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卫生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当好领导参谋,处理日常事务,搞好综合协调,做好保障服务。具体负责起草全市性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综合性文件;协助局领导开展综合性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查;负责局机关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来访接待、总务及后勤保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平安综治、安全生产、工会和卫生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市人大和市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和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局属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并按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本部门所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二)人事科协助局党委抓好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实施卫生系统领导班子、后备队伍建设及干部考察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调配、考录、工资调整及卫技职务的考评、退休等具体工作;会同医政科做好全系统人才工作。(三)计划财务科配合局办公室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有关卫生经济政策、卫生经济管理规范、标准和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参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标准的拟定和医药费用结算的有关工作;负责市本级各项卫生事业费的预决算,全市卫生事业费的决算,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工作;按本省卫生装备标准,负责对有关大型装备计划的审核、申报、监督工作;负责专控商品、集团购买、固定资产报审等会计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会同价格管理部门,参与制定市管卫生服务指导价格的申报、作价和管理,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负责卫生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四)医政科(中医科)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的组织实施;承担实施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指导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制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办法、方案;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建立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制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全市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中医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献血法》,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负责全市卫生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负责重大科技成果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负责全市卫生教育工作;贯彻《母婴保健法》,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制定全市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征兵、招生体检、干部保健和残疾人康复的管理工作。(五)公共卫生管理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的规范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组织重大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组织职业食物中毒等公共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卫生案件复议及有关诉讼工作;负责检查考核卫生监督机构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组织职业病诊断,组织卫生法规宣传。制定疾病防治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处理地方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组织和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检查考核疾病控制机构的工作任务情况,负责指导和管理医疗机构的卫生防病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疫情、病情和中毒事件的紧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竞赛活动;组织指导创建卫生城镇、村活动;组织指导市区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协调健康教育工作;处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制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六)行政许可科负责开展医师、护士和乡村医生执业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校验,放射诊疗许可、校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及人员资格认定;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校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介报告的审查。(七)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上虞市卫生局的领导信息
姓名:钱宏伟职务:党委书记、局长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姓名:陈亦明职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工:主持局纪委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党务,组织,人事劳动,信息宣传,工、青、妇,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社会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姓名:陈瑞忠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计划财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察,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物价、统计,安全生产,招投标管理工作。姓名:陆云斌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医改,行政许可,医政,护理,中医药,医学教育、科研,社区卫生,无偿献血,农民健康体检,区域卫生信息,医学会、中医药学会工作。姓名:朱宝生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公共卫生项目管理,预防医学会、农村卫生协会工作。姓名:章更生职务:党委委员分工:主持人民医院工作
浙江省上虞市人民医院的历史沿革
上虞市人民医院前身为上虞县卫生院,创建于民国30年1月(1941年),原址在上虞县丰惠镇。民国29年秋,国民党上虞县政府拨款1500元,组设县卫生院筹备处。翌年增拨3500元,上虞县卫生院正式成立。时逾一年,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上虞,国民党政府机关南迁下官、岭南山区,县卫生院亦整编成卫生队南迁,城内卫生院房屋在日机轰炸时焚毁。民国34年,日军投降,县府还治回迁,经第三次县政府会议决议:改组卫生队,重建县卫生院,于同年11月开诊。民国36年7月,县卫生院增设百官、章镇卫生所。同年确定为甲等卫生院。民国37年,县立医院所建病房一幢与县卫生院共同使用,原范氏宗祠当作门诊部。公元1949年8月15日,县委命徐坚协同人民政府民政科三人正式接管县卫生院与县立医院,取消两院旧名,改称为“上虞县人民政府卫生院”,翌年,省人民政府卫生厅批准上虞县人民政府卫生院为二等卫生院。1956年1月7日迁址百官镇上堰头。同年8月,改组为上虞县人民医院。1964年扩建门诊与隔离病房1100平方米。1969年7月,人民防治院筹备小组成立,1970年1月14日,人民医院、防疫站、妇保院、麻防站、中西药公司正式合并为上虞县人民防治院。1970年9月恢复上虞县人民医院。1984年,医院易地重建,占地面积41.8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病床300张,国家投资252万元。2008年,上虞市人民医院在上虞城北迁建新院,占地面积980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866平方米,主楼高15层,裙楼4层,地下1层,设计床位800张,日门诊流量3000人次。
上虞市中医院的医院规模
医院新建1.6余万平方米病房大楼已正式启用,现医院占地面积4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760万元。开放床位200张,设有7个病区、20个临床医技科室、25个专业,老中医院现成为中医门诊部,承担着省市医学院校的教育任务。现有医务人员250人,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66人。年门诊量12余万人次,年住院病人3000余人次。近几年先后开展了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地市级科研项目1项,其中眼科白内障摘除并人工晶体植入术荣获绍兴市科技成果三等奖,填补了上虞市内的空白,在省级和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专版专著三部,学术交流50余人次。医院布局合理,环境幽雅,先进的医疗设备,精湛的医疗技术,良好的医德医风,优美的院容院貌闻名全市。 医院中西医结合显微创伤骨科被确定为绍兴市级第三批医学重点学科,另外较有特色科室有:110联动创伤急救、肿瘤科、眼科、中医儿科、肛肠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等科室。能成功开展各类难度较高的手术,脑外科各类开颅术;骨科显微外科手术如断肢(指)再植、手指再造、吻合血管的骨、软组织游离移植、神经游离移植,各类脊椎手术,人工关节置换术等;外科食道癌根治术,十二指肠胰切除术,膀胱癌根治及肠代膀胱术等;眼科白内障超声乳化术、白内障摘除并人工晶体植入术;肿瘤科开展综合治疗如直线加速器放射疗法、外科手术、中医药调理扶正、化疗免疫疗法、介入治疗等多种形式结合治疗效肿瘤。医院拥有飞利浦十六排CT,磁共振仪,数字化X线摄影(DR、CR),依柯达直线加速器,精确放疗系统,飞利浦C臂机,高档彩色B超,全系列电子内窥镜(胃镜、腹腔镜、关节镜、膀胱镜、支气管镜、喉镜等),高级全自动生化仪,呼吸机,麻醉机,血透仪等。医院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院内学术气氛浓厚,近几年先后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12项,多项科研荣获省、地市级科研成果奖,其中获地市级以上科研奖项目7项,市级科研成果奖项目4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65篇,专著7部。医院目前近300名正式职工中,中高级卫技人员达86名。
上虞卫生人才网:2014年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查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年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可以在浙江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网公告栏查看。此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一、 招聘计划共计划招聘54名,医学硕、博士研究生34名,紧缺专业本科生20名,具体详见附件1。二、 招聘范围1、2014、2015年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户籍不限;2、2014、2015年全日制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全日制紧缺专业本科生,户籍不限。已被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各单位录用的不得报名。公告原文:http://www.zgsydw.com/zhejiang/20141202/70318_1.html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烟台开发区社会保险个人与单位各交多少
开发区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为:41.5%(二类企业标准),其中养老保险28%(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8%(单位6%,个人2%),失业保险3%(单位2%,个人1%),生育保险0.9%(企业承担),工伤保险1.1%(企业承担),大额医疗0.5%(个人承担)。
注:工伤保险按行业类别不同实行0.6%-2%的差别费率,一般公司定为二类企业,缴费比例为:1.1%,全部由公司承担。2008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最低基数1142元,最高基数5712元。2008年开发区公积金最低基数1142元,最高基数8000元.缴费比例为10%-24%,企业及个人各承担缴费比例50%.
另外,开发区缴纳社保时需一并缴纳残联基金,每月每人需交39元残联基金。
上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部分护士公告
上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部分护士公告
市人民医院搬入城北新院后,医疗业务快速发展,为满足群众的看病需求,医院病区也不断扩大,目前医院已有20个病区,临床护士相对紧缺,现经卫生局同意,特公开招聘部分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6名(其中信息平台工作人员4名,护士12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上虞籍2008、2009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人员,其中,报考信息平台工作人员的可以是2008、2009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护理专业或08、09年毕业的全日制医学类本科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责任性强,有主人翁意识。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已在上虞市卫生系统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动合同、实践进修合同)或2009年度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的对象(包括社区编制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电话报名、现场确认的方法,由上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院办室、护理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将邀请卫生局人事科指导、监督。
1、电话报名时间:2009年6月29日—7月4日,联系电话:0575-8218530882212087。
2、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7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3、现场确认地点: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4、确认随带资料:
08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有关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09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有关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5、面试:
面试时间:2009年7月10日,上午8:00,面试专家组人员由医院领导及专家组成。
面试地点: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
入围名单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6、体检:2009年7月11日上午7:30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录用:体检合格后,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者,已取得护士资格证的签订《劳动合同》,未取得护士资格证的暂签订《实践进修合同》,待取得护士资格证后改签《劳动合同》。
四、其他规定:
为维护公开招聘公正性,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有下列情况的作自动淘汰处理: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报名时08届毕业生不能出具相关毕业证书的。
3、09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上虞市人民医院
20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