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时间:2024-05-13 18:18:58编辑:分享君

应急响应分几级

法律分析:应急响应等级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一级为最高级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核事故应急实行分级管理。发生核事故时,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应急响应,减轻事故后果,并立即向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核设施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场外应急响应行动建议。

应急响应分为几个等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4)市(地、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分别用什么代表

法律分析: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分别用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代表。法律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应急级别怎么划分

应急响应等级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和级(一般),一级为最高级别。应急响应是出现紧急情况时的行动。应急方户准备的一种,编制应急方案,对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人员行动作出规定,有秩序的进行救援,以减少损失。所以,本单位的人员对应急方案必须熟悉。应急方案实际就是一个程序,应符合本地区实际,必须有可操作性,有很强的针对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第五十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应急等级分几级

法律分析:《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预案》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响应由国家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二级响应由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组织协调;三级响应由国家减灾委秘书长组织协调;四级响应由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国家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法律依据:1. GB/T 29425-201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划分基本要求》2.《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某一省(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因灾死亡30人以上;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 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万间以上。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4)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5)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3.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自然灾害救助中的应急响应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自然灾害救助中的应急响应等级是如何划分的?按照自然灾害的重大程度从重到轻依次分为 I、II、III、IV 这4个等级,并对每个等级的启动条件从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干旱造成缺粮或缺水困难需要救助人数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出现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出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等情况时,则可启动 IV 级响应。

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等级

法律分析:一共有四级。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标准等级一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标准等级二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标准等级三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标准等级四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防汛应急响应等级一二三四区别是什么?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主要防洪河道干流出现超标准洪水。需要启用滞洪区。主要防洪河道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位置重要的小型水库发生垮坝。(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相应:主要防洪河道干流接近保证水位。主要防洪河道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发生区域性严重洪涝灾害。小型水库发生垮坝。(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主要防洪河道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当山洪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中小型河道堤防出现较大险情。主要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发生局部暴雨和山洪灾害。

防汛应急响应分为几个等级

法律分析:防洪抗汛分四个级别,分别是: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四级应急响应。法律依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4.2 一级应急响应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4.3 二级应急响应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4.4 三级应急响应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4.5 四级应急响应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应急响应等级一二三四区别

应急响应等级一二三四区别如下:1、响应程序不同减灾委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国务院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由国务院决定进入Ⅰ级响应。减灾委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减灾委副主任决定进入Ⅱ级响应。减灾委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减灾委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由减灾委秘书长决定进入Ⅲ级响应。减灾委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决定进入Ⅳ级响应。2、协调组织不同Ⅰ级响应由减灾委主任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Ⅱ级响应由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Ⅲ级响应由减灾委员会秘书长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Ⅳ级响应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3、终止程序不同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主任决定终止一级响应。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副主任决定终止Ⅱ级响应。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秘书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报告减灾委副主任。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Ⅳ级响应,报告减灾委秘书长。

应急响应等级一二三四区别

近日,新冠肺炎全国累计治愈出院病例首次反超现有确诊病例。正如“硬核”专家张文宏所说,一个国家和地区要有一个非常好的防控策略,才有可能控制疫情。回顾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历程,许多人都对1月23日起,“全国多地启动一级响应”印象深刻。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2月21日以来,全国超过一半省份陆续调整应对疫情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这一“启动”一“调整”的背后,蕴含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什么样的原则策略?兰州城市学院副教授王金相对相关问题进行一一解答。记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共四级,针对本次新冠肺炎疫情,请解读一下各级别的响应情况。王金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属于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等级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四个级别。一般来说,一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内应急处置工作。下调应急响应级别,表明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所降低,应对疫情的组织实施部门也随之下调。调整为二级响应,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三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四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上一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下级人民政府指导和支持。记者:全国各省份对各级别所采取的措施都是一致的吗?王金相:国家建设有完善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本次新冠疫情所启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属于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级人民政府也在国家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级别均为四级,国家预案中仅对一级(特别重大)事件的标准进行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制订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对于不同级别事件的标准因自身实际略有不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的职责进行了宏观规定。例如,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措施包括:(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3)划定控制区域,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4)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等疫情控制措施;(5)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6)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7)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8)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9)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措施在国家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不同级别的响应措施也因各地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记者:本次多省份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或三级,调整级别的依据是什么?王金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过程中,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级,并制订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提升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及时启动了一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各省级人民政府也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启动了一级响应。近期,各地根据本省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趋势和控制情况,按照各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标准,陆续将一级响应降为二级或三级。记者:设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科学性体现在哪里?王金相:《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规范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范畴。国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分为四个级别是非常合理的,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不同地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危害程度等不同,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同,低级别的事件意味着影响范围较小、危害程度较小,地方政府采取一定的措施就可以处置。如果不进行分级,低级别事件采取高级别响应措施,有可能造成过度响应,增加对社会经济、人民群众生活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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