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临高速公路

时间:2024-05-16 20:51:56编辑:分享君

去洪洞哪个高速口能下

从起点向西南方向出发,沿大运高速公路行驶700米,直行上匝道
2.\x09沿匝道行驶1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环岛
3.\x09沿环岛行驶190米,在第5个出口,右前方转弯上匝道
4.\x09沿匝道行驶10米,直行进入大运高速公路
5.\x09沿大运高速公路行驶189.1公里,过右侧的明姜收费站(洪洞)约260米后,右转进入G108
部分路段收费
6.\x09沿G108行驶10.2公里,右转进入S323
7.\x09沿S323行驶2.2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环岛
8.\x09沿环岛行驶30米,在第1个出口,右前方转弯进入S323
9.\x09沿S323行驶740米,右转进入古槐路
10.\x09沿古槐路行驶380米,稍向左转进入府前街
11.\x09沿府前街行驶6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摘要】
去洪洞哪个高速口能下【提问】
从起点向西南方向出发,沿大运高速公路行驶700米,直行上匝道
2.\x09沿匝道行驶1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环岛
3.\x09沿环岛行驶190米,在第5个出口,右前方转弯上匝道
4.\x09沿匝道行驶10米,直行进入大运高速公路
5.\x09沿大运高速公路行驶189.1公里,过右侧的明姜收费站(洪洞)约260米后,右转进入G108
部分路段收费
6.\x09沿G108行驶10.2公里,右转进入S323
7.\x09沿S323行驶2.2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环岛
8.\x09沿环岛行驶30米,在第1个出口,右前方转弯进入S323
9.\x09沿S323行驶740米,右转进入古槐路
10.\x09沿古槐路行驶380米,稍向左转进入府前街
11.\x09沿府前街行驶6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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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有几个高速出口

洪洞县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南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洪洞县境内目前共有两条高速公路贯穿而过,分别是京昆高速和大广高速,其高速公路出口如下:京昆高速洪洞出口京昆高速公路在洪洞境内共设有两个出口:洪洞南出口和洪洞北出口。洪洞南出口位于洪洞县城以南,紧邻洪洞县南环路,距离县城约7公里;洪洞北出口位于县城以北,紧邻洪洞县北环路,距离县城约10公里。这两个出口连接着京昆高速和洪洞县城南北方向的主干道,方便了车辆出行和物流运输。大广高速洪洞出口大广高速公路在洪洞县境内设置有一个出口,即洪洞大广出口,位于洪洞县城以东,距离县城约5公里。该出口与洪洞县城东西向的主干道相连,方便了车辆进出县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高速公路的通行收费相对较高,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建议驾车人员在行驶前仔细检查车况和路线,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驾驶。同时,也建议选择适合自身需要和预算的交通方式出行,确保旅途顺利和舒适。【摘要】
洪洞县有几个高速出口【提问】
洪洞县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南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洪洞县境内目前共有两条高速公路贯穿而过,分别是京昆高速和大广高速,其高速公路出口如下:京昆高速洪洞出口京昆高速公路在洪洞境内共设有两个出口:洪洞南出口和洪洞北出口。洪洞南出口位于洪洞县城以南,紧邻洪洞县南环路,距离县城约7公里;洪洞北出口位于县城以北,紧邻洪洞县北环路,距离县城约10公里。这两个出口连接着京昆高速和洪洞县城南北方向的主干道,方便了车辆出行和物流运输。大广高速洪洞出口大广高速公路在洪洞县境内设置有一个出口,即洪洞大广出口,位于洪洞县城以东,距离县城约5公里。该出口与洪洞县城东西向的主干道相连,方便了车辆进出县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高速公路的通行收费相对较高,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建议驾车人员在行驶前仔细检查车况和路线,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驾驶。同时,也建议选择适合自身需要和预算的交通方式出行,确保旅途顺利和舒适。【回答】


长临高速公路的进展情况

1、山西长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04年)山西长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省政府於2004四年元月九日(晋政函[2004]6号)直接授权批准成立的。授权内容为“该公司对长治至临汾高速公路进行建设、运营、养护、管理。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随即山西省交通厅於二零零四年元月十七日(晋交规划字[2004]31号)也给予了授权。公司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登记注册完毕。经营范围:“长临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养护及管理”。2、长临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通过省厅评审(2011年)2011年9月22日,山西省勘院牵头承担的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至兰州公路山西境长治至临汾段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在太原举行。厅总工程师郜玉兰出席了会议,厅有关处室、省公路局、省高管局及咨询单位和省内专家参加会议。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各项工程方案较为合理,主要技术指标符合部颁标准、规范规定,同意通过施工图设计评审。3、长临高速公路将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 工期3年,我市境内建设里程为41公里 (2013-03-20)长治日报 记者闫婷婷报道:日前,记者了解到,长(治)临(汾)高速公路将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紧张进行开工前的征地、拆迁、招标等准备工作。长临高速全长166公里,是国家“7918”高速公路网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及我省“三纵十二横十二环”高速公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出海干线公路。起点位于我市屯留县崔邵村,与太长、长邯高速公路相接,途经我市屯留、长子和临汾市安泽、古县、洪洞、尧都区、襄汾,终点位于襄汾县北陈,与大运、临吉高速相接。长临高速建设工期3年,在我市境内建设里程为41公里,建成通车后,将对我市广大群众交通出行条件的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3月19日我市召开的长临高速建设协调会上,市交通、国土、公安、林业等部门及长子、屯留两县负责人,就长临高速建管处工作进展中遇到的问题一一进行协调解决。副市长陈鹏飞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增进理解、相互配合、跟踪落实,真正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良好服务环境,确保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4、长治至临汾高速公路正式开工 建成后通车只需1.5小时(2015-01-13)  省级重点工程——长治到临汾高速公路今天正式开工建设。  长临高速是我省南部又一条东西向交通大动脉,全长166公里,起点位于长治市屯留县,与太长、长邯高速公路相接,终点到达临汾市襄汾县,与大运、临吉高速公路相连。  全线计划2016年建成。通车后,将大大缩短长治与临汾两地之间的距离,原先需要近五个小时的路程,届时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到达。该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三纵十二横十二环”公路主骨架中第九横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长166.234公里,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3年,采取BT模式建设,由山西路桥集团公司承建,将于2016年6月建成通车。“长治与临汾之间目前有国道相连接,从长治市区到临汾市区需要四个多小时。长临高速修通后,这一时间可以大大缩短。”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表示,长治至临汾高速公路是连接晋东南以及晋南区域的一条长距离高速通道,该高速起点接长邯高速公路,终点接已建成的临吉高速公路,路线和桥隧比例为19.68%,途经长治市境内的屯留、长子和临汾市境内的安泽、古县、洪洞、尧都区、襄汾共两市七个县区。概算批复总投资为103.0725亿元。长临高速是国家高速G22青兰高速中的重要一段,建成通车后对长治、临汾两市经济发展和交通出行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临汾市来说,长临高速是该市公路交通建设史上投资额较大、线路最长的一条高速公路。随着临吉、临汾北环等高速公路的通车,长临高速将成为临汾外环高速路网联结的最后一环。该高速建成后,临汾外环高速将全线闭合,大大改善临汾的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从全省乃至全国来看,长临高速对于完善国家及我省高速公路网,发挥中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加强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联系和互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目的建成,将使山西省中南部地区的能源资源向华北、华中地区输送,并且将极大地提高长治、临汾两市的辐射功能,推进沿线经济带的形成。

青兰高速限速多少?

青兰高速限速最低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关于变更青兰高速庆阳辖区执法取证设备公里桩号及限速值的公告:因全省已竣工高速公路路网命名编号调整,青兰高速公里桩号已做相应调整及完善,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透明度,现对青兰高速庆阳辖区执法取证设备公里桩号变更情况及限速值进行公告。

青兰高速限速多少?

青兰高速限速最低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关于变更青兰高速庆阳辖区执法取证设备公里桩号及限速值的公告:因全省已竣工高速公路路网命名编号调整,青兰高速公里桩号已做相应调整及完善,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透明度,现对青兰高速庆阳辖区执法取证设备公里桩号变更情况及限速值进行公告。

安沁高速何时动工?

高平至沁水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第十横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全长68.78公里,互通连接线全长6.85公里,项目投资估算为586700万元,建设工期为三年.起点设于常乐枢纽西段高平市河西镇常乐村南,东接高平至新乡高速公路与长晋高速公路形成十字交叉的常乐枢纽。会尽快开工的【摘要】
安沁高速何时动工?【提问】
你好亲【回答】
您好,这个高速公路今年是可以开工的【回答】
安沁高速公路筹建在即,打造两小时快速通达圈!【回答】
高平至沁水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第十横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全长68.78公里,互通连接线全长6.85公里,项目投资估算为586700万元,建设工期为三年.起点设于常乐枢纽西段高平市河西镇常乐村南,东接高平至新乡高速公路与长晋高速公路形成十字交叉的常乐枢纽。会尽快开工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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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路况查询电话

山西高速公路路况及报警救援服务电话:0351-12328。山西高速公路24小时咨询电话:(0351)12122 (0351)7338259。山西省交通管理局高速管理处指挥中心 值班电话:0351-5691110。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运政热线:(0351)96566。一支队(太原支队) 值班电话:0351-5692110。二支队(大同支队) 值班电话:0352-8105111。三支队(长治支队) 值班电话:0355-2090055。二支队(运城支队) 值班电话:0359-2563400。山西高速咨询电话打不通,怎么查路况?也可以通过微信查询最新路况消息,查询更方便。具体方法如下: 微信关注:车查查,发送“山西高速”全称,或“山西”简称,也可以发送高速公路编号或名称,即可查询山西高速最新路况消息!

山西高速电话

山西高速电话是0351-1212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机动车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行车道后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循下列规定:(一)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二)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三)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四)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五)不准右侧超车;(六)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七)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本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结合我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成立主管领导挂帅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程质量责任制:      1、项目经理:      坚持创省优质工程,力争国优工程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主持质量管理工作和对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并做出决策。      2、总工程师:      组织和指导质量管理及质量检查工作,建立技术工作岗位责任制;组织审核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及各项技术交底的编制;主持制定重点、难点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工程质量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      3、施工技术部:      坚持按施工程序作业,协助领导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负责对图纸的会审工作,并根据设计施工资料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编制相应的技术、工艺、施工、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主持向施工队以书面形式进行技术交底、并且负责指导施工队的技术工作;负责指导测量和试验工作,参加质量管理和质量评比及验工计价,负责《创优规划》、《质量计划》编制实施与落实,负责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并检查QC小组活动,对工程质量负直接技术指导责任。      4、质检工程师:      负责审查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并检查指导施工技术工作,有权禁止违章、违规施工,负责签发工程检查证,并申请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定签证。总结工程质量及管理工作并定期总结上报,参加质量检查评比及验工计价工作,参加QC小组活动,有权签发质量罚款单。      三、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管理      项目部质量检查小组依据工程设计文件、部颁现行《规范》、《验标》及相关的施工规程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并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实行“二级制”管理,即项目部、施工班组。      1、开工前的质量检查      主要检查设计图纸是否审核并满足施工需要,测量桩橛及相及的资料是否交接,复测是否进行,有无技术交底,材料试验及结果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2、施工中的质量检查      严格按图纸施工,施工测量及放线是否正确,精度是否达到要求,施工原始记录是否填写完备,记载是否真实,有关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材料、成品、半成品是否按规定提交试验报告,施工班组“三检制”是否严格执行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3、定期工程质量检查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定期质量检查,由单位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和质检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如下:      a、对已完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照设计图和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测量,查对技术资料、竣工文件、试验检验情况、质量评定资料等,核定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合格率、优良率。      b、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施工作业与验收标准的`符合程度和分项工程合格率、优良率;有无质量隐患和质量通病,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操作规程要求等。      c、检查员工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情况,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等。      d、QC小组活动开展与落实情况。      4、隐蔽工程检查与签证      施工中凡属上道工序将被下道工序隐埋或改变而无法逆转者,均应严格执行《产品的可追朔性程序》,按程序办好质检签证手续,凡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而自行或强行隐蔽者,检查工程师有权要求补验或返工重做,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承担。现场技术人员未事先填好检查证或未自检或自检不合格者,质检工程师有权拒绝签证,隐蔽工程检查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事后补签。      5、竣工检查      a、核对各部分尺寸,完成数量及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各种施工记录的收集整理情况。      c、按照工程管理档案复查质量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如发现缺项、漏项或质量问题应逐项处理,限期完成。      6、支持与保障      a、坚持班组施工过程中以自检、互检、交接检为特点的“三检制”,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提高的能力。      b、积极开展班级的以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和工后讲评为主要内容的“三工”活动,提高质量管理的实际效果,防止质量问题的重复发生。      c、质量管理强调过程控制力度,支持《过程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的运行,将达不到质量计划要求,通病多的产品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质量评定:      1、通过质量评定对已完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鉴定。衡量工程质量优劣,反馈质量信息,加强对后续工程的质量控制。      2、各类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按1998年部颁各种《验标》并结合监理公司颁发的有关文件和创优规划的具体要求执行。      (三)验工计价      1、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不予以验工计价,同时勒令其返工重做,并分清责任,其后果由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      2、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按规定由试验室出具检测、检验报告,对未经检验或试验者,不得用于工程上,否则该分项、分部工程不予以验工计价。      3、各种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未经质检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给予验工计价。      4、验工计价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完整的施工日志、检查资料,否则不予验工计价。      5、每月验工计价时根据现场质量和技术资料归档情况予以评分,按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执行奖罚。      (四)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相应的处理办法,执行处《程序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与《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四、本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现场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当此办法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法律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孟庄热电厂电力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第四条 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二章 质量目标   第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目标是:   (一)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二)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机组达标投产;   (四)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第三章 建设各方的职责   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业主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理,并对所监理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二)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三)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四)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五)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   (六)组织检查进场的材料和设备;   (七)签发质量签证;   (八)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施工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   (九)协助业主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十)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第七条 施工单位对所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   (三)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含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技术工种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四)对分包单位及使用的临时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五)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报设计单位,经确认后施工;   (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七)按规定组织内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八)定期向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   (九)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十)对建设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或返修,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 调试单位对所承包项目的调试质量负责,调试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调试质量管理体系;   (二)编制调试大纲,并在其中明确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   (三)必须按照调试规程、调试工作技术标准、调试大纲进行调试,对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机组分部、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质量;   (四)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及时提出调试报告(总结);   (五)建立、健全调试工作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现场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对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单位的现场行政负责人,应保证其质量的检测、控制和管理部门能独立行使职能。   第四章 项目质量管理   第十条 设计优化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型结构等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充分考虑当前施工技术水平对工程安全的'影响。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配套,人员相对稳定,至少应有一名负责人常驻工地。设计代表机构负责人一般应由设计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含副职)担任。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文件施工,并按有关制度、文件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充分发挥质量保证体系和三级质检机构的作用,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控制好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工程质量,通过过程质量控制来保证整体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 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机构及其配备的人员应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人员应责权统一,专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相对稳定;各级专、兼职质量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备案。监理单位应对有关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及检验程序,弄虚作假的人员,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实行工期、质量、安全和造价四控制时,应始终坚持"质量与安全放在首位"的方针,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坚持事前检查和过程控制,防范质量事故于未然;坚持施工全过程监理,对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重要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加强对特殊过程的工艺控制;对达不到施工质量控制目的的作业指导文件,监理单位有权拒绝。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或有违规施工行为,有权命令停工或返工,对不遵守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或施工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有权要求撤换。   第十六条 在采购材料和设备时,要依法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证和违约处罚条款。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备和主要材料的技术选型负责。选型时应明确材料、设备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特殊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对重要设备制造应建立设计联络会制度,以便协调设备制造和设计出图工作,设计联络会应由业主单位组织并邀请设计、监理、设备供应(或物资代理)、生产厂家、施工等单位参加。   第十八条 供货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 业主单位应建立、健全进货监督检验制度,并严格执行。业主单位应委托物资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对进场的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严禁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规范的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中。   第二十条 材料、设备的运输单位应作好运输组织,优化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防止运输途中损坏。对重要的工程材料、设备应安排专人押运。   第二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保管单位应根据材料、设备的品种、数量、检验状态和保管要求,修建必要的仓储设施并配备有经验的仓储业务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材料、设备的管理制度。   在材料、设备发放给使用单位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档案。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合同文件资料;   (二)工厂试验、检验、监造记录和报告;   (三)进场检验、试验记录和报告;   (四)运输和验收交接记录;   (五)保管、保养记录;   (六)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   (七)材料、设备使用和安装调试记录。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应重视工程的施工工艺及观感质量,努力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整体工艺水平以及设备制造工艺水平。在质量等级评定中,观感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等级不能评为"优良工程".   第五章 施工质量检查与工程验收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检查一般包括施工准备检查、施工过程检查、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检查。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制定质量检验及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检验评定验标的规定编制工程项目的"验评范围表",对质量检验项目、检验等级、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规定,经业主单位批准。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办理开工手续,报审所需的各项资料(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企业资质报审、大型施工机械报审、测量检测仪器报审、特种人员报审、验评范围划分表报审、管理人员资质报审、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报审、施工机具报审、施工进度计划报审、管理制度报审等),对于办理开工手续不及时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施工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将对其进行1000元/项?次的经济考核。   第二十五条 施工准备情况的检查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对有关作业指导文件进行审批,对图纸、材料、设备、机具、场地、劳动力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检,检查合格后方可下达开工令。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要强化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工序的质量检验,对各个工序实施班组、作业队(工地)、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检验、记录、签字程序,上一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对于不执行、不贯彻、不落实 "三级检验制度"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业主、监理单位将对其进行500-2000元/次的经济考核。   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对施工及检验记录不齐全、整理填写不规范的,监理单位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报验、报审的工程资料,确保现场施工与工程资料报审同步进行,对于工程资料报审不及时的施工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将对其进行200-1000元/次的经济考核。   第二十八条 对于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一般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邀请有关单位共同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验收时,勘测设计等单位应参加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签署验收结论时,应认真考虑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进行一次系统的整体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或签署意见,监理单位签署验收结论。在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质量监督机构(业主单位协调)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结论。   第三十条 火电项目的阶段性验收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机组的启动试运和竣工验收按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业主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各阶段中,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落实达标投产的具体要求,确保实现机组达标投产。   第六章 工程质量事故   第三十二条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分类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   (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立即报告业主单位、监理单位;   (二)业主单位负责向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事故报告,重大以上质量事故还需报集团公司。   较大及以上事故,在事故发生后l天内报告事故概况,15天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和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成后1个月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事故处理时间超过2个月的,应逐月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一般质量事故可在定期的工程质量报告或在年终工程质量总结中说明。   第三十四条 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业主单位应立即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临时处理措施,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第三十五条 事故调查应查清事故原因、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遵循"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业主单位、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测,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第三十六条 事故调查权限   (一)一般事故由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二)较大事故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专家组(成员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准)进行调查;   (三)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第三十七条 事故处理方案   (一)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二)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必要时可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查,业主单位批准后实施;   (三)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业主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业主单位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业主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必要时聘请专家参加)对处理情况进行检测、检查,并做出结论。   第三十九条 事故责任   (一)质量事故责任的认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发生重大以上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   (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损失;   (三)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加重行政、经济处罚:   (一)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二)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发现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四)对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五)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   第四十一条 工程质量管理长期处于混乱和失控状态,造成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工程频繁发生质量事故的,除事故直接责任单位应负直接责任外,业主单位应负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单位负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 质量事故中造成人身伤亡的,还应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山西省翼城县到古县的翼古高速经过哪里?

山西省翼城县到古县的翼古高速经过以下地点:古县北平镇大南坪村、骆驼堰、前南沟、郭家坪、古县互通、上杨庄、前庄1#、2#隧道、燕庄、尧店枢纽、茶坊、大户垣、崔村、桥北、浮山东互通、前交、东郭坡、程村、浮山南互通、腰庄、翼城北互通、新村特大桥晋高速S80陵侯高速南撖村。起点位于古县北平镇大南坪村南侧500米处,与规划的国家高速G2211长延高速通过古县北复合立交枢纽相连,终点在晋高速S80陵侯高速南撖村西侧K176+100处通过互通枢纽与陵侯高速连接。古翼高速,即古县—翼城高速公路,山西省级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十五条连接线之一。总体为南北走向,连通山西省高速公路网第九、第十、第十一横。全线在山西省临汾市境内,路线全长98.593公里。扩展资料1、古县古县位于临汾市东北部,太岳山南麓,汾河、涧河中上游,东与安泽毗邻,西与洪洞接壤,南与尧都、浮山相参,北与霍州、沁源交界。古县县城距南同蒲铁路线26公里、大运高速公路28公里、霍候一级公路23公里。309国道穿越南部旧县、永乐两个乡镇;省道沁洪线(洪洞—沁源)贯穿北部,与大运高速公路、霍侯一级公路沟通。2、翼城县山西省翼城县位于省境西南部,地处中条、太岳两山之间,县境东临沁水,西接曲沃,北和浮山、襄汾眦邻,南与绛县、垣曲相连。侯月(侯马至河南月山)双轨电气化铁路横贯县境,西接同蒲线和陇海线,东连京广线、京九线直达山东日照港。晋侯高速公路、坪曲二级公路横贯东西。建有多条铁路专用线和两座大型集运站,年运输量达800万吨。翼城有铁路站,基本以货运为主。客运侯马,临汾为主要中转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翼高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翼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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