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气治理

时间:2024-03-21 03:00:59编辑:分享君

专家如何解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过程?

自3月9日到目前为止,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正在经历一次较为严重的大气污染过程。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每日组织专家会商,此次邀请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课题负责人、北京大学胡敏教授进行解读。从污染变化情况看,此次污染过程是一次典型的区域累积和传输过程。3月9日下午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污染物开始在河北南部、山东西北部、河南北部地区逐渐累积。10日凌晨,污染物随着弱偏南风向太行山前聚集,石家庄到郑州一带沿线城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北京市全天达到中度污染。11日,受弱偏北风影响,北京、天津和河北中部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北京市空气质量恢复到良;污染辐合带主要集中在河北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北部和河南中北部,西至三门峡、东至潍坊、北至邢台、南至许昌的区域内大部分城市持续重度污染。12日上午,受较强的系统性东南风影响,山东西部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污染气团输送到太行山前城市;下午开始,污染气团快速沿太行山由南向北输送,并在燕山以南地区滞留,甚至影响到京津冀北部山区。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张家口和承德等地PM2.5浓度快速升高,12日夜间,大部分城市小时浓度达到重度污染水平,个别城市甚至达到严重污染水平。截止3月13日11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共有11个城市PM2.5小时浓度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水平,其中5个城市达到严重污染水平。PM2.5小时浓度最高值出现在唐山(13日11时,414微克/立方米)。北京市12日PM2.5日均浓度达到中度污染(146微克/立方米),13日11时PM2.5小时浓度达到236微克/立方米。从污染成因看,一方面,从3月9日下午开始,区域大部分地区长时间处于小风(风速60%),并伴随区域性逆温,垂直扩散条件显著降低,环境容量大幅减少,更容易造成污染累积和二次转化,推高PM2.5的浓度。通过对PM2.5的组分分析也能看出,北京市硝酸盐(NO3-)浓度和占比均大幅升高,也说明高湿静稳条件加快了氮氧化物二次转化。从以往的区域性大气重污染过程看,通常是区域大范围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造成的,本地环境容量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快速累积叠加区域传输影响,导致较为严重的污染过程。此次污染过程中,区域传输影响更为突出,山前城市在环境容量大幅降低、本地排放不断累积的同时,还受到区域传输的显著影响。因此,在区域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排放强度仍处于高位的情况下,此次污染过程中太行山和燕山山前城市可能会出现长时间的严重污染。从目前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看,虽然部分城市污染程度已经达到重度或严重污染,但区域上PM2.5浓度没有出现大范围的爆发式增长,污染过程发展相比去年同期不利气象条件下的污染过程较为平稳,这与环境保护部从去年10月份启动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和当前各地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密切相关。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预计3月13-14日,区域扩散条件持续不利重污染天气过程将持续。3月15日起,冷空气将自北向南影响京津冀地区,区域污染形势将有所缓解。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有什么重要意义

1、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蓝天白云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最质朴的理解。天空没有蓝天白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就无从谈起。必须通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这个突破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是解决民生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不损害群众健康的、优美宜居的环境质量是各级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基本服务。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逐步改善空气质量,让人们看到希望,才能取信于民。3、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有力抓手。我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这是造成大气污染严重的根本原因。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是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内在要求,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4、《大气十条》是树立负责任国家形象的有效途径。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可以协同控制和减少多污染物的排放量,更好地彰显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也有利于我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占据主动。扩展资料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严控渣土车撒漏扬尘为了进一步加强渣土车的管理力度,下一步交管部门将加强运前审批管理,组织运输源头属地支队对参与运输的车辆、驾驶人进行运前检查,杜绝带病车上路。同时,围绕施工项目周边道路及渣土运输较为集中的道路、时段,每周开展一次区域性集中治理行动,对存在渣土撒漏、违规运输等行为的,详细记录,制作笔录,形成台账。2、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办理各类车务手续时,进一步强化车辆查验环节,严格比对车辆环保标准信息,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转入业务;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老旧机动车淘汰相关工作;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识。3、严格落实重污染车辆限行措施继续实施外环线(含)以内区域道路禁止未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装置的国Ⅲ中型重型柴油货车通行、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持有通行证的车辆除外)通行,以及禁止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工作日通行等限行措施。

治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有何重大意义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空气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首次对我国自
2013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进行评价,同时将PM2.5、CO和O3纳入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对说清我国空气质量现状、明确大气污染治理
重点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报告》的内容,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从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看,能得出哪些结论?
  答: 2013年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的区域。尤以京津冀区域污染最重,有7个城市排在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京津冀区域城市
PM2.5超标倍数在0.14~3.6倍之间,长三角区域城市PM2.5超标倍数在0.4~1.3倍之间(舟山市不超标),珠三角区域城市PM2.5超标
倍数在0.09~0.54倍之间。说明国家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决策是正确的。从监测结果来看,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与
达标目标尚有较大差距,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有相当的难度,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具有较大希望。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全国人民的共同
努力,力争使“三区”早日成为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
  二是空气污染呈现复合型特征。74个城市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是
PM10,O3和NO2也有不同程度超标情况。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5~9月O3超标情况较多,已不容忽视。74个城市空气质量呈现传统煤烟型污
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物相互叠加的复合型污染特征,说明燃煤、机动车对空气污染贡献较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采取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
业结构、加强机动车管理的措施是正确、得当的。
  三是空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城市空气重污染主要集中在第一、四季度,74个城市
PM2.5季均浓度分别为96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第二、三季度PM2.5季均浓度分别为56.7微克/立方米、44.7微克/立方米。
2013年1月和12月,京津冀、长三角、中东部地区发生了两次大范围空气重污染过程,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重污染天数占全年重污染总天数的
53.4%。
  问:从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看,我国大气污染形势非常严峻,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分析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一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发展模式依然粗放。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业发展过快、比重过大、集中度高,给环境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
 
 二是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发展模式依然粗放,大气污染物长期超环境容量排放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根本原
因。74个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三区”城市,具有人口密集、产业密集、消费密集和污染物排放量大等特点,如2012年河北省第二产业
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52.7%,粗钢产量超全国总量的1/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占全国面积的8%,消费了全国43%的煤炭,生产了
55%的钢铁、40%的水泥、52%的汽柴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粉尘排放量占全国的30%,单位面积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城市化加快带来空气污染压力。城市汽车保有量逐年提升,交通拥堵期间汽车长时间处于怠速状态,加大了尾气排放量。市政建设和道路、施工扬尘等污染源也加剧了空气污染。
 
 四是不利的气象条件是诱发重污染发生的外部环境条件。2013年,华北平原和山东半岛的大部分区域年均风速同比普遍减少0.1m/s~0.3m/s。静
风、逆温现象增多,空气流动性差,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华北平原大部、山东半岛北部地区、长江中下游和西南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其中河南、天津分别较
2012年偏少24%、21%,弱化了对空气污染物的清除,进一步加剧空气污染程度。
  问:2012年初空气质量新标准正式颁布,并在74个城市率先实施,目前,新空气质量标准已实施一年多,如何评价空气质量新标准?
  答: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发布,在中国环境保护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开始从污染物控制管理阶段向环境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阶段转变,这对我国环境管理思想和理念将带来积极影响。
 
 从新标准监测结果分析,空气质量新标准符合我国环境空气污染分布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标准的出台使我国由
世界最宽松空气质量标准的国家之一,成为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同步开展PM10、PM2.5监测的国家,特别是将PM2.5纳入新标准,对于我国环
境空气质量逐步与国际接轨、落实环保为民、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二是74城市监测结果表明,引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值的新标准,监测的主要
污染物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反映了当前我国大气污染的客观实际,为引导有关区域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相应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防控灰霾
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具有较大的作用。三是提高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下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基本一
致,为公众健康出行提供科学指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
  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要开展空气质量考核和排名,如何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答:环境保护部将从技术、运行、管理等方面强化措施,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一是实现城市站数据点对点传输,实时向国家传输监测数据,并实时对外发布,接受公众监督;二是通过国控网远程质控平台对国控站运行和维护、校零校标、监
测设备参数进行无缝隙监督,实现远程质控;三是制定和出台了《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强化空气质量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
制;四是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督查机制。2013年,环境保护部开展了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大检查,采取网络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比对核查的方式,组织近百
名专家对29个省、76个城市的部分国控空气监测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省要求整改,有力提高了空气监测数据质量。
  问: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以来,总体上说监测数据与人民群众感受是一致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不一致的现象,如何解决?
 
 答:目前对外实时发布的AQI指数,是根据最近24小时污染物浓度的滑动平均值计算出来的,实际上反映的是最近24小时污染物浓度的平均水平,而不是当
前小时污染物的污染情况。因此,当气象条件突然变化,如冷空气到达或逆温、静风条件时,造成空气质量在几小时内突然好转或突然恶化,会出现我们公布的
AQI指数与公众感受不一致的情况。环境保护部已对发布内容进行了改进,用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当前小时浓度值计算城市及点位空气污染指数,实时反映颗粒物
的污染情况,让发布的颗粒物污染状况与公众的感受相一致。
  问:在2014年空气质量监测方面有什么打算?
  答:2014年,我们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监测提出的要求,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工作。全力巩固第一、二阶段监测工作成果,努力解决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监测点位稳定运
行、数据可靠。推动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新标准监测能力全覆盖。实施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城市要积
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力争早日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
  二是抓
好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环境保护部已要求相关地区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
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连续
重度以上空气污染过程的监测预警信息,为启动有关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
究工作。客观地分析空气中污染物的来源,将有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也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一项工作内容。2014年,全国各直辖市、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启动源解析研究工作。其中北京、天津和石家庄要在上半年前提交初步成果;其他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于2014年底前提交源
解析阶段性研究成果。
  四是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充分运用2012~2013年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大检查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重点选择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开展回头看“飞行检查”和“交叉检查”,进一步创新检查技术手段,不断完善检查的方式方法,积
极构建常态化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有效促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规范化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行政干预、数据造
假等严重问题的单位约谈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并给予严肃处理,进一步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不断增强自动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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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那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前环保部与京津冀三省市联合印发通知《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部署2016年至2017年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措施》强调,要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力度。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2016年度前完成所有石化、化工行业VOCs综合整治任务。

传输通道20个城市: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

“一刀切停产”,上述城市每年11月至次年1月铸造企业全部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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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是真的吗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空气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首次对我国自
2013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进行评价,同时将PM2.5、CO和O3纳入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对说清我国空气质量现状、明确大气污染治理
重点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报告》的内容,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从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看,能得出哪些结论?
  答: 2013年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的区域.尤以京津冀区域污染最重,有7个城市排在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京津冀区域城市
PM2.5超标倍数在0.14~3.6倍之间,长三角区域城市PM2.5超标倍数在0.4~1.3倍之间(舟山市不超标),珠三角区域城市PM2.5超标
倍数在0.09~0.54倍之间.说明国家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决策是正确的.从监测结果来看,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与
达标目标尚有较大差距,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有相当的难度,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具有较大希望.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全国人民的共同
努力,力争使“三区”早日成为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
  二是空气污染呈现复合型特征.74个城市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是
PM10,O3和NO2也有不同程度超标情况.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5~9月O3超标情况较多,已不容忽视.74个城市空气质量呈现传统煤烟型污
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物相互叠加的复合型污染特征,说明燃煤、机动车对空气污染贡献较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采取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
业结构、加强机动车管理的措施是正确、得当的.
  三是空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城市空气重污染主要集中在第一、四季度,74个城市
PM2.5季均浓度分别为96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第二、三季度PM2.5季均浓度分别为56.7微克/立方米、44.7微克/立方米.
2013年1月和12月,京津冀、长三角、中东部地区发生了两次大范围空气重污染过程,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重污染天数占全年重污染总天数的
53.4%.
  问:从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看,我国大气污染形势非常严峻,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分析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一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发展模式依然粗放.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业发展过快、比重过大、集中度高,给环境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
 
 二是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发展模式依然粗放,大气污染物长期超环境容量排放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根本原
因.74个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三区”城市,具有人口密集、产业密集、消费密集和污染物排放量大等特点,如2012年河北省第二产业
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52.7%,粗钢产量超全国总量的1/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占全国面积的8%,消费了全国43%的煤炭,生产了
55%的钢铁、40%的水泥、52%的汽柴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粉尘排放量占全国的30%,单位面积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城市化加快带来空气污染压力.城市汽车保有量逐年提升,交通拥堵期间汽车长时间处于怠速状态,加大了尾气排放量.市政建设和道路、施工扬尘等污染源也加剧了空气污染.
 
 四是不利的气象条件是诱发重污染发生的外部环境条件.2013年,华北平原和山东半岛的大部分区域年均风速同比普遍减少0.1m/s~0.3m/s.静
风、逆温现象增多,空气流动性差,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华北平原大部、山东半岛北部地区、长江中下游和西南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其中河南、天津分别较
2012年偏少24%、21%,弱化了对空气污染物的清除,进一步加剧空气污染程度.
  问:2012年初空气质量新标准正式颁布,并在74个城市率先实施,目前,新空气质量标准已实施一年多,如何评价空气质量新标准?
  答: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发布,在中国环境保护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开始从污染物控制管理阶段向环境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阶段转变,这对我国环境管理思想和理念将带来积极影响.
 
 从新标准监测结果分析,空气质量新标准符合我国环境空气污染分布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标准的出台使我国由
世界最宽松空气质量标准的国家之一,成为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同步开展PM10、PM2.5监测的国家,特别是将PM2.5纳入新标准,对于我国环
境空气质量逐步与国际接轨、落实环保为民、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二是74城市监测结果表明,引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值的新标准,监测的主要
污染物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反映了当前我国大气污染的客观实际,为引导有关区域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相应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防控灰霾
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具有较大的作用.三是提高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下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基本一
致,为公众健康出行提供科学指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
  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要开展空气质量考核和排名,如何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答:环境保护部将从技术、运行、管理等方面强化措施,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一是实现城市站数据点对点传输,实时向国家传输监测数据,并实时对外发布,接受公众监督;二是通过国控网远程质控平台对国控站运行和维护、校零校标、监
测设备参数进行无缝隙监督,实现远程质控;三是制定和出台了《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强化空气质量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
制;四是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督查机制.2013年,环境保护部开展了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大检查,采取网络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比对核查的方式,组织近百
名专家对29个省、76个城市的部分国控空气监测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省要求整改,有力提高了空气监测数据质量.
  问: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以来,总体上说监测数据与人民群众感受是一致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不一致的现象,如何解决?
 
 答:目前对外实时发布的AQI指数,是根据最近24小时污染物浓度的滑动平均值计算出来的,实际上反映的是最近24小时污染物浓度的平均水平,而不是当
前小时污染物的污染情况.因此,当气象条件突然变化,如冷空气到达或逆温、静风条件时,造成空气质量在几小时内突然好转或突然恶化,会出现我们公布的
AQI指数与公众感受不一致的情况.环境保护部已对发布内容进行了改进,用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当前小时浓度值计算城市及点位空气污染指数,实时反映颗粒物
的污染情况,让发布的颗粒物污染状况与公众的感受相一致.
  问:在2014年空气质量监测方面有什么打算?
  答:2014年,我们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监测提出的要求,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工作.全力巩固第一、二阶段监测工作成果,努力解决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监测点位稳定运
行、数据可靠.推动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新标准监测能力全覆盖.实施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城市要积
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力争早日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
  二是抓
好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环境保护部已要求相关地区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
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连续
重度以上空气污染过程的监测预警信息,为启动有关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
究工作.客观地分析空气中污染物的来源,将有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也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一项工作内容.2014年,全国各直辖市、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启动源解析研究工作.其中北京、天津和石家庄要在上半年前提交初步成果;其他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于2014年底前提交源
解析阶段性研究成果.
  四是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充分运用2012~2013年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大检查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重点选择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开展回头看“飞行检查”和“交叉检查”,进一步创新检查技术手段,不断完善检查的方式方法,积
极构建常态化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有效促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规范化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行政干预、数据造
假等严重问题的单位约谈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并给予严肃处理,进一步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不断增强自动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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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了吗?

2月7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28个督查组共检查213个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情况,发现问题5个,其中未严格执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问题4个,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1个。具体情况如下:一、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执行采暖季错峰生产要求。山东省济宁邹城市安泰铸造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提供的生产台账部分内容已被人为撕毁,经核实,该企业在2018年1月12日-22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仍开工生产,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停产要求。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山西兰花华明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采暖季错峰生产期间碳酸钙应限产30%,检查发现该企业2017年12月份碳酸钙产量为11008.375吨,2018年1月份碳酸钙产量为11105.65吨,超过泽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月产量限制要求,未严格落实采暖季限产要求。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四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在采暖季错峰生产期间铸造工序应停止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铸造工序在2017年12月存在生产行为,未严格落实采暖季限产要求。河北省保定市易县诚信钙粉厂在采暖季错峰生产期间应停止生产,检查发现电闸封条已脱落,且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2月5日期间均存在生产和销售行为,未严格落实采暖季限产要求。二、个别企业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秋铸造有限公司厂区烧结矿渣堆场未采取覆盖措施,厂区部分道路未硬化,物料运输车辆未覆盖,道路扬尘明显;防火材料无水泡泥露天进行筛分,粉尘无组织排放。

对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对gdp和各行业产能有影响么

据报道,7月17日环保部7发布通报称,近一周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共发现VOCs治理存在问题的企业224家,目前已经公开了其中7家企业的违法情况。据环保部披露,公开了的7家企业涉及河北省有3家,山东省1家,山西省1家,河南省2家,其中部分企业未列入当地“散乱污”名单内,熔塑工段、吹膜车间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直排,恶臭气味明显,而河南的某企业塑料热切、覆膜车间污染治理设施停运,塑料热融车间废气收集设施引风机功率过低,造成热融有机废气在车间形成明显气雾,经排气扇直排。通报称此次共查处的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涉气“散乱污”问题的17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8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1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21家,督查组已将相关企业的问题移交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网友表示,希望加大归于企业环保的检查力度,还社会一个蓝天白云。

国内治理大气污染行业的龙头企业是什么股

治理雾霾的龙头股有:
首先是空气质量监测领域,所谓设备治理、监测先行,没有监测就无法对空气质量污染进行有效的判断和治理,要进行PM2.5等颗粒物的污染治理,首先受益的是检测仪器厂商,主要投资标的有先河环保(300137)、聚光科技(300203)、天瑞仪器(300165)、雪迪龙( 002658 )等;
二是除尘治理领域,从根源上杜绝颗粒物的排放是治理的本质,从事大气除尘、工业粉尘治理的有龙净环保、科林环保(002499)、三维丝( 300056 )、菲达环保(600526)等;
三是硫化物、氮氧化物治理领域,因为氮氧化物或硫化物在空气中可生成毒性更大的硝酸或硝酸盐气溶胶,形成酸雨,造成严重危害,涉及脱硫脱硝的主要上市公司有燃控科技( 300152 )、龙源技术(300105 )、九龙电力、国电清新、永清环保等。


雾霾治理概念股有哪些股票

多地近日发布雾霾预警,市场再次将热点转移到了雾霾概念股,多只雾霾概念股在上周五逆势走强。长城证券分析师金少华等分析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雾霾天气出现令市场更加关注环保、治理方面的个股,这类股票大幅上涨的显现难以长期持续,但具备中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者可以在类似机会出现时进行博弈。
  雾霾天气推高相关概念股
  长假后我国多个地区遭遇雾霾天气,多地居民生活也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雾霾概念股再次被市场所关注。数据显示,PM2.5指数在国庆节后迎来了三连阳,在上周五大盘回调,多股出现走低的情况下,雾霾概念股在大盘震荡低行时逆势上涨,其中先河环保(行情,问诊)涨停,菲达环保(行情,问诊)、东湖高新(行情,问诊)、科林环保(行情,问诊)等概念股涨幅超过3%。
  实际上,在近年历次雾霾天气中,“大气治理概念股”给投资者带来了许多惊喜,几乎每当有雾霾天气出现或国家颁布了相应的环保政策时,雾霾概念股都会被市场炒作。热衷于投资环保、大气治理概念的投资者也向记者表示,环保问题一直被社会所关注,国家一直予以支持,相信社会各界近几年内都会继续关注环保问题,因此相关概念股也将长期受益。
  近日,网络中还流传着和雾霾概念股相关的段子,除了大气治理、环境保护的概念股外,又谈到了很多有关的行业。“导航产业:因为不知道自己走到哪了,全靠导航;雷达:所有飞机一概盲降盲起,依赖雷达和空管;红外线:用于探测周边有没有人;室外LED:传统大牌广告看不见了;智能交通:前方路况看不清埋下隐患,依赖智能交通及时分散车流;游戏、电影、视频、视频交友网站:因为哪也去不了在家待着。”
  雾霾概念股三季报预喜
  目前,我国政府在环境保护上的投入逐步加大,多数基金也对此市场热点进行了配置。今年上市公司及基金中报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共有226只主动股混型基金涉足了17只环境保护类个股,持股总市值超过60亿元。其中,基金二季度重仓配置的概念股有8只,分别为雪浪环境(行情,问诊)、先河环保、上海凯宝(行情,问诊)、华测检测(行情,问诊)、山大华特(行情,问诊)、横店东磁(行情,问诊)、国电清新(行情,问诊)、龙源技术(行情,问诊)。先河环保受到了33只主动股混型基金的青睐并获得8只基金重仓配置,上海凯宝和华测检测分别被41只和54只基金持有并各有7只基金重仓,山大华特、横店东磁、国电清新分别被6、5、4只基金重仓。美国进口普卫欣天 猫有效防雾霾出门做好防护
  整体看来,配置环保行业上市公司最广的基金为大摩量化配置,共持有7家公司的股份。华夏回报、华夏回报贰号、大摩策略、鹏华动力、银华中证成长、嘉实量化各配置4家企业。持股总数上,鹏华动力、东方精选、上投优势位居前三位,分别合计持有2066万股、1320万股和1095万股。


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能够实行吗

环境污染物进入食品的途径
  随着工业化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越来越多的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食品而使食品的营养价值和质量降低或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环境中能够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的污染物是多种多样的,它们主要来源于工业、采矿、能源、交通、城市排污及农业生产,并通过大气、水体、土壤及食物链危及人类饮食安全.
  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很多,主要来自矿物燃料燃烧(如煤和石油等)和工业生产.前者产生SO2、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烟尘等;后者随所用原料和工艺不同而排出不同的有害气体和固体物质(粉尘),常见的有氟化物和各种金属及其化合物.这些大气污染物可以直接被人和动植物吸收,也可通过沉降和降水而污染水体与土壤.
  水体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通过污水中的有害物质在动植物中累积而造成的.水体污染物对陆生生物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污水灌溉的方式造成.污灌可以使污染物通过植物的根系吸收,向地上部分以及果实中转移,使有害物质在作物中累积.同时有害物质也可直接进入生活在水中的水生动物体内,并蓄积.
  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向土壤施肥、施用农药、用污水灌溉、在地面上堆放废物,以及大气中的污染物沉降到土壤中.当进入土壤的污染物不断增加,致使土壤结构严重破坏,土壤微生物和小动物会减少或死亡,这时农作物的产量会明显降低,收获的作物体内毒物残留量很高,从而影响食用安全. 常见环境污染物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3.1 氟化物
  氟化物是重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氟化物主要来自于生活燃煤污染及化工厂、铝厂、钢铁厂和磷肥厂排放的氟气、氟化氢、四氟化硅和含氟粉尘.氟能够通过作物叶片上的气孔进入植物体内,使叶尖和叶缘坏死,特别是嫩叶、幼叶受害严重.由于农作物可以直接吸收空气中的氟,而且氟具有在生物体内富集的特点,因此在受氟污染的环境中生产出来的茶、蔬菜和粮食的含氟量一般都会远远高于空气中氟的含量.另外,氟化物会通过禽畜食用牧草后进入食物链,对食品造成污染,危害人体健康.氟被吸收后,95%以上沉积在骨骼里.由氟在人体内积累引起的最典型的疾病为氟斑牙和氟骨症,表现为齿斑、骨增大、骨质疏松、骨的生长速率加快等.
  3.2 煤烟粉尘和金属飘尘
  煤烟粉尘是由炭黑颗粒、煤粒和飞尘组成的,产生于冶炼厂、钢铁厂、焦化厂和供热锅炉等烟囱附近,以污染源为中心周围几十公顷的耕地或下风向区域的农作物都会受到影响.随着工业的发展,在某些工厂附近的大气中,还含有许多金属微粒,如镉、铍、锑、铅、镍、铬、锰、汞、砷等.这些有毒污染物可以降落在农作物上、水体和土壤内,然后被农作物吸收并富集于蔬菜、瓜果和粮食中,通过食物和饮水在人体内蓄积,造成慢性中毒.这些物质对机体的危害,在短期内并不明显,但经过长期蓄积,会引起远期效应,影响神经系统、内脏功能和生殖、遗传等.
  3.3 酸雨
  大气中SO2和氮氧化合物是酸雨物质的主要来源.由于矿物燃烧,含硫矿石冶炼和其他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硫和氮氧化合物,经过大气化学反应转化成硫酸和硝酸,再以酸性降雨的形式返回地球表面.酸雨会造成农作物生长不良,抗病能力下降,产量下降.不仅如此,当酸雨进入土壤或水体后,会使土壤和水体酸化.土壤中的锰、铜、铅、汞、镉等元素转化为可溶性化合物,使土壤重金属浓度增高.同时,水生生态系统中的动植物的生长及繁衍也会受到影响.
  3.4 重金属污染物
  重金属污染物多来源于矿山、冶炼、电镀、化工等工业废水.若使用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污水灌溉农田,就会造成土壤和农作物的污染.重金属对植物的危害常从根部开始,然后再蔓延至地上部,受重金属影响,会妨碍植物对氮、磷、钾的吸收,使农作物叶黄化、茎秆矮化,从而降低农作物产量和质量.水体中重金属对水生生物的毒性,不仅表现为重金属本身的毒性,而且重金属可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化为毒性更大的金属化合物,如汞的甲基化作用.曾经轰动世界的“水俣病”,就是日本九州岛水俣地区因长期食用受甲基汞污染的鱼贝类而引起的慢性甲基汞中毒.另外,水体中的重金属还可以经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在水生生物体内富集,并通过食物进入人体,造成人类的慢性中毒.


京津冀大气治理方案由哪些部门联合发布?

由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等10部门以及北京、天津等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的,迄今为止最严格、最具可操作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今天发布。值得关注的是,今天发布的《行动方案》明确对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污染物减少提出量化要求。其中,红色预警期间,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的排放量要减少30%。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环保部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京津冀区域大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同时,京津冀区域“2+26”城市将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空气质量排名,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开。  空气质量去年首次不降反升今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行动方案》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特别是2016年秋冬季以来,区域先后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也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行动方案》透露,2017年1、2月份重污染天气影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增长5.4%,是2013年以来首次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太原、石家庄等城市甚至上升30%以上。  327个区县空气质量要排名“能否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决战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方案》提出京津冀区域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要达标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以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2+26”城市。不仅如此,《行动方案》还要求2017年10月底前,“2+26”城市所有327个区县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并要实时对外发布信息,监测权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行动方案》指出,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一经发现干扰监测数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重污染天气预计什么时候结束?

环境保护部昨天下午向媒体通报,3月14日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相继出现重污染天气。一直到24号,随着一股冷空气的到来,此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污染过程才能结束。具体如下:监测数据显示,3月18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天津、石家庄、保定、廊坊、晋城5个城市空气质量日均值达到重度污染。截至3月19日15时,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忻州5个城市空气质量小时浓度达到重度污染。环境监测部门预计,从今天开始,受周边地区降水和东北气流影响,京津冀中南部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有所好转。北京市今天下午空气质量有望转良。但是21到23日,上述地区将再次出现轻至中度污染天气。一直到24日,随着冷空气来临,此次污染过程将结束。查处“散乱污”企业违法复产等问题应对污染天气,京津冀及周边各城市先后启动了预警措施。同时,环境保护部会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环境保护部门组成的18个督查组,开展了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发现环境问题202个。对督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复产、部分企业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在线监控数据造假和企业厂区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均反馈地方政府勒令限时整改。

环保部数据显示京津冀周边近半数企业存在问题?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日前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6月19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90家企业(单位),发现22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也就是京津冀周边近半数企业存在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报道称数据显示,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企业的74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5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5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53家。6月20日,环保部启动为期一周的大气强化督查第四次巡查工作,派出14个巡查组分赴28个被督查城市,对第三次巡查时尚未整改完成的634个问题,以及地方报送第四期督办中已整改完成的482个问题进行核查。据悉环保部通过巡查,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动落实环保监管责任,对发现存在以改代罚、整改进展迟缓、措施落实不到位、取缔关闭死灰复燃等问题,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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