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招聘的费用多少
需要缴纳共80元的费用。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9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84235003163.com,发送后致电0531-84235003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度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时使用)。以上就是2023山东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招聘的费用多少的全部内容。
2023山东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时间
2023山东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yang.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二)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三)查询初审结果以上就是2023山东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时间的全部内容。
2023山东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初定2023年7月9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笔试只考一科,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专业学科知识。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_2022_140号)办理。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7月9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以上就是的全部内容。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体育局设6个职能科室。(一) 办公室(挂学校安全科牌子)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访、接待、稳定、督查、档案、调研、史志、保密、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图书代办发行及协调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含幼儿)的保险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工作及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县属学校的稳定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安全管理综合档案;制定教育体育系统各种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学校消防设施设备设置、疏散通道及消防演练,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监督相关科室落实安全职责;指导、协调教育体育系统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安全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工作。(二) 组织人事科(挂宣传法规科牌子)负责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校长的聘任、考核、交流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干部的培训及学校(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员干部出国政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统战工作;参与县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保险工作和工资管理;按管理权限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招录计划,按有关规定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建立教师交流制度,组织校长、教师在城乡、学校之间合理流动;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进修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起草全县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中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学校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协调教育、体育宣传和重大教育、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全县依法办学行为的执法检查; 承办教育、体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双拥共建工作。(三) 财务审计科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含全县教育费附加)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体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统筹管理教育、体育专项经费和事业费;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会计工作和财务审计;承担国内外教育、体育援助和贷款的管理工作;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学校(含民办学校)收费项目的审核、票据管理及相关财务监督、审计工作;协调指导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统筹规划全县教育资源配置,拟订中小学(含学前教育)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按规定承担全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城市建设中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基建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编制全县教育技术装备的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使用;指导职业与成人教育条件装备及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四) 教育科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和指导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组织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教育教学和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普通中小学) 和职业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拟订中小学和职业中专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安全教育、科技教育、特色教育与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素质教育基地工作;指导各级规范化学校的创建工作;负责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检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素质的相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艺术交流、卫生防控等重大活动;负责幼儿园和民办普通初中、小学和非学历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托幼园(所)分类定级工作;牵头制定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的推广。(五) 体育科拟订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科技、青少年体育工作、体育市场发展规划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县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拟订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方案;指导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负责全县参加市级比赛的组队、训练及参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拟订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县青少年竞技体育竞赛工作。拟订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体育经营活动许可认证工作;加强体育市场的管理,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体育统计工作;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本系统体育产业开发工作。(六)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股级)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制定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负责对全县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协调和指导对中小学、托幼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各项检查、评估工作。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我县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二)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三) 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按规定承担全县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建立教师交流制度;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四) 统筹规划全县教育资源配置、结构布局调整;按规定承担全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幼儿园和民办普通初中、小学和非学历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五)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县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县的教育、体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六) 组织实施全县大中专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组织报名工作,制定全县高中招生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电化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工作。(七) 负责全县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监督检查维护教育权益的执行情况,牵头管理全县语言文字的有关工作。(八) 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九) 负责县属学校(单位)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十) 负责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校长的聘任、培训、考核、交流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干部的培训及学校(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十一) 指导全县学校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十二) 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县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十三) 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输送;管理和指导全县性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市级体育比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十四) 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全县体育经营活动许可认证工作,加强体育市场的管理,推动统一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十五) 指导体育科研、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加强体育队伍建设。(十六)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