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房产管理局

时间:2024-05-11 01:51:22编辑:分享君

秦皇岛房管局电话是多少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房管局

电话:0335-4041161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0335-3427966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0335-5053920
秦皇岛市海港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0335-3260301【摘要】
秦皇岛房管局电话是多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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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35-3260301【回答】


秦皇岛市房产局地址

法律主观:秦皇岛市城市房屋拆迁标准第二十五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实际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六条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用途,依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或者登记不明确的,依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第二十七条拆迁当事人对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面积有异议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房屋面积的,由双方共同指定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房屋面积按实际测量结果确定。第二十八条拆迁有院落的住宅房屋,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被拆迁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面积(按房屋外墙勒角水平距离一点六米计算,但不超过土地使用证标记的范围)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二)有建房批准文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按该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但其办理产权调换住房或者另购置住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三)无建房批准文件的房屋,按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院内剩余土地,按照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和剩余使用期限给予补偿。第二十九条拆迁非住宅房屋,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按该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予以补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产权调换的房屋或另购置的房屋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不予补偿。(二)集体土地被征收或者征用为国有土地后,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货币补偿;不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的,按照临时建筑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第三十条拆迁共有房屋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各共有人对安置补偿方式和各自所占有的份额达成一致的,由拆迁人按房屋共有人的书面约定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各共有权人给予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二)各共有人对补偿方式和各自所占有的份额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拆迁人按本条例的规定对各共有人给予货币补偿并提供临时周转用房,所补偿的货币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提存公证。第三十一条拆迁已抵押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费或者安置用房。第三十二条拆迁市直管或者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时,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允许出售的住房,承租人可以按届时公房出售政策购买住房后,再按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不允许出售的住房,按照可以出售的同类房屋计算方法,分别给予房屋所有人、承租人补偿。第三十三条拆迁产权不明确或者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法和补偿金额,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第三十四条拆迁私有出租住房,租赁合同经当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按合同约定的实际出租建筑面积,由拆迁人对承租人给予一次搬迁补助费和一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出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月租金标准给予三个月的租金补偿。第三十五条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第三十六条拆迁时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仅有一处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四十五平方米的成套住宅作为安置用房,安置用房四十五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不结算差价,超过四十五平方米的部分,按所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享受前款规定条件的被拆迁人基本情况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示。第三十七条拆迁利用住房从事生产经营的房屋,经营者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给予搬迁补助费和三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第三十八条拆迁已停产停业的非住宅房屋,根据经营者在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登记的职工人数,按经营者当年应当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给予十二个月的补偿。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经营者上年度所在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三至六个月的补偿。第三十九条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需要临时过渡的按两次计算。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标准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其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发放六个月;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月起至迁入调换房屋之月止。由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用房的,不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因被拆迁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迁入调换房屋的,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负责市政府委托的房屋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房屋征收等工作的行政机构。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保障房局”)成立于2009年,是秦皇岛市政府管理房屋相关事务的行政机构之一。保障房局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拟定市政府委托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各类保障房品种的建设、销售和租赁工作;2. 负责市政府委托的房屋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房屋征收等工作;3. 负责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市场秩序整治、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以及开展房地产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4. 完成市政府其他交办的工作。作为行政机构,保障房局的权力来源于法律和法规,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监管和责任。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保障房局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房屋服务。秦皇岛市的住房保障政策有哪些?秦皇岛市的住房保障政策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多种形式。其中,经济适用房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但收入略高于公租房申请者的一种补贴性安居房,由政府按照一定标准购买或自建,并以较低的价格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廉租房是指政府或企业向低收入群体出租的房屋,租金比市场价格低20%-30%;公租房是指市政府投资建设并专门用于公租人才安置的住房,租金较为优惠。保障房局是秦皇岛市重要的房屋管理机构之一,为推进城市住房保障事业、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保障房局必须坚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工作公正、透明,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好的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房地产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监督和检查经营者的行为,防止虚假宣传、强制交易、不合理涨价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秦皇岛住建局有城市建设开发这个公司吗

您好,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没有直接隶属于或者掌管城市建设开发这个公司。然而,根据我查阅到的信息,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秦皇岛市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工程建设等业务。该公司在秦皇岛市的房地产市场上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但是,该公司是否与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直接的关联或合作,我并没有找到相关的信息。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摘要】
秦皇岛住建局有城市建设开发这个公司吗【提问】
您好,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没有直接隶属于或者掌管城市建设开发这个公司。然而,根据我查阅到的信息,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秦皇岛市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工程建设等业务。该公司在秦皇岛市的房地产市场上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但是,该公司是否与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直接的关联或合作,我并没有找到相关的信息。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回答】


秦皇岛市房管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对于秦皇岛市房管局地址及电话一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我,今天我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房管局 电话:0335-4041161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石塘路11号 海军秦皇岛地区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325号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0335-3427966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89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0335-5053920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西顺城街 秦皇岛市海港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0335-3260301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建国路279


秦皇岛限价房申请条件是哪些?

秦皇岛限价房办理条件
1、申请人持有本市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三万元。
3、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六十平米。
4、属于首次购房。
5、原则上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
秦皇岛限价房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1、本人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限价房申请表。
2、身份证的复印件。
3、户口本的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户口管理单位另开具户口证明。
4、婚姻证明,结婚证的复印件。
5、住房证明(以下任意一种即可):
(1)单位开具的住房证明;
(2)租房的出具租房合同复印件;
(3)如果是未有中介公司参与的租房合同,还需出具租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
(4)居住小区的居住证明;
(5)申请人户口迁入现地址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开具住房证明;
(6)户口迁入北京不满三年的,需之前户籍所在地开具的住房证明;
(7)夫妻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出具的住房证明;
6、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秦皇岛限价房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
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摇号: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向其发放《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入围摇号通知》,但要在规定时间内将通知回执交回,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
4、购房:
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便被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秦皇岛限价房怎么申请

秦皇岛限价房申请流程1、资格申请(1)登记初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家庭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2)资格核定: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区住房保障部门报送的初审合格材料,完成申请家庭的资格核定。(3)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申请家庭的资格核定结果在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进行公示。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登记备案,进入轮候。2、销售流程(1)报名:在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具备销售条件时,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开价格和房源信息。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自愿报名申购。(2)摇号:已报名的申购家庭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摇号结果在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进行公示。(3)选房: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摇号结果开展选房工作,同时为选中房屋的购房家庭开具准购证。(4)销售: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开具的《准购证》为购房家庭办理交款、签订合同等相关手续。重要提醒:对保障性住房有需求的家庭可直接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合格后根据人员和房源情况进行摇号分配。要注意,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收费代办保障性住房申请业务均属违法行为,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不需要任何费用。如果发现虚假信息的话,可以进行举报。根据今年上半年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发布《秦皇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交国土告字〔2019〕01号),今年将有一批限价房开建。《公告》显示:该地块建设项目为限价商品房项目。楼面地价起始价为938元/平米,该地块由秦皇岛市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成功,最终的挂牌楼面地价为943元/平方米。《公告》信息显示: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位于海港区京山铁路以南、世极城堡以东。地块面积为33473.49平米,据了解,该项目为限价商品房项目,共建设780套。(具体销售事宜以房产部门审批为准)。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秦皇岛限价房怎么申请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

房产过户在哪里办理?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流程如下: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本人签字(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第3、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第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秦皇岛开发区东区二手房过户在哪办理?

一、办理二手房过户哪些资料不可少?卖方:1、房产证(共有证)。2、土地证。3、身份证。注:过户如果有代理人,还需要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公证书;如为拆迁房,则需户表中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离婚证明)。注:结婚提供结婚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前买房需提供财产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盖民政局章);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和继承公证书;存在产权继承的要先换证;换证后方可办理贷款、过户。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5、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注:未婚户口,户籍证明必须体现未婚,否则另外开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离婚户口本上显示离异;丧偶户口本上显示丧偶;户口本上未体现离婚、丧偶,需派出所出具证明。买方:1、身份证。注:夫妻双方身份证所有产权人,如果有代理人,还需要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公证书。2、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离婚证明)。注:结婚需提供结婚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明;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注:未婚户口户籍证明必须体现未婚,否则另外开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离婚户口本上显示离异;丧偶户口本上显示丧偶;户口本上未体现离婚、丧偶,需派出所出具证明。4、收入证明(用于贷款)。单身共有提供各自收入并为月还款额的2倍、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收入证明(A4纸打印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5、首付款收据:房东给买方开的收据。二、二手房过户流程1、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3、找评估公司做评估。这个过程一般来说要5~7个工作日。4、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和银行同时申请。这是整个二手房自行交易过程中耗时间的阶段,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5、按揭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6、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相关办事窗口,拿受理单。7、凭受理单到农税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8、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9、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需提供的材料如下:1、夫妇双方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租房的由出租方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管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3、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4、低保家庭须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特困家庭须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5、《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一条 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本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怎样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法律主观:怎么申请保障性住房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申请,具体的,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可参考下文:一、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二、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三、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注:以上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四、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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