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招生办电话

时间:2024-05-16 22:40:23编辑:分享君

中山大学电话

中山大学电话:020-84112828。1924年,孙中山亲手将广州地区多所高校整合创立国立广东大学。1926年定名为国立中山大学。如今该校由1952年院系调整后分设的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于2001年10月合并而成。截至2022年9月,学校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开设141个本科专业;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4个,专业学位类别43种;有在校学生67135人,有普通本科生33224人,硕士23125人,博士10163人,留学生623人;有专任教师4771人。中山大学培养模式:以“通识教育、大类教学、复合创新”的为本科教育观念,以“厚基础、宽口径、重个性、求创新”的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特色。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坚持以提高质量、服务需求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培养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激发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完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机制,推动硕博贯通培养,实施“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推动课程训练和科研训练结合,加强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和创新性研究,大力提升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科研水平,培养学术人才。

中山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中山大学招生咨询电话为:020-84036491。1、中山大学南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邮政编码:510275地铁:地铁8号线中大站(A出口到正门,B出口到西门) 、地铁8号线鹭江站(B出口到东门)公交:荣校站、中大站、康乐村站:B9、14路、53路、69路、80路、88路、93路、184路、188路、197路、206路、208路、211路、226路、250路、263路、264路、270路、823路、大学城3线、夜8路中大北门站:8路、11路、24路、121a路、121路、131a、131b、182路、229路、247路、266路、 旅游2线、夜42路、夜6路2、中山大学北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邮政编码:510080地铁:地铁1号线烈士陵园站(C出口到南门)公交:中山医站:40路; 76路; 102路; 107路; 108路; 112路; 183路; 192路; 222路; 502路; 517路; 541路; 546路; 548路执信路站:27路; 54路; 56路; 62路; 112路; 185路; 204路; 247路; 261路; 283路; 284路; 285路; 287路; 293路; 546路肿瘤医院站:2路; 27路; 185路; 261路; 283路; 283路; 305路; 518路; b4a; b4快; b4路; 高峰快线30路; 夜18路; 夜38路;229路; 247路; 266路; 旅游2线; 夜42路; 夜6路以上内容参考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 联系我们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aduate.sysu.edu.cn/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1935年春,中山大学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三所高校经当时的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研究院,是我国最早设立研究生院的院校。至1948年,共培养研究生56名。新中国成立后,中山大学的研究生教育继续发展,1949年至1967年,共培养研究生177名。改革开放以来,中山大学是我国首批恢复研究生教育的院校。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我校正式设立研究生院。中山大学与中山医科大学合并后,新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学科体系更加完善,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管理科学等11个学科门类。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地点在哪里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在南校区,具体地址是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中山大学具有人文社科和理医工多学科厚实基础,不断追求学术创新,以国际视野开放办学,现已形成了“综合性、创新性、开放性”的特色。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人才培养目标;以“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基本导向;树立了“三校区五校园”错位发展、合力支撑的发展思路。学校正在努力推进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由常规发展向主动发展转变,由文理医优势向文理医工各具特色、融合发展转变。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902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广汕一路721号;邮政编码:510520

  校区1:(东莞校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一路7号;邮政编码:523133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B类,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00%-120%投档,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学院将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跨省招生的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根据我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专业面向美术类考生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美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第二十四条凡报考我院的美术类考生,专业分档时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护理学专业因部分用人单位对录用人员身高有要求,请身高1.65米以下的男生和身高1.55米以下的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9000-21000元。各专业收费具体标准按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600元。住宿费收费具体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1.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学院奖学金;(4)广东益友奖学金;(5)江西广东商会奖学金;(6)达一公司奖学金;(7)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海外学习交流与社会实践奖学金;(8)长江企业助学金;(9)何建新助学金;(10)张智军助学金;(11)洪云英助学金。奖学金金额最高为8000元,助学金金额最高为3000元。此外,还设各种单项奖励。2.学院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监督与申诉办公室

  联系人:陈荣冠

  监督电话:020-87065906

  传真:020-87215125

  电子邮箱:xhadmin@mail.sysu.edu.cn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2676855、82676866

  传真:0769—82676877

  电子邮箱:zsuxhjw@163.com

  学校网址:http://xh.sys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xhzsb.net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于3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托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广州校区规划占地面积256亩,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火炉山森林公园北麓华美路与广汕一路交界处,交通便利,教学设施完备。已有课室43间(5514个座位);有电脑室9间,电脑562台(其中液晶显示的300台);语音室9间(座位525个);多媒体课室33间(座位4780个);图书馆有与中山大学联网的电子图书以及44.5万册藏书。东莞校区规划用地1800亩,位于与广州市黄埔区一江之隔的东莞市麻涌镇,毗邻华阳湖生态旅游区,环境优美。在东莞市和麻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底新校区正式启用,开启了“一校两区、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新校区可同时容纳20000人学习与生活,规划建设包括:教学楼、图书信息大楼、实验楼、行政楼、综合楼、运动场及体育馆、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学生公寓等。该校区与广州市隔江相望,交通便利,通讯网络发达,生活设施配套,校区三面环水,自然生态环境优美,是学习深造的理想胜地。学院教学设施齐备,由中山大学监管办学质量,与中大实现教学师资、校园网等教育信息资源共享互联。 中山大学对新华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监控办学质量。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专任教师692人,兼职教师41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占32.51%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占81.07%。依托中山大学优质办学资源,采取多种人才举措,如“双百计划”(引进和培养百名博士、百名骨干教师)、“海内外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双师型教师引进办法”等。师资主要来自:中山大学教师(含在职、退休);社会招聘的优秀专任教师;聘请高校、企业和有关行业富有实践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士、专业技术骨干。学院聘请了一批在国际有重大学术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来院任职,其中首席教授5人,学科带头人10人,兼职教授9人,讲座教授2人,客座教授21人,推动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2012年广东省开始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学院倍加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博士沙龙、每周一培训、一对一老带新、“送出去,引进来”,选派青年教师赴美国索尔兹伯里大学、台湾中山医学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交流访学,促进青年教师成长为学科和专业的骨干力量。同时,为适应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我院还聘请了一批具有丰富实操技能和经验的校外导师、“双师型”教师来充实师资力量和结构,打造实践育人、产学研平台。如:医学系、财务与会计系、法律学系、公共管理系等均建立起由系主任带头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其中《财务管理》建设团队“双师型”教师高达78%,具有多年银行、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中高层工作经验。学院为充分发挥中山大学老领导教授、专家学者治校办学的优势,学院专设院务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等机构,指导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监督检查教学质量,这一系列举措为办学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2015年,学院设16个系、2个教学研究部,36个专业。在校生16423人,其中1.2万名学生在东莞校区就读。2015年3月13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增4个专业,分别是投资学、商务英语、数字媒体技术和人力资源管理,积极适应部分新兴行业的发展需要。  2015秋季入学的学生,护理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信息资源管理、康复治疗学及听力与语言康复学安排在广州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四年均在东莞校区学习。专业介绍 中国语言文学系(含大学语文教研室)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外国语言文学系(含大学英语教研室)英语(经贸方向、翻译方向)、商务英语法律学系法学管理学系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财务与会计系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公司财务方向、投资理财方向)公共管理学系行政管理(基层行政管理方向、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公共关系学、人力资源管理经济与贸易学系(含高等数学教研室)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税收学、金融工程、投资学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方向、会展经济与管理方向、低碳经济方向)信息科学系(含计算机基础课教研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应用方向、嵌入式计算机系统方向、物联网工程方向)生物医学工程系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物理与技术方向、生物医学仪器方向)医学系护理学药学系药学(药学方向、药物营销方向)资源与城乡规划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艺术设计学系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方向、服装工程方向)资讯管理系信息资源管理康复医学系康复治疗学专业听力与言语科学系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部体育教育教研室、军事理论教育教研室、就业与创业教育教研室、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 自创办以来,学院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推进开放式办学,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港澳台等地的多所学校或学术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截至2015年中旬,开展的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包括博士、硕士、本科、寒暑假游学、国际硕士预科等。学院专门设有海外学习交流与社会实践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出国留学以及参与社会实践。对短期研修和假期游学项目中表现良好的学生给予一定公共选修课学分。2015年,与学院达成合作意向的国(境)外学校、机构有:美国旧金山东华医院、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孔子学院、英国朴茨茅斯大学、英国伦敦摄政学院、英国欧洲联盟教育与语言考试中心、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公开大学、台湾美和科技大学等。 学院开展的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博士项目:1美国旧金山大学护理与健康学院(4+2+2)本硕博连读项目医学系【研究生】硕士项目:2 美国索尔兹伯里大学(4+1)工商管理硕士/英语教学硕士全校学生【研究生】3 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4+2)药学硕士 药学系【研究生】4 澳门城市大学(4+2)工商管理硕士 全校学生【研究生】本科项目:5 美国索尔兹伯里大学(3+1/3+2/一学期)经济与贸易系/管理学系/公共管理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本科】6 英国密德萨斯大学(3+2)经济与贸易系/管理学系/财务与会计系/艺术设计学系【本科】7 台湾中山医学大学(一学期)医学系【本科】寒暑期游学项目:8 美国索尔兹伯里大学暑期游学项目(4周)全校学生【本科】9 台湾中山医学大学暑期研修项目(15天或22天)医学系【本科】10世界顶级名校交流项目(赴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UC伯克利大学、纽约大学等QS世界大学排名前五十的部分高校学习交流)全校学生【本科】11名企参访与研习项目(赴联合国访问研习,赴法国ESSEC高等商学院参加奢侈品管理课程,赴位于香港、新加坡等亚太地区的部分世界五百强企业开展金融研习活动,如访问香港证券交易所(HKE)、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EX)等)全校学生【本科】国际硕士预科项目:12英澳美IPMP国际硕士预科项目(英国1+1,澳大利亚1+1.5/2,美国1+2)全校学生【本科】国际大学预科项目:13英国密德萨斯大学预科项目高中毕业生【高中】雅思(IELTS)培训项目:14欧洲联盟教育与语言考试中心雅思培训项目雅思B1(4分)以上、高二以上学生【高中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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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有自考吗?急!
2017年4月18日,中山大学发布”关于学校已全面停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公告“的公告:” 为适应学校战略发展需要,我校已经全面停止网络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以及自学考试助学的招生工作。
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是中山大学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以及网络教育办学实体。学院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承孙中山先生“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精神。
适应“大教育,大培训”的社会趋势,致力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充分整合利用校内外优势资源,继往开来,锐意创新,着力实践着“优质办学,服务社会”的宗旨,为社会各界提供精诚的教育服务。
扩展资料
中山大学的成立过程:
一九八一年,中山大学教务处设立工农教育科(原中山医科大学教务处设立培训科),一九八五年设立成人教育科,一九八六年成立成人教育部;负责全校成人教育办学管理。
一九八二年,开办干部专修科,法学、工业经济管理、财政税务和临床医学等专业招生。一九八三年,复办夜大学,招收夜大学本、专科学生。
一九八四年,中山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和哲学专业在全省开考。一九八年,恢复举办函授教育,同年四个专业开始招收专科函授班学生。一九八八年,开设专业证书班。
一九八八年九月,开设乡镇企业职工大专班。一九八九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同年十一月,召开首次"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参考资料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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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是中山大学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以及网络教育办学实体。学院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承孙中山先生“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精神。
适应“大教育,大培训”的社会趋势,致力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充分整合利用校内外优势资源,继往开来,锐意创新,着力实践着“优质办学,服务社会”的宗旨,为社会各界提供精诚的教育服务。
扩展资料
中山大学的成立过程:
一九八一年,中山大学教务处设立工农教育科(原中山医科大学教务处设立培训科),一九八五年设立成人教育科,一九八六年成立成人教育部;负责全校成人教育办学管理。
一九八二年,开办干部专修科,法学、工业经济管理、财政税务和临床医学等专业招生。一九八三年,复办夜大学,招收夜大学本、专科学生。
一九八四年,中山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和哲学专业在全省开考。一九八年,恢复举办函授教育,同年四个专业开始招收专科函授班学生。一九八八年,开设专业证书班。
一九八八年九月,开设乡镇企业职工大专班。一九八九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同年十一月,召开首次"中山大学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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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地址

目前中山大学一共有三个校区,分别是:中山大学(北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东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南校区,校本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拓展资料作为一所以中山先生名字命名的高校,中山大学一直是个特别的存在。自百多年前创立至今,中山大学就一直是中国的顶尖名校之一,虽然在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中诸多院系被惨烈拆分,元气大伤,但是自从2001年并回中山医科大学之后,中山大学开始逐步走向复兴,这几年中山大学更是阔步中兴,成绩之斐然令人侧目。前几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了今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结果,中山大学在今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表现极其抢眼。日前,中山大学召开了中大秋季工作会议,中大校长罗俊院士在会议中公布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更是提出了人才队伍,办学经费,办学空间三大倍增计划,青塔也对这些数据做了系统的梳理,一起来看看近年来中大的强势表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了今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结果,中山大学在今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表现极其抢眼。日前,中山大学召开了中大秋季工作会议,中大校长罗俊院士在会议中公布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更是提出了人才队伍,办学经费,办学空间三大倍增计划,青塔也对这些数据做了系统的梳理,一起来看看近年来中大的强势表现。中山大学2015年以来新增院士4人,新增“千人计划”人才59人(其中青年千人48人),新增“长江学者”19人(其中青年长江6人),新增“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7人,新增“百人计划”引进人才256人,新增国家杰青4人,新增国家优青21人。同时,中山大学2015年以来新聘用专职科研人员691人(已到岗460人),新进站博士后437人。而且罗俊院士在会议演讲中透露,2015年教职员工薪酬水平有较大幅度增长。

广东:中山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 #高考# 导语】 无 从阳光高考平台了解到,广东中山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立报国大志,做强国大事”为人生追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基础医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1.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和基础医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2.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二)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预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9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预报名。根据各省专业计划安排,考生可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在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   报名考生于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并签订书,逾期不进行确认则视为放弃报考我校强基计划。   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考核办法   6月26日前,我校依据确认报考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在已确认报考的学生中,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同时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学校考核   时间:6月30日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 考生按照所报专业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   2.我校组织专家进行分专业面试,着重考查考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3. 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可自主选择立定跳远或50米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   体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若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我校不予录取。   体质测试原则上不受理免考申请。若考生确因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的,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三甲医院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中学体育成绩合格证明等),发送邮件至zsbadmission@mail.sysu.edu.cn,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免考。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有效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针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专属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制定强基计划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在课程上,设计“科学性、完备性、竞争性”的课程体系,建设强基计划学生专属课程模块,开设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沿课程和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专业课程;打通课程修读的知识体系,强基计划学生在修读完本科规定课程的基础上,可在导师指导下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在科研上,设立强基计划学生专属科研项目,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增大研究型学习项目和实践技能训练项目的比例,实现科研训练100%,强化学生科研和实践创新能力;学生将跟随导师组,定期解读国家战略需求、研读重大科研专项指南、参加学术会议,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了解国家战略需求,了解关键技术难题,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课程成绩、科研训练表现等方面综合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本科阶段分流与考核淘汰的学生转入普通本科专业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且学业成绩优秀的普通录取本科生可选拔补入强基计划。   (三)专属发展通道   强基计划学生单独编班,在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公派留学,奖学金评审等方面,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支持强基计划学生。配备资深导师团队,创造浓厚学术氛围,加强对强基班学生的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和学术引领,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各类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实验条件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学校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集结全球优质资源,深化与世界顶尖大学和科学中心的战略合作,形成有利于强基计划人才培养的优厚环境,打造英才培养高地,提升强基计划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   具体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http://admission.sysu.edu.cn)。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成立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强基计划的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强基计划考试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电子邮箱:adado@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学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中山楼701室。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强基计划2023招生简章

亲,你好[开心][开心]!很高兴为你解答,[鲜花][鲜花][鲜花]中山大学强基计划2023招生简章如下:10个专业招生,中山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2023-04-10 20:45·广州日报4月9日,中山大学公布了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简称招生简章)。今年,中山大学强基计划共有10个专业招生。4月9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完成网上预报名。今年中大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有10个招生简章提出,中山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立报国大志,做强国大事”为人生追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在中大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今年,中大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基础医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摘要】
中山大学强基计划2023招生简章【提问】
中山大学强基计划2023招生简章【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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