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教育局电话号码
合肥包河区教育局电话是0551-63357129/63357277。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包河区简介:包河区,安徽省合肥市辖区。包河区是在合肥市原郊区的基础上成立的一个新城区,2002年3月,合肥市郊区更名为包河区。包河区位于中国中部(北纬32°、东经117°),长江淮河之间、巢湖之滨,区域面积340平方公里,其中巢湖水域面积70 平方公里。境内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包河区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信息、金融和商贸中心,也是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2018年9月,《2018年中国百强区发展白皮书》在京发布,包河区当选2018年中国百强区。10月,入选2018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
包河区教育局电话
合肥包河区教育局电话:0551-63357129/63357277 包河区教育体育局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南楼1、4、5层办公室职责: 综合管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信息编发、文书档案和车辆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督办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统筹、管理机关财产,承办全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对外联络。合肥包河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电话:0551-63357793教育督导室职责:贯彻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督导法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全区各学校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受理对全区教育系统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对招生、考试、收费、采购、招标、职评、人事代理等工作执法进行监察,配合局纪委做好案件查处等工作。
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48中初中建好学区怎么划?
包河区2019年小学学区说明,48中建好后会参考这个划分,具体准确划分只有建好招生才能知道!
1、合肥市巢湖路小学:东—巢湖路以西,南—屯溪路以北,西—宣城路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
2、合肥市青年路小学:东—宣城路经屯溪路至宁国路以西,南—太湖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不含合工大附中学区)
3、合肥市屯溪路小学:东—徽州大道向西经香港街至桐城路向南,过屯溪路经曙光新村围墙以西至曙光路以西,南—曙光路经九华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北,西—黄山路以北金寨路段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
4、合肥市曙光小学:东—徽州大道以西,南—太湖路以北,西—九华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南(含水安公司宿舍、金水花园等),曙光路以东(含农行宿舍、送变电宿舍、曙光新村等),北—香港街经桐城路至屯溪路以南(含曙光雅苑、国检公寓)。
5、合肥市青年路小学教育集团斛兵塘校区:青年社居委,青年小区、景城花园阳光小区、含太湖路以北、马鞍山路以西(原斛兵塘小学学区,不含合工大附中学区)。
6、合肥市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阳光小学:世纪阳光花园。
7、合肥市谢岗小学:沿马鞍山路以东金地国际城、文景雅居、联邦花园、香谢里花园、凤巢园、海达小区、原周谷堆社居委辖区。
8、包河区外国语第二实验小学:分路口社居委,包括吴大郢、吴小郢、分路口、杨小郢、何老巷居民组和文昌新村小区、蓝鼎星河府等。
9、合肥市太湖路小学:东—宿松路以西,南—望江路以北,西—金寨路以东,北—黄山路以南。含望江东路沿线单位(合肥手表厂、包河区地税局、合肥供电局、市二处、商业大厦宿舍等)。
10、合肥市南园学校小学部:东—桐城路以西,南—望江路以北,西—宿松路以东,北—太湖路以南。以及南园新村、同城花园、金安花园、康南小区、铁四局机关宿舍等。
11、合肥市卫岗小学(南北校区):东—马鞍山路以西,南—皖江路经过马鞍山路沿着青年路到合巢路连接宁国路以北,西—桐城路经望江路、宁国南路至南二环路以东,北—太湖路以南。含马鞍山路东珠光花园一期、二期。
12、合肥市卫岗小学(东校区):东—皖江路以西,南—南二环路以北,西—宁国路以东,北—皖江路经过马鞍山路沿着青年路到合巢路连接宁国路。(含马鞍山路以东的金悦领地、和地蓝湾、万振城市广场、丽阳兰庭、珠光南苑等小区)
13、合肥市海顿学校小学部:万振逍遥苑、海顿公馆、和昌都汇华府、碧湖云溪一期,寰宇上都、皖东厂等小区。
14、合肥市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同安小学:东—南淝河路至南二环路以西,南--碧湖云溪一期北边围墙经至德路至望江东路以北,西--铜陵南路至南淝河路以东,北--南淝河路两侧。(含王大郢A区、阳光上南怡园、新王大郢家园、甘棠苑、玫瑰绅城、淝河佳苑、碧湖云溪二期、金隅等小区)
15、合肥市第六十一中小学部:东—宿松路以西,南—南二环路以北,北—望江路以南(生物药厂生活区)。
16、合肥市曙宏小学:东—徽州大道以西,南—水阳江路以北,北—望江路以南。
17、合肥市青年路小学教育集团银杏苑校区:东—宁国路以西,南—水阳江路以北,北—望江路以南。
18、合肥市锦城小学:东—宿松路以西,南—十五里河以北,北—南二环路以南。含南二环路以北仰光社居委等。
19、合肥市曙光小学龙图校区:东—庐州大道以西,南—繁华大道以北,北—南二环路以南。含南二环路以北竹西村、竹苑小区、三棉小区等。
20、合肥市徽州小学:东—宁国路以西,南—祁门路以北,北—水阳江路以南。含原来江汽厂住宅区、银杏尚郡、梅兰家园小区、凌大塘社居委、油坊岗、南竹西、粉坊郢等。
21、合肥市望湖小学:东—包河大道以西,南—高速公路以北,西—庐州大道以东,北—南二环路以南。
22、包河区外国语第一实验小学:元一柏庄小区、阳光上南小区。包含原五里小学学区(五里庙社居委范围内的胡岗、胡浅、东李、西李、代小郢、朱小郢,王大郢社居委的胡大郢靠近五里小学的一部分)。
23、合肥市蔡岗小学:贾大郢社居委的横郢、小卫岗、小里岗、白塘丁等村民组和平塘王社居委的张许村民组。
24、合肥市望湖小学教育集团葛大店小学北校区:东—北京路以西,南—龙川路以北,西—包河大道以东,北—南二环路以南。
25、合肥市望湖小学教育集团葛大店小学南校区:南—高速路以北,北—龙川路以南。
26、合肥市淝河小学:黄巷村全部、老官塘社居委南二环路以东地区、平塘王村的王小郢、李城全部和张许、平塘王郢。
27、合肥市宋村小学:宋村、关镇村等周边地区。
28、合肥市第五十六中小学部:安凯厂住宅区以及原来黄镇小学学区。
29、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包河苑小学:东—河北路以西,南—繁华大道以北,北—高速公路以南。含繁华大道以南的格林丽景小区、原来席井村的部分村民组。
30、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包河花园校区:包河花园小区、国开公馆等。
31、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九珑湾校区:南—花园大道以北,北—繁华大道以南。不含安粮中心、和昌中央城邦。
32、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西安路学校:含滨湖阳光里、安粮中心、翠茗湾、和昌中央城邦、南丽湾、滨水湾等小区。
33、合肥市金葡萄小学北区:金葡萄家园。
34、合肥市金葡萄小学:大圩镇周边居民。
35、合肥市徽州小学美丹校区:美丹家园、官塘村、高王村。
36、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第二小学:东—天山路以西,南—紫云路以北,北—锦绣大道以南。含徽贵苑、春融苑、琼林苑、临滨苑、振徽苑、福徽苑等。
37、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第三小学:东—庐州大道以西,南—紫云路以北,西—天山路以东,北—锦绣大道以南。含树荫苑、徽昌苑、徽杰苑、观湖苑、利港银河幸福广场、万科时代官邸等住宅小区。
38、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华山路小学:南—紫云路以北,北—锦绣大道以南。含琥珀瑞安家园、高速时代城、徽盐世纪广场、滨湖康园、瑞园等住宅小区以及义城街道拆迁未安置的社居委。
39、合肥市望湖小学洞庭湖路校区:东—包河大道以西,南—中山路以北,北—紫云路以南。
40、合肥师范附小:东—徽州大道以西,南—方兴大道以北,西—玉龙路以东,北—紫云路以南。
41、合肥市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滨湖校区:东—庐州大道以西,南—中山路以北,北—紫云路以南。不含观湖苑。
42、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第四小学:东—徽州大道以西,南—云谷路以北,北—方兴大道以南。含云谷路南华冶项目。继续接收师范附小学区内2—6年级转学生。
43 、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第四小学南校区:东—云南路以西,南—珠江路以北,西—高速公路以东,北—云谷路以南。以及烟墩街道拆迁未安置的社居委。(含顺园、竹园、公元天下等新建小区)
44、 合肥市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金斗路小学:中海滨湖公馆、中心书城(新安里)、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宝能城(北)、东方蓝海等项目。
45、
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万慈小学:保利五月花、万达城、恒大、宝能城(南)等项目。
46、合肥师范附小第三小学贵阳路校区:东—徽州大道以西,南—珠江路以北,西—云南路以东,北—云谷路以南。(不含华冶项目)
2013年4月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启事
为推进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选)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5、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除具备招聘条件中的1、2、3、4条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奖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3、体育学科需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乒乓球专业需获得省级及以上单打前6名的;足球专业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前3名球队的队员。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共78人。其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8人,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10人。详见附件《经开区2013年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一》、《经开区2013年选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二》。
四、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 3 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6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8日至5月10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2013年4月18日至23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00~17:00,应聘人员持本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用证书、以及能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证书或文件、报考语文教师学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报名。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莲花路交口科创大厦一楼。
3、报名后,由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社会发展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劳务中心网上公布。
4、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比例不足1:3的,核减该岗位直至符合要求。同时,将核减的岗位数调剂到需经过笔试方式报考的相应岗位。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5月11日: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经查卷环节后,招聘学科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学科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资格复审:参加笔试并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学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考核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辩两项。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上课占80分,时间15分钟;答辩占20分,时间5分钟。
(3)报考体育学科有特定专业技能要求(足球、乒乓球、篮球)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答辩和特长展示三项。三项合计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占60分,时间15分钟;答辩占20分,时间5分钟;特长展示占20分,时间5分钟。
(4)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为确保聘用教师的质量,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作为初选人员。
面试时,对招聘人数较多的职位,由考生当场抽签,随机确定分组进行。
(五)确定初选人员
1、参加招聘的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统计分数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参加选聘的考生,依据面试最终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3、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劳务中心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纪工委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4、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劳务中心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与管理
1、本次招(选)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选)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经开区人才劳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事项
1、笔试费每科45元,三科共135元;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3818879张老师
3、监督投诉电话:
0551-63679097、63679058
4、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网(www.hetda.gov.cn/rsldj)及人才中心网( www.hjqrc.com )。
相关文件1: 经开区2013年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一
相关文件2: 经开区2013年选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二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3年4月10日
2018年安徽合肥包河区学区划分出炉
【 #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正在火热进行中,据悉2018年安徽合肥包河区学区划分已经发布,下面 考 网。
2018年安徽合肥包河区2018年小学学区划分
1、合肥市巢湖路小学:东—巢湖路以西,南—屯溪路以北,西—宣城路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
2、合肥市青年路小学:东—宣城路经屯溪路至宁国路以西,南—太湖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不含工大附中学区)。
3、合肥市屯溪路小学:东—徽州大道向西经香港街至桐城路向南,过屯溪路经曙光新村围墙以西至曙光路以西,南—曙光路经九华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北,西—黄山路以北金寨路段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
4、合肥市曙光小学:东—徽州大道以西,南—太湖路以北,西—九华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南(含水安公司宿舍、金水花园等),曙光路以东(含农行宿舍、送变电宿舍、曙光新村等),北—香港街经桐城路至屯溪路以南(含曙光雅苑、国检公寓)。
5、合肥工业大学附属中学(小学部):青年社居委,青年小区、景城花园阳光小区、合肥工业大学,含太湖路以北、马鞍山路以西(原斛兵塘小学学区)。
6、合肥市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阳光小学:世纪阳光花园。
7、合肥市谢岗小学:沿马鞍山路以东金地国际城、文景雅居、联邦花园、香谢里花园、凤巢园、海达小区、原周谷堆社居委辖区。
8、包河区外国语第二实验小学:分路口社居委,包括吴大郢、吴小郢、分路口、杨小郢、何老巷居民组和文昌新村小区、蓝鼎星河府。
9、合肥市太湖路小学:东—宿松路以西,南—望江路以北,西—金寨路以东,北—黄山路以南。含望江东路沿线单位(合肥手表厂、包河区地税局、合肥供电局、市二处、商业大厦等)。
10、合肥市南园学校小学部:东—桐城路以西,南—望江路以北,西—宿松路以东,北—太湖路以南。以及南园新村、同城花园、金安花园、康南小区、铁四局机关宿舍等。
11、合肥市卫岗小学:东—马鞍山路以西,南—二环路以北,西—桐城路经望江路、宁国南路至南二环路以东,北—太湖路以南。
含水阳江路连双河路以北老青年路沿线的电信、翼马等小区,马鞍山南路东边和地蓝湾、丽阳兰庭、万振城市广场、金悦领地、珠光南苑(含东区、西区)、珠光花园、江淮厂宿舍等。
12、合肥市海顿学校小学部:万振逍遥苑、海顿公馆、和昌华府、碧湖云溪,寰宇上都、皖东厂小区。含王大郢小学原学区。
13、合肥市第六十一中小学部:东—宿松路以西,南—南二环路以北,西—金寨路以东,北—望江路以南(生物药厂生活区)。
14、合肥市曙宏小学:东—徽州大道以西,南—水阳江路以北,西—宿松路以东,北—望江路以南。
15、合肥市青年路小学教育集团银杏苑校区:东—宁国路以西,南—水阳江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北—望江路以南。
16、合肥市锦城小学:东—宿松路以西,南—十五里河以北,西—金寨路以东,北—南二环路以南。含南二环路以北仰光社居委等。
17、合肥市曙光小学龙图校区:东—庐州大道以西,南—繁华大道以北,西—宿松路以东,北—南二环路以南。含南二环路以北竹西村、竹苑小区、三棉小区等。
18、合肥市徽州小学:东—宁国路以西,南—祁门路以北,西—宿松路以东,北—水阳江路以南。含原来江汽厂住宅区、银杏尚郡、梅兰家园小区、凌大塘社居委、油坊岗、南竹西、粉坊郢等。
19、合肥市望湖小学:东—包河大道以西,南—高速公路以北,西—庐州大道以东,北—南二环路以南。
20、包河区外国语第一实验小学:元一柏庄小区、阳光上南小区。包含原五里小学学区(五里庙社居委范围内的胡岗、胡浅、东李、西李、代小郢、朱小郢,王大郢社居委的胡大郢靠近五里小学的一部分。)
21、合肥市蔡岗小学:贾大郢社居委的横郢、小卫岗、小里岗、白塘丁等村民组和平塘王社居委的张许村民组。
22、合肥市葛大店小学:东—北京路以西,南—高速路以北,西—包河大道以东,北—南二环路以南,含滨江花月、同和民康、葛大店社居委、大墙村部分以及葛大店附近居民。
23、合肥市淝河小学:黄巷村全部、老官塘社居委南二环路以东地区、平塘王村的王小郢、李城全部和张许、平塘王郢。
24、合肥市宋村小学:宋村、关镇村等周边地区。
25、合肥市第五十六中小学部:安凯厂住宅区以及原来黄镇小学学区。
26、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包河苑小学:东—河北路以西,南—繁华大道以北,西—包河大道以东,北—高速公路以南。含繁华大道以南的格林丽景小区、原来席井村的部分村民组。
27、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包河花园校区:包河花园小区、国开公馆等。
28、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九珑湾校区:东—北京路以西,南—花园大道以北,西—包河大道以东,北—繁华大道以南。不含安粮中心、和昌中央城邦。
29、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西安路学校:含安粮中心、翠茗湾、和昌中央城邦、南丽湾、滨水湾等小区。
30、合肥市金葡萄小学北区:金葡萄家园。
31、合肥市金葡萄小学:大圩镇周边居民。
32、合肥市徽州小学官塘校区:官塘村、高王村。
33、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第二小学:东—天山路以西,南—紫云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北—锦绣大道以南。徽贵苑、春融苑、琼林苑、临滨苑、振徽苑、福徽苑等。
34、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第三小学:东—庐州大道以西,南—紫云路以北,西—天山路以东,北—锦绣大道以南。含树荫苑、徽昌苑、徽杰苑、观湖苑、利港银河幸福广场、万科时代官邸等住宅小区。
35、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华山路小学:东—包河大道以西,南—紫云路以北,西—庐州大道以东,北—锦绣大道以南。含琥珀瑞安家园、高速时代城、徽盐世纪广场、滨湖康园、瑞园等住宅小区以及义城、骆岗街道部分拆迁未安置的社居委。
36、合肥市望湖小学洞庭湖路校区:东—包河大道以西,南—中山路以北,西—庐州大道以东,北—紫云路以南。
37、合肥师范附小:东—徽州大道以西,南—方兴大道以北,西—玉龙路以东,北—紫云路以南。
38、合肥市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滨湖校区:东—庐州大道以西,南—中山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北—紫云路以南。不含观湖苑。
39、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第四小学:东—徽州大道以西,南—云谷路以北,西—玉龙路以东,北—方兴大道以南。含云谷路南华冶项目。继续接收师范附小学区内2—6年级转学生。
40、合肥市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金斗路小学:中海滨湖公馆、中心书城(新安里)、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宝能城(北)、东方蓝海等项目。
41、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万慈小学:保利五月花、万达城、恒大、宝能城(南)等项目。
42、合肥师范附小第三小学贵阳路校区:徽州大道和云谷路交口西南的文一豪门金地、顺园、竹园、合肥云谷小区以及烟墩街道未拆迁和拆迁未安置的社居委。
备注:
1、各校学区范围不含未确定学区的新建住宅小区。
2、本学区图解释权在包河区教体局,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和区招办联系(63357825、63357137)。
最新合肥市包河区学区划分图
法律分析:1、合肥市巢湖路小学东:巢湖路以西南:屯溪路以北西:宣城路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2、合肥市青年路小学东:宣城路经屯溪路至宁国路以西南:太湖路以北西:徽州大道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不含合工大附中学区)3、合肥市屯溪路小学东:徽州大道向西经香港街至桐城路向南,过屯溪路经曙光新村围墙以西至曙光路以西南:曙光路经九华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北西:黄山路以北金寨路段以东北:环城马路以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五条 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第二十三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
安徽合肥经开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合肥经开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合肥经开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22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合肥经开区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24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合肥经开区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二、认定范围对象
合肥经开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合肥经开区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合肥经开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合肥经开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含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合肥学院、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医科大学(翡翠路校区)、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新区))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合肥经开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合肥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合肥经开区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肥部队(经开区区域内)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合肥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合肥经开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合肥经开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范围同前)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经开区区域内)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合肥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论在当前认定批次内有效。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合肥经开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两段:4月11日至4月22日17时;6月13日至6月24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二)体检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自行前往体检(指定的体检医院见本公告第七项)。体检时间安排按两个时间段进行,4月11日至29日为第一次认定体检时间,6月13日至24日为第二次认定体检时间,请申请人对照执行。
体检注意事项:1、安徽省外及省内疫情风控区来肥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体检;2、按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申请人来医院前申领“安康码”,体检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并佩戴口罩、接受测体温。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发展局窗口(合肥市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按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申领“安康码”,确认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安徽省外及省内疫情风控区来肥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同样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1、第一批申请人于4月11日至4月22日报名成功后,在5月18日至20日,到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发展局窗口(合肥市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将分时间段进行认定,申请人具体认定时间段,请在现场确认前关注“经开区教育信息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第二批申请人于6月13日至6月24日报名成功后,在6月28日至29日,到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发展局窗口(合肥市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将分时间段进行认定,申请人具体认定时间段,请在现场确认前关注“经开区教育信息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合肥经开区区域内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不再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开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合肥经开区居住证原件,或经开区区域内普通高校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合肥经开区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④驻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系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④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经系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照片须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学段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7月30日前,通过合肥市教育局指定的“中国邮政EMS”,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寄发至每位申请人。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的认定申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八)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人员,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换发申请,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本人人事档案里有留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一张。
办理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
办理地点: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发展局窗口(合肥市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口)。
七、现场确认地点、体检医院及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地点: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发展局窗口(合肥市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口)
联系电话:0551-63679211(报名咨询)
体检医院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周一至周日7:30至12: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预约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二:安徽中科庚玖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周二至周日7:30至11: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99号,预约电话:0551-67551598。
体检医院三: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区健康体检中心(周日休息,周一至周六8:0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金寨南路1068号,南二环路向北300米,预约电话:0551-63672046。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2年4月8日
2014年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引进30人公告
为促进全区素质教育更好更快发展,形成体育艺术人才资源优势,根据学校特色发展需求,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拟面向社会引进体育艺术学科紧缺专业人才。 一、计划引进人数 拟引进体育艺术专业人才3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包河区引进体育艺术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全部具备)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根据岗位需求安排在中学岗位的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原则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若无教师资格证,必须在一年内取得,否则解除合同关系)。 (二)资质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紧缺体育人才: 1、篮球、足球、排球、手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击剑、武术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取得上述专业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3、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成绩的本专业优秀退役运动员; 4、培养过省队及以上专业运动员,具有初级教练及以上职称的教练员; 5、有专业工作经历,所带队员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前六名的教练员。 紧缺艺术人才: 1、舞蹈、器乐、指挥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取得上述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院团演员; 3、本人在市级比赛中获个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比赛中获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编创或指导作品获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须有荣誉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8月12日9:00~17:00。 报名地点: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时须填写《包河区引进体育艺术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2、审核初选 由 “包河区2014年引进体育艺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 3、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地点请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 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由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委进行现场面试。 面试包括无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面试总成绩100分,无生上课30分,专业技能测试70分。为保证引进人才质量,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和递补。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与所报考岗位数确定拟录用人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区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文件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录用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手续及待遇 (1)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5年(合同内容双方约定),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若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符合入编条件的,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余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其他 1、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63357133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3、监督电话:0551-63357823 4、查询网站: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hrsj.baohe.gov.cn) 包河区教育体育网(http://www.bhedu.cn)。 原标题:合肥市包河区2014年引进体育艺术专业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1、包河区引进体育艺术专业人才岗位表.docx 2、包河区引进体育艺术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合肥市包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 肥 市 包 河 区 教 育 体 育 局 2014年7月29日
滨湖寿春中学入学条件2022
滨湖寿春中学2022年入学条件有: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包河区范围。2、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包河区范围。3、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包河区范围的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4、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包河区实际就读且学籍在包河区范围的,视为符合湖寿春中学报名条件。5、其他符合《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滨湖寿春中学报名方式有网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网上报名:6月24-26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包河区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可选择我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线下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携带相关材料到包河区教体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