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的介绍
陈兴,澶州卫南人。开宝中应募为卒,得隶御龙右直。太宗征河东,幸幽陵,兴常从,特被赏赐,累迁天武指挥使。端拱中,改御前忠佐步军副都军头。王超为并、代部署,奏兴随军,遣戍汾州。明年,李继隆行营河西,兴隶麾下,部清朔、龙卫诸军,克绥、夏、银州,继隆命权知夏州。寻还屯所,受诏提辖河东缘边城池、器甲、刍粮。至道初,继隆荐其材干,召补御龙弩直都虞候。咸平初,为马军都军头、领蒙州刺史。三年,真授宪州刺史、知霸州,徙沧州副都部署,移石、隰驻泊。会城绥州,诏与钱若水往视利害。
陈兴的介绍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大丰市原副市长陈兴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兴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2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兴自1997年至2006年12月在担任大丰市财政局局长和大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索取大丰市盐务局副局长杨德宽和江苏天润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殷如翔等人贿送的人民币12816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