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尚

时间:2024-04-01 17:42:22编辑:分享君

无懈可击里卓原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卓原其实是一个本土公关公司的总经理。
卓原这个角色来自《无懈可击之美女如云》,无懈可击的电视剧梦想三部曲之一。其他两部分别为《无懈可击之蓝色梦想》、《无懈可击之高手如林》。
  《无懈可击之美女如云》是江苏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出品的都市悬疑电视剧,由蒋家骏执导,何润东、赵柯、田亮、董璇、戚薇等人领衔主演。
  该剧为“无懈可击”系列第一部,以职场为背景,讲述了几个时尚、睿智的都市男女在职场及情感生活中面对各种挑战,勇敢抉择,不断突破自我的故事。


幸得相逢未嫁时 结局是什么

  花好·月圆


  司恬自齐扬走后,心里莫名的不安,眼皮总跳。这几天安稳无事,她还以为齐扬早就离开了县城,不料齐扬竟然一直没走。难道齐扬是给商雨通了信,然后等他来?她有点慌张起来,觉得自己好像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了。她一直觉得商雨既然心心念念想要娶云意,自己离开也已经三年了,即便他曾对自己有过那么些情意,过了这几年,恐怕也已经淡化得不起波澜。即便他知道自己的下落,听说自己已经嫁人生子,恐怕也就是一笑置之、云淡风轻而已。可是齐扬来探听司尚的生辰,却让她警觉起来。即便他对自己早已忘怀,可是他是否能任由自己的血脉流落在外?她有点后悔起来,自己应该一见到齐扬就马上离开这里的。
  她想到这里,立刻牵着司尚去了店铺,打算和母亲商量离开之事。刚走到大街上,突然迎面来了一个老头儿,举着算命测字的招牌,见到她和司尚就迎了过来,“哎呀,小公子真是龙章风姿,相貌不凡。老夫相面这么多年,生平第一次见到这样贵气天成的小娃娃。小公子,你的生辰八字是什么?”
  司恬顿时气恼起来,齐扬这小子倒有心眼了,用这法子来打听。她提高了声调,对那算命先生道:“回去告诉你家主人,他是我的儿子,别再费心思变着法儿地来打探他的生辰。”说着,她牵起司尚的手就走。
  突然,身后响起一声,“司恬,你一个人是怎么生出儿子的,我倒想知道。”
  这个声音她无法忘却,不管是三年还是三生。她像是被定住了一般,牵着孩子的手抖了起来。他,终于还是找栗了。
  风从耳边拂过,似乎带过来他的气息,前尘往事潮涌而至,形成快如闪电般的漩涡,将她拖了进去。她惶恐、埋怨、后悔,自己不该大意,不该以为他早已放下。即便他放下了她,也不会放下自己的儿子吧?她陷在后悔和惊慌中,竟没有勇气回头,怕一回头见到他就会失措,会将三年的伪装平静淡然撕碎,会将涵养抛至脑后,质问泪流,毫无尊严。
  他走过来,站在她的面前,时光仿佛停滞,两人默立凝望。彼此视线纠结缠绕,凝结了过往时光,凝结了疑问思念,干丝万缕再不可分。
  他眼中的她,一如既往的美丽,但又多了成熟的妩媚,眉宇间有着坚定倔强之色;她眼中的他,比三年前更加的稳重成熟,眉目间一股王者浩气,越发的刚毅果敢。
  他看着她,凝神屏气,目光如潮,似要吞没她。她觉得呼吸急促,心慌意乱,想要逃离,他一如三年前,让她情不自禁地“怕”。他不远万里风尘仆仆而来,带着风霜和强悍,为了什么?一想到他的霸道和蛮横,一想到他将要夺走司尚,她无法镇定从容,心慌得似乎要脱离胸腔。一时间她忘记了怨恨,只有忧心。
  “你为什么离开我?”他凝望着她,终于开口问出藏在心里三年的疑问。他的声音喑哑低沉,短短七个字,带着岁月沉淀出的思念,简单平实,却有一种蛊惑人心的惊心动魄。
  她硬着心扉不去回答,拉着司尚的手就要走。他的目光下移,看着她手里牵着的小人儿。小人儿正瞪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自己,如齐扬所说,小人儿长得并不像自己,但是那眉毛浓黑上扬,带着一股傲气,和他如出一辙。他似乎能感到一股血脉相连的气息,透过小人儿的眼眸径直到达他的心底。他一伸胳膊将司尚抱了起来,自然而然地搂在怀里,像是抱着失而复得的宝贝,爱如掌上明珠。
  司恬惊慌地看着自己的心头肉轻易被他抢去,顿时感觉心里被人剜去了一块。
  她紧紧握着司尚的手不放,然后对商雨道:“你……你要干什么?”
  他看着她,坦然道:“我抱一抱自己的儿子。”
  她气道:“谁说他是你的儿子?”
  他桀骜地挑了挑眉,“我说是他就是。”他一向是不讲道理的人,她连半个字也反驳不出,眼睁睁地看着儿子在他手上,干着急。
  司尚一向没被陌生人抱过,但是在他的怀里竟然不哭不闹,而是好奇地看着他,还伸出手去摸了摸他的脸。那胖胖的小手在他心里点燃r暖暖软软的一片柔情,他笑眯眯道:“儿子,叫爹爹。”
  司尚看了看司恬。司恬心里一动,“爹爹”这个词从他口中说出来,那么自然,莫非是他已经当了别人的爹爹?她心里一恼,顿时就要把司尚从他怀里抢下来。不料他用另一只胳膊抱住了她,紧接着义问了一遍,“你为什么离开我?”
  “因为你要娶裴云意。”她恶狠狠地瞪着他,想从他胳膊里挣脱出束,却没有成功。
  “谁说我要娶她?”
  “大家都这样说。”
  “哪个大家?”
  司恬道:“林西燕说你在皇上耳边说了,仓澜王一向娶的都是公主,你也不例外。清平召见我,让我放弃你,师父也说要我大度一些。所以我不挡你的路,自己离开,省得被人厌恶。”压抑了三年的委屈和怨恨一吐而快,司恬觉得心里骤然轻松。眼前这个人,怨也好、恨也好,就当是年少的一场绮梦,两两相忘最好。
  商雨恍然,“原来你为的是这个。你知道不知道,我说的那个公主就是你。”
  “你胡说什么?”
  “我想让表哥给你封个公主的封号,这样你以后在仓澜也会被人敬重,上回你不是说蒙里海棠对你不敬么?我一片好心,可你居然不辞而别,害我几年寻找,你该当何罪?”
  “我不信。”
  “你不信去问齐扬。”
  其实她已经信了,心里百感交集,原来事情的真相竟是如此。他如此为她着想,她竟是误会他至此。她说不出心里的感受,眼泪潸然而下,迷糊了视线。
  他伸过臂膀将她轻轻拉入怀中,幽幽叹了口气,“司恬,你这般傲气,真是让我又爱又恨。”
  她哽咽着道:“你呢,你为何总是自作主张,从不和我商量?”
  他笑着叹气,“好,都是我的错,可你罚得也太狠了些。你可知道这几年,我过得有多忧心!”
  回到司家的庭院,司恬仍旧像是在梦里一般,商雨带来的人等候在庭院外,齐扬将他们领去安置,庭院里只剩他们一家三口。他似乎怕她再次丢失一般,紧紧地握着她的手,司尚一直被他抱在怀里。他看着爱人娇子,欢喜不已。
  “阿恬,齐扬说他长得不像我,我看眉毛和耳朵很像。”
  她含泪而笑,“性情极像,又挑剔又霸道。”
  “是么?”他朗声笑起来。凭空当了父亲,这份惊喜简直让他乱了分寸,不知道该怎么讨好这位小人儿,才能让他叫自己一声“爹爹”。
  司尚对他靴子里的匕首产生了兴趣,指着想要。他把匕首抽出来,递给司尚,笑道:“叫爹爹。”
  司恬忙道:“那个不能让他玩。”
  商雨无所谓地一笑,“他是个男人,怕什么?再说以他的力气还抽不出来。”
  司尚又指指院里的大马,道:“那个,也要。”
  “叫爹爹。”
  “爹爹。”
  商雨狠狠地在他的小脸上亲了两口,司尚很不耐烦地皱皱眉头,然后拿手擦了擦脸蛋。司恬扑哧一笑,商雨也笑。这小人儿的确很有个性。
  商雨一手揽过司恬,低头在她脸上亲了过去。司恬心神一荡,软软的任由他。
  他只亲了一口,还没等唇挪到她的唇上,横空伸过来一只小胖手捂住了他的嘴。
  “我的,娘亲,是我的。”司尚非常生气,眼前这个男人居然亲他的母亲,一向只有他才可以。
  司恬脸色一红,商雨呵呵一笑,“儿子,往后你亲那边,我亲这边。”司尚勉强点头。商雨再次继续,终于一亲芳泽。
  到了晚上,商雨躺在司恬的床上却激起了司尚的极大不满。这里一向都是他和母亲的地盘,现在居然冒出个爹爹,长腿长手地占了一大半床铺,将他挤到了角落里。最关键的是,他睡觉的时候都要躺在娘亲怀里,摸着母亲的脸,腿要搭到母亲的腰上才可以入睡。然而现在,这个姿势屡次被爹爹破坏,一会儿将他的小手拿开,一会儿将他的小腿放下来。他恼了,从被子里跳起来扑到商雨的身上,一顿“拳打脚踢”,想将这个人侵者赶走。
  司恬笑着将儿子抱过来,对商雨道:“你去齐扬那里吧。”
  商雨横她一眼,用意不言而喻,司恬的脸便红透了。
  好不容易将司尚哄睡着,商雨将他的小胖手小胖腿从司恬身上拿下来,叹气道:“明明是我的女人,却被别的男人霸占了,我还要忍气吞声。”
  司恬好气又好笑,“哪有这么说儿子的?”
  “回了仓澜可不能这么惯他,这样缠着你,以后还怎么带兵打仗?”
  “他还不到三岁。”
  他不再多说,忍了许久的渴望迫切需要爆发。她不敢出声,怕惊动司尚,他却力道惊人,将她卷入滔天巨浪一般。
  良久之后,她躺在他的怀里,秀发散在他的肩膀之上。商雨抚摩着她的头发,悠然叹道:“说起来,这都是我的不是,总想着什么事都替你安排好了,却没有事先与你商量。如此做法,才有了这样的误会。幸好我们重逢,不然何其遗憾。”
  “你会一直找我么?”
  “自然。”
  一行清泪潸然流下,她幽幽道:“你知道么,我今日才知道,原来两人之间再情深似海,也抵不过一个‘疑’字。我终究是不够信你,才会如此。”
  他放在她头发上的手指顿了顿,轻声道:“的确如此。夫妻之间,一个‘信’
  字至关重要。以后我事事与你商议,你自然不会再起疑心。”
  她默默点头,思绪翩跹。两个人之间,无论是亲人、朋友或是夫妻,那一个“信”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知道有多难。最难的是,不光他信她,她也要信他,若有一个人不够全心全意,不够破釜沉舟,便会心生赚隙,成为小小的隐患,总有一时或是一事,将那小小的嫌隙扩大至鸿沟。想到此,她往他怀里更贴紧了些,他也更紧地拥着她,再不想分开。
  窗外隐隐有花香随风轻送,月色温柔,安稳静好,正是一个花好月圆之夜。

  ——完——


无懈可击之高手如林的合纵联盟是怎么回事啊???后来徐然是总经理还是什么啊?

合纵联盟一个知秘密跨国式的企业公司,想让徐然当上V公司的亚太执行总裁,以便私下和合纵联盟进行不可告人的交易,目的是谋取利益。但是徐然没有去妥协,而是被汤七七的真诚与道善良打动决心正面对抗“合纵联盟”。在经历了“学历门”等一系列阴谋陷害后,徐然被赶出公司,一夜之间一无所有,徐然发现陷害自己的幕后黑手是他最信任的搭档姜东。令徐然感到心力交瘁的是,传来了母亲病危的消息。危急时刻,徐然选择了不懈向前,最终成为无懈可击的商界领袖。结局徐然去了美国分部,不再是大中华区的总经理。扩展资料主要剧情:商界才子徐然(胡歌饰)本是站在事业巅峰的青年才俊,然而却陷入平凡女孩汤七七(唐嫣饰)和出身名门的冯璐菲(董璇饰)三角纠结恋中。徐然的好兄弟危笑(邱泽饰)是一名片警,居然跟身份悬殊的公关总监叶柔(戚薇饰)谈起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姐弟恋。徐然的得力下属姜东(范逸臣饰),不仅在事业上对徐然倒戈相向,更在感情上与冯璐菲陷入爱恨纠葛。在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残酷商战中,三段平行的人生在机缘巧合下交织在一起,而令他们更猝不及防的是,一双国际金融巨鳄的黑手正悄悄地伸向他们。

语文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鲁滨逊漂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确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晚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千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子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从这些看来一个人也要存在一些利益观念也要具备一些经济头脑,会分辨哪些对自己有利哪些对自己有害不能满足于现状有事要做一些长远的打算才能更保险一些。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似乎在向读者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也正是这篇小说的魅力所在。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童年》读后感
说起来真让人惭愧,我以前并不爱读小说,因为篇幅太长,总需要花很多时间。所以,每次总是虎头蛇尾,从未完整读过一篇长篇小说。但是《童年》这本厚达380余页的长篇小说却深深地吸引了我,居然被我破天荒的读完,而且说是聚精会神地读完也毫不为过。小说读完了,我为书中的主人公也就是作者高尔基原型的命运深深牵挂,我流过泪,与他同苦;我欢笑过,与他同乐,可以说这是一本令人震撼、难忘和启迪的好书,不愧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下面还是让我们一同感受一下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吧!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马克西姆.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在外祖父家,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磨难。他只上过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加之耶稣教条盛行,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每天都要在胸前划“十字”作祈祷,但高尔基不为 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当然,在他遭遇挫折的时期,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那一次,他买了一把手枪要自杀,但幸好没打中心脏,不然就结束了他那年轻宝贵的生命。不过高尔基还是凭着坚定的革命信念和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自我,重新树立起生活和学习的信心。他依然酷爱学习,在艰苦的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实践和阅读大量的书籍。而且他还经常创作一些诗歌之类的作品,1889年开始他的小说创作生涯,最终成为闻名欧洲的作家,也为我国广大读者所熟悉和喜爱。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现在想一下我的童年,真是天壤之别啊!首先,我出生在新社会,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其次,我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住在美丽的翠海花园自不必说,还有老师辛勤培育我、爸爸妈妈疼爱我、爷爷奶奶呵护我。可以说和我同时代的少年朋友们都享受到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无限关爱。而高尔基没有,但他却那么坚强勇敢、努力进取,敢于面对一切困难!通过勤奋努力成为了一个深受人们爱戴的伟大作家!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记住这个伟大的名字吧!一个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成长中的青少年学习的楷模——高尔基!让我们学习他那勤于学习、善于写作、敢于斗争的优秀品质!这就是高尔基上小学时,家里非常得穷,连一件新衣服也买不起。于是,他只好穿着他妈妈的皮鞋和外祖母的外套,还有黄色的衣衫,散脚的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打扮去上学。因为高尔基的生活很困难,所以他只能用捡垃圾来维持生活。那时,穷人是很被别人鄙视的,所以一些富家子弟就经常嘲笑高尔基。然而,高尔却从来不拿它当一回事。他努力学习,终于成为了伟大的作家。
看到这里,我被高尔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同样是童年,我们的生活可比高尔基的幸福多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天天有新衣服穿,我们真应该珍惜啊。高尔基能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直至成功。那么我们呢?这么好的生活条件下,如果还不努力学习,那就太对不起老师和我们的爸爸妈妈了。我想:在前进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一些坎坷。但是,只要像高尔基那样,咬一咬牙,绝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高尔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高尔基也值得我们尊敬。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
在寒假中我在无意中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书中写着:马小跳出生就会跳,在马小跳出生100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就为马小跳办酒席,谁知马小跳一怒之下竟然“咚”的一声,跳起了2米多高,在场的人看见了都很吃惊……因此,我真是对杨红樱阿姨的想象力佩服的五体投地,表面上马小跳调皮捣蛋、惹事生非、且不太遵守纪律,是被老师同学们视为永恒不变的“后进生”。但他非常热爱生活、诚实善良、充满爱心。他建立了“宠物集中营”;照顾被遗弃或生病的小动物;放暑假在奶奶家住时,会组织大家一起到山里为“维护环境、保护动物”做义务宣传……,
马小跳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就像书里所写的那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在马小跳周围,有开明的爸爸,有讲义气的张达,还有永远也长不大的丁克舅舅,他的生活因此丰富多彩,马小跳是真正理直气壮地做孩子。在回到书中,要说马小跳的丑事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啊。可是每次马小跳犯了错误,马天笑先生都不以为然,因为他认为玩是孩子的 天性。
俗话说的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终于有一天马小跳有了对头,那就是路曼曼,路曼曼每天都拿着一本小本子记马小跳在学校的所作所为,真是令马小跳头痛。马小跳早就已经把路曼曼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了。想尽办法要戏弄路曼曼,路曼曼叫他向东,马小跳偏偏往西,路曼曼叫他往西,马小跳又偏偏向东了,把路曼曼的脸都气歪了。在马小跳的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就是夏林果,夏林果瘦瘦的,长长的头发,尤其是跳起芭蕾舞来,简直就像一个仙女。而且夏林果的背永远是直的,眼睛永远是向前方的,头发永远是整齐的,她充满着自信,就像一个骄傲的小公主。在马小跳的班上有最漂亮的女孩夏林果,最聪明的女孩路曼曼,当然也有最笨的女孩字琪儿!安琪儿是安琪儿的妈妈在40岁的时候生的,因为安琪儿的爸爸妈妈听说年老的人生的子女不是缺手缺脚,就是脑袋有问题,所以安琪儿的爸爸妈妈宁愿安琪儿笨也不要安琪儿缺手缺脚,于是每天都说:“我宁愿生个笨女孩出来的。”没想到真的生安琪儿,安琪儿离马小跳的家很近,所以和马小跳特别好,马小跳却因为安琪儿长的丑不和安琪儿玩……
还有篇的名字叫《猪和狼的大辩论》。猪和狼对人类的贡献到底哪个大呢?从表面上来看,一般的人都会说猪对人类的贡献大,而马小跳却说狼对人类的贡献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猪方代表丁文涛在班上号称“成语大王”,成绩非常好。他认为,猪的全身都是宝,猪的肉可以吃,猪的皮可以做皮鞋、皮带、皮包、皮箱,猪的样子很可子,胖胖的脸,大大的耳,圆圆的鼻,眯眯的眼。狼方代表马小跳却认为,狼是野生动物,是受国家保护的动物,因为狼是大自然的“清道夫”,吃对大自然有害的动物,比如老鼠、野兔,起到生态平衡的作用。丁文涛说:“猪的全身都是宝,狼的身上没有宝。”而马小跳却说:“狼的尾巴就是宝,毛笔中的精品狼毫就是狼的尾巴做的。”最后,狼方辩论取得了胜利,马小跳赢了,而丁文涛却垂头丧气。读了这篇文章,我增长了许多知识,还懂得了两个道理。第一个道理是,由于丁文涛目中无人,以为这一次的比赛自己一定能赢,轻视了对方,所以造成了失败。第二个道理是,马小跳非常重视这次比赛,资料准备得很充分,所以取得了胜利。我们要学习马小跳那种不怕困难、争强好胜的精神在《淘气包马小跳》中还有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真是被那句应验了,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
——跟着还有《笨女孩安琪儿》。安妈40多岁才生下安琪儿,安妈和安爸听许多人说年纪大的女人生下的孩子不是四肢不全就是智商不高,安妈和安爸宁愿要一个智商不高的笨孩子也不想要四肢不全的孩子,终于,安妈生下了一个女孩,取了一个小天使的名字——安琪儿,安琪儿不聪明,三岁还不会说话,等到她上小学时,还有时说话显得特别幼稚:有一天,学校组织全校去植树,三年级安琪儿和马小跳一组,安琪儿问马小跳:你为什么长得这么高,是不明你妈妈天天给你浇水,你也给我浇一下吧,搞得马小跳哭笑不得。但是,安琪儿,你说她笨,其实也不笨,马小跳出的脑筋急转弯的题目她全部都能答得出来,这让所有班上成绩优秀的孩子目瞪口呆,可见她只是思维方式与大家不同,她有她独特地看待世界的方式,充满了好奇和幻想,充满了童趣和天真。在她的世界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纯洁的,天真可爱象一张白纸一样的小女孩。安琪儿还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当韩力哥哥伤心时,她会诚心诚意地安慰他。读了这本书,我有点喜欢安琪儿了,虽然她不最优秀的,但她是很可爱的,我们不能歧视安琪儿这样的孩子,我们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每一个儿童都是一样的,都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跪求一篇读后感

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想起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鲁滨逊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自生存二十八年,靠的就是他的智慧和劳动:假如他不去劳动,那么他只有被食人族吃掉的可能;假如他没有知识,那么他只有在荒岛上病死的可能。
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在荒野中搭帐篷,掘山洞,打围墙,为自己筑起一个安全坚固的“城堡”,免受食人族的侵害。有了住,还得有吃。从船上运下来的食品虽然不少,但确是有限的,如果不自力更生,就会坐吃山空。于是鲁滨逊又开始自己种庄稼,圈养家畜。荒岛上的天气变化无常,鲁滨逊上荒岛的第一年就病倒了,病得很重,一天到晚都昏昏沉沉。这是他运用了巴西人无论得什么病都不吃药而吃烟叶这个实例,成功地救了自己一命。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感到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有了智慧和劳力,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也不是什么难事。
《鲁滨逊漂流记》,一本让人惊叹人类智慧和勤劳的巨大著作,让人惊叹生命的美丽。
2《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他塑造的鲁滨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坚强、智慧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作者用生协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列的真实感。 拜读这部小说后,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 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 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 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有着很多的困难险阻,也有许多磨难与坎坷会阻挡自己的脚步,使自己不能前进,如果永不放弃任何事物都会被你自己征服。
题目就叫永不放弃。开头最好加题记,题记最好包括永不放弃四个字。如(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此,我们极易成为普通的没有一点棱角的人,而有些人却坚定得近乎倔强地选择了后者,这种人虽是少数,但他们却往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只是做事、生活,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还有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但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的遇到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奴隶。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拼命去救他,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自己想过的生活,经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有这么一个假设,把你抛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有一艘船供给你充足的食物以及日用品,这个岛上没有凶猛的野兽和野人,那么,你愿意来到这个岛上么?或者说,你若变成这样会怎么做?这就是《鲁宾孙漂流记》的最初假想。笛福把这个假想描写在鲁宾孙这个人物身上。鲁宾孙是一个英国青年,他怀着云游四海的志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难,他作为唯一幸存的人在一个孤岛上生存下来。
“有时我会发生疑问,为什么苍天要这样作践他所造出的生灵,害得他这样不幸,这样孤立无援,这样沮丧无聊,以致使人找不出理由对这种生活产生感谢的心情?”从这句描写中,不难看出鲁宾孙初登孤岛时的绝望心情。他需要面对的不是凶猛野兽,而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孤独。他,在这种环境与可怕情绪的摧残下,依然活了下来,是什么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没错,是求生的意志,是生命的本能,是生的动力呀!“我希望世上的人都要从我最不幸的处境中取得一个经验教训,这教训就是: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东西。”鲁宾孙拥有把逆境转变为对自己有利环境的能力,他懂得如何总结好与坏、利与弊,并善于利用目前的利扭转逆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除了强烈的求生意志,还有鲁宾孙自己的冒险精神、毅力与冷静的头脑在起作用。他与我一样,与父母有隔阂,有远大的志向与抱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可是,换作是我能否有他那样的毅力与勇气呢?他用双手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堡垒似的安全的家,储备充足的食物和弹药,勇敢地抵抗入侵者。真让我汗颜,若是我在这样的环境下,也许会吓得手足无措,更别提防御工事和建造一个家了。我还在父母的庇护下,家庭的温床里,做自己的春秋大梦。虽然我与鲁宾孙的年龄无法相比,可单单在精神上,我却是逊于他许多的。几乎没有挫折,我的道路是平坦的,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一直抱怨这抱怨那,懒惰地生活在吃饱穿暖无风无浪的生活中。
鲁宾孙会成为青年们崇拜的人物,是因为他是有活力、有创造意识、不怕艰苦、善于团结人的一个发展、进步人物。不得不承认,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是我的也是大多数青少年的缺点。是的,要培养扭转逆境和在艰苦环境中生存的能力,我得从现在开始,反思自己,锻炼自己了。

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小说是英国作家福笛在1719年所创作的长篇小说。书中主要介绍了主人公鲁滨逊所乘坐的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只身漂流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一住就是17年,他不仅自己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而且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

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现在的一些人们,他们有的只因为受到了一点点小挫折,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在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不要轻易就放弃了宝贵的生命,想象一下,鲁滨逊当年遇到了多大的困难,都能够克服,而我们现在的这点小麻烦又算得了什么呢?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只有多去挖掘、体会那些精彩与幸福,才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其实,生活就本身就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而这些也都正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第一次阅读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是在高二的时候,一向不爱读书的我却深深地被它吸引了,我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小说塑造了鲁滨逊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的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

读完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梦想。永不放弃,是我从他身上学到的。

摘要: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楣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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