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5-06 00:07:12编辑:分享君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完善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四)负责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五)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制度,并依法实施监督;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六)负责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的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我县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聘请外国专家规划;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来我县工作或定居;管理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九)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十)拟定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建立完善职业资格证制度;拟定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措施和办法,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存储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平县外国专家局)设8个职能科室:(一)人秘科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及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系统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新闻、信息和部门史志的编写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二) 机关事业科负责全县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辞职、辞退、任免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职位分类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管理机关人员计划;负责全县公务员登记、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管理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事项;拟订全县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计划、企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计划;拟订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奖惩等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承办干部信息统计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和回国留学人员的安置调整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特殊人员的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安置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协调落实全县转业军官安置计划;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迁随调亲属子女的安置工作;协调指导转业军官的培训和有关服务工作;指导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工作;拟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初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核发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建立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四)工资福利科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的审定工作;管理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审批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人退休手续;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五)企业科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全县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县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工作;负责办理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备案手续;管理全县劳动统计信息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科学发展目标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按照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企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六)就业促进科拟订全县就业再就业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县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七)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及工人技师评聘工作。(八)社会保险科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办法,负责检查、督促、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管理;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办法、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性规定和给付标准;拟订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和政策性规定;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检查督促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的落实。拟订全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规划和费率、基金征缴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办法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拟订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劳动能力鉴定上报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鉴定上报及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拟订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则和办法。拟订全县失业保险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事业基金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和监督落实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拟订企业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性规定。

泰安市医保局电话

0538-6998969。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各泰安医保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泰安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1.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C9017。办公室电话:0538-6998969、6993969基金征缴科62669366266936。2.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泰山区东岳大街东段。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538-8500512、8500512医疗保险科0538-8629571、8500512。3.岱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岱岳区政府驻地人力资源市场楼。办公室电话:0538-8569801、8569801企业保险科0538-8569327、8569801。4.宁阳县医疗保险事业处。地址:宁阳县长寿路148号。办公室电话:0538-5622661、5626165医疗管理科0538-5622661、5626165。

泰安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我专门为大家搜集了泰安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大家如需医疗保险办理处办理事务可参考本文以下内容,希望大家办事顺利。泰安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2号 电话:0538-6059916泰安市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19号 电话:0538-8500512岱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岱岳区政府驻地人力资源市场楼二楼 电话:0538-8569801宁阳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宁阳县城区长寿路265号 电话:0538-5626836东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东平县平湖路建设大厦四楼 电话:0538-2821048新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新泰市府前大街1559号 电话:0538-7225335肥城市社会保险事业处 地址:新城龙山路063号 电话:0538-3283687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服务热线:(0533)12333,办公电话:0533-286879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二)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职数管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登记工作。(三)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四)负责促进就业服务工作,拟订并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五)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就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工作;指导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鹤壁市鹤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亲亲,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区就业援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摘要】
鹤壁市鹤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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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区就业援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回答】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回答】


鹤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律师分析:
鹤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是一家专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地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政府机关。其主要职责包括:1. 就业服务。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职业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组织举办各类就业创业活动,促进就业创业。2. 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岗位技能。3. 社会保险。负责社会保险的征缴、结算和发放工作,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4. 人才引进。积极引进各类人才,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本地区的人才竞争力。5. 劳动关系协调。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鹤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实现这些职责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提高服务水平和效果,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依法为自己及其雇工、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局是什么单位属什么性质?

社保局是属于国家性质的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制为事业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由原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而成,为县级以上政府下属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但其下属机构则为事业编制。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国家赋予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行使职权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政府部门,是政府行政机关,是负责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管理与经办机构。社保局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统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社保局是什么单位属什么性质?

社保局是属于国家性质的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制为事业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由原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而成,为县级以上政府下属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但其下属机构则为事业编制。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国家赋予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行使职权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政府部门,是政府行政机关,是负责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管理与经办机构。社保局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统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劳动局和社保局,是一个部门吗

劳动局是国家编制的一个机构,社保是机构下面的一个小部门。【摘要】
劳动局和社保局,是一个部门吗【提问】
劳动局是国家编制的一个机构,社保是机构下面的一个小部门。【回答】
社会保障只是劳动局的一个部门,以最低的县为标准说,劳动局是正局单位,而社会保障是股级单位,后来升格为副局。在现在很多的城市它们已经是一个部门,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但在一些地方依然是并列的两个独立单位,叫劳动局,社保局。所以是否同一个地方,每个地区有区别。【回答】


劳动局和人社局是一个单位吗?

劳动局和人社局是一个单位吗? 根据国家体制,国家设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工作,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管理,各个省市,设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属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局)。 因此,人社局是社保局的主管部门,社保局归属人社局管辖 人社局和劳动局是一个单位吗? 人社局和劳动局就是同一个机关单位;人社局是由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而成的。 问人社局和劳动局是一个单位吗? 原非一个单位,目前已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局和人社局是一回事吗 是一回事,过去叫劳动局,现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 单县劳动局和人社局在一块吗 应该是一起的,在舜师东路,路南的有个楼写着人力资源中心。新一中再往东一个十字路口。 人事局和劳动局是一个单位吗? 是的。劳动局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名称已经做过两次变更,上一次变更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合并人事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厅劳动局是一个单位吗? 劳动厅劳动局是一个系统,属于上下级关系。 省一级的劳动管理部门,称为劳动厅。市县区一级劳动管理部门,称为劳动局。 现在,人事、劳动、社保等部门已合并,称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省级称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厅、市县区一级称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局。 人社局是不是劳动局 劳动局是以前的说法,当然现在口语中还沿用着。 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 江苏省人社局和人社厅是一个单位吗 同一个 咨询一下大连劳动局,和人事局是一个单位吗 现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应该是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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