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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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怎么样

天津体育学院挺不错的。学校团泊校区位于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8.86万平方米,于2017年11月投入使用。学校图书馆新馆建筑面积近1.78万平米,现有纸质文献馆藏总量44.2万册,纸质期刊851种,拥有数据库45个,电子图书总量104万余册,电子期刊总量127万余册。学校已为国家体育和教育战线培养了3万余名受到社会欢迎的应用人才,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体育教师、省市劳动模范、国家队教练员和金牌运动员。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59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57人,具有副高级职称12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7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286人。入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优秀教学团队14个,天津市“十二五”教学创新团队3个。以上内容参考:天津体育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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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天津体育学院,我的了解还是比较多的,天津体育学院是一所体育院校,学校在1958年成立,这是由天津体育学校,还有石家庄师范学院体育系组成的。在1969年的时候,由天津市管辖,1986年就能够招硕士生了,所以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学校,分数线还是比较高的。学校的面积还是比较大的,占地面积有1115亩,在体育院校中来看,天津体育学院还是比较好的,基础设施也比较不错。而且学校的藏书量也比较多,学校的学习氛围比较好,运动氛围也非常好,所以说学校的学习环境是非常优越的。这个学校一共有18个本科专业,老师也有将近600人,现在的在校研究生也有1000多人,还有50多人的博士。可见,学校的学习氛围是非常浓厚的。天津体育学院有两个国家一流建设专业,而且还有其他特色专业,他是第一批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的试点,在天津市来说,天津体育学院都是一所比较不错的体育院校。还有国家精品课等特色课程,平时总是有很多学生来这里听课。学校也有很多丰厚的科研成果,这在全国的体育院校来看,都是非常不错的成绩。天津体育学院也是一个水平比较高的学校,在全国的体育院校中都数一数二。天津体育学院是一个集学术与体育专业艺体的一本院校,学校的学习氛围很浓厚,而且体育专业也非常优秀,大家的素质都比较高,学校的精神面貌很好,大家在校园里漫步都有一种精神焕发的感觉,这就是体育的神秘力量。现在体育在我国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很多体育学子的未来也是非常光明的。

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体育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63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 研究生 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 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 留学 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 学校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9.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95人,专任教师30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53人,具有副高级职称9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5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82人。入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教学团队14个。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天津市教学名师5人,其他各类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1人。学校现有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4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6人。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设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 艺术 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获A-等级。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认定为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舞蹈学、特殊教育、新闻学专业认定为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运动心理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德国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专业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展望未来,学校切实将立德树人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实现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目标而 努力 奋斗 !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审核监督招生工作;增加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七条 学费 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 理工 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舞蹈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 新生 报到须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 考试 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凡 高考 录取实行非 平行志愿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志愿优先的院校志愿录取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是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浙江 省、 北京 市、天津市、 山东 省、 海南 省、 河北 省、 辽宁 省、 江苏 省、 福建 省、 湖北 省、 湖南 省、 广东 省、 重庆 市考生录取还须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二、其他招生省(区、市),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按照2022年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 天津市考生按照体育类综合分数(市级体育统考成绩×7.5+高考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其他招生省(区、市)按照考生专业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最低控制 分数线 、专业课成绩生源省份省级统考(使用统考成绩省份)或我校校考(组织校考省份)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若生源省份有相关规定,我校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 一、我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证书 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 书 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各项目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学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调整至一志愿我校重点发展项目(排球、棒球、柔道、田径等)。如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五、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按比例分别进行录取。 六、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第十八条 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 毕业生 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我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us.edu.cn E-mail: zhb@tjus.edu.cn 咨询电话:022-23015120,23012606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邮编:301617

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你是否还在为填写大学而发愁?那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天津体育学院吧!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63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 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   学校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9.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95人,专任教师30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53人,具有副高级职称9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5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82人。入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教学团队14个。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天津市教学名师5人,其他各类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1人。学校现有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4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6人。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设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获A-等级。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学、特殊教育、新闻学专业认定为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运动心理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德国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专业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展望未来,学校切实将立德树人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实现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审核监督招生工作;增加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七条 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舞蹈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凡高考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志愿优先的院校志愿录取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是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录取还须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二、其他招生省(区、市),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按照2022年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   天津市考生按照体育类综合分数(市级体育统考成绩×7.5+高考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其他招生省(区、市)按照考生专业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生源省份省级统考(使用统考成绩省份)或我校校考(组织校考省份)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若生源省份有相关规定,我校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   一、我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各项目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学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调整至一志愿我校重点发展项目(排球、棒球、柔道、田径等)。如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五、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按比例分别进行录取。   六、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第十八条 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我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 [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22-23015120,23012606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邮编:301617

天津哪个火车站离天津体育大学新校区近?地铁几号线?

亲,您好,为您查询到天津南站离天津体育大学新校区最近【摘要】
天津哪个火车站离天津体育大学新校区近?地铁几号线?【提问】
亲,您好,为您查询到天津南站离天津体育大学新校区最近【回答】
可以乘坐地铁3号线的,亲【回答】
亲,您好,天津南站距离天津体育大学新校区大约11.5公里,地铁3号线再转乘162路公交车可以到的【回答】
亲,您好,为您查询到亲,天津南站距离天津体育大学新校区的公交路线如下【回答】
1-地铁3号线转乘162路公交车亲,您天津南站地铁站乘坐3号线到达大学城地铁站下车,B口出站,在大学城地铁站公交站乘坐162路公交车即可直达天津体育大学新校区【回答】
2-直接乘坐589路公交车亲,您好,您可以在天津南站公交站乘坐589路公交车,经过18站,在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公交站下车即可【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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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有几个校区

一、天津体育学院有几个校区 天津体育学院有2个校区,分别为河西校区和团泊校区,河西校区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团泊校区地址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二、天津体育学院简介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8月。当时,根据中共河北省委“10-15年普及高等教育的方针和适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并为准备1959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运动会,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河北省省会天津市,由原天津体育学校、石家庄师范学院体育系合并,同时在全省抽调优秀运动员,组建天津体育学院。学院的任务是培养运动员、教练员和部分高中及大学的体育教师及较高级体育专业人才。时任河北省副省长、天津市委书记、市长李耕涛兼任第一任院长。1967年1月,天津市恢复为中央直辖市;1969年10月,天津体育学院由河北省划归天津市管辖。 建校初期,学校汇集了一批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具有较高的竞技运动水平,摔跤、女子跳水、游泳、男子篮球、棒球等运动项目成绩已位居国内前列。在第一届全运会上,夺得古典式、自由式、中国式三项摔跤冠军。同时,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在学校执教,如陈家琦、马喻、牛兴华、柴文秀、刘世藩、郑必达、姚志珍、张春霈、任福兴等。 学校团泊校区位于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46万平方米,于2017年11月投入使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2千余万元。学校图书馆新馆建筑面积近1.5万平米,现有纸质文献馆藏总量37.7万册,纸质期刊851种,电子图书总量300万余册。 学校现有17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体育学学科前5%,获得并列第4名的佳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200余人,其中本科生5100余人、硕士研究生695人,博士研究生20人。

天津体育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各专业新生在哪个校区)

天津体育学院总共有2个校区,分别为团泊校区、河西校区。 一、天津体育学院总共有几个校区 团泊校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二、天津体育学院简介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8月。当时,根据中共河北省委“10-15年普及高等教育的方针和适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并为准备1959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运动会,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河北省省会天津市,由原天津体育学校、石家庄师范学院体育系合并,同时在全省抽调优秀运动员,组建天津体育学院。学院的任务是培养运动员、教练员和部分高中及大学的体育教师及较高级体育专业人才。时任河北省副省长、天津市委书记、市长李耕涛兼任第一任院长。1967年1月,天津市恢复为中央直辖市;1969年10月,天津体育学院由河北省划归天津市管辖。 建校初期,学校汇集了一批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具有较高的竞技运动水平,摔跤、女子跳水、游泳、男子篮球、棒球等运动项目成绩已位居国内前列。在第一届全运会上,夺得古典式、自由式、中国式三项摔跤冠军。同时,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在学校执教,如陈家琦、马喻、牛兴华、柴文秀、刘世藩、郑必达、姚志珍、张春霈、任福兴等。 学校团泊校区位于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8.86万平方米,于2017年11月投入使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9千余万元。学校图书馆新馆建筑面积近1.78万平米,现有纸质文献馆藏总量44.2万册,纸质期刊851种,拥有数据库45个,电子图书总量104万余册,电子期刊总量127万余册。 学校已为国家体育和教育战线培养了3万余名受到社会欢迎的应用人才,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体育教师、省市劳动模范、国家队教练员和金牌运动员。学校在群众体育与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质普查与评价、运动能量代谢、中国人骨龄发育标准、体育情报、体育法制建设等领域做出了开创性工作。 学校现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500余人,其中本科生4939人,博士研究生68人,硕士研究生1274人,来华留学生67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59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57人,具有副高级职称12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7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286人。入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优秀教学团队14个,天津市“十二五”教学创新团队3个。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天津市教学名师8人,其他各类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5人。学校现有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4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7人。 学校不断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实施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系列方案和措施,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2013年,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殊教育专业获批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等5个专业被批准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学、教育技术学、新闻学、市场营销、特殊教育、运动康复等7个专业被批准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我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四个专业先后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学、特殊教育、新闻学专业先后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成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国家精品课程,8门天津市精品课程,2门天津市大中小学“党史专题课程思政精品课”,4门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改革精品课,9门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4个实验教学中心被授予“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1个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天津市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为“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2001年以来,我校教学成果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各1项,另有10项教学成果获天津市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8项教学成果获国家体育总局教学成果二、三等奖。2013年至今,我校共获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209项。

天津体育学院属于几本

二本。天津体育学院(TianJin University of Sport)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成立于1958年8月,由原天津体育学校、石家庄师范学院体育系合并组建。截至2021年5月,学校团泊校区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8千余万元,纸质文献馆藏总量43.2万册,纸质期刊851种,电子图书总量400万余册;设有12个教学单位,有18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562人,全日制在校生6200余人,其中本科生4910人,博士研究生54人,硕士研究生1050人。办学历史:1958年8月,根据中共河北省委“10-15年普及高等教育的方针和适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并为准备1959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运动会,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河北省省会天津市,由原天津体育学校、石家庄师范学院体育系合并,同时在全省抽调优秀运动员,组建天津体育学院。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是几本

天津体育学院是二本院校。一本、二本是我们日常对高考本科录取批次的简称,如果某一学校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认为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认为该大学是二本大学。虽然自2017年开始,天津市高考将本科三批并入本科二批B批次,自2018年开始,天津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批,分为A、B两个阶段,但是天津体育学院在其他省市都是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所以我们一般将天津体育学院视作二本院校。天津体育学院是以体育教育为优势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协调发展的一个综合类大学,在全国的高校排名约在三四百名,虽然排名比较靠后,但是它的专业优势十分的明显,主要集中在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学、特殊教育、运动健康等,尤其是部分专业被纳入到了国家级或者是市级的一流学科或者是重点建设中:据该校学生反馈,天津体育学院除在专业建设外的其他方面也是不错的哦。该校以运动训练专业为主,学生毕业可当体育老师;老师认真负责,上课不允许学生看手机,作业布置较多,教务处会定期检查;体育场馆齐全,游泳打球很方便;锻炼的气氛很浓郁,学生都很阳光的样子;学费与同类学校持平。

天津体育学院到底怎么样?评价如何

天津体育学院综合实力很不错的公立体育类高校,师资力量也很强,对于广大体育考生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天津体育学院简介 天津体育学院是一所以教育学为主,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协调发展的、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成立于1958年8月,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学校被教育部正式批准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13年7月,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截至2018年1月,学校占地1115.7亩,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485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56人,副高级职称人员13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86人、硕士学位的人员293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2千余万元,学校图书馆新馆建筑面积近1.5万平米,现有纸质文献馆藏总量37.7万册,纸质期刊851种,电子图书总量300万余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75人,其中高职生375人,本科生5247人,硕士研究生436人,博士研究生17人。 天津体育学院排名 据2020年校友会最新大学排名显示,天津体育学院排名全国第385位,星级评定为四星级,办学层次为中国高水平大学。 天津体育学院评价如何 1.我觉得挺好的,如果是单招的学费就要贵一些可能就是8000左右但是如果是完全凭成绩上来的学费就会少一点,3000多左右消费水平还可以女生大概一顿正餐吃得好的话6块钱就可以了,男生要多一些而且附近有很多小店的美食很好校风是不错尤其是学校在上课考勤方面抓得很严。 2.天津体育学院是二本,这个学校还不错,学校很大很漂亮,在体育类的学校里面算不错的!

天津市区去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怎么坐公交车最方便

公交线路:空调48路

地铁3号线

162路,全程约29.1公里
1、从天津市步行约350米,到达天津宾馆站
2、乘坐空调48路,经过5站,
到达德才里站
3、步行约350米,到达吴家窑站
4、乘坐地铁3号线,经过6站,
到达大学城站
5、步行约50米,到达大学城地铁站
6、乘坐162路,经过7站,
到达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站
7、步行约850米,到达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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