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区具有的功能
出口加工区国务院批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加工区必须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及隔离设施和有效的监控系统;海关在出口加工区内设定专门的监管机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对进、出出口加工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制度。
出口加工区适合以下类型的企业投资:
1、产品在国际市场竞ち遥拥蕉┑ズ笠笤诤芏唐诩淠诮换醯钠笠担?nbsp;
2、原材料、零部件品种繁多,单耗核定复杂,在区外运作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手续极为繁琐的企业;
3、出口产品的龙头企业,产品总装在出口加工区,配套在区外的企业。
出口加工区的相关知识
出口加工区是指一国或地区在港口、机场附近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划出的一定区域,在区内搞好水、电、道路、通讯、厂房等基础设施,用优惠办法吸引外国投资,发展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的出口加工工业,以达到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增加就业、赚取外汇等目的。
出口加工区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其功能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贸易,区内可设置出口加工企业及其相关仓储,运输企业。出口加工区将实行封闭式的区域管理模式,在管理手段等方面较之传统的监管模式具有较大的优越性,海关在实行24小时监管的同时,将简化现行手续,为规范的出口加工企业提供更宽松的经营环境和更快捷的便利,实现出口加工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要求,逐步满足现代跨国型企业“零库存生产”的需要。
出口加工区是50年代末出现的新的经济特区,它与自由贸易区的区别在于自由贸易区主要是发展贸易和转口贸易,增加商业收入以繁荣设区国经济,而出口加工区则通过规定有关的投资优惠条件,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发展面向出口的加工工业,取得工业方面的收益,并以此促进设区国经济的发展。
出口加工区是自由贸易区的一种发展形式。加工区是自由贸易区与工业区的综合体。在吸引外资方面,加工区既提供了自由贸易区的某些优惠条件以发展贸易和转口贸易,又提供了发展工业生产所必须的基本设施。因此,加工区兼具贸易与工业生产两种功能。在这两种功能中,一般是以发展出口加工业为主,兼营进出口贸易,而有的自由贸易区虽然也具有商业贸易与工业生产两种功能,但仍主要以商业为主,以此带动出口工业产品的生产。
在国务院批准的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出口加工区,对加工贸易进行“圈养式”封闭管理,主要是为了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遏制屡禁不绝的加工贸易走私现象; 同时也是中国政府深思熟虑后作出的改革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重要决定。这一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举动既有利于提高守法企业的效率,为他们提供更加宽松的管理,又有利于改变分散经营、监管困难的现状,相信会促进中国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
加工贸易名词解释
副产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海通关务咨询”在加工 公 生产 众号出口合同规定的制成品(即主产品)过程中同时产生的,且出口合同未规定应当复出口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其他产品。衷心希望这个答案能够回答您的疑问,为您提供良好的帮助,也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您能够一帆风顺,在生活事业当中稳步前行,不偏不倚,找寻到属于自己的生活,“长风破浪会有时,只挂云帆济沧海”,只要坚持不懈,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也不要放弃“沉舟侧伴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即便万般不如意,只要我们能够继续走下去一定取得成功,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不经历苦寒又哪里来的梅花香。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有的时候,我们更应该遵循着李白那一套乐观主义精神,现实上的枯燥无法磨灭内心深处那活跃起舞的思绪,纵使世事艰难,也可以选择踏歌而行,持一柄长剑,去世界之外的世界看看,寻找适合自己的一方净土。
加工贸易名词解释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1] 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是一种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获得以外汇体现的附加价值。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进料加工又叫以进养出,指用外汇购入国外的原材料、辅料,利用本国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加工成成品后,销往国外市场。这类业务中,经营的企业以买主的身份与国外签订购买原材料的合同,又以卖主的身份签订成品的出口合同。两个合同体现为两笔交易,它们都是以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货物买卖。进料加工贸易要注意所加工的成品在国际市场上要有销路。否则,进口原料外汇很难平衡,从这一点看进料加工要承担价格风险和成品的销售风险。来料加工它通常是指加工一方由国外另一方提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按照双方商定的质量、规格、款式加工为成品,交给对方,自已收取加工费。有的是全部由对方来料,有的是一部分由对方来料,一部分由加工方采用本国原料的辅料。此外,有时对方只提出式样、规格等要求,而由加工方使用当地的原、辅料进行加工生产。这种做法常被称为“来料加工”。装配业务指由一方提供装配所需设备、技术和有关元件、零件,由另一方装配为成品后交货。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业务包括两个贸易进程,一是进口原料,二是产品出口。但这两个过程是同一笔贸易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笔交易。原材料的提供者和产品的接受者是同一家企业,交易双方不存在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加工关系,加工一方赚取的是劳务费,因而这类贸易属于劳务贸易范畴。它的好处是:加工一方可以发挥本国劳动力资源丰裕的优势,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补充国内原料不足,充分发挥本国的生产潜力;可以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生产工艺,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本国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适销能力和竞争能力。当然,来料加工与装配业务只是一种初级阶段的劳务贸易,加工方只能赚取加工费,产品从原料转化为成品过程中的附加价值,基本被对方占有。由于这种贸易方式比进料加工风险小,在中国开展得比较广泛,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协作生产它是指一方提供部分配件或主要部件,而由另一方利用本国生产的其他配件组装成一件产品出口。商标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既可用加工方的,也可用对方的。所供配件的价款可在货款中扣除。协作生产的产品一般规定由对方销售全部或一部分,也可规定由第三方销售。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实质区别是什么
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实质区别如下:1、包括范围不同保税区包括20款,即电力建设基金收入、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养路费收入、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铁路建设基金收入、公路建设基金收入、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收入、邮电附加费基金收入、港口建设费收入。而出口加工区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2、计算方法不同保税区计算公式为: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而出口加工区计算公式表示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3、服务对象不同保税区主要适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日常消费支付与转账。客户可以通过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完成实时查询、转账、网上支付和汇款功能。个人网上银行服务的出现,标志着银行的业务触角直接伸展到个人客户的家庭PC桌面上.方便使用,真正体现了家庭银行的风采。出口加工区主要针对企业与政府部门等企事业客户。企事业组织可以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实时了解企业财务运作情况,及时在组织内部调配资金,轻松处理大批量的网上支付和工资发放业务,并可处理信用证相关业务。4、处理方法不同保税区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而出口加工区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加工区百度百科-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的区别是什么
出口加工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港口或邻近港口、机场、车站等地方,划出一定的范围,提供减、免关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企业在区内进行投资建厂,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制成品的加工区域。出口加工区的目的在于吸引外国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本地区的生产技术和经济的发展,扩大加工工业和加工出口的发展,增加外汇收入。出口加工区脱胎于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保留了某些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做法。一般来说,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是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方面的收益为主,因此,它们是面向商业的。而出口加工区则是以发展出口加工业,取得工业方面的收益为主,它是面向工业的。出口加工区一般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综合性出口加工区,即在区内可以经营多种出口加工业,如菲律宾的巴丹出口加工区所经营的项目包括服装、电子、塑料产品等。第二类是专业出口加工区。即在区内只准许经营某种特定的出口加工产品。目前,各国在出口加工区的关税普遍规定是,凡在出口加工区投资建厂的企业从国外进口和生产设备、原料、燃料、零件、元件及半成品的,一律免征进口税,生产的产品出口时一律免征出口关税。保税区是指,经国家批准并对在其内的特定企业的仓储、加工、转口贸易等活动实行海关保税制度的特定地区。外国商品存入或输入保税区内,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若再出口,也不必缴纳出口税。运入区内的外国商品可以储存、改装、分类、加工、制造等,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保税区有类似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作用。保税区在许多国家有公营、私营之分。保税期限可有一个月到三年不等。保税区依其职能的不同特征有以下几类:特定保税区、保税棚、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陈列场。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的货物往来,按现行国家对进出口货物的政策规定办理。中国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且隔离设备已经海关总署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营的保税区有13个,即上海外高桥、天津港、大连、张家港、深圳沙头角、深圳福田、福州、海口、厦门象屿、广州、青岛、宁波和汕头。
中国为何要设立出口加工区?
中国二十一日宣布设立首批出口加工区试点,大连、天津、北京天竺、烟台、威海、江苏昆山、苏州、上海松江、杭州、厦门杏林、深圳、广州、武汉、成都、吉林珲春等十五个出口加工区已获国务院批准建立。此举主要是为了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遏制屡禁不绝的加工贸易走私现象。加工贸易是中国改革开放利用外资的产物,过去二十年间,中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七十倍。加工贸易占据着中国外贸的半壁江山,今年前五月,中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八百五十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三成,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四成九。在加工贸易迅猛发展的同时,加工贸易衍生的走私现象也愈演愈烈,利用“假单证、假签名、假印章”走私,伪报瞒报,飞料走私,出口骗税等行为层出不穷。去年中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走私大要案四百四十七起,案值近二十九亿元人民币。今年前五月又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大要案一百三十七起,案值八点四亿元,约占全国海关查获走私大要案总数和案值的一半。加工贸易走私猖獗,乃因中国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免税,走私有利可图,更与中国特色的加工贸易“遍地开花”、“漫山放羊”有关。西方国家加工贸易在外贸中所占比重很小,而东亚“四小龙”对加工贸易实行在出口加工区集中管理。近年来中国政府着力加强对加工贸易的管理,出台了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帐制”,但对遏制加工贸易走私收效不彰。中国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走私行动以来,也筹划着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方式进行改革,对加工贸易商品和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政策未出台之前,外商反应强烈,特别是在东南沿海投资的港台地区的商人更是议论纷纷,以为中国已经不欢迎加工贸易。中国政府意识到,加工贸易在中国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中居功至伟,而且符合中国参与全球经济分工合作的大趋势,因而一再表态加工贸易总的政策并未改变,对任何可能影响加工贸易正常发展的新措施的出台,总是小心谨慎。在国务院批准的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出口加工区,对加工贸易进行“圈养式”封闭管理,也是中国政府深思熟虑后作出的改革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重要决定。这一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举动既有利于提高守法企业的通关效率,为他们提供更加宽松的管理,又有利于改变分散经营、监管困难的现状,相信会促进中国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
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的区别
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的区别如下:1、出口加工区是指国家划出一定的范围,提供减、免关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企业在区内进行投资建厂,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制成品的加工区域;2、保税区是指经国家批准并对在其内的特定企业的仓储、加工、转口贸易等活动实行海关保税制度的特定地区,属于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外国商品存入或输入保税区内,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若再出口,也不必缴纳出口税,运入区内的外国商品可以储存、改装、分类、加工、制造等,在某种意义上,综合性保税区有类似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作用;3、综合保税区的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人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依据:《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供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用品;按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第十九条从保税港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哪些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配套区)等。进口保税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和B型)这三种模式属于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保税为基本功能,针对货物实施视同“境内关外”进出口税收政策,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特征是;:都需要经过国务院审批,纳入国家级开发区范畴,同时享受所在地区国家赋予开发区的优惠政策;采取封闭围网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有严格的标准,都具有一线二线的通关特征;都具备保税功能,即对区内的货物实施保税政策。法律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区内)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第五条 区内与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服务贸易项下交易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第七条 区内与境外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机构应当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区内与境内区外,以及区内机构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机构、境内区外机构应当按规定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第六条 区内机构采取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对应的交易方式时,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银行应当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哪些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配套区)等。进口保税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和B型)这三种模式属于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保税为基本功能,针对货物实施视同“境内关外”进出口税收政策,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特征是;:都需要经过国务院审批,纳入国家级开发区范畴,同时享受所在地区国家赋予开发区的优惠政策;采取封闭围网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有严格的标准,都具有一线二线的通关特征;都具备保税功能,即对区内的货物实施保税政策。法律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区内)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第五条 区内与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服务贸易项下交易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第七条 区内与境外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机构应当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区内与境内区外,以及区内机构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机构、境内区外机构应当按规定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第六条 区内机构采取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对应的交易方式时,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银行应当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贸企业向自贸区区内的企业销售货物,将货物出口到国外,是否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摘要】
外贸企业向自贸区区内的企业销售货物,将货物出口到国外,是否可以申请出口退税?【提问】
您好【回答】
您好
【提问】
这个是可以的【回答】
您这边的话,具体出售的货物情况,如果说符合退税标准的话,就是可以直接去申请出口退税的【回答】
我们是外贸公司
【提问】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回答】
这个的话是可以退两种税款【回答】
买家是境内自贸区企业【提问】
他不是境外企业【提问】
但是您这边是销往国外的吗?【回答】
如果是的话,也是可以申请的,但是如果说只是在国外流转一天再回来的话,那这个是很难申请的【回答】
可以具备退税能力吗【提问】
肯定出口到国外【提问】
这个是可以的【回答】
毕竟您这个确实是出口到国外进行销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