来,把隐含的关系挖掘出来。有人说,要把历史学成“立体”的。我想,所谓的“立体”,大概也就是这种横向与纵向的联系吧。经常这样思考,对不同的历史现象,我们就可以较准确地分析出它们的实质,无论碰到什么题都能迎刃而解,这是读书时要注意的问题。书本决不仅仅是读过即可的,光记住一些时间、地点、事件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是要学会用历史思维去思考、去研究,去探索事件背后的东西。相信你不久就会发现,历史是越读越有味的。 比如前面提到的在“美国的历程”的归纳中,我们会看到“独立战争有利于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样的叙述,那么它如何体现出来呢?在几课之后,可以找到“18世纪90年代,美国开始了工业革命,北部的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在南北战争的影响中说到“为以后经济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这又如何印证呢?实际上就是几年以后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美国高速发展,成为头号资本主义工业大国”。单从时间上就可以看出奥妙,我们的思维只需要往前跨出一小步,把它们之间隐含的内在关系揭示出来,就可以形成整体的认识。 联系对比可以是多方面的,横向可比同一时代不同国家、地区间的差异,纵向可看同一国家、地区的发展轨迹。角度不同,更能折射出历史的迷人之处和魅力所在,只有从更多角度的细致观察才有可能获得更加全面、准确、客观的认识。因此,我们要特别注重从不同角度梳理历史。比如在美国发展的每一阶段,我们还可以对比一下当时的世界形势、当时中国的状况等。 四、放宽视野观察历史,才能思路开阔历史学习和研究,总是以后人的眼光看待前人的事情,因为有了时空的距离,才使我们能够更加方便全面地去考察特定时代的人和事。我们在学习中要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和便利,尤其是在总复习阶段,要以更加宽阔的视野去重新审视历史,把事件放到更加广阔的背景、环境中去观察认识,得到更加理性的判断,提高自己思想的境界与层次,摆脱浅陋与狭隘。比如从1840年开始列强发动的五次侵华战争,单个看、综合起来看、放在中国近代史范围中看、放在东亚范围看、放在世界范围看,是不同的视野,也会有不同的但是更加准确、客观、清晰、完整的认识。 五、多分析揣摩出题人思路,掌握一定考试技巧我们毕竟要面对考试,所以我们在谈论学好历史的同时中也绝不回避考试技巧的问题。现在的历史题,单纯考知识本身的已经很少了,往往都是考你对某一事件的分析,这就需要用到读书时积累的那套功夫,当然此外也还有一些技巧,例如做选择题时,常常碰到一些诸如问“根本原因”、“实质”之类的问题,这通常要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方面去分析,只要是有关于这几方面的选项,一般来说就是正确的。至于材料问答题,则更需要你的思考与分析能力。首先是分析,通过回想老师在讲这部分内容时的介绍,尽量从更多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不要担心想太多,只要你觉得有道理的,都有可能是正确的。更何况现在的考试一再强调“要鼓励学生自由发挥,要有创新,有自己的观点”,所以你就要尽可能地多想一些。最忌讳的是认为自己不会,就什么都不写。最后,答题的时候,字迹一定要清楚。要答得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每点内容不要罗嗦,但一定要把要点概括地讲出。每点都要用序号标明,这样才能清晰明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历史,也都有着自己的历史。过去是古人的历史,现在是今人的历史,未来是后人的历史。真诚希望同学们在历史学习的过程中能找准方法,注意培养好的学习兴趣,把历史学好。说一句现实点的话,现在是应试教育,你只需要会背就好了,以后根本用不着这些东西。

关于篮球的历史简介?

篮球,起源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在1891年12月21日由詹姆斯·奈史密斯创造,是奥运会核心比赛项目,是以手为中心的身体对抗性体育运动。1891年12月21日,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育教师詹姆士·奈史密斯发明。1896年,篮球运动传入中国,并且2002年姚明以状元的身份入选NBA,开启了中国篮球新的狂潮。1892年,篮球运动首先从美国传入墨西哥,并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开展。墨西哥成为除美国外,第一个开展篮球运动的国家。此后,这项运动先后传入法国、英国、中国、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澳大利亚、黎巴嫩等国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开展、普及和发展。1895年,美国人鲍勃盖利将篮球传入中国,1896年天津基督教育青年会举行了我国第一次篮球游戏表演。在1910年旧中国首届全国运动会上,篮球首次被列为表演项目。1914年的第二届全运会上篮球被列为男子正式竞赛项目,1924年在第三届全运会上被列为女子正式竞赛项目。1932年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成立,男子篮球被国际奥委会承认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1946年,美国出现职业篮球联赛,并发展为NBA。女子篮球运动到20世纪初才开展起来。1976年,女子篮球被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扩展资料:中国男篮始建于1917年,1936年加入国际篮联,由于政治原因于1958年退出,于1974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恢复了会员资格,中国男篮是亚洲地区实力最强的国家级篮球队,常年垄断所参加的亚洲各项篮球赛事冠军,并保持亚洲篮球锦标赛夺冠次数最多的记录5次。球队自1978年开始参加世界篮球锦标赛之旅以来,也一直是亚洲球队在历届世锦赛上最好名次获得者。在中国队所参加的几次世锦赛中,分别获得了第11、12、9、14、8名,球队在世界大赛中的最好成绩为1994年圣彼得堡友好运动会上取得的季军。近些年来,中国男篮展露出一些可以击败欧洲顶级球队的能力。在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中,中国队在主教练哈里斯(Del Harris)的带领下在小组赛最后一场比赛中67-66险胜世锦赛卫冕冠军塞黑男子篮球队取得了晋级8强的资格。在2006年日本世界锦标赛中中国也从D组脱颖而出在最后两场小组赛击败了塞内加尔和斯洛文尼亚后晋级淘汰赛阶段的16强,最终是在16强中64-95败给了后来淘汰美国取得赛事银牌的希腊队,总排名为世锦赛24支球队的第15名。球队拥有NBA休斯敦火箭队主力中锋姚明这样的超级明星球员和奇才队的易建联、湖人队的孙悦这样的有实力的球员,还有王治郅这样加盟过NBA联盟的优秀球员,现任主教练为宫鲁鸣。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篮球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国家篮球队

何尚之传翻译

觊字思远,琳之孙。初举扬州秀才,补主簿、长沙王义欣镇军功曹、衡阳王义季安西主簿、户曹参军,领南义阳太守,转署记室,固辞。召为通直郎、太子中舍人、建平王友、秘书丞、中书侍郎、随王诞安东谘议参军、领记室、黄门侍郎、建平王宏中军长史。复为黄门、临海太守。孝建中、为散骑常侍,领本州大中正。大明初改太子中庶子,领翊军校尉、御史中丞。出为寻阳王子房冠军长史,加宁朔将军,行淮南宣城二郡事。复除安陆王子绥冠军长史、江夏内史,随府转後军长史,征为右卫将军。未拜,徙司徒左长史。永光初迁侍中。未拜,除江夏王义恭太宰长史,出为寻阳王子房右军长史,加辅国将军,行会稽郡事。明帝初,与顾琛等发兵应晋安王子勋,败死。
    ◇ 辞署记室笺
  记室之局,实惟华要,自非文行秀敏,莫或居之。觊逊业之举,无闻於乡部;惰游之贬,有编於疲农。直山渊藏引,用不遐弃,故得忭风舞润,凭附弥年。今日之命,非所敢冒。昔之学优艺富,犹尚斯难,况觊能薄质鲁,亦何容易。觊闻居方辨物,君人所以官才;陈力就列,自下所以奉上。觊虽不敏,常服斯言。今宠藉惟旧,举非尚德,恐无以提衡一隅,佥允视听者也。伏愿天明照其心请,乞改今局,授以闲曹,则凫鹤从方,所忧去矣。(《宋书·孔觊传》。)
  夫以记室之要,宜须通才敏思,加性情勤密者。(《通典》作「性情密洽者为之。」)觊学不综贯,性又疏惰,何可以属知秘记,秉笔文闱,假吹之尤,方斯非滥。觊少沦常检,本无远植,荣进之愿,何能忘怀。若实有萤爝,增晖光景,固其腾声之日,飞藻之辰也,岂敢自求从容,保其淡逸。伏愿矜其鲁拙,业之有地,则曲成之施,终始优渥。(《宋书·孔觊传》,又《通典》三十一。)
  ◎ 孔之
  之,爵里未详。(疑是琳之昆弟。)
    ◇ 艾赋
  良药弗达,妙针莫宣,奇艾急病,靡身挺烟,治匪君臣,得用神火。振淹固於一烂,气绝息乎无假,淳建投而招祟,钳椒而贻祸,伊兹艾之淑粹,仍索质於中野。嗟乎,贞灰与邪烬迭御,芳烟与苦兰竞薰,是以艾正而贱,兰妖而珍,故言尧则桀对,举兰则艾因。(《艺文类聚》八十二。)
    ◇ 艾赞
  论蔼灵艾,蔚彼坂。混区群卉,理深用远。(《艺文类聚》八十二。)
  ◎ 孔甯子
  甯子,会稽山阴人,义熙初为何无忌会稽掾属,後为武帝太尉主簿。永初中为文帝镇西谘议参军,丁艰去职。景平末,会稽太守褚淡之起为将军。文帝即位,以为黄门侍郎,领步兵校尉,进侍中。元嘉二年卒,有集十五卷。
    ◇ 牦牛赋
  惟兹兽之攸生,亦栖遐而凭阻,遁绵野於岷隅,挹清源於庸渚。奔逸躅而伦,载贲首而乱■,茸长牦之{髟不}{髟思},戾狠情而首鼠。迈羔羊之如膏,侔蜉蝣之楚楚。既作表於礼乐,又为容於军旅。奉藩岳之休明,被戎荒而既序,班琛赂则来庭,超印乎其所。(《初学记》二十九。)
    ◇ 陈损益
  隆化之道,莫先於官得其才;枚卜之方,莫若人慎其举。虽复因革不同,损益有物,求贤审官,未之或改。师锡佥曰,焕乎钦明之诰,拔茅征吉,著於幽《贲》之爻。晋师有成,瓜衍作赏,楚乘无入,贾不贺。今旧命惟新,幽人引领,《韶》之尽美,已备於振纲;《武》之未尽,或存於理目。虽九官之职,未可备举,亲民之选,尤宜在先。愚欲使天朝四品官,外及守牧,各举一人堪为二千石长吏者,以付选官,随缺叙用,得贤受赏,失举任罚。夫惟帝之难,岂庸识所易,然举尔所知,非求多人,因百官之明,孰与一识之见,执咎在己,岂容徇物之私。今非以选曹所铨,果於乖谬,众职所举,必也惟良,盖宜使求贤辟其广途,考绩取其少殿。若才实拔群,进宜尚德,治阿之宰,不必计年,免徒之守,岂限资秩。自此以还,故当才均以资,资均以地。宰莅之官,诚曰吏职,然监观民瘼,翼化宣风,则隐厚之求,急於刀笔,能事之功,接於德心,以此论才,行之年岁,岂惟政无秕蠹,民庇手足而己,将使公路日清,私请渐塞。士多心竞,仁必由已,处士砥自求之节,仕子藏交驰之情。甯子庸微,不识治体,冒昧陈愚,退惧违谬。(《宋书·王华传》。先是会稽孔甯子先为高祖太尉主簿,陈损益云云。)
    ◇ 井颂
  天高听卑,载厚流谦。挥锋既击,跪拜亦沾。惟益有作,德远事兼。明王用汲,人具尔瞻。(《初学记》七。)
    ◇ 水赞
  澄鉴无虚,积之成川。湍飞莹谷,激石泠然。(《艺文类聚》八。)
  ◎ 何叔度
  叔度,庆江人,义熙中为尚书。入宋,为金紫光禄大夫、吴郡太守,元嘉八年卒。
    ◇ 王睦事议
  设法止奸,本於情理,非谓一人为劫,阖门应刑。所以罪及同产,欲开其相告,以出为恶之身。睦父母之至,容可悉共逃亡,而割其天属,还相缚送,螫毒在手,解腕求全,於情可愍,理亦宜宥。使凶人不容於家,逃刑无所,乃大绝根源也。睦既纠送,则馀人无应复告,并合从原。(《宋书·何尚之传》,《南史·何尚之传》,《通典》一百六十七,案,此议《宋书》「造恶」作「为恶」,之「际」作「之至」,未句作「并全之」。)
  ◎ 何尚之
  尚之字彦德,叔度子。义熙中为临津令,武帝领征南将军,以为主簿,及受禅,以病废。少帝时为中书侍郎。文帝即位,为临川内史,入为黄门侍郎、尚书吏部郎、左卫将军,领太子中庶子,迁侍中、丹阳尹。徙祠部尚书,领国子祭酒,迁吏部尚书,进中书令、中护军,迁尚书右仆射,加散骑常侍,迁左仆射,转尚书令,领太子詹事。元凶弑立,进司空。孝武即位,复为尚书令,领吏部,迁侍中左光禄大夫,加特进,寻为开府仪同三司,复领中书令。大明四年卒,年七十九,赠司空,谥曰简穆,有集十卷。
    ◇ 华林清署殿赋
  其西则堂皇博敞,正鹄是施,带以绿流,树以清椅。(《初学记》二十四堂七。)
  逞绵瓦之虹梁,列雕刻之华榱,网户翠钱,青轩丹墀。若乃奥室曲房,深沈冥密,始如易循,终焉难悉。动微物而风生,践椒途而芳溢,触遇成宴,暂游累日。却倚危石,前临浚谷,终始萧森,激清引浊,涌泉灌於阶所,远风生於楹曲。暑虽殷而不炎,气方清而含育。哀鹤唳暮,悲猿啼晓,灵芝被崖,仙华覆沼。(《艺文类聚》六十二,《初学记》二十四。)
  退居赋(见《宋书·何尚之传》,亡。)
    ◇ 表谏行幸侵夜
  万乘宜重,尊不可轻,此圣心所鉴,岂假臣启。舆驾比出,还多冒夜,群情倾侧,实有未宁。清道而动,帝王成则,古今深诫,安不忘危。若值汲黯、辛毗,必将犯颜切谏,但臣等碌碌,每存顺嘿耳。伏愿少采愚诚,思垂省察,不以人废,适可以慰四海之望。(《宋书·何尚之传》,《御览》四百五十三。)
    ◇ 上言请原竺超民等
  刑罚得失,治乱听由,圣贤留心,不可不慎。竺超民为义宣司马,贼既遁走,一夫可禽,若反覆昧利,即当取之,非唯免愆,亦可要不义之赏,而超民曾无此意,微足观过知仁。且为官保全城府,谨守库藏,端坐待缚。今戮及兄弟,与向始末无论者,复成何异。陆展尽质复灼然,便同之巨逆,於事为重。臣豫蒙顾待,自殊凡隶,苟有所怀,不敢自默。(《宋书·何尚之传》,世祖即位,戮质反义宣司马竺超民,戮质长史陆展兄弟,并应从诛,尚之上言,超民坐者由此得原。)
    ◇ 密奏庾炳之得失
  夫为国为家,何尝不谨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虑非哲王御世之长术。炳之所行,非暧昧而已,臣所闻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见,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纵而不纠,不知复何以为治。晋武不曰明主,断鬲令事,遂能奋发,华е见待不轻,废锢累年,後起,止作城门校尉耳。若言炳之有诚於国,未知的是何事?政当云与殷景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疏。且景仁当时事意,岂复可蔑,朝士两边相推,亦复何限,纵有微诚,复何足掩其恶。今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胜,不闻有大罪,诸臣进说,便远出之。陛下圣睿,反更迟迟於此。炳之身上之衅,既自藉藉,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乱俗伤风。诸恶纷纭,过於范晔,所少贼一事耳。伏愿深加三思,试以诸声传,普访诸可顾问者。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伤,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若不如此,亦当不辩有所得失。臣蠢,既有所启,要欲尽其心,如无可纳,伏愿宥其触忤之罪。(《宋书·庾炳之传》,炳之领选,既不缉众论,又颇通货贿,请急还家。令史钱泰、周伯齐出炳之宅咨事。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因留停宿,为有司所奏。上於炳之素厚,将恕之,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尚之具陈炳之得失,又密奏,又见《南史》三十五。)
    ◇ 又陈
  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谘都令史骆宰,宰云不通,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尚之说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听纳,此非为不解,直是苟相留耳。内外悉知此,而诬於信受,群情岂了,陛下不假为之辞。虽是令史,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谢晦望实,非今者之俦,一事错误,免侍中官。王时贤小失,桓胤春之谬,皆白衣领职。况公犯宪制者邪?不审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於任使无损,兼可得以为肃戒。孔万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当,语骆宰云:「炳之贵要,异他尚书身、政可得无言耳。」又云:「不痴不聋,不成姑公。」敢作此言,亦为异也。(同上,时炳之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事不足伤大臣。尚之又陈。)
    ◇ 又陈庾炳之愆遇
  尚书旧有增置二十人,以元、凯丞郎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询处阙,不得时补。近得王师,犹不遣还,臣令人语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复留。」得臣此信,方复遣耳。大都为人好率怀行事,有诸纭纭,不悉可晓。臣思张辽之言,关羽虽兄弟,曹公父子,岂得不言。观今人忧国实寡,臣复结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然不知臣者,岂不谓臣有争竞之迹,追以怅怅。臣与炳之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复生厚薄。太尉昨与臣言,说炳之有诸不可,非唯一条,远近相崇畏,震动四海,凡短人办得致此,更复可嘉。虞秀之门生事之,累味珍肴,未尝有乏,其外别贡,岂可具详。炳之门中不问大小,诛求张幼绪,幼绪转无以堪命。炳之先与刘德愿殊恶,德愿自持琵琶甚精丽。遗之,便复款然。市令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宅,恐人知,作虚买券。刘道锡骤有所输,倾南俸之半。刘雍自谓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蔗,若新发於州。国吏运载樵荻,无辍於道。诸见人有物,鲜或不求,闻刘遵考有材,便乞材,见好烛盘,便复乞之。选用不平,不可一二。太尉又云,炳之都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论虞秀之作黄门,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太尉近与炳之疏,欲用德愿儿作州西曹,炳之乃启用为主簿,即语德愿。德愿谢太尉。前後漏泄卖恩,亦复何极,纵不加罪,故宜出之。士庶忿疾之,非直项羽楚歌而己也。自从裴、刘刑罚以来,诸将陈力百倍,今日事实好恶可问。若赫然发愤,显明法宪,陛下便可闲卧紫闼,无复一事也。(同上,尚之再启,太祖犹优游之,使尚之更陈其意,尚之乃备言炳之愆过。)
    ◇ 又答问庾炳之事
  臣既乏贾生应对之才,又谢汲公犯颜之直,至於侍坐仰酬,每不能尽。昨出伏复深思,只有愚滞,今之事迹,异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测得物之数耳。可为蹈罪负恩,无所复少。且居官失和,未有此比。陛下迟迟旧恩,未忍穷法,为弘之大,莫复过此。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国之人,於此而息;贪狼恣意者,岁月滋甚。非但亏点王化,乃治乱所由。如臣所闻天下论议,炳之常尘累日月,未见一豪增辉。今曲阿在水南,恩宠无异,而协首郡之荣,乃更成其形势,便是老王雅也。古人云:「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治也。」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事若复在可否之间,亦不敢苟陈穴管。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令贾谊、刘向重生,岂不慷慨流涕於圣世邪。臣昔启范晔,当时亦惧犯触之尤,苟是愚怀所挹,政自不能不舒达,所谓虽九死而不悔者也。谓炳之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职著称,还亦不难,而可得少明国典,粗酬四海之诮。今愆衅如山,荣任不损,炳之若复有彰大之罪,谁复敢以闻述。且自非殊勋异绩,亦何足塞今日之尤。历观古今,未有众过藉藉,受货数百万,更得高官厚禄如今者也。臣每念圣化中有此事,未尝不痛心疾首。设令臣等数人纵横狼藉复如此,不审当复云何处之。近启贾充远镇,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策之良者。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故是臣不能尽己之愚至耳。今蒙恩荣者不少,臣何为独恳恳於斯,实尊主乐治之意。伏愿试更垂察。(同上,太祖欲出炳之为丹阳,又以问尚之,尚之答。)
  臣见刘伯宠大慷慨炳之所行,云有人送张幼绪,幼绪语人,吾虽得一县,负三十万钱,庾冲远(《南史》作「仲远」。)乃当送至新林,见缚束,犹未得解手。荀万秋尝诣炳之,值一客姓夏侯,主人问:「有好牛不?」云:「无」。问:「有好马不?」又云:「无。政有佳驴耳。」炳之便答:「甚是所欲。」客出门,遂与相闻索之。刘道锡云是炳之所举,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乃当百万数。犹谓不然。选令史章龙向臣说,亦叹其受纳之过,言「实得嫁女具,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在尚书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阁所无,不审少简圣听不?恐仰伤日月之明,臣窃为之叹息。(同上,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
    ◇ 刑法议
  案孔右丞议,士人坐符伍为罪,有奴罪奴,无奴输赎,既许士庶缅隔,则闻察自难,不宜以难知之事,定以必知之法。夫有奴不贤,无奴不必不贤。今多僮者傲然於王宪,无仆者怵迫於时网,是为恩之所沾,恒在程卓,法之所设,必加颜原,求之鄙怀,窃所未惬,谢殿中谓奴不随主,於名分不明,诚是有理。然奴仆实与闾里相关,今都不问,恐有所失,意同左丞议。(《宋书·王宏传》。)
    ◇ 以一大钱当两议
  伏鉴明命,欲改钱制,不劳采铸,其利自倍,实救弊之弘算,增货之良术。求之管浅,犹有未譬。夫泉贝之兴,以估货为本,事存交易,岂假数多。数少则币重,数多则物重,多少虽异,济用不殊。况复一以当两,徒崇虚价者邪。凡创制改法,宜从民情,未有违众矫物而可久也。泉布废兴,未容骤议,前代赤仄白金,俄而罢息,六货愦乱,民泣於市。良由事不画一,难用遵行,自非急病权时,宜守久长之业。烦政曲杂,致远常泥。且货偏则民病,故先王立井田以一之,使富不淫侈,贫不过匮。虽兹法久废,不可顿施,要宜而近,粗相放拟。若今制遂行,富人赀货自倍,贫者弥增其困,惧非所以欲均之意。又钱之形式,大少多品,直云大钱,则未知其格。若止於四铢五铢,则文皆古篆,既非下走所识,加或漫灭,尤难分明,公私交乱,争讼必起,此最是其深疑者也。命旨兼虑翦凿日多,以至销尽;鄙意复谓殆无此嫌。民巧虽密,要有踪迹,且用钱货铜,事可寻检,直由属所怠纵,纠察不精,致使立制以来,发觉者寡。今虽有悬金之名,竟无酬与之实,若申明旧科,禽获即报,畏法希赏,不日自定矣。愚者之议,智者择焉,猥参访逮,敢不输尽。(《宋书·何尚之传》。元嘉二十四年,录尚书江夏王义恭议,以一大钱当两,以防翦凿,议者多同。尚之议又见《通典》九。)
    ◇ 分置荆郢二州议
  夏口在荆、江之中,正对沔口,通接雍、梁,实为津要,由来旧镇,根基不易。今分取江夏、武陵、天门、竟陵、随五郡为一州,镇在夏口,既有见城,浦大容舫。竟陵出道取荆州,虽水路,与去江夏不异,诸郡至夏口皆从流,并为利便。湘州所领十一郡,其巴陵边带长江,去夏口密迩,既分湘中,乃更成大,亦可割巴陵属新州,於事为允。(《宋书·何尚之传》。)
    ◇ 发民丁议
  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职从事,及仕北徐兖为皇弟皇子从事,庶姓主簿,诸皇弟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发例。其馀悉倩暂行,征符到十日装束,缘江五郡集广陵,缘淮三郡集盱眙。又募天下弩手,不问所从。若有马步众艺武力之士应科者,皆加厚赏。(《宋书·索虏传》,是岁军旅大起,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
    ◇ 与颜延之书
  绛驺清路,白简深劾,取之仲容,或有亏邪。(《通典》二十四。)
    ◇ 与中书令王球书
  延之有後命,教府无复光辉。
    ◇ 列叙元嘉赞扬佛教事
  元嘉十二年五月乙酉,有司奏丹阳尹萧摹之上言,称佛化被於中国,已历四代,塔寺形像,所在千计,进可以击心,退足以招劝。而自顷世以来,情敬浮末,不以精诚为至,更以奢竞为重,旧宇颓圮,曾莫之,而各造新构,以相夸尚,甲第显宅,於斯殆尽,材竹铜采,糜损无极。违中越制,宜加检裁,不为之防,流遁未巳。请自今以後,有欲铸铜像者,悉诣台自闻,兴造塔寺精舍,皆先诣所在二千石,通发本末,依事列言。本州必须报许,然後就功。其有辄铸铜制辄造寺舍者,皆以不承用诏书律论。铜宅材瓦,悉没入官,奏可。是时有沙门慧琳,假服僧次,而毁其法,著《白黑论》。衡阳太守何承天,与琳比狎,雅相击扬,著《达性论》,并拘滞一方,诋呵释教。永嘉太守颜延之、太子中舍人宗炳,信法者也,检驳二论,各万馀言。琳等始亦往还,未抵迹乃止。炳因著《明佛论》以广其宗。
  帝善之,谓侍中何尚之曰:「吾少不读经,比复无暇,三世因果,未辨致怀,而复不敢立异者,正以前达及卿辈时秀,率皆敬信故也。范泰、谢灵运每云:六经典文,本在济俗为治耳,必求性灵真奥,岂得不以佛经为指南邪?颜延年之折《达性》,宗少文之难《白黑论》,明佛法汪汪,尤为名理,并足开奖人意。若使率土之滨,皆纯此化,则吾坐致太平,夫复何事?近萧摹之请制未全经通,即巳相示,委卿增损,必有以式遏浮淫,无伤弘奖者,乃当著令耳。」
  尚之对曰:「悠悠之徒,多不信法,以臣庸蔽,独秉愚勤,惧以阙薄,贻点大教。今乃更荷褒拂,非所敢当。至如前代群贤,则不负明诏矣。中朝已远,难复尽知;渡江以来,则王导、周ダ,宰辅之冠盖,王蒙、谢尚,人伦之羽仪,郄超、王坦、王恭、王谧,或号绝伦,或称独步,韶气贞情,又为物表。郭文、谢敷、戴逵等,皆置心天人之际,抗身烟霞之间。亡高祖兄弟,以清识轨世,王元琳昆季,以才华冠朝,其馀范汪、孙绰、张玄、殷觊略数十人,靡非时俊。又炳论所列诸沙门等帛昙邃者,其下辈也。所与比对,则庾元规。自邃以上,护兰诸公,皆将亚迹黄中,或不测人也。近世道俗较谈便尔。若当备举夷夏,爰逮汉魏,奇才异德,胡可胜言?宁当空失性灵,坐弃天属,沦惑於幻妄之说,自陷於无征之化哉。陛下思洞机表,虑玄象外,钩深致远,无容近取於斯。自臣等以降,若能谨推此例,则清信之士,无乏於时,所谓人能弘道,岂虚言哉。慧远法师尝云:『释氏之化,无所不可,适道固自教源,济俗亦为要务。』世主若能翦其讹伪,奖其验实,与皇之政,并行四海,幽显协力,共敦黎庶,何成康文景,独可奇哉。使周汉之初,复兼此化,颂作刑清,倍当速耳。窃谓此说,有契理奥。何者?百家之乡,十人持五戒,则十人淳谨矣。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则百人和厚矣。传此风训,以遍宇内,编户千万,则仁人百万矣。此举戒善之全具者耳。若持一戒一善,悉计为数者,抑将十月二三矣。夫能行一善,则去一恶;一恶既去,则息一刑,一刑息於家,则万刑息於国。四百之狱,何足难错?《雅》《颂》之兴,理宜倍速。即陛下所谓坐致太平者也。论理则其如此,征事则臣复言之。前史称西域之俗,皆奉佛敬法,故大国之众数万,小国数百,而终不相兼并。内属之後,习俗颇弊,犹甚淳弱,罕行杀伐。又五胡乱华以来,生民涂炭,冤横死亡者,不可胜数,其中误获稣息,必释教是赖。故佛图澄入邺,而石虎杀戮减半;洮池塔放光,而苻楗椎锯用息。蒙逊反噬无亲,虐如豺虎,末节感悟,遂成善人。法逮道人,力兼万夫,几乱河渭,面缚甘死。以赴师范,此非有他,敬信故也。夫神道助教,有自来矣。雷霆所击,暑雨恒事,及展庙遇震,而书为隐慝;桀纣之朝,冤死者不可称纪,而周宣晋景,犹以深刑受祟。检报应之数,既有不符;征古今之例,只更增惑。以经文载之,以彰劝戒,万一影像,犹为深切,岂若佛教,责言义则有可然可信之致。考事实又无乖巳妄之咎。且观世大士所降近验,并即表身世,众目共睹,祈求之家,其事相继,所以为劝戒,所以为深切,岂当与彼同日而谈乎?而愚暗之徒,苟遂毁黩,忽重殉轻,滞小迷大,恚僧尼之绝育,嫉像塔之费朱紫,此犹生民荷覆载之德,日用而不论;吏司苦堙瘗之劳,有时而诋慢。慧琳、承天,盖亦然耳。萧摹启制,臣亦不谓全非,但伤蠹道俗,最在无行僧尼,而情貌难分,未可轻去。金铜土木,虽糜费滋深,必福业所寄,复难得顿绝。臣比思为斟酌,进退难安。今日亲奉德音,实用夷泰。」
  时吏部郎羊玄保在座,进曰:「此谈盖天人之际,岂臣所宜预。窃恐秦楚论强兵之术,孙吴尽吞并之计,将无取於此邪?」帝曰:「此非战国之具,良如卿言。」尚之曰:「夫礼隐逸则战士怠,贵仁德则兵气衰。若以孙吴为志,苟在吞噬,亦无取尧舜之道,岂唯释教而已。」帝悦曰:「释门有卿,亦犹孔氏之有季路,所谓恶言不入於耳。」(《弘明集》。)
  ◎ 何偃
  偃字仲弘,尚之子,州辟议曹从事,举秀才,除中军参军临川王义庆平西府主簿。出为丹阳丞,除庐陵王友、太子中舍人、中书郎、太子中庶子、行义阳王昶义阳国事,迁始兴王浚征北长史、南东海太守。元凶弑立,以为侍中,掌诏诰。孝武即位,除大司马长史,迁侍中,领太子中庶子,改领骁骑将军,转吏部尚书。大明二年卒,赠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谥曰靖子,有集十九卷。
    ◇ 月赋
  远日如鉴,满月如璧。(《初学记》一)
  日月虽如璧,以光为形。(同上。)
    ◇ 北伐议
  内胡法宗宣诏,逮问北伐。伏计贼审有残祸,犬羊易乱,歼殄非难,诚如天旨。今虽庙算无遗,而士未精习。缘边镇戍,充实者寡,边民流散,多未附业。控引所资,取给根本。亏根本以殉边患,宜动必不克。无虑往岁挫伤,续以内衅,侮亡取乱,诚为沛然。然淮、泗数州,实亦雕耗,流佣未归,创痍未起。且攻守不等,客主形异,薄之则势艰,围之则旷日,进退之间,奸虞互起。窃谓当今之弊易衄,方来之寇不深,宜含垢藏疾,以齐天道。(《宋书·何偃传》,元嘉二十九年,大祖欲更北伐,访之群臣,偃议。)
    ◇ 临轩夹扶议
  自今临轩乘舆法服焘盖登殿,宜依庙齐以夹御,侍中常侍夹扶上殿,及应为王公兴。又夹扶毕还本位,求详议。(《宋书·礼志》五、孝建二年十一月,有司奏。侍中祭酒。何偃议。)
    ◇ 郊祀遇雨议
  郑玄注《礼记》,引《易说》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周礼》,凡国大事,多用正岁。《左传》又启「蛰而郊,」则郑之此说,诚有据矣。众家异议,或云三王各用其正郊天,此盖曲学之辩,於礼无取。固知《梁》三春皆可郊之月,真所谓肤浅也。然用辛之说,莫不必同。晋郊庚己,参差未见前征。愚谓宜从晋迁郊依礼用辛。燮之以受命作龟,知告不在日,学之密也。(《宋书·礼志》三,大明二年正月,尚书何偃议。)
    ◇ 与谢尚书
  珍玉名钏,因物托情,风人言味。(北堂书钞一百三十六。)
    ◇ 常满樽铭
贞明丽象,吴食中望。唯兹奇器,神绝莫尚。斟酌赋受,不逾其量。凫鹥之诗,岂伊异况?
字太多了翻译不了,打出全文,为下面的人参考参考


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骂人最恶毒的话莫过于说人卑贱,而最大的悲哀莫过于陷于穷困。
长久的处于卑贱的地位、穷困的境地,经常攻击当世和做出厌恶名利的样子,自我标榜是清静无为,这不是做士做君子的修养作为。

这是春秋战国末年政治家李斯先生说的话。这是非常实际、非常现实的话。
吾认为是很有道理的。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乃文章。



《史记》

正文·李斯列传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於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辞於荀卿曰:“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彊行者耳。故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李斯因以得说,说秦王曰:“胥人者,去其几也。成大功者,在因瑕衅而遂忍之。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彊,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彊,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秦王乃拜斯为长史,听其计,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离其君臣之计,秦王乃使其良将随其後。秦王拜斯为客卿。

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觉。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於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斯乃上书曰: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东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来丕豹、公孙支於晋。此五子者,不产於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彊,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彊。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彊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於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彊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後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後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後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於秦然後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於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於侧也。夫击甕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甕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彊则士勇。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於秦,可宝者多;士不产於秦,而原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馀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夷郡县城,销其兵刃,示不复用。使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诸侯者,使後无战攻之患。

  ***********  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原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

  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後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於高。高自知权重,乃献鹿,谓之马。二世问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马也”。二世惊,自以为惑,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庙鬼神,斋戒不明,故至于此。可依盛德而明斋戒。”於是乃入上林斋戒。日游弋猎,有行人入上林中,二世自射杀之。赵高教其女婿咸阳令阎乐劾不知何人贼杀人移上林。高乃谏二世曰:“天子无故贼杀不辜人,此上帝之禁也,鬼神不享,天且降殃,当远避宫以禳之。”二世乃出居望夷之宫。

  留三日,赵高诈诏卫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内乡,入告二世曰:“山东群盗兵大至!”二世上观而见之,恐惧,高既因劫令自杀。引玺而佩之,左右百官莫从;上殿,殿欲坏者三。高自知天弗与,群臣弗许,乃召始皇弟,授之玺。

  子婴既位,患之,乃称疾不听事,与宦者韩谈及其子谋杀高。高上谒,请病,因召入,令韩谈刺杀之,夷其三族。

  子婴立三月,沛公兵从武关入,至咸阳,群臣百官皆畔,不适。子婴与妻子自系其颈以组,降轵道旁。沛公因以属吏。项王至而斩之。遂以亡天下。

  太史公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鼠在所居,人固择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阳,人臣极位。一夫诳惑,变易神器。国丧身诛,本同末异。




春秋决狱与原心定罪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 轻。是故逢丑父当斮,而辕涛涂不宜执,鲁季子追庆父,而吴季子释阖庐,此四者,罪同异 论,其本殊也。俱欺三军,或死或不死;俱弑君,或诛或不诛;听讼折狱,可无审耶!故折 狱而是也,理益明,教益行;折狱而非也,闇理迷众,与教相妨。教,政之本也,狱,政之 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顺,故君子重之也。
——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第五》

一、

这段话的头一句翻译过来就是:《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心理动机。对那些动机邪恶的人,即使其犯罪未遂也须治罪;对首恶分子要严加量刑,而对那些出于善意而犯下罪行的人,量刑一定从轻。这段话,就是赫赫有名的“《春秋》原心定罪”原则。
如果单说“原心定罪”,现代人也很容易理解,比如同样是杀人,就分蓄意谋杀、过失杀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冲动杀人等等,但在“原心定罪”之前加上《春秋》这个帽子,意义就不大一样了。
《聊斋志异·考城隍》称,一位叫宋韬的秀才生病后,灵魂出窍,到了阴曹地府参加公务员考试,结果考上了城隍。原因是他在“申论”中写了一句“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1)
“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这十六个字听上去是掷地有声,看上去也是合情合理,但操作起来却大有难度:城隍也许有法力,能看透犯罪嫌疑人当时是怎么想的,可活人哪有这么大的本事?那么,活人判案,也就只能从事情的来龙去脉去推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了,这也就是董仲舒说的“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董仲舒为此条原则举了四个例子:逄丑父该杀,辕涛涂不该抓,鲁季子追捕庆父,吴季子宽恕阖庐,这四个人罪行相同而论罪不同,因为他们当时“犯罪”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所以,同样是欺骗军队,却既有该杀的,也有不该杀的;同样是弑君,也还是既有该杀的,又有不该杀的。
《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心理动机。董仲舒总结道,审判案件一定要把深层的道理搞清楚啊!所以说,如果法院公正,理就会越来越明,教化也就会越来越得到推行;如果法院不公正,人们就会越来越淡化了是非观念,结果,官方宣传上在教育人民仁义道德,现实世界却在教给人们相反的道理,这世界还怎么得了。教化是为政之体,刑法是为政之用,它们领域不同,但作用一致,所以是绝不可相互悖离的,它们同样都为君子所重。

二、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汉中期经董仲舒的提倡和汉武帝刘彻的大力支持而兴起的。“(吕步舒)持节使决淮南狱……以《春秋》之意正之,天子皆以为是。”(《史记•儒林列传》)“(何敞)以宽和为政,举冤狱,以《春秋》义断之,是以郡中无怨声。”(《后汉书•何敞传》)
“春秋决狱”,即以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作为依据来处理政治和司法问题。之所以用“春秋决狱”这个说法,一是因为作为断案依据的主要是孔子所著的,被称为“义之大者”,载“先王遗道”和“人道之极”的《春秋》经;二是受《后汉书·应劭传》所载的“故胶(东)[西]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的影响。
董仲舒有关的断狱案例曾被汇编成《春秋决事比》十卷,在两汉的司法实践中被经常引用。到现在,原来的案例遗失很多,现存史料中记载了少量案例,典型的有五个:
第一个案例。甲没有儿子,拣了一弃婴作为养子乙。乙长大后杀了人,甲把乙藏了起来。如果按照当时法律,藏匿犯人是要受重刑的。但《春秋》上提倡父子一方犯罪后可以互相隐藏。董仲舒认为他们是父子关系,所以甲不能判罪。后来,唐律明确规定了父子相互隐匿不属犯罪。(2)
第二个案例。甲把儿子乙送给了别人,儿子长大后,甲对他说:你是我儿子。结果乙一气之下打了甲二十棍子。按照法律,殴打父亲是要处以死刑的。但董仲舒认为甲生了儿子不亲自抚养,父子关系已经断绝,所以乙不应被处死刑。(3)
第三个案例。父亲和别人因口角发生斗殴,对方用刀刺父亲,儿子拿棍子相救,结果误伤了父亲。有的官吏认为儿子犯了殴打父亲的重罪,要按律处死。但董仲舒根据孔子的观点,认为儿子的动机不是打父亲,所以应免罪。(4)
第四个案例。有一女子的丈夫坐船时不幸淹死海中,无法找到尸体安葬。四个月后,父母将这个女子改嫁。按照法律,丈夫没有埋葬前,女子不能改嫁,否则处死。董仲舒认为女子改嫁不是淫荡,也不是为了私利,所以应免罪。(5)
第五个案例。有一大夫跟着君主外出打猎,君主打得一头小鹿,让大夫带回。半路上,碰见了母鹿,互相哀鸣。大夫见其可怜,就放了小鹿。君主要以违背君命处罚。还未处罚,君主得了病,想到大夫心地好,不但免了罪,还想提拔他。董仲舒认为,当初君主捕猎小鹿,大夫没有阻止(秦汉时禁止捕杀小鹿,以及其他幼小禽兽,春天时禁止捕杀任何禽兽),是违背了《春秋》之义,有罪;后来释放小鹿,算是有功,可以赦免。但提拔是不应该的。(6)

三、

《汉书·薛宣朱博传第五十三》载:“哀帝初即位,博士申咸给事中,亦东海人也,毁宣不供养行丧服,薄于骨肉,前以不忠孝免,不宜复列封侯在朝省。宣子况为右曹侍郎,数闻其语,赇客杨明,欲令创咸面目,使不居位。会司隶缺,况恐咸为之,遂令明遮斫咸宫门外,断鼻唇,身八创。”这案子看似简单明了,不就是个故意伤害么,应该很好判才是。不错,按照“春秋大义”,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恶的,而且犯罪实施完成,这是该杀的。但控方的重点并不在这个故意伤害上面——相对于薛况和杨明犯下的另一罪行,故意伤害倒不显得有多要紧了。“御史中丞众等奏:‘臣闻敬近臣,为近主也。礼,下公门,式路马,君畜产且犹敬之。《春秋》之义,意恶功遂,不免于诛,上浸之源不可长也,况首为恶,明手伤,功意俱恶,皆大不敬。明当以重论,及况皆弃市。’”“廷尉直以为:律曰‘斗以刃伤人,完为城旦,其贼加罪一等,与谋者同罪。’诏书无以诋欺成罪。传曰:‘遇人不以义而见慭者,与痏人之罪钧,恶不直也。’咸厚善修,而数称宣恶,流闻不谊,不可谓直。况以故伤咸,计谋已定,后闻置司隶,因前谋而趣明,非以恐咸为司隶故造谋也。本争私变,虽于掖门外伤咸道中,与凡民争斗无异。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古今之通道,三代所不易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至于刑罚不中;刑罚不中,而民无所错手足。今以况为首恶,明手伤为大不敬,公私无差。《春秋》之义,原心定罪。原况以父见谤发忿怒,无它大恶。加诋欺,辑小过成大辟,陷死刑,违明诏,恐非法意,不可施行。圣王不以怒增刑。明当以贼伤人不直,况与谋者皆爵减完为城旦。”
对于此案,控方和辩方全都本着“《春秋》原心定罪”这同一个原则进行论辩。控方(御史中丞众等)认为:在宫门外犯罪,这是冒犯皇上,此风不可长!薛况是主犯,杨明是帮凶,这二人动机和行为都是邪恶的,犯了大不敬之罪。对杨明的处罚理应从重,应判杨明和薛况——弃市!辩方(廷尉)则认为:薛况的作案动机是因为父亲受了申咸的诽谤,所以心生愤懑,这是父子亲情所致,是孝心的体现,情有可原,哪就够得上死罪?杨明应该只以故意伤害罪判刑,薛况有爵位在身,可以减罪,所以,他和其他同谋应该减刑为“完为城旦”。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控辩双方都是本着“《春秋》原心定罪”,却从这同一个原则中推导出了各自不同的结论。

四、

在汉代及汉代以后的朝代,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以“春秋决狱”的方式审理,历代都有国家正式制定颁布的刑法和其他法律,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按其制定法和一般的司法程序审理,而以“春秋决狱”方式审理的则都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在适用法律上却很牵强或者根本就有乖人情、有悖伦常的案件。如前面提到的5个典型案件。又如,如假卫太子案。卫太子是汉武帝的第一位太子,后因“巫蛊之祸”而被迫出逃,死于外地。有一个以卜筮为生的人,曾为一个做过卫太子近臣的人算卦,太子近臣说他的相貌很像卫太子,卜筮者遂异想天开,想冒充卫太子骗取富贵。假卫太子的出现,对汉昭帝的皇位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但卫太子是皇帝的哥哥,并曾被立为太子,现在他又回来了,如何处置,昭帝和执政的大将军霍光都深感棘手,这可谓一例重大疑难案件。隽不疑引用了《春秋》中卫灵公太子蒯聩的事例。蒯聩得罪了卫灵公,出逃晋国。卫灵公死后,晋国送蒯聩回国继位,灵公另一儿子蒯辄已即位,拒绝蒯聩回国,《春秋》很赞赏蒯辄的做法。卫太子的情况与蒯聩相似,故隽不疑根据《春秋》的精神,大胆地逮捕了假卫太子,并最后将其腰斩于市。(7)
对“春秋决狱”的起止时间,目前法史学界的基本观点是:“春秋决狱”始于西汉武帝时期,至唐朝结束。
汉武帝时,儒家理论成为国家的政治法律指导思想,因统治者的提倡,又因依秦律而制订的汉律与儒家精神的诸多冲突,故以董仲舒为始,“春秋决狱”逐步形成风气。司法官以经义为依据判决,被告及其亲友也以经义进行辩护。程树德所作《九朝律考》中就辑有两汉的以《春秋》等儒家经典决狱、决疑、论事的事例五十余件,考虑到史料散佚的因素,实际数字应该更多,可见,两汉时期“春秋决狱”之盛况。虽然如此,两汉时期的“春秋决狱”仅仅是一种政治和司法上的惯例,尚未形成法律制度。
在“春秋决狱”的同时,汉以后的各王朝通过频繁的立法活动,将儒家的精神不断地渗入封建法律之中去,到唐代,礼与法完全融合在一起,达到“礼法合一”的程度。因法律已体现了儒家的精神,“引律决狱”与“春秋决狱”已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春秋决狱”因没有必要而不再流行,但对少数疑难案件,唐代仍以经义决之。如《旧唐书·刑法志》载,(唐宪宗)元和六(811)年九月,富平县人梁悦,为父杀仇人秦果,投县请罪,后特从减死之法,决杖一百,配流循州。韩愈对此有不同意见,并引用《春秋》、《礼记》、《周礼》的精神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对复仇者“杀之与赦,不可一例。宜定其制曰:‘凡有复父仇者,事发,具其事由,下尚书省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8)

五、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载:穆宗世,京兆人康买得,年十四,父宪责钱于云阳张莅,莅醉,拉宪危死。买得以莅趫悍,度救不足解,则举锸击其首,三日莅死。刑部侍郎孙革建言:“买得救父难不为暴,度不解而击不为凶,先王制刑,必先父子之亲。《春秋》原心定罪,《周书》诸罚有权。买得孝性天至,宜赐矜宥。”(9)有诏减死。其中一段判决翻译过来就是:康买得救父杀人不算行凶,估计拉不开架而用铁锨砸了张莅的脑袋也属情有可原。先王制定刑律的精神是以父子亲情为先,《春秋》“原心定罪”,《周书》当中的各种刑罚也不是没有变通余地的。这样看来,康买得杀人是孝心的体现,不该判罪。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载:高宗时,绛州人赵师举父为人杀,师举幼,母改嫁,仇家不疑。师举长,为人庸,夜读书。久之,手杀仇人,诣官自陈,帝原之。 永徽初,同官人同蹄智寿父为族人所害,智寿与弟智爽候诸涂,击杀之,相率归有司争为首,有司不能决者三年。或言弟始谋,乃论死,临刑曰:“仇已报,死不恨。”智寿自投地委顿,身无完肤,舐智爽血尽乃已,见者伤之。
武后时,下邽人徐元庆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元庆变姓名为驿家保。久之,师韫以御史舍亭下,元庆手杀之,自囚诣官。
后欲赦死,左拾遗陈子昂议曰:先王立礼以进人,明罚以齐政。枕干仇敌,人子义也;诛罪禁乱,王政纲也。然无义不可训人,乱纲不可明法。圣人修礼治内,饬法防外,使守法者不以礼废刑,居礼者不以法伤义,然后暴乱销,廉耻兴,天下所以直道而行也。 元庆报父仇,束身归罪,虽古烈士何以加?然杀人者死,画一之制也,法不可二,元庆宜伏辜。《传》曰:“父仇不同天。”劝人之教也。教之不苟,元庆宜赦。 臣闻刑所以生,遏乱也;仁所以利,崇德也。今报父之仇,非乱也;行子之道,仁也。仁而无利,与同乱诛,是曰能刑,未可以训。然则邪由正生,治必乱作,故礼防不胜,先王以制刑也。今义元庆之节,则废刑也。迹元庆所以能义动天下,以其忘生而趋其德也。若释罪以利其生,是夺其德,亏其义,非所谓杀身成仁、全死忘生之节。臣谓宜正国之典,置之以刑,然后旌闾墓可也。
时韪其言。后礼部员外郎柳宗元驳曰: 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不得并也。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 若师韫独以私怨,奋吏气,虐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礼之所谓仇者,冤抑沈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春秋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六、

《盐铁论·刑德篇》中说:“大夫曰:‘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罔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罪漏则民放佚而轻犯禁。故禁不必,怯夫徼幸;诛诚,跖、蹻不犯。是以古者作五刑,刻肌肤而民不逾矩。’文学曰:道径众,人不知所由;法令众,民不知所辟。故王者之制法,昭乎如日月,故民不迷;旷乎若大路,故民不惑。幽隐远方,析乎知之,室女童妇,咸知所避。是以法令不犯,而狱犴不用也。昔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然而上下相遁,奸伪萌生,有司治之,若救烂扑焦而不能禁;非网疏而罪漏,礼义废而刑罚任也。方今律令百有余篇,文章繁,罪名重,郡国用之疑惑,或浅或深,自吏明习者不知所处,而况愚民乎!律令尘蠹于栈阁,吏不能遍睹,而况于愚民乎!此断狱所以滋众,而民犯禁滋多也。”在这里一方(即大夫方)认为,只有完善的法律才能杜绝犯罪,而另一方(即文学方)则认为法律当然应该有,可现在的法律也太过繁文缛节了,复杂到就连专业法官都经常搞不清楚,更何况文盲的老百姓呢。文学方为论证己方观点,引述《易传》以阐述——“传曰:‘凡生之物,莫贵于人;人主之所贵,莫重于人。’故天之生万物以奉人也,主爱人以顺天也。闻以六畜禽兽养人,未闻以所养害人者也。”接着引述《论语》——“鲁厩焚,孔子罢朝,问人不问马,贱畜而重人也。”(《论语·乡党》: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并说“今盗马者罪死,盗牛者加。乘骑车马行驰道中,吏举苛而不止,以为盗马,而罪亦死。今伤人持其刀剑而亡,亦可谓盗武库兵而杀之乎?人主立法而民犯之,亦可以为逆而轻主约乎?深之可以死,轻之可以免,非法禁之意也。”经过一番论证后,总结道:“法者,缘人情而制,非设罪以陷人也。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今伤人未有所害,志不甚恶而合于法者,谓盗而伤人者耶?将执法者过耶?何于人心不厌也!古者,伤人有创者刑,盗有臧者罚,杀人者死。今取人兵刃以伤人,罪与杀人同,得无非其至意与?”该段结论直接点明了以《春秋》来断案的核心原则:论心定罪。也就是说:根据动机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如果动机是好的但行为违法,可以免罪,如果动机是坏的但行为合法,应该定罪诛杀。——我们后来一般不说“论心定罪”,而说“原心定罪”。
原心定罪,见于何休注“隐公元年”:“举及、暨者,明当随意善恶而原之。欲之者,善重,恶深;不得已者,善轻恶浅;所以原心定罪。”(公羊里面区别了及和暨,“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

七、

就原心定罪而言,古人认为“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衔怨而受罪。”(《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原心定罪”本来像是没什么问题,可“谁来原心”和“如何原心”却都是不小的问题。
对于春秋决狱,学术界向来对其评价很低,开风气之先的当为近代学者章太炎和刘师培。章氏认为:“独董仲舒为春秋折狱,引经附法,……上者得重秘其术,使民难窥,下者得以因缘为市……。”刘师培指出:引经决狱是“掇类似之词,曲相附合,高下在心,便于舞文,吏民益巧,法律以歧。故酷吏由之,易于铸张人罪,以自济其私”。


昆明到澄江高速公路怎么走

方案一:驾车路线:全程约34.0公里起点:昆明市政府1.从起点向正东方向出发,行驶70米,左后方转弯2.行驶40米,左前方转弯3.行驶20米,右转4.行驶80米,左转进入朝云街5.沿朝云街行驶600米,左转进入彩云南路6.沿彩云南路行驶1.2公里,稍向右转进入彩云南路辅路7.沿彩云南路辅路行驶580米,进入祥园街8.沿祥园街行驶930米,右转9.行驶680米,在联大立交出/入口,稍向右转进入联大立交桥10.沿联大立交桥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昆磨高速11.沿昆磨高速行驶4.2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12.沿匝道行驶960米,直行13.行驶5.0公里,朝S27/澄江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14.沿匝道行驶240米,过小营立交桥约360米后,直行进入呈澄高速15.沿呈澄高速行驶15.3公里,直行进入呈澄高速16.沿呈澄高速行驶160米,直行17.行驶1.0公里,右转进入抚澄大道18.沿抚澄大道行驶240米,左转进入凤翔路19.沿凤翔路行驶520米,调头进入凤翔路20.沿凤翔路行驶20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终点:澄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方案二:距离:约34.9公里起点:昆明市政府从昆明市政府到吉安街,行驶90米右转,进入吉安街,行驶50米右转,进入和谐路,行驶200米左转,进入朝云街,行驶500米左转,进入彩云南路,行驶5.4公里右转,进入云南白药街,行驶2.9公里左转,从云南白药街到高新大道,行驶1.6公里请直行,进入高新大道,行驶2.2公里左转,进入梁峰路,行驶2.6公里左转,进入凤翔路,行驶19.3公里终点:澄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石林县到海邑怎么走

石林县到海邑怎么走是云南省吧。石林彝族自治县到 海邑村驾车,较快捷的线路约35.4公里/54分钟,如下:驾车路线:全程约35.4公里起点:石林彝族自治县1.从起点向西北方向出发,行驶180米,直行2.行驶160米,在第3个出口,左前方转弯进入阿诗玛南路3.沿阿诗玛南路行驶360米,过左侧的石林高旭批发部NO.云昆0099约90米后,直行进入阿诗玛南路4.沿阿诗玛南路行驶260米,过右侧的鑫利百货约70米后,在第2个出口,稍向右转进入阿诗玛东路延长线5.沿阿诗玛东路延长线行驶1.4公里,直行进入X0316.沿X031行驶6.5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X0217.沿X021行驶7.5公里,朝长湖风景区方向,左前方转弯8.行驶810米,右转进入九石阿公路9.沿九石阿公路行驶17.4公里,稍向左转进入X02110.沿X021行驶44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终点:海邑村供参考。

石林长湖露营细节确认,希望当地或者了解情况的人可以告诉我。信息有效就给分。

交通:昆石高速石林出口出上转盘靠左前方泸西方向走(就是陆良方向),前行3公里左右有路牌,右转泸西方向(超限检查站前20米),再走22公里,有路牌——长湖风景区。全程大约110公里。公交只知道到石林县有中巴车到景区内。
炊具租用在景区内有两家,一家是景区中部路边一家小卖店,老夫妻两个,烧烤桌、碳(大约能用3小时)、凳子等一套平时60-70元一天,节假日会按双倍或三倍的价格。另一家是走到最里面的营地区,老板姓赵,方式、价格与前一家差不多。
长湖是露营的启蒙地,饮食、水、卫生间都很方便,看如何玩,如果轻松一些,自己卖点烧烤物料,进去租烧烤桌就好,吃饭可以开车到景区大门口,或者再直行3公里到维则街上吃羊肉。如果野炊,也需要租烧烤桌,自己买箱机制炭带着,准备锅碗瓢盆和想吃的食材,烟熏火燎滴开整吧。
近段时间长湖雨多,注意天气,上周刚去,一天三场暴雨,还好装备不错,无大碍。旁边有6顶帐篷是初露者,太惨了。


石林县城到海邑在哪里可以坐车?

驾车路线:全程约44.2公里起点:石林风景区1.从起点向东北方向出发,行驶490米,左转2.行驶120米,左前方转弯3.行驶430米,左前方转弯4.行驶110米,右前方转弯5.行驶320米,右转6.行驶40米,左前方转弯7.行驶240米,右转8.行驶70米,左转9.行驶200米,右前方转弯10.行驶100米,直行进入石林中路11.沿石林中路行驶140米,调头进入石林中路12.沿石林中路行驶270米,左转13.行驶10米,稍向右转14.行驶10米,右前方转弯15.行驶30米,直行进入石林中路16.沿石林中路行驶2.6公里,稍向左转进入石林大道17.沿石林大道行驶2.3公里,左转18.行驶400米,右前方转弯19.行驶610米,直行20.行驶4.5公里,左转进入昆河公路21.沿昆河公路行驶4.4公里,直行进入X02122.沿X021行驶7.5公里,朝长湖风景区方向,左前方转弯23.行驶810米,右转进入九石阿公路24.沿九石阿公路行驶17.4公里,稍向左转进入X02125.沿X021行驶630米,稍向右转26.行驶210米,稍向左转进入山林段27.沿山林段行驶120米,到达终点终点:海邑村

从昆明到海邑的高速公路怎么走

驾车路线一:全程约126.5公里起点:昆明站1.从起点向正北方向出发,沿北京路行驶150米,右转进入永平路2.沿永平路行驶420米,过右侧的方圆购物商场约110米后,右转进入春城路3.沿春城路行驶620米,过福德立交桥,朝南二环/昆明国际机场方向,右前方转弯进入福德立交桥4.沿福德立交桥行驶140米,右转5.行驶230米,过福德立交桥,稍向右转进入二环南路6.沿二环南路行驶1.5公里,过石虎关立交桥约250米后,直行进入石虎关立交桥7.沿石虎关立交桥行驶450米,直行进入汕昆高速8.沿汕昆高速行驶75.1公里,过石林大桥,朝曲靖/师宗/G78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9.沿匝道行驶1.1公里,直行进入汕昆高速10.沿汕昆高速行驶3.3公里,在石林北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11.沿匝道行驶1.7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九石阿公路12.沿九石阿公路行驶41.0公里,左转13.行驶160米,右转进入山林段14.沿山林段行驶120米,到达终点终点:海邑村驾车路线二:全程约129.5公里起点:昆明站进入站前路,行驶90米右转,进入北京路,行驶770米右转,进入环城南路,行驶1.6公里右转,进入东郊路,行驶1.2公里进入环岛,进入福昆线,行驶2.8公里靠右前方行驶,从福昆线到福昆线,行驶790米请直行,进入福昆线,行驶30.0公里靠右前方行驶,从福昆线到福昆线,行驶7.2公里靠左前方行驶,进入福昆线,行驶14.5公里请直行,进入昆石公路,行驶1.4公里请直行,进入福昆线,行驶17.8公里靠左前方行驶,进入秀河线,行驶6.0公里请直行,进入G326,行驶140米左转,进入秀河线,行驶800米进入环岛,进入西石一级公路,行驶3.0公里靠右前方行驶,进入九石阿公路,行驶41.0公里左转,从九石阿公路到山林段,行驶160米右转,进入山林段,行驶120米到达终点终点:海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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