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电话: (0771)2804643(一)办公室。联系电话:2804643、2624622(传真)。(二)教育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811691。(三)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2809068。(四)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2812529。(五)招生考试科。联系电话:2807209。(六)人事科(教师工作科)。联系电话:2809709。(七)计划财务基建科。联系电话:2845806、2811650。(八)基础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07230(基础教育)、2636129(语言文字)。(九)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联系电话:2807191、5500803。(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联系电话:2807293。(十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联系电话:5530695。(十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08754。(十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2804398。
南宁市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是2807209。南宁市教育局联系方式:1、办公室联系电话:2804643、2624622(传真);教育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811691、2807486;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2809068;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2812529;招生考试科联系电话:2807209;人事科(教师工作科)联系电话:2809709;2、计划财务基建科联系电话:2845806、2811650;基础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07230(基础教育)、2636129(语言文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联系电话:2807191、2814430;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联系电话:2807293。3、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联系电话:2804322;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08754;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管理科)联系电话:5500803;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2804398。南宁市教育局介绍:1、内设科室南宁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导团、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人事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11个科。2、管辖人数现辖六县六城区、三个经济开发区共2916所中小学、幼儿园,在校人数117.78万人,教职工7.24万人。其中:幼儿园990所,在园人数17.30万人,教职工9880人;小学1515所、教学点1091个,学生52.65万人,教职工3.12人。3、主要职责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主持起草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措施和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广西教育局电话
电话:0771-5815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广西最高政府教育机构,其前身是广西省文化教育厅,1983年9月正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教育厅直管下的高校有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高校共青团工作。配合做好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管理权限选派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政府派驻民办高校督导专员)。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三)负责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做好广西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组织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七)负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做好深化全区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机制和“放管服”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拟订高等教育教学和继续教育指导性意见,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全区省部共建学校实施工作。(八)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九)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十)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开展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大学和学科建设。组织、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国家、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和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等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十二)负责全区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学位制度。(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十四)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来桂留学生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并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桂外籍教师、专家工作。(十五)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十六)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十七)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十八)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九)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等部门拟订。
广西教育局电话
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电话号码是0771-2804643。南宁市教育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以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11个科(室)。辖七县五城区2623所学校,学生118万人,专任教师4.9万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南宁市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南宁市教育局主要职责:1、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2、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主持起草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措施和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资。3、贯彻执行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地方设置标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审核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宙批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在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内的专业设置与调整。
南宁高新区教育局电话
南宁高新区教育局电话介绍如下:南宁高新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71—5816845。教育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2、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3、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省”、“科教兴市”战略决定的要求,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改革。4、综合管理全市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军队教育、党校、干校,下同)检查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5、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全市大中专学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6、负责提出全市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市级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各地教育投入到位。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和表彰奖惩等工作;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9、组织高校承担科研项目,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10、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和海外来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11、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宁高新区教育局招生联系电话是多少
南宁市高新区教育局咨询招生政策可拨打联系电话:0771-5816845。 各区教育局联系电话: 3290957(兴宁区教育局), 4887918(江南区教育局), 5826379(青秀区教育局), 2802396(西乡塘区教育局), 4724851(邕宁区教育局), 4505255(良庆区教育局), 5816845(高新区教育局), 4518901(经开区教育局)。
南宁市教育局投诉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投诉电话:0771-2804643。(一)办公室。联系电话:2804643、2624622(传真)。(二)教育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804398。(三)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2809068。(四)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2812529。(五)招生考试科。联系电话:2807209。(六)人事科(教师工作科)。联系电话:2809709。(七)计划财务基建科。联系电话:2845806、2811650。(八)基础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07230(基础教育)、2636129(语言文字)。(九)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联系电话:2807191、5500803。(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联系电话:2807293。(十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联系电话:2804322。(十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08754。(十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2811691。
广西省教育局投诉热线
广西省教育局投诉热线为:0771-5815040。投诉学校违规的办法: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打电话进行投诉。或是向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而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教育局行政不作为去政府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投诉教育局行政不作为可以通过电话或者是直接向政府的上一级主管的部门来进行一个投诉,而且如果是行政部门类型的投诉行为的话,可以先向政府的信访局来进行一个举报,在这种情况之下都不会受到打击报复,因为可以匿名举报。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广西省中小学校(含民办)的收费项目有:中小学校(含民办)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公办义务教育不收取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公办普通高中阶段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对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足部分,应严格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营利性民办学校也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基于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考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邕宁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邕宁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是0771-4712145。邕宁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是0771-4712145。教育局的招生办电话通常具有以下作用:1、咨询和解答疑问: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招生办电话咨询有关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报名流程、招生日程等问题,并得到相关的解答和指导。2、提供信息和指导:招生办电话可以提供最新的招生信息,包括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以帮助学生和家长做出合适的招生选择。3、提供报名和申请支持:通过招生办电话,学生和家长可以了解报名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并获取报名所需的相关表格、材料和指导。4、处理问题和投诉:如果在招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招生办电话进行投诉和反馈,寻求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招生办的作用: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政策宣传、招生咨询与答疑、报名与选拔工作、录取通知与指导1、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办负责根据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他们需要考虑学校的办学特色、人才需求、招生政策等因素,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2、招生政策宣传:招生办负责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招生政策、录取标准、专业设置等信息,以便吸引合适的学生报考。他们会组织各类招生宣传活动,如教育展、招生说明会等,向学生及家长介绍学校的优势和特色。3、招生咨询与答疑:招生办接受来自学生及家长的咨询与问题解答,提供关于招生政策、录取流程、报名要求等方面的信息。他们会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方式回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并提供指导建议。4、报名与选拔工作:招生办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并按照学校的录取标准进行选拔与评审。他们会收集、审核和归档报名材料,组织及监督考试、面试等环节,最终确定录取名单。5、录取通知与指导:招生办负责向被录取的学生发送录取通知书,并提供入学指导。他们会告知学生有关入学手续、缴费事项、住宿安排等信息,协助新生完成入学前的准备工作。
南宁教育局电话
南宁教育局电话为0771-2804643。主要职责:(1)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2)承担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及工会工作。(3)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5)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6)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7)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青秀区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青秀区教育局电话号码是0771-5826378。教育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和起草本区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教育局的职能主要是以下几点:(一)研究和编制本区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本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协调各镇和各部门教育工作;承担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考核各镇、局领导管理教育的实绩。(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预算方案、筹措教育经费,负责教育拨款,拟订教育基础投资政策;负责统筹、使用和管理本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 统筹管理教育费附加、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与审计,检查、监督镇教育事业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综合管理教育技术装备的工作,指导、协调教育产业的发展和学校的后勤、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五)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综合改革;审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撤消、变更;负责外来民工子女学校的审批及参与外来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六)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劳动用工及人事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规划、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按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计划的工作;按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有关学校(单位)的领导干部。(七)组织、管理、指导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含中专)教育的招生、教学及学籍管理;管理本区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本区的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教育科研工作;统筹协调社区教育工作;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九)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的学会、协会、基金会和研究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兴宁市教育局电话
0753-3399281兴宁市教育局,是兴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兴宁市教育局局长:郭远林,地址:兴宁市宁新街道佛岭机场路121号。(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拟订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思路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建议,并协调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本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督、统计本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本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六)规划、指导和协调普教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开展教育科研和推动学校发展高新技术、科研成果转化及兴办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产业工作。(七)牵头负责监督检查本市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本市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室建设,组织审定教材与教学用书及资料。(九)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以及学前教育,规范教育办学秩序。(十)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本市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我市留学人员和在学校任教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十一)参与制订学校的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提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建议。(十二)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负责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三)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任免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监察、纪检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兴宁市教育局电话
0753-3385157主要职责:(1)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2)承担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及工会工作。(3)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5)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6)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7)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8)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9)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10)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按规定和权限制定高中以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毕业考试有关政策。推进素质教育。
南宁市教育局任免一批中小学学校领导?
南宁市教育局
关于冯雪美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冯雪美同志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冯雪美同志任南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一级科员,任职时间从2022年7月起算。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4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朱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朱亮同志任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宁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梁雁斌同志任南宁市第十三中学校区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智伦同志的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校长职务。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韦宏喜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任韦宏喜同志为南宁市职业教育中心负责人,主持南宁市职业教育中心全面工作。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覃志毅、廖明江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覃志毅同志任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南宁市职业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廖明江同志的南宁市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卢珍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卢珍妮同志(女)任南宁市第五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南宁市第十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军同志任南宁市第十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南宁市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宝光同志的南宁市第八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冯明贵同志的南宁市第十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赵贵山同志的南宁市第十三中学校区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忠同志的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蒙槐春同志的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钦才同志的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亚灵同志的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南宁市教育局转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廖克杰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接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7日南府干〔2022〕18号文件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
廖克杰同志(南宁市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6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
南宁市教育局转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晓翎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接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7日南府干〔2022〕17号文件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晓翎同志(女,南宁市第三中学原副校长)退休。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宁南县教体局局班子成员名单
宁南县教体局班子成员名单如下:1. 徐毅鹏,局长;2. Sun Yun,党组委书记;3. 宋浩,副局长;4. 崔超,副局长;5. 刘桂龙,县规划局党组书记;6. 郝松海,教研科科长;7. 乔建平,行政科科长;8. 邓冬梅,宣传科科长;9. 吴洋洋,行政室主任;10. 王广芳,统计科科长;11. 李艳晶,纪检科科长;12. 李涛,机关党支部书记;13. 李秋明,宣传部部长;14. 黄宏武,开发科科长。【摘要】
宁南县教体局局班子成员名单【提问】
宁南县教体局班子成员名单如下:1. 徐毅鹏,局长;2. Sun Yun,党组委书记;3. 宋浩,副局长;4. 崔超,副局长;5. 刘桂龙,县规划局党组书记;6. 郝松海,教研科科长;7. 乔建平,行政科科长;8. 邓冬梅,宣传科科长;9. 吴洋洋,行政室主任;10. 王广芳,统计科科长;11. 李艳晶,纪检科科长;12. 李涛,机关党支部书记;13. 李秋明,宣传部部长;14. 黄宏武,开发科科长。【回答】
宁南县教体局还有若干辅助科室、综合处、司法处等相关部门,以及法人及分支机构宁南县教育发展基金会等组织机构。各部门及机构拥有自己的局班子及管理机构,以实施教体局的工作任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