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契税补贴新政策2023
烟台契税补贴新政策2023具体如下:1、各地可将购房契税补贴、价格备案、分批竣工验收等2022年出台的鼓励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政策时效延长至2023年底。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3、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非住宅性质房屋,不管面积多少,都按照3%的税率征收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烟台契税减免优惠政策2022年
11月11日,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发布消息称,为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烟台市区房地产开发领导小组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牵头出台了一批政策措施。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烟台提出,第一,实施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在烟台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者,可享受购房契税补贴50%。 购房人可持已备案新建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买卖合同、购房人身份证明及不动产契税完税证明,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购房契税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会退还材料并说明原因;符合条件的报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复核合格后,发放补贴资金。各区市政府将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详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同时对此项工作负责。补贴政策的实施,能够减少购房人购房成本约5000-20000元。 第二,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鼓励在烟所有商业银行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实现银行贷款审批、抵押放款及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注销、新抵押的首次登记等各环节无缝对接。“带押过户”优化了二手房交易流程,节省了交易费用和时间,结合本次政策工具箱的其他内容,可以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活力。 第三,多方联合服务市场主体释放改善型需求。我市将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一站式服务,解决购房群体“卖旧买新”痛点,打通二手房出售、新房购买的时间间隔期,通过旧房未售出、退还新房定金的方式防范居民认购风险,激活市场活力,解决用户购房实际难题。 第四,深入开展“手拉手”精准营销活动。在现有面向医护工作者、现(退)役军人、公安干警、教师及毕业生、应急救援人员五大群体开展“手拉手”精准营销基础上,增加倍增培育企业以及相关重点企业为“手拉手”精准营销对象,为企业倍增计划提供安居保障;开展驻烟高校师生“人才定制住房”试点活动,让高校人才留在烟台,爱在烟台;在原20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基础上再吸收部分优秀企业和优质房源加入“手拉手”活动,对房源项目实施科学分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精准营销直接牵手定向人群和优质房企,可以达到供需精准对接,优惠直接到人,解决人才居住问题,消弭来烟驻烟人群后顾之忧的目的。 第五,精准引导项目提升品质。自2022年11月起,新出让土地,要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健康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智慧社区、海绵城市等高品质住宅建设条件,打造高品质住宅,鼓励开展烟台“美好社区”、“海绵社区”创建活动,对通过美好社区、海绵社区验收的,给予资金奖补;对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前介入,引导提升住宅环境配套和物业服务水平,支持引进大型品牌物业企业进驻,助推房地产品质功能价值提升;对具备开工条件尚未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实际,按程序对户型、布局进行报批调整,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当前群众对住房需求不再是解决“有没有”,而是要解决“好不好”,建设供应高品质住宅,将是今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发展方向。 第六,加强本土优质房企培育支持力度。住建部门牵头对本土房地产企业进行筛选,建立本土优质房企、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相关建筑业企业“白名单”,鼓励银行机构秉持“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产业发展”的理念,加强与本土优质房企的金融合作,在房贷、开发贷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此项工作将推动和促进“扎根烟台、服务烟台”低风险优质本土房企健康发展,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七,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三年行动。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承销中介、房屋租赁机构、自媒体等,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恶意降价、非法招揽业务、诱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2022年是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三年行动中承上启下的一年,规范整治市场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将是此项工作的重心,各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将开展切实有效的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稳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省政府综合管理全省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综合管理全省的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转变 (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1.将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职责划入省国土资源厅。 2.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3.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承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放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将省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监管职责划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加强的职责。 1.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2.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居住环境改善。 3.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商品房去库存,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 4.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研究拟订全省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核。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全省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拟订全省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省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 (七)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八)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四)拟订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相关政策,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审批的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牵头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 (十五)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2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二)城镇化综合协调处。 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山东半岛城市群和城镇密集区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担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城镇化发展指导处。 指导各设区的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财务处(挂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六)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参与拟订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及建设领域信息化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七)建筑市场监管处(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出省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 (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九)勘察设计处(挂建设工程抗震处牌子)。 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城乡规划处(挂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全省城乡规划规章制度,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设计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拟订全省城乡规划督查工作计划,督导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整改;负责省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派驻山东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十一)城市建设处。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城市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十二)城市管理局(挂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指导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节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地下管线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省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十四)住房保障处。 组织编制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十五)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参与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依法查处公积金管理违规行为;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六)物业管理处。 参与拟订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十七)村镇建设处。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十八)行政许可处。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十九)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二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四、人员编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编制165名(含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厅长1名、副厅长5名,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正处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和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概算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三)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省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四)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五)关于节能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省机关事务局在省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省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六)关于节约用水。省水利厅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节水工作;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 (七)关于不动产登记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省国土资源厅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八)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省法制办负责统一受理、审理省级行政复议案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六、其他事项 (一)2014年核定的3名建筑工程监察专员(正处级,一次性使用),不计入处级领导职数总量,2019年年底前核销。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具体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监察相关工作。 七、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您好亲,疫情防控期间增加疫情防控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列入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口罩、手套、体温枪(测温计)、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到位,易耗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严格工地人员管理监测。严防疫情输入,省内务工人员持健康通行卡进场,省外和跨市域务工人员提倡“点对点”包车接送。逐一排查记录准备进场人员14天内接触史,根据人员来源地疫情分级和工程所在地防控规定,严格落实防输入要求和隔离进场措施。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每日早晚进行2次体温检测,询问了解健康状况,逐一做好记录。工地现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对确需出入的人员、车辆,严格核查、测温、登记。【摘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疫情期间有补助吗?【提问】
您好亲,疫情防控期间增加疫情防控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列入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口罩、手套、体温枪(测温计)、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到位,易耗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严格工地人员管理监测。严防疫情输入,省内务工人员持健康通行卡进场,省外和跨市域务工人员提倡“点对点”包车接送。逐一排查记录准备进场人员14天内接触史,根据人员来源地疫情分级和工程所在地防控规定,严格落实防输入要求和隔离进场措施。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每日早晚进行2次体温检测,询问了解健康状况,逐一做好记录。工地现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对确需出入的人员、车辆,严格核查、测温、登记。【回答】
强化工地现场防控。要求现场所有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优化工序衔接,控制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严禁串岗。分散开展工地例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工地食堂实行分餐和错时用餐,保持就餐人员间距,避免面对面就餐,严格炊具厨具餐具消毒,有条件的配备固定独立餐具。工地宿舍应严控入住人数、增加住宿间距,不得串门、聚集,保持室内清洁,定时开窗通风。宿舍距离工地较远的,安排通勤车辆“点对点”接送。食堂、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和闸机、升降机轿厢等频繁接触部位定时消毒;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装置,做好现场垃圾储运、污水处理工作。【回答】
如何查询房产预售证
为了使人们办理房产预售证更加方便,事先了解一下办理的流程是非常有必要的,今天小编要为大家普及一些关于查询房产预售证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如何查询房产预售证吧!
一、如何查询房产预售证
可用以下三种方法查询:
1.上网查询:首先登录房产网站,进入“预售许可证”选项,将开发商的名称和预售许可证输入进去,即可进行查询。
2.直接到当地的房产登记处,让工作人员帮忙审核。
3.拨打当地房产登记处的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二、房产预售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①【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③【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④【使用土地批准文件】、⑤【建设性工程的许可证】、⑥【建设工程的开工许可证】。
三、房屋预售许可证查询注意事项
1.在查看许可证时,应注意许可证是正本还是副本,因为开发企业的批准预售范围以及发证日期只有正本上才有。而副本是有每号楼的名称、最高楼层是几层、房屋预售的面积、以及套数性质等等。
2.注意备注栏中是否有明确注明房屋预售的资金,还要注意是否有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回迁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内容。
3.根据相关规定,在房屋尚未建好之前出售都要办理房产预售证,并将有关资料送到当地国土局进行申请,国土局批准后才能预售。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如何查询房产预售证,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之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房产预售证查询方法有哪些
在购买房子时,不要盲目的相信开发商,不仅要挑选好的房子,更重要的是检查这个项目的合法性,如果你买房没有预售证的房子,是不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下面让小编为大家分享房产预售证查询方法有哪些,以及没有预售证的房子能买吗?
一、房产预售证查询方法有哪些
房产预售证查询方法如下:
1、可以上网登入当地房产网站,点击进入“预售许可证”栏目,输入开发商名称、项目地址或预售许可证号就可以查询。
2、如果不会上网,或者是没有办法上网,可以选择去当地房产登记中心咨询窗口,让工作人员帮你查询。
3、可以拨打当地房产登记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给到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二、没有预售证的房子能买吗
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卖房的情况比较少,作为购房者千万不要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这样的房子存在很大风险:
1、工程烂尾
开发商没有办法获得预售许可证原因,就是工程没有达到要求,这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会向购房者收取一些认购金,等获得预售许可证时,在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可能因为工程资金不足等原因停止工程,给购房者带来一定损失。
2、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楼盘就算有完整的规划和施工设计,但是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主要原因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开发商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才可以销售,如果开发商不缴纳,就算你买了房子,也拿不到土地使用权证书。
3、房子随时可能被拆除
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子,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也拿不到预售许可证,你买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建设是不合法的,如果办不到工程建设手续,这个房子随时可能被拆除,而且得不到补偿。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房产预售证查询方法有哪些,以及没有预售证的房子能买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到大家有所帮助。在买房子之前大家要先了解细节问题,要去正规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这样才能有保障。
怎么看招标信息?
招标信息的查询方法很多,可以查询的网站也很多,现在我就根据自己的经验推荐一下,供你参考。1.可以在政府性质的网站进行查询比如中国政府采购网,这个里面会包含各省市的政府采购网上的信息,但是如果想要比较全面的信息或者想要某一个省的招标信息,就直接去该省的政府采购网去查找会比较快。2.公共资源资源交易中心比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里面是可以查询到各类招标信息,还有各省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里面都可以查询到很多招标信息。3.企事业单位像医院,学校,发布招采信息的时候都是直接发送在自己的官网上的,,一些大型的企业都会有自己的招标采购平台,这类平台里面的招标信息也是不少的。4.第三方综合网站这一类网站目前还是比较看好的,主要是完全符合现在使用者的使用习惯,比如招标资源网,网站信息全面,行业众多,类型丰富,企业,政府的都集合在一个网站里面,不需要一个网站一个网站的切换,节省时间。招标行业标的时效性很重要,不然当你找到自己需要的时候,过了投标时间,那么之前做的所有工作都白费了。招标资源网我推荐的就这几种,最后一种也是我现在在使用的,你可以试试。
山东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在哪里查
国家实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山东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山东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看一下具体的情况。 国家实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山东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山东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看一下具体的情况。 一、山东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 1、网上查询: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 房屋产权 信息查询)。 2、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 房产证 信息(包括:房屋权属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 建筑面积 、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 房地产 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3、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网站查询购房买卖合同,输入合同号及密码(密码问 开发商 ),就可以查看到你们的 购房合同 ,在房管局备案后的合同是没什么问题的。 二、山东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 1、房产登记信息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即可。权属证查询:权属证和共有权证是国家地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属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2、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上面的内容就是我为大家整理到的关于山东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山东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不管开发商大小,可以办理 产权证书 的,就是是正规商品房,查询房屋产权都可由本人持身份证房地产证去房地产管理局档案是查询真伪。
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条件?烟台房产登记在哪里查信息?
山东烟台可是我国的一座好城市,那里风景特别好,自然能够吸引很多人到那边去进行买房,买了房子去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一定要去指定的机构,同时也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是可以去进行办理的,所以说下面的文字就为您介绍了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条件。 山东烟台可是我国的一座好城市,那里风景特别好,自然能够吸引很多人到那边去进行买房,买了房子去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一定要去指定的机构,同时也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是可以去进行办理的,所以说下面的文字就为您介绍了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条件,另外对于烟台房产登记在哪里查信息也是应该要知道的。 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条件 ? 1、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头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烟台房产登记在哪里查信息 ? 1、房产登记信息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即可。权属证查询:权属证和共有权证是国家地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属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2、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不管是要办理什么资料或者是做什么登记的时候,必须要准备好相应的条件,或者是自己要符合这样的条件之后才能够进行办理的,上面文字为您介绍的就是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条件,如果说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去进行登记办理了,另外对于烟台房产登记在哪里查信息也有过介绍的。
如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新房备案情况买房交定金到现在一个月了公积金贷款
如何查询房贷放款进度1、电话查询。拨打贷款银行的客服电话,通过人工客服来进行查询。同时,借款人也可以联系贷款银行支行的客户经理,来查询进度。2、官网查询。借款人可以登录贷款银行的官网,在功能栏里找到贷款进度,来进行查询。3、柜台查询。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贷款银行的营业网点,在柜台查询进度。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居装修知识问答》买房怎么查建行贷款每月还款额电话查询:用户要清楚房贷的批贷银行是哪家,拨打银行24小时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贷款-房贷,转接人工服务,告知客服想查询房贷还款情况,客服会让报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验证身份,确认后会告诉,可以的还会发送短信提示。网点查询:通常是需要本人亲自带上身份证和购房贷款合同,到贷款银行柜台查询,要是不方便的话还可以委托他人查询,但是需要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查询之后还可以顺便让工作人员把房贷还款明细给打印出来。扩展资料:注意事项:一般来说个人住房的组合贷款就是指一些根据住房公积金存款还有信贷资金为来源的,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一些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同时也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还有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一些是住房储蓄贷款以及按揭贷款等等。贷款人一定要选择适合的贷款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减轻还款压力。同时还要注意,每个月都有按时还款,不要延误,不然会影响信用评定状况。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房贷新利率本月起执行 百万贷款月供减少近30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贷款建行二手房贷款审批通过多久放款建设银行购房贷款审批一般情况下需要15-20个工作日。房贷审批流程:审批权限以外审批人员同意后,报给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明了解到的情况,和填写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一并交给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写下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扩展资料五、办理流程1、贷款申请:借款人及共有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2、贷款受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面谈,并在15个工作日内确认贷款;3、贷款确认:借款人及共有权人到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出具《划款通知单》;4、抵押预登记:借款人委托公积金中心办理房屋抵押预登记;5、贷款担保: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定《借款保证合同》;6、贷款发放:借款人在《划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心及银行办理贷款划款手续;7、贷款偿还:借款人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前按时将贷款本息存入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8、抵押变更:借款人须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住房交付之日起的3个月之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抵押变更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售房单位,由售房单位转交公积金中心。参考资料:建设银行官网:期房贷款
烟台高新区日头泊要征地吗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烟台高新区马山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含西谭家泊、日头泊、岳家庄、王家沙子、辉石埠、马山、刘家埠、北寨、南寨、辛安、东泊子、西泊子、北沙子、南沙子、郭家屯、望杆墩、曲家洼、新天堡、小山后、草埠村、东谭家泊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90000元/亩;基本农田:108000元/亩;建设用地:90000元/亩;未利用地:72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
亲,很荣幸可以回答您的问题哟~老师这边给您查到的信息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的解决方法是,安全员考试由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或中国教育协会授权的培训机构组织,所以查询都可以到各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比如山东省安全员查询,打开浏览器,登录。网页往下拉,在下方看见“面向个人”,点击右边“更多”接着会看见“山东省建筑安全三类人员开合管理信息系统”,鼠标单击。接着就进入查询系统了,点击“证书查询”单击“证书查询”,然后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查询。【摘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提问】
亲,很荣幸可以回答您的问题哟~老师这边给您查到的信息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的解决方法是,安全员考试由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或中国教育协会授权的培训机构组织,所以查询都可以到各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比如山东省安全员查询,打开浏览器,登录。网页往下拉,在下方看见“面向个人”,点击右边“更多”接着会看见“山东省建筑安全三类人员开合管理信息系统”,鼠标单击。接着就进入查询系统了,点击“证书查询”单击“证书查询”,然后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查询。【回答】
建议事项~亲~[鲜花]现在疫情反复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哟~[开心],出门带好口罩勤洗手呀!祝您生活愉快哟~[鲜花]【回答】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提问】
亲亲,查询方法如下:1、打开浏览器,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www.sdjs.gov.cn2、网页往下拉,在下方看见“面向个人”,点击右边“更多”3、接着会看见“山东省建筑安全三类人员开合管理信息系统”,鼠标单击4、接着就进入查询系统了,点击“证书查询”5、单击“证书查询”,然后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查询觉得有用点个赞吧【回答】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
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摘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提问】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回答】比如山东省安全员查询方法如下: 1、打开浏览器,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网页往下拉,在下方看见“面向个人”,点击右边“更多” 3、接... 三类人员证书全国通用。 安全员C证考试成绩怎样查询 安全员属于建筑七大员范围内的...【回答】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哦~【回答】左下方没看见面向个人【提问】网页往下拉,在下方看见“面向个人”【回答】【提问】【提问】没有啊【提问】山东安全员考试成绩查询官方网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www.sdjs.gov.cn)中国建设教育协会(www.ccen.com.cn)山东安全员考试成绩查询:【回答】在网址里面哪里啊【提问】复制打开【回答】你打开那个网址看看,就没有面向个人。【提问】每个省份都有个官网的,一般是交通或者建设厅的网站上,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回答】
山东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6人公告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市直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安排,2012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6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市直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安排,2012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6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特殊要求除外),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岗位另有要求除外)。
以下人员报考不受户口限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2012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1年、2012年专科、中专毕业生;
5、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
(六)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国内同等学历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岗位。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条件。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
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
卫生类岗位2012年6月25日-6月26日;
教师类岗位2012年6月27日-6月28日;
其他类、艺术类岗位2012年6月29日-6月30日。
查询时间:2012年6月26日-7月2日。
缴费时间:2012年6月26日-7月1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156×114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初审不予通过。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12小时后至7月1日中午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6月30日报名的于7月1日上午查询)。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1日15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6月30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2年6月26日-7月1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只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的岗位和艺术类岗位的人员,不需缴纳笔试考务费(仍需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于2012年7月6日前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6月30日-7月1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有关规定,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均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迁入户口所在地(指县市区,下同)的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报考只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的岗位和艺术类岗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参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办法加分。所有拥有两个以上加分项目的人员均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7月1日-7月2日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相应调整到非定向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岗位,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改报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按规定实施加分。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规定:《岗位需求表》中“工作年限”为人事档案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工作时间,报考人员人事档案未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至日为2012年8月30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只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的岗位和艺术类岗位,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统一组织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其中,上述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7月8日;
上午:9:00—11:00 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类)
教学基础知识(教师类)
公共基础知识(其他类)
下午:2:00—4:00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综合写作(教师类、其他类)
1、笔试科目
卫生类岗位和莱阳卫生学校医学专业的教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卫生法律法规分医师法律法规和护理法律法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四类:西医临床、麻醉、口腔、儿科、妇产科、眼科、病理、检验、放射、影像、B超、生物技术、康复治疗、康复医学、预防医学、听力学等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康复、推拿、针灸、理疗等统一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本科护理、专科护理、中专护理、助产等统一使用护理试卷,西药、中药等统一使用药剂试卷。
教师类岗位(含莱阳卫生学校非医学专业的教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学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教学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6:4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方针以及教师法等有关法律知识。
其他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5-10(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10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以及专业技能考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结束后,教师和卫生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其他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中,只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的岗位和艺术类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体检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委组织部或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也不再进行递补。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6905229
监督电话:0535-6789730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烟台:2008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 2008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 2008年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200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中专文化程度毕业生报考须为烟台市籍生源;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中,属于国家“211工程”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或烟台市籍生源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2007年以后毕业一直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参加报考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08年7月底前毕业、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08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填报的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08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至2007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17日
缴费时间:2008年7月16日—20日
查询时间:2008年7月16日—21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各自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各部门网站上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者补充;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内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20日12时前向人事部门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向人事部门反映的,视为同意。报名系统于7月17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7月16日-20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并于7月24日-25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按准考证的要求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5.12地震”灾区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18日-19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莱山区芙蓉路6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5.12地震”灾区报考人员,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按照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及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缴费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务于2008年7月20日-23日到烟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莱山区芙蓉路6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部分紧缺专业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登陆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到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区南大街61号)二楼前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和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其他非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需人事代理机构出具证明信)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网上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报考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岗位、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不含计算机应用技术教师岗位、旅游管理教师岗位、院报我岗位、辅导员岗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不含劳资员、会计师、核算会计员、计算机管理员、文娱科员岗位)以及报考事业单位文秘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并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3:7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除事业单位文秘岗位外,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列于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7月26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专业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按岗位要求单独命题,其中,报考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西医临床;报考事业单位文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写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报考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岗位(不含水电暖维护岗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文娱科员岗位、市规划展览馆讲解员岗位统一按照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研究生以上报考人数和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人数均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市人事局和各部门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评、表演、试讲以及专业技能测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现场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市人事局和各部门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工作人员以上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国家对个别招考岗位招考人员体检和考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在网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事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2008年烟台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08年烟台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另行公布。
监督电话:
0535-6789730 6789930(市人事局)
报名和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
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及公示网站:
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rsj.yantai.gov.cv/
各招聘部门网站:
烟台市民政局:http://mzj.yantai.gov.cn/
烟台市文化局:http://whj.yantai.gov.cn/
烟台市广播电视局:http://www.jiaodong.net/
烟台市体育局: http://tyj.yantai.gov.cn/
烟台市交通局:http://www.ytjt.gov.cn/
烟台市规划局:http://www.ytgh.gov.cn/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http:// www.ytgt.gov.cn/
烟台市林业局:http://lyj.yantai.gov.cn/
烟台市环保局:http://www.ytepb.gov.cn/
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