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在哪里
楚雄师范学院在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楚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楚雄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立。学校办学渊源最早可追溯到1936年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鲜明师范教育特色的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楚雄市,距云南省会昆明100余公里,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学科专业建设:目前有10个二级学院,共开设5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21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在学科建设方面,有云南省高校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1个,云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立项培育建设学科4个,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8个。以上内容参考:楚雄师范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楚雄师范学院怎么样
我是楚雄师范学院大一的学生,对于这个学校可以说很有发言权。1、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楚雄市,属于地方性的一所公办大学。作为一个地方的楚雄人,也比较了解楚雄师范学院,可以说真的很不错。虽然是一所二本院校,其中也有很多比较好的专业,比如说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物理学。我所学的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我觉得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真的很有趣,他们的哲学思想真的很伟大,从这个专业课的学习根本不够,所以经常往图书馆跑。我们学校的图书馆有两个,新老校区各一个,每个都有五层,有很大的空间,真的不用担心去晚了没地方,里面书籍分类也很给力,基本去借阅不用花很长时间,图书馆里还有风扇,有休闲桌子,在这么炎热的夏天学习去做图书馆作业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2、宿舍条件也不错,有六人、四人公寓和八人宿舍,公寓有独立卫浴、饮水机,单人单床,有鞋柜和衣柜,当然了还有三层的书桌空间很大,在一楼有公共洗衣机,有自助售卖机。3、因为是彝族自治州,所以我们学校的民族特色也比较浓厚,有很多民族活动和社团,在封校期间,同学们甚至在操场上跳起了彝族的左脚舞,对了,她们的民族服装也真的好美!在学校真的可以了解到很多的少数民族文化。在食堂也有很多特色的民族美食,比如说傣族的手抓饭、撒撇,彝族的辣水鸡和酸肉等等,在学校周边还有一条小吃街,有很多的特色小吃,对于我这样的吃货真的很满足!
楚雄师范学院有哪些学部学院
楚雄师范学院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语言文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化学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学院,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为准。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学校办学渊源最早可追溯到1936年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鲜明师范教育特色的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楚雄市,距云南省会昆明100余公里,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
楚雄师范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各专业新生在哪个校区)
楚雄师范学院总共有1个校区,即校本部校区,该校是云南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鲜明师范教育特色的高等院校。
一、楚雄师范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
楚雄师范学院总共有1个校区,地址是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二、楚雄师范学院简介
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楚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楚雄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立。学校办学渊源最早可追溯到1936年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鲜明师范教育特色的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楚雄市,距云南省会昆明100余公里,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2009年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4年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单位。2015年获批为云南省地方大学应用型整体转型改革试点高校。2016年“教育学”入选云南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建设项目,同年被云南省委高校工委授予“******核心价值观示范学校”荣誉称号,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同年获授为云南省具有公费师范生招生和培养资格的师范院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同年获批“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德育研究中心”建设单位,2021年被遴选为云南省具有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两所学校之一。迄今,已为社会培养了七万多毕业生,自有第一届毕业生以来,学校连续十二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连续十四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4165人。目前有10个二级学院,共开设5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21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在学科建设方面,有云南省高校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1个,云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立项培育建设学科4个,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8个;在教学成果方面,学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获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共27类289项,学生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励107项,省级奖励548项;在课程建设方面,有省级精品课程7门。
学校秉承人才强校理念,大力引进学术领军人物、学科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学校现有教职工792人,其中专任教师629人,教授73人、副教授178人,博士58人,硕士45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云岭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青年拔尖人才3人,省卓越青年教师1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12人,省突出贡献专家2人,州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10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6人。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不断壮大,从2013年起先后与 云南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等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目前有博导2人、硕导36人,累计联合培养研究生30余名。
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兴校战略,不断提升科研服务学科专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迄今,有国家级科学基金项目6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0余项,其它科研项目1000余项;建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2个,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6个,云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5个,教育部重点社科基地工作站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3个,校级科研机构33个;科研成果获省级及其以上奖励100余项,获国家专利授权100余项;学校设有“雁峰论坛”和“雁山学人讲坛”等学术交流平台,每年主办或承办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高水平学术讲座多场。
学校构建了“四位一体”的第二课堂育人体系,搭建了以“十个一”为主题的“10+1”育人辅助平台,创设了主题鲜明的文化月活动,成立了校级、院级各类社团,目前有校级社团47个,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体育竞技活动和各具特色的艺术活动。学校专门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及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有“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等省级创业孵化平台。近年来,学校在全国“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省“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等学术科技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荣获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9项。
2022年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楚雄师范学院是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在2017年学院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通过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楚雄师范学院章程》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全程自觉接受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楚雄师范学院。
第五条 学校英文全称: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91。
第七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八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范围、招生条件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范围:学校2022年面向云南、新疆、河北、陕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山西、甘肃、青海、天津、内蒙古25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录取时,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市、区)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调档比例: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额不满,则进行征集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完成。新高考录取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额未满的同类别招生专业(无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一律放到最后调剂),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及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若同一批次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则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市、区),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规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均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云南省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其余省(市、区)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3.“体育学类”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4.“美术学类(不含书法学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5.“书法学”专业在云南省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其余省(市、区)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6.如省(市、区)按综合成绩投档,录取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加分: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市、区)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其他专业不作要求。新生进校后,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开办的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属于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在其他省(市、区)的招生批次按照各省(市、区)2022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办法》,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该办法的考生,将无法申请教师资格证。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六条 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招录期间,考生应始终保持信息的一致性。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七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等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所属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者,由学校按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400-1200元。
第二十九条 奖学、助学措施: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建立了集“奖、助、贷、勤、补、缓、提、保”为一体的帮困助学保障体系,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第七章 证书发放
第三十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2.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cxtc.edu.cn
3.学校招办网址:http://zs.cxtc.edu.cn
4.招办联系电话:0878—3129000(传真)、3124584
5.邮政编码:675000
6.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云南省公费师范生”“云南省地方优师专项”“少数民族预科”以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和楚雄师范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楚雄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掌上高考掌上高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通过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楚雄师范学院章程》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全程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第四条学校中文全称:楚雄师范学院。第五条学校英文全称:CHUXIONGNORMALUNIVERSITY。第六条学校国标代码:11391。第七条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第八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摘要】
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提问】
【院校简介】【学费信息】【就业情况】【特色专业】楚雄师范学院特色专业有:小学教育、人文教育、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物理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应用统计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教育技术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回答】
2023年优师计划【提问】
楚雄师范学院。第五条学校英文全称:CHUXIONGNORMALUNIVERSITY。第六条学校国标代码:11391。第七条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第八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二条学校纪检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回答】
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掌上高考掌上高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通过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楚雄师范学院章程》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全程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第四条学校中文全称:楚雄师范学院。第五条学校英文全称:CHUXIONGNORMALUNIVERSITY。第六条学校国标代码:11391。第七条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第八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回答】
第十七条学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录取时,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满足高考综合改革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区、市)录取政策执行。第十八条调档比例: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第十九条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额不满,则进行征集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完成。【回答】
1.艺术、体育类专业均认可和使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联考)成绩。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云南省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计算排序,依据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若进档考生计算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各单科成绩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其余省(区、市)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各单科成绩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回答】
楚雄师范学院评价
我来楚雄师范学院已经一年啦。但是我还真挺喜欢这里的,最主要的是学习氛围好。下面,我从学校的环境、住宿、食堂、就业率方面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专业是师范类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然后我是去年通过专升本来到的这个学校,学校超级好,不会因为是专升本就歧视你。一、环境:赞赞赞赞1、位置:楚雄师范学院的位于楚雄,离云南省会200多公里,坐高铁一个多小时就可以到昆明,就是楚雄高铁站和学校有点远,公交一个多小时左右。2、景点:楚雄城不大,坐公交都能把楚雄给逛完。周六周天可以去彝人古镇,沿海公园,太阳历公园玩。特别是可以去彝海公园看落日。海和天空相交的感觉特别棒。早上也可以去爬西山。前不久樱桃熟的时候,我们还去西山公园那里摘了樱桃。学校外面就有一个博物馆,就是楚雄州的博物馆,然后里面挺大的也挺有观赏价值的。博物馆里面有许多那种恐龙化石。 另外元谋也就在楚雄这边。传说中的元谋人哦。校园环境:学校的话有两个校区,一个是雁塔校区,一个是花果山校区。雁塔校区的历史比较久远,里面还有那个塔。而且有一条海棠花大道特别好看。花果上校区是新校区才建不久,里面有特别多的水果,例如:桃子、李子、木瓜、猕猴桃、杨梅、梨……前两天我还看见梨树上结了好多梨。而且这里的环境真的达到了人与自然共处的那种感觉,那天我在那里背书的时候,有一只大松鼠跑来梨树上吃梨,地上面有很多鸟儿在跑着玩着,看见人根本就不怕。学校还专门买了许多荷花摆在门口。梨树上的松鼠两个小区相比的话,雁塔校区的风景会更好一点,数比较多,所以绿化就比较好看,但是也正因为这样,所以蛇比较多一点。校园里的荷花二、住宿:赞赞赞我们刚开始去的时候住的是雁塔校区八人间。然后里面没有卫生间。上厕所的话得去宿舍外面晒,洗衣服,洗脸那些也得去公共的那种地方。特别是洗澡要跑的地方挺远的,然后还要三块钱一次之上,但是这个学期我们搬到了花果山校区这边,然后六人间特别大,还有阳台,最重要的是我们那一间宿舍还是迎光的。我刚开始的时候也是特别不能够接受住宿条件,但是现在慢慢的习惯了就接受了,也没啥。而且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要去雁塔校区那边住的,有好多都直接被分在花果山校区,而且雁塔校区也只有几栋是八人间,剩下的都是四人间或者六人间,特别豪华。可能是当时的我们运气不太好。八人间三、食堂:赞赞赞赞赞雁塔校区有两个食堂,然后花果山校区有一个食堂。雁塔校区的食堂的饭菜特别便宜,一碗面,米线只要五块钱,然后菜也是一块钱就可以达到一样菜了,而且学校的菜是那种双拼的,就是两块钱,你可以打两个菜那样肉也是四块,五块可以选择两个肉,所以什么都能够尝一点,特别好。花果山校区的话只有一个食堂,但是它有好几层,每一层都有不同的那种地方特色菜特别好吃。学校2.5元的土豆不想吃学校的饭菜也没关系,学校出来就是小吃街。这条小吃街里雁塔校区和花果山校区的特别近。有烧烤,烤肉饭,火锅,冒菜等等总体来说我还是非常喜欢这个学校的各个方面的条件都很好,并且师资力量也不错,而且它是师范类院校嘛,然后考编这些还是比较占优势的。
2022年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楚雄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通过规范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好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 校招 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楚雄师范学院章程》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生 。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全程自觉接受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 学习 形式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楚雄师范学院。 第五条 学校英文全称: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91。 第七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八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范围、招生条件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范围:学校2022年面向 云南 、 新疆 、 河北 、 陕西 、 辽宁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山西 、 甘肃 、 青海 、 天津 、 内蒙古 25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少数 民族 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在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市、区)录取时,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市、区)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调档比例: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对实行顺序 志愿 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额不满,则进行征集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完成。新高考录取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额未满的同类别招生专业(无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一律放到最后调剂),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及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若同一批次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则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市、区),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 体育 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 、体育类考生的录取规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均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云南省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其余省(市、区)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3.“体育学类”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4.“美术学类(不含 书 法学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5.“书法学”专业在云南省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其余省(市、区)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6.如省(市、区)按综合成绩投档,录取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数和各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加分: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市、区)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其他专业不作要求。新生进校后,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开办的汉 语言 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属于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在其他省(市、区)的招生批次按照各省(市、区)2022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考生 填报志愿 时必须认真 阅读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办法》,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该办法的考生,将无法申请教师资格证。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六条 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招录期间,考生应始终保持信息的一致性。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七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等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所属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者,由学校按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按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400-1200元。 第二十九条 奖学、助学措施: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建立了集“奖、助、贷、勤、补、缓、提、保”为一体的帮困助学保障体系,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第七章 证书 发放 第三十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专业 毕业 条件者,颁发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本科 毕业生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2.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cxtc.edu.cn 3.学校招办网址:http://zs.cxtc.edu.cn 4.招办联系电话:0878—3129000(传真)、3124584 5.邮政编码:675000 6.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 考试 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云南省公费师范生”“云南省地方优师专项”“少数民族预科”以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和楚雄师范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楚雄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