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和卫健委是什么关系?
卫健委现在包含了原卫生局的职能,机构改革以后,卫生局就被撤销了,卫健委包括原来的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健委员会等。卫健委其实就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个部门主要是组织并拟订中国国民的健康政策,以及预防和控制国民重大疾病的,并且也负责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负责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发展,争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而卫生局只是国家地方的各级医院的一个主管部门,平时主要负责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治疗,以及当地的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西医结合的发展工作。卫健委与卫生局区别:在于权力的不同,卫健委其实就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个部门主要是组织并拟订中国国民的健康政策.卫生局只是国家地方的各级医院的一个主管部门,平时主要负责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治疗等工作,公共卫生是关系到一国或一个地区人民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公共卫生具体包括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如结核、艾滋病、SARS等)的预防、监控和治疗;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等.例如对SARS的控制预防治疗属于典型的公共卫生职能范畴。
卫生局和卫健委是什么关系?
卫健委现在包含了原卫生局的职能,机构改革以后,卫生局就被撤销了,卫健委包括原来的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健委员会等。卫健委其实就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个部门主要是组织并拟订中国国民的健康政策,以及预防和控制国民重大疾病的,并且也负责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负责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发展,争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而卫生局只是国家地方的各级医院的一个主管部门,平时主要负责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治疗,以及当地的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西医结合的发展工作。卫健委与卫生局区别:在于权力的不同,卫健委其实就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个部门主要是组织并拟订中国国民的健康政策.卫生局只是国家地方的各级医院的一个主管部门,平时主要负责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治疗等工作,公共卫生是关系到一国或一个地区人民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公共卫生具体包括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如结核、艾滋病、SARS等)的预防、监控和治疗;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等.例如对SARS的控制预防治疗属于典型的公共卫生职能范畴。
卫健委和卫计委的区别有哪些
卫健委是在卫计委的基础上新组建的部门,与卫计委相比,卫健委从称谓和架构上更加突出健康这一核心目标导向,即更加明确了卫生工作是手段,国民健康是目的,从组织架构上改变了过去重治疗、轻预防的功能定位。卫健委和卫计委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包括原卫计委、医改小组办公室、老龄委办公室、工信部的烟草控制职责以及安全生产监督局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等。2、大部制可以明确责任主体,减少医改的内部摩擦和阻力,让协调更顺畅。3、新的“卫健委”职能整合、机构精简、权责统一,增强统筹、减少扯皮、提升效能,总体上具有机构、职责“统”、“合”、“清”、“强”、“简”的特点。4、“卫计委”改成为“卫健委”,体现了“健康贯穿于所有的政策,健康融入万策”,有利于落实预防为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卫计委和卫健委的区别
卫健委和卫计委的区别如下:1、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包括原卫计委、医改小组办公室、老龄委办公室、工信部的烟草控制职责以及安全生产监督局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等。2、大部制可以明确责任主体,减少医改的内部摩擦和阻力,让协调更顺畅;3、新的“卫健委”职能整合、机构精简、权责统一,增强统筹、减少扯皮、提升效能,总体上具有机构、职责“统”、“合”、“清”、“强”、“简”的特点;4、“卫计委”改成为“卫健委”,体现了“健康贯穿于所有的政策,健康融入万策”,有利于落实预防为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广东省卫生厅在什么位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广东省卫生厅在广东省卫生厅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赤岗路11号。亲亲,卫生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置的,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卫生工作的组成部门。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以上就是我的回答,祝您生活愉快![开心][开心][开心][开心]【摘要】
广东省卫生厅在什么位置?【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广东省卫生厅在广东省卫生厅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赤岗路11号。亲亲,卫生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置的,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卫生工作的组成部门。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以上就是我的回答,祝您生活愉快![开心][开心][开心][开心]【回答】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是干嘛的
【地 址】 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大院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邮政编码】 510060 【电 话】 020-83828646 【传 真】 020-83816417 【邮 箱】 wsjkw_bgs@gd.gov.cn 【网 址】 http://wsjkw.gd.gov.cn/ 【职 能】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省卫生健康委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第三条 省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并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制定药物政策,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_,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市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管理省中医药局,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指导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省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广东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五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省民政厅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省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海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省卫生健康委与海关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 5、与省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省药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第四条 省卫生健康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 (二)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健康广东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财务处。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体制改革处。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七)医政医管处。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八)基层卫生健康处。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九)卫生应急处。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综合监督处。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一)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指导监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十三)老龄健康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妇幼健康处。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五)职业健康处。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七)科技教育处。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数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十八)宣传处。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九)交流合作处。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人事处。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十一)保健局(省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省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民营医院和卫生社团组织联合党委日常工作。
073182312320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是干嘛的
市卫健委是局级主管卫生卫生健康工作的事业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地市级卫健委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就是省市级卫健委。但由于地市级的卫健委是该地市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因此,市卫建委应该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该市政府也就成了该卫健委的直接领导。【摘要】
073182312320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是干嘛的【提问】
你好亲[微笑] ~ 这道题由我来给您回答, 打字需要一点时间,我将在5分钟内给您最详细的回答。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喔~【回答】
市卫健委是局级主管卫生卫生健康工作的事业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地市级卫健委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就是省市级卫健委。但由于地市级的卫健委是该地市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因此,市卫建委应该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该市政府也就成了该卫健委的直接领导。【回答】
您好亲亲[微笑],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开心],希望本次服务能够帮助到您,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关注我,后续有相关问题可以再次向我提问,方便的话结束咨询后给我一个赞喔~ 最后祝您生活愉快![鲜花][鲜花]【回答】
卫生局和卫健委是什么关系?
卫健委现在包含了原卫生局的职能,机构改革以后,卫生局就被撤销了,卫健委包括原来的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健委员会等。健委就是卫计委,卫健委是卫计委机构改革后的称呼。卫健委和卫生局的区别有:性质不同、职责不同、特点不同。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一个单位,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是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区别:1、性质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人才市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机构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事业单位,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人才市场是企业单位,可以是前者的下属机构,也可是个人或者企业申报营运的提供就业的服务类企业单位。2、服务内容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两个下属机构,人才服务中心和人才市场(有的地市是合二为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功能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3、特点不同:卫生局限于医疗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逾期不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云南省卫健委职能科室有哪些
您好!亲,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帮您查询到: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等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科、督查科、信访科。【摘要】
云南省卫健委职能科室有哪些【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帮您查询到: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等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科、督查科、信访科。【回答】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承担健康云南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回答】
财务处。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回答】
法规处。组织拟订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制修订地方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回答】
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回答】
疾病预防控制局。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回答】
医政医管局。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回答】
基层卫生健康处。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回答】
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统筹协调、承担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省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组织国家派遣的国际援外和省外卫生应急任务。【回答】
科技教育处。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回答】
综合监督处。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回答】
药政管理处。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回答】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回答】
老龄健康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回答】
职业健康处。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回答】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回答】
宣传处。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回答】
对外交流合作处。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回答】
行政审批处。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回答】
健康产业发展处。牵头组织云南省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回答】
中医医疗管理处。拟订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回答】
中医发展处。拟订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回答】
防治艾滋病处。拟订艾滋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回答】
保健局(云南省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直部门和中央驻滇单位有关干部的医疗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来滇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回答】
亲,以上是云南省卫健委所有职能科室哦【回答】
云南省卫生厅的直属单位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云南省急救中心云南省健康教育所云南省医学信息研究所云南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云南省卫生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云南省药物依赖防治研究所大理学院附属医院云南省干部疗养院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艾滋病关爱中心/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云南省老年病医院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云南省医学会
卫健委管辖范围
法律分析:卫健委管辖范围主要是国家卫生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卫生局管理范围
卫生局管理范围有:1、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2、研究制定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3、负责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4、负责建立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