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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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桂林市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什么时候发布呢

  ①2016年桂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将于3月份中下旬由桂林市教育局发布。以下提供2015广西桂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829人公告内容仅供参考:  ②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 (试行)》(桂教人〔2014〕4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号)等文件 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393个,计划招聘教师829名,市、县(区)招聘数量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6名;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学校:招聘4名;  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学校:招聘20名;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学校:招聘20名;  桂林市临桂县中小学校:招聘180名;  桂林市阳朔县中小学校:招聘113名;  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校:招聘80名;  桂林市全州县中小学校:招聘23名;  桂林市兴安县中小学校:招聘61名;  桂林市永福县中小学校:招聘79名;  桂林市平乐县中小学校:招聘49名;  桂林市荔浦县中小学校:招聘85名;  桂林市恭城县中小学校:招聘89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㈡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录用资格。  ㈢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比例没超过1:3的情况下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超过1:3的情况下须要参加笔试筛选。  ㈣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以《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  ㈤其他:  ⒈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3月31日为界。  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统一设置为两年(含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  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因特殊原因需要放宽年龄要求的须报市教育局同意。  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的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报考条件有哪些,有什么限制吗?

16年桂林的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里有一些限制的条件,如下。

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
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证书(或提供由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颁发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对应聘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应聘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应聘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具体应聘条件以《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

五、其他:
1.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6年3月31日为界。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统一规定为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招聘对象为代课人员的除外。
3.年龄要求:原则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8年4月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后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应聘,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能应聘。否则,不予以聘用,其后果自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应聘)。
(5) 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桂林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号码

桂林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号码:0773-2824931 一、如何投诉教育局1、投诉教育局的方法:(1)投诉教育局可以向当地纪委,适用于案情比较大或者当地纪委不作为的话;(2)可以直接向巡视组举报,现在只要是收到举报都是必查的,现在省里市里都会向各级单位派驻巡视组,举报方式也有很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二、举报投诉应准备哪些资料举报投诉应准备的资料如下:1、被举报单位注册登记资料;2、被举报单位违法事实;3、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广西教育局电话

电话:0771-5815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广西最高政府教育机构,其前身是广西省文化教育厅,1983年9月正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教育厅直管下的高校有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高校共青团工作。配合做好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管理权限选派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政府派驻民办高校督导专员)。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三)负责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做好广西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组织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七)负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做好深化全区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机制和“放管服”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拟订高等教育教学和继续教育指导性意见,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全区省部共建学校实施工作。(八)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九)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十)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开展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大学和学科建设。组织、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国家、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和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等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十二)负责全区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学位制度。(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十四)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来桂留学生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并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桂外籍教师、专家工作。(十五)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十六)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十七)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十八)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九)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等部门拟订。

乐平中学分数线是多少?

乐中录取分数线2022如下:一、师范定向。招生计划:小学教育20人。(其中女生10人,男生10人。)师范定向录取分数线:小学教育女生772分,男生744分。二、重点高中切线统招。1、乐平中学切线统招。招生计划:465人。乐平中学切线统招录取分数线:768分。2、乐平三中切线统招。招生计划:465人。乐平三中切线统招录取分数线:737分。3、乐平一中重点班切线统招。招生计划:390人。乐中一中重点班切线统招录取分数线:697分。4、乐平四中重点班切线统招。招生计划:130人。乐平四中重点班切线统招录取分数线:616分。5、乐平十中重点班切线统招。招生计划:130人。乐平十中重点班切线统招录取分数线:651分。6、洪马中学重点班切线统招。招生计划:55人。洪马中学重点班切线统招录取分数线:556分。三、重点高中均衡切线。1、乐平中学均衡切线:最低控制线500分。2、乐平三中均衡切线:最低控制线500分。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江西省乐平中学

桂林有几所高中学校

1、桂林市桂林中学桂林市桂林中学,是桂林市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重点高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是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桂林市逸仙中学桂林市逸仙中学是桂林市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是中国基础英语素质教育实验基地、全国青少年校园特色足球特色学校。该校创办于1938年。2013年,该校与桂林市第七中学资源合并,称为逸仙中学。2015年1月,学校成为广西壮族自治组示范性普通高中。2016年1月,桂林市第七中学更名为桂林市民族中学。 2018年5月,桂林市逸仙中学和桂林市民族中学整合,重新组建成新的桂林市逸仙中学,学校初中部挂名“桂林市民族中学”。3、桂林市第十八中学桂林市第十八中学(No.18 High School of Guilin)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一所桂林市教育局主管的全寄宿制公办完全中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级重点中学、广西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广西寄宿制民族班办班、学校中央教科所科研示范校、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教育科研实践基地、中央教科所华教远程教育科研示范校、《中学理科》实验基地。4、桂林市第一中学桂林市第一中学(The first middle school of Guilin City)简称桂林一中。截至2012年10月18日,学校有高、初中教学班50个,在校学生2332 人,教职工188人,占地面积80亩。5、桂林市第十九中学桂林第十九中学是桂林市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星级书法特色普通高中立项建设学校,书法报全国硬笔书法教学实验基地。 截至2020年6月,该校学校占地90亩,校舍面积为9821平方米,有46个教学班,近2000余名学生,其中初中教学班19个,学生950余人,高中教学班27个,学生近1350余人。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桂林市桂林中学百度百科-桂林市逸仙中学百度百科-桂林市第十八中学百度百科-桂林市第一中学百度百科-桂林市第十九中学

桂林高中有哪些学校

桂林高中有荔浦市荔浦中学、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桂林全州县全州高中、广西桂林市兴安中学、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桂林市第十八中学、桂林市桂林中学、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灵川中学、桂林市第一中学。平乐县平乐中学、桂林市第三中学、桂林市第四中学、桂林市第五中学、桂林市第七中学、桂林市第八中学、桂林市第九中学、桂林市第十七中学。学校推荐:一、荔浦市荔浦中学荔浦市荔浦中学,是荔浦市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公办中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是全国德育先进学校、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先进集体。学校创建于1919年4月15日,时为荔浦县两等小学校附设初中班。1928年,单独设校,校名为“荔浦县立初级中学”。2005年2月,学校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二、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High School Attached to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桂林市灵川县,是广西重点中学,广西素质教育水平一级甲等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于1941年,时为桂林市立中学,曾被命名为桂林市二中,桂林市第十中学,广西师范学院附属中学,1983年,学校随广西师范大学改名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三、广西桂林全州县全州高中全州县全州高级中学,是全州县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公立高级中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国家级篮球特色申报学校、教育部第三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1919年12月,学校创办,时为“全县县立初级中学”。1936年,学校改为省立,改名为广西省立全州初级中学校,简称“省中”。2004年1月,学校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荔浦市荔浦中学百度百科——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百度百科——全州县全州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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