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5-27 10:57:26编辑:分享君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定。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规定,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规定。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加强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定,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和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协调,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的有关工作。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规定,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规定,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定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规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林伟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余世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分管养老失业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医疗生育保险科,负责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作。杨楚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资福利科、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周卫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农民工工作科)、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工作。钱世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监察科(信访办公室)、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工作。詹扬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公务员办公室(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干部疗养院工作。章振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继续教育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技工学校、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4 个内设机构: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起草、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宣传、安全、保密、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服务、属下单位财务审计、工、青、妇、计生等工作;办理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政审工作。 (加挂人力资源市场科、农民工工作科牌子)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规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规定;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定和规划;拟订市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本市的管理规定;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执行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定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就业相关统计工作。 (加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加挂继续教育科牌子)综合管理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具体承担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实施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规定;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定;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材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承担市技工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加挂农村社会保险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牌子)统筹拟订城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规定、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审批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审核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企业年金方案;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负责征地项目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工作;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加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订工伤保险规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规定;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和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规定;组织拟订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规定和标准并依法实施;组织实施再次鉴定和市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加挂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牌子)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规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完善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办理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调任、转任、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等工作;负责公务员相关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规定;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规定;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执行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受理举报投诉;负责信访工作;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和法律咨询工作。

广东潮州市劳动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联系方式:(一)办公室,电话:2129123(二)就业促进科,电话:2129132(三)调解仲裁管理科,电话:2129152(四)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2129232(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2129223(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2129235(七)劳动关系科,电话:2129135(八)养老失业保险科,电话:2129150(九)工伤保险科,电话:2129153(十)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电话:2129151(十一)法制科(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电话:2129263、2129131(信访接待室)扩展资料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1、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起草、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宣传、安全、保密、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服务、属下单位财务审计、工、青、妇、计生等工作;3、办理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政审工作。4、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规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5、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规定;6、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定和规划;7、拟订市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本市的管理规定;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执行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8、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定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9、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10、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就业相关统计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考资料来源: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

潮安区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潮安区社保局电话为:0768-581302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是:(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潮安区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律师分析:
潮安区社保局电话为:0768-581302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是:(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潮州医保局电话是什么号码?

您好,是:0768-2351702。潮州市社保局:0768-2351702;湘桥区社保局:0768-2209164 ;潮安县社保局:0768-5812269;饶平县社保局:0768-7803568;枫溪区社保局:0768-6886390;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潮州医保局电话是0768-2351702,除此之外,市民还可拨打湘桥区社保局电话0768-2209164,或者是潮安县社保局电话0768-5812269。拓展资料1.潮州市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市局机关地址:潮州市新洋路197号十楼 电子邮箱:czsylbzj@163.com 传真:0768-2129285。2.医保局全称是“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与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医保局的单位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百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3.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度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问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答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潮州医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您好,是:0768-2351702。潮州市社保局:0768-2351702;湘桥区社保局:0768-2209164 ;潮安县社保局:0768-5812269;饶平县社保局:0768-7803568;枫溪区社保局:0768-6886390;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潮州医保局电话是0768-2351702,除此之外,市民还可拨打湘桥区社保局电话0768-2209164,或者是潮安县社保局电话0768-5812269。拓展资料1.潮州市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市局机关地址:潮州市新洋路197号十楼 电子邮箱:czsylbzj@163.com 传真:0768-2129285。2.医保局全称是“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与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医保局的单位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百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3.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度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问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答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汕头工伤保险认定标准是什么,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办理时间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潮州工伤保险认定如何办理

潮州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工伤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办理时间及地点办理时间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办理地点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人社局就是社保局吗?

您好,不是一个单位。人社局和社保局有以下区别:1、单位级别不同。社保局,属于人社局下属一个直管局,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2、职能不同。人社局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社保局,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本地区养老保险政策。3、管理不同。社保局,主要从事社会保险扩面缴费、待遇审核发放。人社局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订政策。扩展资料: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大致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集中统一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在整个国家或地区只建立一个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有关的各项目的事务,并通过统一征集税收(目的税),以保证社会保障的各项支出。2.统分结合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立法、政策、资金和监督四种职能实行统一管理,而具体的社会保障各项目管理则分别由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3.分头自治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在统一立法和统一监督下,对各种社会保障项目实行分头自治管理,相互独立,互不融通。4.市场运作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政府部门只作一般监督和政策规划,而社会保障的具体事务,都转与民间部门根据立法参与运作和承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社保局一样吗

人社局和社保局有以下区别:

1、单位级别不同。社保局,属于人社局下属一个直管局,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2、职能不同。人社局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社保局,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本地区养老保险政策。

3、管理不同。社保局,主要从事社会保险扩面缴费、待遇审核发放。人社局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订政策。【摘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社保局一样吗【提问】
人社局和社保局有以下区别:

1、单位级别不同。社保局,属于人社局下属一个直管局,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2、职能不同。人社局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社保局,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本地区养老保险政策。

3、管理不同。社保局,主要从事社会保险扩面缴费、待遇审核发放。人社局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订政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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