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社会保障卡办理指南
昆山市社会保障卡办理指南 大家都知道,我们无论去哪里或哪个单位,公司都会给你办理一张社保卡。下面是我分享的昆山市社会保障卡办理指南,快来看看吧! 昆山市社会保障卡办理指南 1、申请 有效证件包括: 二代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仅用于不满16周岁人员); 由公安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护照。 2、领卡 申请人须携带证件和回执单到申请制卡的服务网点领卡; 委托他人领卡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证件。 3、激活 社保功能:自动激活 金融功能:须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证件到昆山市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或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使用说明: 一、主要功能 1、作为社会公众享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各类人社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 2、实现医保费用的实时结算; 3、通过加载的金融IC卡功能,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和补贴发放等应用; 4、支持全省范围内跨地区业务办理时,无需换卡,通读通用; 5、具备金融借记功能。 二、社保卡介绍 社会保障卡是面向全省城乡参保对象统一发行、符合国家标准、具有金融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公众享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电子凭证。 人社部门将通过这张全省统一发行的卡,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做到“一人一卡一号”,实现“同省同人同库”,致力于对服务对象“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
昆山社保卡如何办理具体流程
在昆山是怎么办理社保的呢?昆山社保的办理有什么相关的流程要走?我为你带来了“办理昆山社保卡流程”的相关知识,一起来学习吧!
昆山社保参保指南
个人办理
办理条件
1、昆山市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
2、未参加过:
企业职工养老 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
办理材料
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
办理地点
单位办理
参保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
参保流程
1.审核用人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内容;
2.录入用人单位登记内容,办理登记手续;
3.制作《社会保险登记证》;
4.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将盖章确认的一份《社会保险登记表》返回用人单位;
5.企业办理地税开户,发放地税开户确认表;
6.单位到地税部门办理社保地税专户并盖章确认;
7.单位返还社保地税开户确认表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缴费比例
单位社保缴费比例为:
1、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 单位:8%元 ;个人2%;
3、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0.5%;
4、生育保险 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5、工伤保险 单位:0.2~1.9%按照工作的风险系数不同,选择相应的缴费比例;个人:无需缴纳;
温馨提示:昆山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1800元~14496元;
(职工)个人社保缴费比例为:
养老保险:8%
医疗保险:2%
昆山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昆山社保服务中心电话号码:0512-57912333 (总机),0512-55230900 (社保总机)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栋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 - 12:00;13:00 - 17:00同时也可以拨打12333。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部门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本市工作政策。(四)统筹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贯彻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国家、省、苏州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完善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六)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以上内容参考 昆山市人民政府-部门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12333
昆山社保局电话人工服务电话
昆山社保服务中心电话号码:0512-57912333 (总机),0512-55230900 (社保总机)。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栋。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昆山社保服务中心部门职责:1、贯彻实施国家、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本市工作政策。4、统筹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贯彻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国家、省、苏州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完善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5、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6、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昆山社保服务中心电话号码
昆山社保服务中心电话号码:0512-57912333 (总机),0512-55230900 (社保总机)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栋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 - 12:00;13:00 - 17:00同时也可以拨打12333。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部门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本市工作政策。(四)统筹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贯彻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国家、省、苏州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完善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六)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以上内容参考 昆山市人民政府-部门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12333
昆山千灯社保局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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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苏州市昆山市黄浦江南路与少卿东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40米
电话 : 0512-574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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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千灯法律服务所
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少卿中路65号
电话 : 0512-572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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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医保中心的电话号码是?
昆山医保中心的电话号码是:0512-57512553,也可以直接拨打12333劳动保障部门的服务热线挂失医保卡。昆山医保中心位于: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座。【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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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医保中心就在昆山市前进西路69号,原劳动局的大楼三楼,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东侧。医保中心电话:0512-5753-7122/7123。昆山:昆山,江苏省辖县级市,由苏州市代管 ,自秦代置县以来已有2200多年 。昆山是“百戏之祖”昆曲的发源地。2010年9月,昆山与维也纳、新加坡等五城市获该年度联合国人居奖。2016年1月,昆山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昆山市常住人口为2092496人 。
苏州医保在哪里查询
查询方式有:一.市区(姑苏、新区、相城、吴中)查询方式关注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选择“综合查询”即可查询。二.园区医保查询方式1.下载园区社保中心app,登录后可以查询。2.关注“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选择“自助服务”-“个人中心”即可查询。三.吴江区医保查询方式关注吴江医保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选择“微服务”-“医保账户”即可查询。四.太仓市医保查询方式关注太仓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选择“个人医保”-“医疗查询”即可查询。五.常熟医保查询方式关注常熟医保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选择“智慧医保”-“个人中心”即可查询。六.张家港医保查询方式关注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选择“掌上大厅”-“综合查询”即可查询。七.昆山医保查询方式关注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选择“掌上大厅”-“综合查询”即可查询。法律依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二条社会医疗保险由政府负责组织与实施,遵循以下原则:社会医疗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其他社会成员应当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社会医疗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个人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合理分担;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第三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市、县级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检查等医疗保险事务。
请问苏州的伤残鉴定中心在哪里?
办理地点: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1号楼1楼联系电话:0512-65227940或65235873办理对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江苏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携带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按要求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三)有效的医学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主要检查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还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诊断期间的医学检查资料复印件;(四)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详细有效联系方式;(五)工亡职工与其供养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六)被鉴定人近亲属代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及与被鉴定人的关系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七)其它必需的材料。办理时间:认定工伤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遇有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扩展资料办理流程: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该鉴定结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核鉴定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复核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复核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通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机构在哪里?
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受理全市因工、因病伤残以及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负责医疗卫生专家聘任和管理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按时向用人单位和个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负责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备的确认;做好其他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工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基础性工作;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工伤认定资格考核认定以及管理工作;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全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统计、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做好相关工作宣传、信访、培训及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负责人:徐xx 地址:苏州市沧浪区体育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