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4-05-11 05:55:06编辑:分享君

哈尔滨公积金地址

法律主观:哈尔滨 公积金提取 地点: 1、道里业务受理网点,地址:道里区民安街10号; 2、铁路分中心办事大厅,地址:道里区民安街10号; 3、道外业务受理网点,地址: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4、南岗业务受理网点,地址:南岗区三姓街61号; 5、香坊业务受理网点,地址: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6、平房业务受理网点,地址:平房区双拥路11号; 7、松北业务受理网点,地址:松北区松北大道11号。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哈尔滨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哈尔滨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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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积金客服热线为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您好,您所咨询的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是0451-12329
办公地址: 中国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道里办事大厅 地址:道里区民安街10号0451-58855356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河办事处 地址:通河县通江大街66号0451-57430024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延寿办事处 地址:延寿县西同庆街179号0451-53030571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城办事处 地址:双城市花园大街100号0451-53131377
【摘要】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提问】
您好,您所咨询的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是045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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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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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积金电话咨询是多少

法律分析:黑龙江省公积金电话咨询: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缴纳房租。一、公积金作用1、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在这里要先说明一下,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必须在连续缴满3个月的前提下,才能够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除此之外,不同的情况还有不同的提取方式。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无房、无房租商品房、租公租房。2、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连续缴满一年后就可以贷款买房,一些地区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贷款了,但每人只有两次贷款机会,并且想要第二次贷款还是有条件的,需要先把之前的贷款先还清,再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或12个月的公积金就可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简介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6年,是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专业机构。该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改革,改善市民住房条件。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宗旨是以服务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改革,改善市民住房条件,努力实现“财政有序、业务规范、服务优质”的发展目标。二、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范围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哈尔滨市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负责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负责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负责住房公积金结息,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存款,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存款,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提取,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投资,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投资,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收支,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收支,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收益分配,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收益分配,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账户,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改革,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等。三、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流程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批、公积金贷款发放、公积金贷款还款、公积金存款、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投资、公积金收支、公积金结息、公积金账户管理等。1、公积金贷款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及房屋购置合同等资料,并缴纳服务费,按照规定完成公积金贷款申请。2、公积金贷款审批: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收入、家庭情况、贷款用途等因素,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批准贷款。3、公积金贷款发放:在审批通过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规定将贷款发放给申请人。4、公积金贷款还款:贷款发放后,申请人需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月向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还贷款本息。四、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优势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致力于为市民提供优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拥有一支专业的服务团队,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能够为市民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拥有一支专业的服务团队,拥有丰富的经验

哈尔滨公积金电话

哈尔滨公积金电话查询说明:1、郑重声明:公积金初始查询密码为111111。为了您的信息安全,请及时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机上更改密码。2、不需要将公积金信息上网的单位和个人,由缴存单位和职工本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撤销网上查询业务。详情咨询:96399其他查询方式:1.电话查询。查询者可以拨打电话16884030,根据其语音提示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单位公积金月缴额、个人月缴额、当前余额及缴至年月等信息。2.电子查询机。查询者可以通过电子查询机查询。按查询机显示屏的提示,可以查询单位公积金月缴额、个人月缴额、当前余额、缴至年月及本年度的缴存明细。3.网点查询。查询者可以到就近的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或到公积金中心查询公积金余额。查询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公积金个人账号即可查询。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一、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1、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的办法:进入APP首页,点击便民服务;进入便民服务页面,点击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提取;进入提取页面,点击离职提取。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如下: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领公积金要的材料如下: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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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哈尔滨 公积金贷款 需要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公积金 贷款的主借款人年龄应在法定 退休年龄 内,即一般为男性18至60周岁(不含60周岁)之间、女性18至55周岁(不含55周岁)之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3、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4、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5、送达,告知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 二、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 贷款 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对“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的回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 按揭贷款 中利率最少的一种,因而在条件的要求上面也是比较严格的,如果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此时可以考虑通过商业贷款。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综合处参与中心政务,管理中心事务;负责中心目标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把关工作;负责中心公文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中心收发文件的登记、运转及保存等工作;负责中心的宣传工作和信息编报工作;负责中心的信访、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负责中心档案室的综合管理和档案调阅工作。筹资处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账户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调整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账户管理等业务操作流程;对办事处、分中心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账户管理等业务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公积金代管户的管理。法规稽查处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公积金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公积金执法有关政策的调研、拟定和调整,制定公积金执法业务流程;负责公积金执法业务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依据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的意见,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受理、处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信贷管理处负责贷款相关政策的调研、拟定、调整和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贷款业务流程,对办事处、分中心等部门贷款政策执行情况和业务运营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解答相关部门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负责个人贷款签约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贷款业务报表的汇总编报,对贷款风险和运营质量进行分析。会计管理处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心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会计业务操作规程;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和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控制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提取、贷款等各项财务收支及分配等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及对账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负责业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并负责向财政、审计等部门报送;负责分中心、办事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计算机处负责起草管理中心的信息化工作规划、信息化工作制度、客户服务的工作规划、客户服务的工作制度;负责公积金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系统内的数据信息备份工作;负责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员岗位权限的收授工作;负责提供和更新公积金网上、短信、查询机等查询数据;负责公积金网站的建设;负责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检查各分中心、办事处的计算机安全工作;负责公积金业务电话、公积金网站的咨询答疑和留言回复工作。计划处负责组织编制中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年度、季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负责起草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起草和签订中心与银行业务委托协议。稽核处对中心及所属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中心及所属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负责人离职离任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受委托银行和担保公司及其他与中心有关单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检查。资产保全处负责贯彻落实《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资产抵偿贷款管理规定》;负责单位、项目贷款的清收和抵贷资产的收取、管理、处置变现工作;负责单位、项目贷款的法律诉讼工作。人事教育处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工资管理、职称管理等政策规定,并拟定内部相应的制度办法;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聘期)考核、奖惩、竞聘上岗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聘任等管理工作。负责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评、聘用管理工作。机关党委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精神文明和制度建设;做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中心直属各支部党的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贯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负责受理和处理中心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和控告;负责中心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对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宣传工作。工会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法制和职工道德教育;协助和督促行政事务,办好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工作,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团委负责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团组织及中心党组的决议和指示;负责拟定、执行团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定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召开团委会议及团员代表大会;负责青年团员思想政治教育;负责组织青年团员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负责共青团各项创优工作以及评优、推优工作,向党组织推荐和输送优秀的年轻人才和后备力量。松北办事处香坊办事处平房办事处南岗办事处道里办事处道外办事处阿城办事处呼兰办事处双城办事处五常办事处通河办事处延寿办事处依兰办事处宾县办事处尚志办事处 负责本部门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编报和中心下达的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本区内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和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区国库集中收付所属单位的公积金缴存业务;负责公积金提取审批及公积金建户、转移、变更等各项具体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公积金缓缴和调整缴存比例的审批;负责本区单位公积金对账工作;负责联系公积金个人贷款签约项目;负责个人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批、发放以及逾期贷款催收等相应各项贷后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公积金咨询、查询、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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