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教育网

时间:2024-05-06 11:51:38编辑:分享君

蚌埠市教育局电话

蚌埠市教育局电话是0552-2041038。蚌埠市教育局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88号,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00,15:00—17:00。蚌埠市介绍蚌埠,简称“蚌”,别称珠城,安徽省辖地级市,地处中国华东长江三角洲地区、安徽省东北部,淮河中游,北与宿州市、淮北市接壤,南与淮南市、滁州市相连,东与滁州市和江苏省宿迁市毗邻,西与亳州市、淮南市搭界。地处中国南北地理分界线秦岭—淮河一线,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与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的过渡带。截至2021年,全市下辖4个区、3个县,总面积5951平方千米。蚌埠是淮河文化的重要发祥地,距今7300年前,双墩文化遗址出土的刻画符号。被确认为中国文字的重要起源之一。蚌埠1947年正式设市,直属安徽省,为安徽省第一个设市的城市。蚌埠是安徽重要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合肥都市圈城市、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蚌埠

蚌埠教育局电话

电话:2041038。主要职责:1、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县、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方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2、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外部的关系,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努力办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等。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拟订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以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等。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政策调查研究;拟定全市教育规范性文件等。3、组干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负责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干部的选拔任用事宜;负责局属学校党的组织建设等。4、人事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5、计划财务科(基建办公室)。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检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等。6、基础教育科。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及教学业务指导等。7、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人口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等。8、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负责规划与协调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职业技术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等。9、蚌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县、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等。

蚌埠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安徽省教育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0551-62816949主要职责: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及公职人员的检举、控告,开展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负责对省属本科院校和厅属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联系指导。相关咨询与举报电话为:1、教育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书记室:0551-62827992 ;2、教育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室:0551-62827720 ;3、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受省纪委、省监察委委托,负责协调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0551-62827720 举报电话:0551-62816949。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县、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方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外部的关系,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努力办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教育局和教体局一样什么?什么意思?

教育局和教体局不一样。教育局和体育局相同的地方就是都是在自身行政区域内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通俗的说,给教育有关的事情都是找它们解决。教育局和体育局不同的是表示的行政级别不同,大部分地市级单位叫教育局,县市级单位叫教体局。目前绝大部分的地市级,教育局和体育局是分开的两个政府工作部门;在县(县级市)级,教育局和体育局是一个政府工作部门。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了促进体育事业在中小学的广泛健康开展,地市级的教育局和体育局逐步也会合并为一个部门,称作教育体育局,简称教体局。从去年下半年起,全国已经有多个地级市的教育局和体育局合并了,如广东省的中山市、安徽省的宿州市、安徽省的安庆市等。扩展资料:国家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十)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十一)组织和指导全国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工作。(十二)代政府管理国家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十三)负责全国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十四)承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十五)承办国家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负责管理、指导全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协调国家属高等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及就业指导、学籍管理、专业设置和技能考核验收。与国家教研院职成教研部共同指导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国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的政策制定、审批和管理;制定职成教育及民办非学历教育评估标准,并负责对上述学校进行评估和质 量监测。教体局在新干解放初期为县人民政府内设机构民教科。之后先后更名为教育科、文教科、文教局、文教卫生局。文革时期又先后改为文教卫生组、教育组、文化教育局。根据县政府、县编委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县教育体育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体育卫生艺术股、科技管理股;2个派驻机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监察局驻县教体局监察室;7个直属单位:招生办、教研室、仪器站、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校建安全办、教育评估中心。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局

教委和教育局有什么区别?

1、方针不同::教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制定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教育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2、名称不同:教育部的前身为国家教育委员会(简称教委),教育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3、内设机构不同:教委设办公厅和若干司局、处及若干直属单位,教育局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扩展资料: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县有关教育、体育的政策和规定,并负责实施。2、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规划和计划的实施。3、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卫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4、主管全县中小(幼)学、特(含成职)教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高考、中考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5、管理全县体育工作,指导监督和配合全县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委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局

安徽蚌埠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蚌埠市教育局获悉,安徽蚌埠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蚌埠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根据职能划分,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相应县(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认定。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并于10月21日前通过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指定体检医院、公告发布网址详见(附件1)。

  二、受理对象及范围

  蚌埠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蚌埠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蚌埠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蚌埠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户籍未迁至蚌埠市内就读学校的;此类申请人只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报相应教师资格);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蚌埠市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蚌埠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蚌埠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相应的县(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蚌埠市教育局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蚌埠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地点: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详细信息参阅附件3);申请认定其它学段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医院请查阅附件1和相应认定机构的公告。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由相应县(区)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请查阅其认定公告。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由蚌埠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

  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设在江淮智慧教育研究院;地址:蚌埠市延安南路与姜桥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552-2041036,0552-2157595。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其中申请人的学历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或蚌埠市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等。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蚌埠市居住证原件;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驻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蚌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③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⑥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认定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⑧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⑨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现场确认及体检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员应按照一米线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安康码”,体温正常、“安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现场确认及体检地点。期间,申请人应自备口罩入场,除身份识别验证和面试环节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遇发热等疫情相关状况时,申请人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照现场确认及体检地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

  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发生变化,现场确认工作将另行通知,请关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的体检合格证明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蚌埠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2.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3.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蚌埠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

  原文标题:蚌埠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yj.bengbu.gov.cn/xwdt/tzgg/9190127.html


2022年安徽蚌埠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蚌埠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安徽蚌埠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各局属学校(幼儿园)、各中专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2〕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县、区初审机构注册时间安排

  初审包含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及初审机构给出初审结论等三个环节。各初审机构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各环节时间,并在系统中进行设置。

  2.各局属学校、幼儿园注册时间安排

  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确认点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

  请各局属学校、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并于2022年11月4日前申请人注册材料及《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3.各省属中专学校注册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中专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师资函〔2016〕18号)要求,省属中专学校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即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注册材料的线下审核,各市教育局负责定期注册数据的线上操作。

  各省属中专学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确认点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请各省属中专学校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形成《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初审注册结论表》,连同申请人注册材料报送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省属中专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注册结论以公文形式反馈给市教育局。请各省属中专学校做好协调工作,将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注册结论于2022年11月4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注册范围对象

  1.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

  2.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聘用在岗教师;

  3.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人员。

  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范围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三、注册程序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2.学校审查。申请人所在的任教学校负责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统一报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县级审核。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报送的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省直、市直学校及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学校,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做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要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4.市级复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复核。

  5.省级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备案。

  6.注册完成。按照教师管理权限,注册机构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同时,按照要求做好“定期注册贴”的申领、打印、粘贴及验印。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本年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组织管理、保障监督,确保注册工作平稳有序。

  2.要开展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熟悉注册条件、注册流程、注册贴使用管理、注册结论使用要求等,规范开展注册工作;要加强宣传,让注册对象尽早知晓注册范围、注册时间、注册程序和要求等,避免因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漏报。注册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及时为有需要的注册对象办理证书信息更正或证书补发换发,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办理。

  3.要严格依法注册,对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内的证书真伪加强审核。在作出定期注册结论后,须及时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定期注册贴体现注册结论。省教育厅将对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定期注册贴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对在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注册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要加强本辖区内各级注册机构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落实系统使用人员备案管理要求和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数据和信息系统使用安全。要加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贴管理,要做好打印测试,杜绝非正常损耗。

  联系电话:2041036

  邮箱:bbjyrsk@126.com

  蚌埠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3日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蚌埠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jyj.bengbu.gov.cn/xwdt/tzgg/9191148.html


2022年上半年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为保障蚌埠市龙子湖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减少体检、现场确认环节的人员流动,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省教育厅和蚌埠市相关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体检

  《蚌埠市龙子湖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提交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按省教育厅和蚌埠市公告要求,在蚌埠市龙子湖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确因疫情原因,申请人无法在蚌埠市内本人提出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可以在安徽省内实际居住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就近体检,或安徽省外实际居住地二甲以上医院就近体检。相关体检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公章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均有效,其有效期从申请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当地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止。

  安徽省内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地址、指定体检医院以及公告发布网址详见附件《安徽省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二、关于现场确认

  《蚌埠市龙子湖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指出,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要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要求,服从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根据省教育厅和蚌埠市相关通知要求,蚌埠市龙子湖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确因疫情原因,申请人无法到达确认地点提交材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核酸证明,携带完备的认定材料、和授权委托书,代为进行现场确认。

  附件: 安徽省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体检医院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xlsx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31日


蚌埠学区房划分2023

蚌埠学区房划分2023如下:1、本部小学部。沁雅花园、沁雅凯旋城;阿尔卡迪亚阳光苑、蓝天城、碧水湾;华夏尚都A区、B区、C区;金奥华府;琥珀花园;万达广场住宅小区;万达公寓。2、滨湖校区。海亮天御;恒大御景湾、恒大翡翠华庭;瀚林华府;天湖国际;荣盛华府;绿地中央广场(暂入);滨湖花园原拆迁还原户子女(暂入);禹州龙子湖郡(暂入);禹洲新城里(暂入);禹洲栖湖朗廷(暂入)。划片入学详细介绍主要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两种方式进行。“单校划片”,即直接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优质初中纳入“多校划片”范围,即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的各片区办学水平要大致均衡。多校划片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蚌埠2022年学区划分

详情如下:1.解放路以东、马村路以西、凤阳路以北、治淮路以南原属于师范附小或行知实验学校的学区划归蚌埠市龙子湖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新元实验小学;2.解放二路以西、交通路以东原属于龙子湖实验学校的学区划归凤阳路第二小学;治淮路以南、新淮路以北原属于淮滨路小学的学区划归师范附小;解放路以东、治淮路以北原属于淮滨路小学的学区划归筹建中的珠城路学校(九年一贯制),珠城路学校未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按原学区划分就近入学。


蚌埠市2022年中考分解指标

蚌埠市2022年中考分解指标:今年蚌埠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5989人,其中怀远县9236人,五河县3999人,固镇县4350人,市区8404人。蚌埠市区的招生计划中包括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4262人,蚌埠市示范高中1610人,民办高中2532人。与去年相比,省示范高中“扩招”385人。按照分解指标不低于总计划80%的比例,今年蚌埠市区5所省示范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为852人(含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分解指标为3410人。对比历年分解指标就会发现,每所初中分得省示范高中的指标多少、组成结构略有不同。这是因为组成比例原则上按照上年度各校实际录取到省示范高中的学生比例计算。


2022蚌埠中学分解指标

2022年蚌埠中考录取分数线:一、省示范高中统招线。蚌埠一中 730.7分蚌埠二中 791分蚌埠三中 757.6分蚌埠铁中 713.1分蚌埠四中 696.9分二、市示范高中统招线。蚌埠五中 642.7分蚌埠九中 655分蚌埠田家炳中学 627.1分三、民办中学统招线。北师大蚌埠附校:739分。蚌埠博雅培文实验学校:731.9分。蚌埠禹王学校:674.1分。蚌埠美佛儿学校:604.3分。蚌埠私立行知高中:600分。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蚌埠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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