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时间:2024-05-05 12:11:54编辑:分享君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电话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电话是0851-85952927。为适应教育招生考试规模日益扩大的需要,进一步整合教育招生考试资源,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更名的批复》(省编办发〔2007〕17号),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正式更名为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更名后的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为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5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为高等、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选送合格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及统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成绩管理和学历证书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教育考试工作。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业务范围,省招生考试中心设8个处(室),均为正处级。(一)办公室:综合协调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秘、人事、财务、宣传、行政、后勤、会务、机要、保卫、信访、党群等工作。(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三)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负责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管理工作。(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编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组织管理考生报名、考试、评卷和考籍档案等工作,审查办理考生的毕业证书。(五)综合考试处:负责相关资格证书的考试管理工作。(六)网络信息处:负责各类考试数据的管理以及相关科学研究。(七)保密监察室:负责招生考试保密和纪检监察工作。(八)资料教材管理处:负责教材管理、考试资料编印发行、招生考试的有关试卷印刷等工作。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电话

咨询电话:0851-85952927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标路240号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宗旨和业务范围:为高等、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选送合格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及统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成绩管理和学历证书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教育考试工作。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秘、人事、财务、宣传、行政、后勤、会务、机要、保卫、信访、党群等工作。(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三)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负责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管理工作。(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编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组织管理考生报名、考试、评卷和考籍档案等工作,审查办理考生的毕业证书。(五)综合考试处:负责相关资格证书的考试管理工作。(六)网络信息处:负责各类考试数据的管理以及相关科学研究。(七)保密监察室:负责招生考试保密和纪检监察工作。(八)资料教材管理处:负责教材管理、考试资料编印发行、招生考试的有关试卷印刷等工作。

贵州省招生办的电话是多少?

贵州省招生办的电话为0851-85952927,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标路240号。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业务范围如下: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以及招生录取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以及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成绩管理和学历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各类非学历教育证书的报名、考试、评卷及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各项招生考试的宣传、监督及其他服务工作。扩展资料单位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二)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参考资料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联系我们

2023贵州专科学校录取时间

2023贵州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13日—20日。2023年贵州省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为:1、香港高校自主招生:7月7日前考生进行录取确认。2、体育艺术类本科院校:7月8日—22日。3、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4、文史、理工类国家专项计划:7月13日—16日。5、文史、理工类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7月17日-19日。6、文史、理工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含少数民族预科):7月20日—25日。7、文史、理工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含少数民族预科):7月26日—8月3日。8、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2日—6日。9、提前高职(专科)院校:8月7日—9日。10、文史、理工类特殊类型招生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12日。11、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3日—20日。录取公正性录取期间,省招生委员会将设立录取工作组,实行责任制管理,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策、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规范录取程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2023年高考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据悉,今年贵州省高考报名总人数49.1万人,除参加高职分类等考试录取的考生以外,实际参加高考的人数34.1万人。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下,实现了“平安高考”工作目标。评卷过程中紧盯关键环节周密组织实施,严格评卷教师遴选严格评卷场管理,严格制定评分标准,严格评卷过程质量监控。

2023贵州大专学校招生分数

2023贵州大专学校招生分数线,理科、文科都是200分。贵州高考分数线第一批本科院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理工类484分,文史类575分。第二批本科院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理工类379分,文史类477分。专科院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理工类200分,文史类200分。本科体育专业分是91分,文化分,体兼文是423分,体兼理是340分,综合分,体兼文324分,体兼理285分。专科体育专业分是91分,文化分是体兼文180分,体兼理180分,综合分中,体兼文是181分,体兼理是181分。贵州教育事业截至2021年底,贵州省拥有普通小学6709所,在校生396.32万人。初中学校2013所,在校生179.99万人。普通高中478所,在校生96.5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83所,在校生39.75万人。普通高等学校75所,在校生88.16万人,研究生培养单位10个,在学研究生3.17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5.0%。截至2021年底,贵州省拥有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5个,院士工作站9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6个。全年签定技术合同5592项,比上年增长62.7%。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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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电话是0851-85952927。为适应教育招生考试规模日益扩大的需要,进一步整合教育招生考试资源,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更名的批复》(省编办发〔2007〕17号),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正式更名为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更名后的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为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5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为高等、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选送合格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及统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成绩管理和学历证书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教育考试工作。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业务范围,省招生考试中心设8个处(室),均为正处级。(一)办公室:综合协调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秘、人事、财务、宣传、行政、后勤、会务、机要、保卫、信访、党群等工作。(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三)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负责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管理工作。(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编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组织管理考生报名、考试、评卷和考籍档案等工作,审查办理考生的毕业证书。(五)综合考试处:负责相关资格证书的考试管理工作。(六)网络信息处:负责各类考试数据的管理以及相关科学研究。(七)保密监察室:负责招生考试保密和纪检监察工作。(八)资料教材管理处:负责教材管理、考试资料编印发行、招生考试的有关试卷印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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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电话是0851-85952927。为适应教育招生考试规模日益扩大的需要,进一步整合教育招生考试资源,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更名的批复》(省编办发〔2007〕17号),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正式更名为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更名后的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为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5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为高等、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选送合格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及统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成绩管理和学历证书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教育考试工作。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业务范围,省招生考试中心设8个处(室),均为正处级。(一)办公室:综合协调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秘、人事、财务、宣传、行政、后勤、会务、机要、保卫、信访、党群等工作。(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三)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负责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管理工作。(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编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组织管理考生报名、考试、评卷和考籍档案等工作,审查办理考生的毕业证书。(五)综合考试处:负责相关资格证书的考试管理工作。(六)网络信息处:负责各类考试数据的管理以及相关科学研究。(七)保密监察室:负责招生考试保密和纪检监察工作。(八)资料教材管理处:负责教材管理、考试资料编印发行、招生考试的有关试卷印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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