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07 17:48:02编辑:分享君

黄骅市教育局的电话

0317 532 1335拓展:黄骅市教育局是位于中国河北省黄骅市的一所教育管理机构。作为地方政府教育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黄骅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和管理本地区的教育工作,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发展和进步。黄骅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地区的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制定是为了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推动教育的公平发展。教育局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政策措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条件。黄骅市教育局负责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教育局会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和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成果。通过监督和评估,教育局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教育质量,确保学生得到优质的教育。黄骅市教育局还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局会组织各种培训和研讨活动,提供专业知识和教育理念的更新,帮助教师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素质水平。黄骅市教育局还重视家校合作和教育公平的促进。教育局会积极引导学校与家庭建立紧密联系,推动家长参与学生教育的过程。同时,教育局也会关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努力打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黄骅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黄骅教育局电话号码:0317-5321335 。知识拓展: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渤海路旁简介:黄骅教育局是黄骅政府直辖的一级政府职能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黄骅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起草黄骅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指导黄骅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研究提出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黄骅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管理黄骅教育类社会团体。研究拟订黄骅地区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黄骅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局机关政务和日常事务;承担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息等工作;承担全局性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普教科:负责组织、管理、服务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对全市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管理和审检。成职教科: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计划;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管理和审检。人事科:负责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教育干部队伍管理、干部聘任、考核、培训工作,教育劳资、职称评聘、机构编制工作,教育人才工作,档案管理和师范类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教育系统统战和机关党务工作。师教科:负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督导室:受市政府委托,对本行政区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本区域教育工作及义务教育均衡进行督导和评估验收。财务科:负责局机关及教育系统预算编制和决算编报;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经费和各种专项教育经费管理;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学校设备购置、小型建设及校舍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教育支付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

黄骅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招生办电话:0317 532 1335拓展:黄骅教育局招生办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培养环境,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人才。黄骅教育局招生办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包括教育专家、教师培训师和教育咨询师等。他们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育理论知识,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黄骅教育局招生办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他们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领导才能、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精神。黄骅教育局招生办还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他们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适当的辅导服务,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黄骅教育局招生办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与企事业单位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他们通过职业教育和实习机会,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黄骅教育局招生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每个学生提供公平的入学机会。他们制定了科学的招生政策和选拔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黄骅市教育局的规模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237所,其中高中2所,初中25所,小学115所,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高教中心、电大各一所,幼儿园91所。现有在校生及在园幼儿78923人,其中高中生9952人,初中生20595人,小学生36125人,幼儿12251人。现有教职工5386人(在编4186人,代课1200人),其中高中教师570人,初中教师2142人,小学教师1867人,幼儿教师707人。

河北黄骅中学的办学宗旨

学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修师德、树师风、铸师魂;弘扬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精神,鼓励教师业务进修,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增加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实现教学资源网络化。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兴教,使教学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坚持不懈地抓好常规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广大师生有一个良好的教学和学习环境。教师先后有45篇论文在省级、地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有23余篇论文在全国、省、地级获奖,有12名青年教师在沧州市汇课比赛中获一等奖,高考成绩在沧州市名列前茅。2001年底通过了省级示范学校验收,成为河北省第一批示范学校验收合格单位。以教育法规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具有鲜明特色的管理模式。《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班级量化评估细则》、《班主任工作评估量化细则》、《教职工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学习进步生奖励办法》、《双特省奖励办法》等法规的有效落实,对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增强师生的自律自控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黄骅中学是省重点中学,尖子生云集,竞争意识很强,同时由于学生智力因素、性格因素、出身背景、家庭教育、实际学习能力等各方面都存在着差异,给学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压力。针对这种情况,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主管,分管副校长亲自抓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热线,面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河北省心理教育实验研究课题》、《高中生自我心理调控能力的培养实施方案》、《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研究》等,探索进行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生自我心理调控能力的培养试验,取得了明显效果,学生的心理压力减轻了,自信心大大增强,个个精神振奋,意气风发,充满现代青年所特有的气质。年内学校被确立为河北省心理教育实验学校。

黄骅市教育局的介绍

黄骅市教育局为黄骅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方针,对全市教育教学、教育7队伍、教育资金等实施有效管理,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黄骅市教育局现设办公室、普教科、成职教科、人事科、法制科、勤管站、幼教科、职称科、招生办、教研室、电教站、安全科、财务科、工会、计生办、督导室等16个科室。

黄骅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有利于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二)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提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地方政策和思路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和指导实施。(三)综合管理中等专业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其他部门办的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全市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的办学收费进行执法监督。(五)检查、督导、评估各乡镇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和发展教育事业的工作的情况。(六)协调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确定中小学使用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协调规划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场)、图书室等专用室的建设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勤工俭学和教育信息、统计工作。(七)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与公安、政法部门共同做好维护校园及周围的稳定与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八)制定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指导高等、中等教育、成人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九)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十)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十一)主管学校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二)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分管范围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以及行政干部队伍的管理、培养、引进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十三)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统战、治安保卫和社团管理工作。(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骅市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1、处理局机关政务和日常事务;2、承担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息等工作;3、负责机关信访、接待、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4、承担全局性工作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普教科负责组织、管理、服务全市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对全市民办中小学进行管理和审检。幼教科负责全市幼儿教育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及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工作。成职教科1、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计划,巩固“扫盲”成果.2、抓好岗前培训工作和在岗干部职工的进修学习.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人事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党建、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及教师队伍管理、师范类毕业生推荐就业、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及档案管理工作。师教科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2、中小学干部培训工作;3、教师资格认定工作;4、教育系统统战工作。督导室1、受市政府委托,对本行政区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对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对“两基”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验收.财务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审计及财会人员培训,负责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项目校的审批立项及“两免一补”资金的发放工作。安全卫生科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整改及考核工作。法制科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奖惩,独立或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教育信访及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勤工俭学管理站负责全市中小学基地建设、劳动教育实践课的开展及教育局后勤服务工作。招生办负责全市中考、高考、自考的报名考试、成人高考报名及中专、高中新生的录取工作。教研室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业务、教科研、教改实验等工作的指导。电教仪器站1、对电化教育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2、负责电教、仪器设备、教学软件、学具、图书等装备、验收工作;3、负责开展电化教学、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学的研究工作;4、负责教育系统计算机网络、远程教育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河县教育局电话号码

五河县教育局电话号码:0552-5055435。人事处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负责国家直中小学机构编制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教职工录聘、流动手续;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国家及省、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教育局的部分职责: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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