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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1 20:11:24编辑:分享君

在成都主城区落户几年,可参加小升初划片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的规定,小升初工作应以区(市)县政府为主,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16年,全市小升初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规定,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结合《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1〕4号)规定,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从2014年起,新入学初中择校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工作,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5〕7号)执行。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服务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纳入中心城区的区域(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中心城区艺体特长生。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委托其他机构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各民办学校应事先将初中新生入学的工作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对外发布的信息或材料须与备案内容一致。若有变动,须重新履行备案手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学校的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包括流程、内容、方式和具体时间)、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及报名方式和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文件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武侯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平台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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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教育局电话:028-85585155。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委发〔2010〕32号)和中共武侯区委、武侯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的实施意见》(武委发〔2010〕36号)文件精神,设立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简称区教育局),为武侯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调整:1、取消贯彻执行发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政策规定并制定本区的实施办法的职责。2、取消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活动的职责。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统筹城乡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指导全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三)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承担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区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和计划;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组织协调对口教育援助工作。(四)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制定全区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评估标准,并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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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8-85585155。武侯区,隶属于四川省成都市,是成都老五区之一,位于成都中心城区西南部,东与锦江区隔河相望,北与青羊区毗邻,西南与双流区接壤,东南与成都高新区相连,总面积75.36平方千米。武侯区天府芙蓉园景区简介天府芙蓉园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花桥街道新苗社区。景区以打造“中国芙蓉赏花第一园、天府文化体验区、成都文化记忆体”为总体定位,构建起以天府文化为特质、以自然生态景观为载体、以多种体验活动为感受、以塑造芙蓉品牌为目标的文商旅相融合的城市空间。天府芙蓉园根据功能布局划分为综合接待区、核心景观区、配套及商业区、农业体验区、植物迷宫区、药田文化区、教育科普区、户外运动区、生活服务区等,充分满足游客游览、观光、食宿、购物等相关旅游需求。园区建设采用了最先进的全息投影、裸眼3D、发光材料、重力感应等体验系统技术,以及智慧灯杆、室外停车引导、智能远程管理等安全服务系统技术,是全国芙蓉品种最多、单园规模最大、科技集成度最高的生态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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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教育局电话:028-85585155。相关内容:学生资助管理咨询与监督电话 成都市武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8-85569973招生考试咨询与监督电话 区招考办:028-85074573学校基础建设咨询与监督电话 基建设备科:028-85061702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咨询与监督电话 应急管理科:028-85076810教育收费监督电话 群众接待办:028-85585155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咨询与监督电话 学前教育科:028-85061707小学教育教学 招生入学咨询与监督电话 普通教育科(小学):028-85061586高中 初中教育教学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 普通教育科(中学):028-85077562教师队伍建设 师德师风咨询与监督电话 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28-85067001职业教育咨询与监督电话 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科:028-85056765联系电话(传真):028-85585155(7*24小时)邮政编码:610041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29号学前教育咨询电话:028-85061707小学教育咨询电话:028-85061586中学教育咨询电话:028-85077562 民办教育咨询电话:028-85056765招生考试咨询电话:028-85070537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28-85233756职业与成人教育咨询电话:028-85056765

2020年幼儿园报名时间 以成都幼儿园为例

1、网上报名:6月10日10:00—6月14日17:00,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登陆成都招生考试网进入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

2、现场确认:6月15—16日,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到网上所报幼儿园的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幼儿园应当当场告知家长资格确认结果,并发放现场资格确认回执单。6月16日17:00前,幼儿园公示报名资格确认情况。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或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微机派位:各公益性幼儿园按规定程序录取新生,不得提前预约、登记和招录。若划片服务范围的幼儿报名数大于学位计划数,将采取微机派位方式录取,届时将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要求邀请家长代表观摩微机排位工作。

4、公布录取名单:6月20—26日,幼儿园通过公示栏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5、办理入园登记:7月1-3日,家长持户口簿、幼儿预防接种证、现场资格确认回执单等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新生入园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园资格。以上工作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继续招录其他适龄幼儿入园。


2022年四川成都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问答

【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四川成都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问答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考 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一、成都市幼儿园分为哪几类?

  成都市幼儿园共分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民办幼儿园三类。其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都属于普惠性幼儿园。

  二、2022年普惠性幼儿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有何要求?

  按照适龄优先的工作原则,优先满足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三、幼儿园基本信息及招生范围如何查询?

  普惠性幼儿园基本信息及招生范围可在各区(市)县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网站发布的招生公告中查询,也可拨打各区(市)县招生电话咨询。其他民办幼儿园基本信息可拨打各区(市)县招生电话进行咨询。

  四、普惠性幼儿园如何报名?

  2022年4月15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于4月30日前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5月7日前发布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6月17日前发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届时家长可关注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招生安排及公告,按照公告发布的报名时间和流程进行报名操作。详情可直接咨询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幼儿园。

  五、其他民办幼儿园如何报名?

  其他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招生简章,实施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家长可直接向幼儿园进行咨询。

  六、双胞胎(多胞胎)、多子女家庭如何报名?

  为方便家长接送双胞胎(多胞胎)、多子女,自2021年成都市首次提出“实施‘二孩’家庭便民举措”,2022年将继续实施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双胞胎(多胞胎)参加普惠性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多子女家庭参加普惠性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七、今年是否所有幼儿园都使用统一平台进行报名?

  为提供报名入园便民服务,从2022年起,成都市建立“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推动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化服务。今年,各区(市)县将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使用平台开展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具体以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公告为准。

  八、如何在“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上进行报名?

  家长在报名流程中,会收到关于线下审核、审核结果、录取通知等手机短信提示,有关信息可登陆平台进行核实。

  如在平台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家长可拨打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8-86695454),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九、普惠性幼儿园采取何种方式录取?

  如普惠性幼儿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录取符合条件的所有报名幼儿。

  十、幼儿入园需缴纳哪些费用?

  成都市幼儿园的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全托幼儿的住宿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代收费项目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幼儿园除收取上述规定项目的费用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包括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任何费用。同时,幼儿园不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开展招生入园工作。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020年四川成都市武侯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四川成都市武侯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精神,遵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要求,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安排,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本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坚持统一管理 对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公办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审定并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须于5月1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核定,主要面向本区域、本市招生。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所有公、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小一入学办理流程 ■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入学信息采集 在本区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均应进行网上个人信息采集,采集时间为5月11日—22日。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信息采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个人信息的填报和确认。 (2)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双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在信息采集时间内由其监护人先关注并登录“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读中小学”进行“其他政策入学申请”信息填报,再按填报后的提示要求,到区教育局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和信息确认。 (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暂不参加本时段信息采集,待随迁子女入学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安排落实信息采集相关事宜。 ■公办小学入学资料审核 就读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于6月1日—5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1)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15日—18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每位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志愿。 ■民办小学录取 武侯区民办小学的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随机录取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随机录取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报名参加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仍按公办小学入学办法入学。 ■学位确定 (1)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提供的房产证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学生户籍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民办小学学位确认。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应于6月29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又放弃的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入学告知 (1)公、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按《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查看安置学校,并按时到安置学校复核材料、确认学位,逾期未前往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168号)要求,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应于5月先关注并登录“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读中小学”进行“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信息填报,再按填报后的提示要求,持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等有关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到对应街道办事处接受现场材料初审。 通过初审的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信息采集。其中,申请就读小学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已在我区小学就读并申请在我区小升初的随迁子女,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升学;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小学就读,申请到我区小升初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还可参加市直属公办初中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申请到我区小升初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本区随迁子女就读政策保持相对稳定,从2021年起,申请随迁子女就读的办理材料、流程、时间与2020年一致,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妥善做好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共同做好区域内残疾儿童评估、登记及就读学校安置,落实“一人一案”,确保“应进全进”。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四)双集体户子女入学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5+2”区域(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金牛区、武侯区、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该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落实法定责任 学校要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全学段动态监测,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身体原因需延缓接受义务教育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于入学当年9月向就读学校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经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服务窗口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加强督促检查 区教育局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的观念,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与法规,规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各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严禁违规招生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招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开展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区教育局严格管理。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依法依规依纪开展招生入学工作。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区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将纳入所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考核。 七、2020年成都武侯区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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