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是什么意思
权利指权势和货财。详细解释:(1)权势和货财。(2)法律用语。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权利通常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因此,权利有着应然权利和实然权利之分。出自:老舍《四世同堂》十四:“他觉得他既没有辜负过任何人,他就应当享有这点平安与快乐的权利。”示例:胡适《国语文法概论》:“二十年来,教育变成了人人的权利,变成了人人的义务。”扩展资料:权利的近义词:1、势力势力,指威势,权势,实力;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力量。出自:老舍《茶馆》第二幕:“一改民国呀,他还有钱,可没了势力,所以侄子们敢欺负他。”示例:柳青《铜墙铁壁》第九章:“要不是三十六师留在上头保榆林 ,就是看见野战军的势力大,缩回去了。”2、职权指职务范围以内的权力。出自:老舍 《四世同堂》二五:“他的热心绝不会使他侵犯了校长或任何教员职员的职权,或分外多管些闲事。” 示例:有的干部利用职权侵占国家或集体的财产,必须予以严惩。
法律上讲的从权利是什么意思
从权利,是指凡是以其他民事权利的存在为前提或依靠其他权利而存在的民事权利。从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上,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从权利是指附随于主权利的权利。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质权、保证以及附属于主债权的利息等,都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由于从权利是从主权利派生出来的,主权利无效从权利也无效,从权利随主权利的消灭而消灭,所以,从权利不得脱离主权利而单独存在。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将从权利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得到权利的同时,也取得与债权人有关的从权利。考虑到有的从权利的设置是针对于债权人自身的,与债权人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在确立从权利随主权利转让原则的同时,规定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不随主权利的转让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