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思巴奚战乱的后果
持续10年的“亦思巴奚战乱”,严重地破坏了福、兴、泉沿海一带的社会秩序、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泉州地区受害尤为严重。 泉州是兵乱的爆发点,“郡城之外,莽为战区”(《岛夷志略·吴鉴序》),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造成民众贫困饥谨,出现前所未有的“食人”悲剧。当时泉州开元寺高僧大圭《梦观集·吾郡》(参见《泉州人名录·大圭》、《泉南著述·梦观集》)生动真实地描述:“吾郡从来称佛国,未闻有此食人风。凶年竞遣心术变,末俗何由古昔同?市近袛今真有虎,物灵犹自避生虫。诸公食肉无充半,急为饥民散腐红!” 泉州广大人民备受蒲寿庚家族的压榨和“亦思巴奚战乱”的蹂躏,亦思巴奚军在兵乱期间对福建沿海莆仙、泉州两郡的汉族百姓多有杀戮,对泉州、兴化一带的社会经济产生了极大的破坏,百姓饱受战乱,死伤无数,尤其在那兀纳统治泉州期间大肆搜刮财产和奸淫汉人民女,屠戮泉州汉人,对泉州社会造成重创 。在平叛战争中和乱定之后,激起民族复仇情绪,致使许多在泉州的阿拉伯、波斯的商人、不法传教士和暴徒,遭到报应。《清源金氏族谱·丽史》称:“是役也,凡西域人尽歼之,胡发高鼻有误杀者,闭门行诛三日。”“凡蒲尸皆裸体,面西方……悉令具五刑而诛之,弃其哉于猪槽中。”《清源金氏族谱·丽史》又载,洪武七年,明·太祖鉴于“亦思巴奚”祸乱,在大赦天下的诏旨中特别规定:“独蒲氏余孽悉配戎伍禁锢,世世无得登仕籍”。 张星烺认为,亦思巴奚“乃蕃号也,非名。”(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四册·古代中国与伊兰之交通》,辅仁大学丛书第一种,1936年)关于亦思巴奚军名字里“亦思巴奚”的意义,史学界说法不一。有人认为亦思巴奚来源于波斯语的“سپاه”(sepâh),即民兵、骑兵的意思,或是其派生词,也可能是波斯语“义兵”之意,有别于正规部队。朱维干《元末蹂躏兴、泉的亦思法杭兵乱》(泉州文史,第一期,1979年)、庄为玑《元末外族叛乱与泉州港的衰落》(泉州文史,第四期,1980年)认为,亦思巴奚是波斯名城亦思法罕,即今伊朗首都德黑兰东南的波斯古城“伊斯法罕”城。 1953年,日本学者前岛信次认为:“亦思巴奚”,同由波斯文“亦思丁”(意即“军队”)派生出来的一个词,很可能是“亦思巴奚泉州”(ISpah-i-ehuanchou),与意“士兵”或“骑兵”的单词“思巴奚”(Sipahi)有关联。(日本·前岛信次《元末泉州的回教徒》,东洋文库英文纪要·第32卷,1974年版)努尔《亦思巴奚》一文据波斯语词典提出,亦思巴奚为波斯语“亦思巴呵”、“巴思呵”,意为民兵、骑兵。(《泉州伊斯兰教研究论文选》) 吴幼雄《论元末泉州亦思巴奚战乱》认为:“所谓‘义兵’,是为保卫元朝政府,根据临时需要而组建的地方武装”,是“乡兵、民兵之类”。“‘义兵’之含义与波斯语‘亦思巴奚’的意义相近。则知所谓‘亦思巴奚’为波斯语的音译,而所谓的‘亦思巴奚战乱’,即由波斯人万户赛甫丁、阿迷里丁等人为首的‘义兵’加入其中之战乱。”(中国航海学会、泉州市政府编:《泉州港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9月)陈达生亦同意“义兵”说。他援引前岛信次的考证,指出“亦思巴奚”的外文音译,是指以侨居泉州的穆斯林为主力军队的称号。又考证“亦思巴奚”是阿拉伯语的波斯外来语,其意有三,即:民兵、义兵、骑士、特种部队骑士、特种部队骑兵之意。而“义兵”是元廷根据需要临时组建的民兵、乡兵,有别于正规部队。(陈达生《“亦思巴奚”名称小考》,泉州历史研究学术讨论会论文,1982年油印本)
淮南市民心声
我是社区工作人员,按法定年龄4年前就应退休,但因购买养老保险不够15年,无法办理退休。我92.7至99.5月在舜耕镇某村委会工作。单位没为我买养老保险,99.6至2000.12月在田东街道下属居委会工作,也没为我买养老保险,2000年参加区民政局招聘2001.1.1民政局正式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从2003.10.1民政局才开始为我购买养老保险。我心里实在不平衡,不是我工作时间不够15年,而是以上单位给我耽误了。工作了几十年,却只有15年的医疗保险。我还将面临自己出前为自己购买10年的医疗保险,我的损失应有谁来负。请问民政局为我迟买了22个月的医疗保险,我退迟22个月退休,以提高自己的退休工资。
亦思巴奚战乱的背景
公元13世纪到14世纪上半叶的元代中前期时福建的海外贸易极端发达,泉州作为当时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是当时中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港口, 也是元代福建最大的城市,其人口规模超过了作为福建行政中心的福州, 阿拉伯人将泉州称为刺桐,此名称被欧洲等地商人沿用。当时泉州的人口超过20万,城墙长度达30里,晋江江面和港内停靠的船只超过1万艘,商业高度发达, 泉州港出口的大宗商品是丝绸、陶瓷器、铜铁器和泉州的泉缎,而输入的商品包括珍珠、象牙、犀角、乳香、吉贝布、贝纱等,其中最主要的进口商品是香料和药物。 泉州的居民中有着大量的外籍侨民,包括阿拉伯人、波斯人、欧洲基督徒、犹太人、印度人、非洲黑人等民族,城内使用的语言达到100种, 这些外国人或相关的事物被泉州人冠名为“蕃”或“番”,由于大量外籍人口的进入,泉州早期不允许外国人进城居住的惯例被打破,泉州城内不仅有汉人和蕃人大量杂居的情况,还形成了许多大规模的蕃人聚居区,这些聚居区被称为“蕃坊”、“蕃人巷”,这些外国侨民还和泉州本土的汉人闽南族群通婚并繁衍后代,番汉混血儿被泉州人叫作“半南蕃”。 蕃人和泉州当地人在文化上虽有相互影响,但大体上还是维持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习惯,诸如伊斯兰教、基督教、摩尼教、印度教等各种宗教也都在泉州得到传播,而汉人和番人杂居也给泉州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元代时的泉州外国侨民中以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势力最大,人口最多。 元朝歧视性的民族政策将民众分为四等,包括阿拉伯和波斯穆斯林在内的泉州番人作为色目人,等级要高于被列为最低等级(第四等)南人的当地汉族闽南人,因而番人得到了元朝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势力庞大。 这些穆斯林商人中有不少是泉州的巨富,比如蒲寿庚家族在南宋末年到元朝初年期间主持泉州市舶司,家产不计其数,其仆人就有数千。 到了元朝末年,由于局势动荡,各地民众起兵反元的事件非常频繁,福建同样也是叛乱频发。当时福建各地的豪强家族纷纷成立了乡族武装——“义兵”,并逐步控制了许多地方政权,还协助元朝政府对叛变的农民武装进行镇压。而泉州的波斯族色目人也组织了亦思巴奚军作为他们的义兵组织,其将领为赛甫丁和阿迷里丁。 由于波斯人是泉州城内人口较多、势力较强的一个民族,拥有大量的富商,因而亦思巴奚军在其支持下成为泉州最强大的武装,而波斯人借亦思巴奚军的力量逐渐掌控了泉州,使得元朝失去对泉州的实际控制权。 元朝实行民族歧视政策,以掩盖阶级压迫政策。他们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四等:第一等蒙古人,第二等色目人,第三等汉人,第四等南人(南方汉人)。给蒙古人、色目人以优越的政治特权,从中央到地方乡里,都优先擢用上述两种人。泉州是“南人”住居区,所受的民族歧视和阶级压迫更甚。 泉州地区对元朝的反抗历来相当激烈。早在元·世祖统治之初,便有农民起义了。如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安溪湖头张治囝起义攻打泉州;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南安陈七师起义。元·顺帝继位之初,元朝统治已经日薄西山。至正间(1341—1368年)江淮一带反元势力已如燎原之火。至正三年(1343年),同安、仙游、安溪各地人民起义。至正五年(1345年),元廷为加强控制福建,遣官奉使宣抚,脱脱、王士宏乘机“鹰扬虎噬,雷厉风飞,声色以滛”,致使“闾阎失望,田里寒心”。(《闽诗录·戊集·卷七·江西、福建怨谣》)至正十二年(1352年)正月,闽北“寇逼郡城(福州)……越二十六日”(《闽中金石录·卷12·李世安题名石刻》)。同年,仙游人陈君信聚众数百人,攻占县治。夏,“仙游流贼剽掠泉州”(乾隆《泉州府志·卷73·纪兵》)。至正十三年(1353年),“泉大饥,民扶携就食。”(乾隆《泉州府志·卷41·卢琦传》)至正十四年(1354年)夏,“安溪盗李大,南安盗吕光甫聚众为乱,七月围泉州”(乾隆《泉州府志·卷73·纪兵》)。八月遣刘广仁等攻陷仙游,杀死达鲁花赤倒刺沙。至正十六年(1356年),“山寇李大攻同安”(乾隆《泉州府志·卷73·纪兵》)。至正十七年(1357年),“泉寇伊守礼啸聚复攻同安”(乾隆《泉州府志·卷73·纪兵》)。当时,上自朝廷,下至福建、泉州的地方政府,已自固不暇。形势正如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篆刻的《建安忠义之碑》所云:“至正改元之十八年(1358年),皇帝重念闽海道远,用兵日久,民勿堪命。”(民国《福建通志·金石志·石12·元·建安忠义之碑》) 福建的元朝统治者无力镇压农民起义,又不敢任用汉人军队和新附汉军(南宋降兵)或汉族地主武装,只好依靠在泉州掌握舶务与军政大权、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波斯人的上层分子,组织“义兵”武装,实行“戍军”制度,并调外地戍军到泉州加强防范。“义兵”的首领,也根据需要享有正式朝官的品位和权力,这与南宋末年授官蒲寿庚略同(参见《泉州人名录·蒲寿庚》)。亦思巴奚战乱的首脑赛甫丁、阿迷里丁两人,都因贸易捐官和保卫泉州港有功,在泉州被授予“义兵万户”,掌握保卫泉州港的地方武装。“万户”是武职,据《泉州府志·军制》载,至元间,泉州有上、中、下万户府之设。《元史·卷94·志第41上·百官·诸路万户府》载:“诸路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正三品;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从三品;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从三品……其官皆世袭,有功则升之。”这些“义兵”的首领在泉州70多年,实力雄厚又熟悉情况。当元朝对他们稍有不利或统治势力下降及内部派别矛盾斗争时,便产生不满情绪,结党营私,招军买马,勾结伊斯兰教上层分子,妄图发动内乱,扩大自己的势力。 乾隆《泉州府志·卷24·军制·元军制·客兵》载:在泉州发生亦思巴奚战乱的75年前,“至元十九年(1282年),调扬州合必军三千人镇泉州,戍列城。”同年,又以“湖州翼万户府来戍泉州……湖州翼万户府,亦客兵也。”《扬州图经·卷8·至元十九年》也载:“至元十九年(1282年)夏四月,遣扬州射士戍泉州。”有人认为,“客兵”是外国人组建的军队,扬州调来的“合必军”是波斯军队。吴幼雄《论元末泉州亦思巴奚战乱》认为:“‘客兵'是对地方土军而言的。‘客兵'、‘土军'都是正规军,只差别‘土军'的兵员为本地籍,‘客兵'的兵员为外地籍而已。”“‘合必'一名,是蒙古人的名字,非波斯人的名字,亦即扬州调来泉州的3000射士,是由蒙古人率领的蒙古射士,非波斯军射士。”(中国航海学会、泉州市政府编:《泉州港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9月) 当时,元顺帝年迈倦勤,以高丽人后奇氏和太子爱猷识里答腊为首的太子派,逐帝左右,广树私人,与以扩廊帖木儿为首的诸帅派,展开剧烈的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几经反复倾轧,矛盾达到白热化。这场斗争直接牵动到当时全国最大的海港——泉州。泉州港巨额的课税和舶来商品,成为两派剧烈争夺的对象。首先,起用在泉州经商的阿拉伯、波斯巨商,只要他们向政府交纳额定的舶来货品和额定课税,就可授官,掌握实权。如明·嘉靖《惠安县志·卷13·人物·元卢琦》载,正当“兴、泉方用师”的混乱之际,惠安人卢琦受帅府命“参军事往来二郡(兴化、泉州)”。至正十九年(1359年),卢琦又以年劳擢福建行省照磨盐课司提举,秩八品。这时,泉州港“有蕃商以货得参省,势震中外,胁户部令下四盐场引自为市。琦曰:‘是上亏国课,下毒亭民,吾腕可断,牒不可署。’竟坚卧不顾。”(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卢琦》)所谓“参省”,即《元史·卷85·志第35·百官1·参议中书省事》的“参议中书省事”,是职“秩正四品。典左右司文牍,为六曹之管辖,军国重事咸预决焉。”这位蕃商的权力之大,竟达到能够“胁户部令下四盐场引自为市”的地步。其次,起用私人,消灭异己。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燕只不花者,皇太子私人之一也。为表彰燕只不花在福州驱逐赛甫丁和在泉州利用那兀纳杀阿迷里丁的功绩,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皇太子赐他“忠孝文武”四个大字,而燕只不花则“摹勒皇太子所赐忠孝文武”于福州乌石山摩崖之阳,以纪“储皇之恩赐”。(陈棨仁:《闽中金石录·卷12·乌石山东壁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