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飞区什么意思
在一个国家的陆地或领海上空划定的禁止航空器飞行的空域。
禁飞区又称禁航区,指某一领地的上空禁止任何未经特别申请许可的飞行器飞入或飞越的空域。目前主要的禁飞区有伊拉克禁飞区、波黑禁飞区;2011年3月,联合国在利比亚设置了禁飞区。
禁飞区有多种形式:一种是主权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在特殊时段对其领空范围内的特定空域采取的限制飞行的管制措施,这种禁飞区的建立是国家主权所赋予的权力;另一种是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某个或某些国家或组织在冲突地域划定的特殊限制空域,限制冲突相关方的飞行器在管制空域内的飞行活动,只有在国际组织授权的前提下建立这种禁飞区才具有合法性。
编辑本段设置目的
设置”禁飞区”作为空中攻势作战的一种新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绝对优势的空中进攻力量为基础。二是集空中战略战役威慑和空中战术打击于一身。不但能随时向对方传递威慑信息,而且能根据情况对敏感目标进行打击。三是规模可大可小,进程可快可缓,程度可紧可松,部署、展开、空中巡逻和截击、对敏感目标进行打击、回撤等均可快速有效地进行。因此设置“禁飞区”已成为强权国家实施军事干预的一种新手段。伊拉克和波黑两个“禁飞区”的建立和运转,初步反映了现代战争空中斗争形式的新特点。
编辑本段主要实例
伊拉克禁飞区
1991年4月5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688号决议,谴责伊拉克当局3月下旬对库尔德人的镇压行动。西方大国也对库尔德难民问题作出强烈反应。英国提议在伊北纬36度以北建立一个保护库尔德人的“安全区” (security zone) ,得到美、法等国的响应。4月17日,美国地面部队进入伊北部地区后,英、法军队也相继到达,建立了库尔德人“安全区”。5月3日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将“安全区”正式移交给联合国有关机构。7月15日多国部队撤出伊北部地区而驻扎在土耳其南部,作为快速反应部队,继续对库尔德人进行保护。自此,形成了在伊拉克北纬36度线以北的库尔德人“安全区”。[1] 灰色区域为禁飞区
[2]1992年8月,美国等以保护伊拉克南部穆斯林什叶派免遭伊空军轰炸为由,在伊拉克南部北纬32度以南地区建立了“禁飞区” (no-fly zone) ,同时规定从当年8月27日起,无论是伊拉克的军用飞机还是民用飞机,都不准飞入这一地区,否则,飞机将被击落,机场及地面雷达将遭到空袭。南部“禁飞区”约占伊拉克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几乎包括了所有穆斯林聚居区,伊主要空军基地和部分大油田都集中在该地区。1996年9月4日12时(伊拉克当地时间),美国又将“禁飞区”扩大到北纬33度以南地区。这意味着美国进一步限制了伊拉克空军的飞行范围,西方盟国在伊拉克领空飞行的范围扩大了120公里。扩大后的“禁飞区”已逼近伊拉克首都巴格达,将伊拉克的两个空军基地包括在内。[1]
波黑禁飞区
除在伊拉克建立“禁飞区”以外,美、英、法等国于1992年10月,还在前南斯拉夫波黑共和国地区建立了“禁飞区”,1993年4月12日,北约组织发起了“禁飞”行动,开始使用空中力量对波黑上空进行监控。
利比亚禁飞区
3月17日联合国在利比亚设禁飞区
[3]2011年3月17日,美国东部时间18时30分,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决议说为了保护利比亚平民安全,除以人道主义救援为目的和负责撤离外国侨民的飞机外禁止所有飞机在利比亚领空飞行。决议指出,为保护利比亚平民所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中不包括派遣地面部队占领利比亚。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有10个国家投赞成票,中国、俄罗斯、印度、德国和巴西投了弃权票。 3月18日凌晨,利比亚副外长卡伊姆在的黎波里发表声明说,利方将积极对待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有关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的决议,将积极关心利比亚所有地方的平民,保证食品、药品的供应。卡伊姆说,目前利方尚未拿到决议全文,等看到决议全文后再作全面的评价。 卡伊姆还说,利比亚当局已经准备好立即(同反政府武装)停火,但要就停火协议细节达成一致并非易事,同时所有各方都要遵守协议。他说,利比亚武装部队决定将不再向反政府武装发起进攻,政府军没有任何意愿要向平民发动攻击。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一个决议案在获得9票赞成,且没有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的情况下即可获得通过。
通观历史禁飞区的设立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被制裁一方的军事实力处于绝对的劣势,尤其是在空军方面——原因很简单,禁飞区其实是一种游走于战争边缘的封锁手段,本质上属于攻势战略,必须留有很大操作空间,这样优势一方才可以控制行动的节奏和规模,并不时将自己的政治姿态传达给对方。 在利比亚禁飞区问题上,存在很大争议。西方国家无疑具备干涉利比亚的军事实力,但是在设立“禁飞区”乃至实施后续干预行动时,面临的实际障碍仍然不少。首先是授权(或者说合法性)从何而来。在这方面,获得联合国的首肯无疑是最关键的,但就目前的局势来看,由于一些大国仍处于观望态势,西方部分国家能否获得联合国的支持,还很难说。 如果说海湾战争乃至伊拉克战争之所以能顺利展开,是因为德国、日本等帮助美国分摊军费,那么这次利比亚的军事行动,潜在的“金主”则是阿盟。目前,海湾阿拉伯国家已不再承认卡扎菲的政权,还声称要与反对派的“国家过渡委员会”建立正式关系。如此一来,较为可能的行动方案就是:一旦条件成熟,在阿盟的资金支持下,美、英、法等派兵采取行动。 当然,即使国际社会就授权和资金问题达成了一致,有关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的各种战术细节仍需各方进一步讨论,特别是动用兵力的具体方案。这方面,西方主要智囊机构不乏颇具创意的构想,譬如,美国列克星敦研究所就公开建议美军派出最先进的F-22隐形战机,理由是该机可以最有效地对付利比亚政府军的苏制防空系统。 这类观点虽然有“牛刀杀鸡”之嫌,但也透露出西方实施干涉行动的思路——在资金充裕的前提下,通过设立禁飞区等间接方式,发挥装备优势在最短时间内帮助利比亚反对派稳住阵脚。同时,依靠空中封锁逐步削弱卡扎菲的势力而非直接将其推翻的做法,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助于避免利比亚国内突然出现“权力真空”,防止该国像当初的伊拉克一样沦为“恐怖主义天堂”。[5] 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卢卡舍维奇2011年3月20日说,俄强烈呼吁参与对利比亚军事行动的有关国家停止滥用武力。 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卢卡舍维奇表示,俄罗斯强烈呼吁参与军事行动的有关国家停止滥用武力。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决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地平民,有关国家不应该采取决议授权范围之外的行动。他同时强调,设立禁飞区决议的通过本身就是“颇具争议的一步”。
联合国的禁飞区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要弄卡扎菲????
禁飞区又称禁航区,指某一地的上空禁止任何未经特别申请许可的飞行器飞入或飞越的空域。禁飞区有多种形式:一种是主权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在特殊时段对其领空范围内的特定空域采取的限制飞行的管制措施,这种禁飞区的建立是国家主权所赋予的权力;另一种是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某个或某些国家或组织在冲突地域划定的特殊限制空域,限制冲突相关方的飞行器在管制空域内的飞行活动,只有在国际组织授权的前提下,建立这种禁飞区才具有合法性。
1为独裁
2为石油
体育运动篮球
篮球运动于1891年起源于美国,它是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旧译麻省春田)市基督教青年会(YMCA)训练学校的体育教师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Dr.James Naismith)发明。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盛梨用的篮子,分别钉在学校体育馆二楼走廊两边的护栏上,梨篮上沿距离地面3.05米,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
篮球运动是以投篮、上篮和扣篮为中心的对抗性体育运动之一,是可以增强体质的一种运动。
基本技巧
1.持球 2运球 3.接球 4.投篮 5.上篮 6.扣篮 7.传球 8.抢断 9.盖帽 10.抢篮板
假动作
1. 变向运球 2. 变向上篮 3. 眼神骗人 4. 假投篮 5. 运动趋势 6.假投真传
突破与防突破
1.身体前压,跨步放球,倚住突破。
2.前跨,连续背后运球。
3.近距离变线,右手左侧运球。
4.背身倚人,肩部左右晃动,晃开防守者转身突入。
基本规则
奈史密斯制定的篮球规则
①篮球运动是用手进行的运动,球是圆的,而且运球时打手不允许。
②手拿着球走或者跑都是不允许的;
③运动员可以到场上任何地方,只要不影响和妨碍对方运动员;
④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不允许发生身体接触;
⑤篮圈应该是水平的。
根据这5条基本原则,奈史密斯先生制定出最原始的篮球竞赛规则。最原始的篮球竞赛规则一共有13条。这13条的基本内容是:
1.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抢、打球,但绝对不能用拳头击球。
3.球员不能带球走。
4.必须用手持球,而不允许用头顶、脚踢球。
5.不允许球员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脚绊等方法来对付另一方的队员。任何队员违反此规则,第一次被认为是犯规,第二次再犯规,就要被强行停止比赛,直到命中一个球后才能重新上场参加比赛。如果有意伤害对方球员,就要取消他参加整个比赛的资格,且不允许替补。
6.用拳击球就是违反第3条和第4条规则。
7.如果任何一方连续犯规3次,就要算对方命中一球。连续犯规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时间里,对方队员未发生犯规,而本方队员接连发生犯规。
8.如果防守者没有触到球或干扰球,当球投入篮内并停留在篮里就算中篮。如果球停在篮筐上,而对方队员触动了篮筐,也算命中一球。
9.当球出界,球将由第一个接触球者扔进场内。若有争论,裁判员将球扔进场内。掷界外球允许5秒钟,如果超过5秒钟,球判给对方。
10.主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他有权吹犯规,不过,裁判如果包庇那队,就会撤销执照。当某队连续3次犯规,他将通知副裁判员。他有权宣布取消某队员的比赛资格。
11.副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他可决定什么时候球在比赛中,并要计时、决定球的命中、记录命中的球数以及承担通常裁判员应该承担的责任。
12.比赛在两个 20分钟内进行,中间休息5分钟。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获胜,如果平局,经双方队长的同意,比赛可延至再命中一球为止。
这原始的13条篮球竞赛规则,虽然不系统,不完整,有些条文还不够明确,但对初期篮球运动的发展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篮球运动发展到今天成为现代篮球运动,技、战术水平越来越高,规则就显得更加重要,它要求严格、科学、系统地管理篮球竞赛规则。
乌克兰为什么无法自主设立禁飞区?
在乌克兰设立禁飞区意思就是限制有冲突的飞行器在乌克兰国境内飞行,设置目的主要有保护本国的国家利益,维护本国的国土安全,特点在于某个或某些国家或组织在冲突地域划定的特殊限制空域,限制冲突相关方的飞行器在管制空域内的飞行活动,只有在国际组织授权的前提下建立这种禁飞区才具有合法性。设置"禁飞区"作为空中攻势作战的一种新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绝对优势的空中进攻力量为基础。
二、是集空中战略战役威慑和空中战术打击于一身。不但能随时向对方传递威慑信息,而且能根据情况对敏感目标进行打击。三、是规模可大可小,进程可快可缓,程度可紧可松,部署、展开、空中巡逻和截击、对敏感目标进行打击、回撤等均可快速有效地进行。因此设置"禁飞区"已成为强权国家实施军事干预的一种新手段。伊拉克和波黑两个"禁飞区"的建立和运转,初步反映了现代战争空中新特点。
北约为什么拒绝在乌克兰设立禁飞区?
禁飞区又称禁航区,指禁止任何未经特别申请许可的飞行器飞入或飞越的空域,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主权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在特殊时段对其领空范围内特定空域采取的限制飞行的管制措施,这种禁飞区的建立是国家主权所赋予的权力。
冲突发生时 设禁飞区需联合国等授权才合法
另一种是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某个或某些国家或组织在冲突地域划定的特殊限制空域,限制冲突相关方的飞行器在管制空域内的飞行活动,只有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授权的前提下,建立这种禁飞区才具有合法性。
禁飞区:国际干涉的新形式
分析指出,在某些情况下,禁飞区在具体实践中变异为国际干涉的一种新形式,便于某些国家或军事集团以有限的军事打击实现干涉目标,甚至促成政权更迭。
以利比亚局势为例,法、英、美等国当年一面对利比亚政府军实施空中打击,一面扶植利比亚反对派武装。北约随后接管对利军事行动指挥权。原本形势岌岌可危的利比亚反对派武装得以扭转战局,最终推翻卡扎菲政权。
俄罗斯副外长里亚布科夫就曾指出,在落实安理会利比亚相关决议过程中,禁飞区概念遭北约国家完全歪曲,事实上成为协助利比亚国内冲突一方的军事行动。
北约等声称不愿与俄冲突 拒设禁飞区
据美国“防务一号”网站报道,由于担心引发美、俄两国公开交战,美方2016年决定放弃在叙利亚反对派武装控制区设立禁飞区。
而在乌克兰问题上,北约及美英等西方国家一再强调不愿与俄罗斯发生直接冲突。因此,乌克兰呼吁设禁飞区的提议,必然会被拒绝。
设立禁飞区和多国要采取军事行动有什么关系?
禁飞区就是在一个国家的陆地或领海上空划定的禁止航空器飞行的空域,(指某一领地的上空禁止任何未经特别申请许可的飞行器飞入或飞越的空域)禁飞区有多种形式:一种是主权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在特殊时段对其领空范围内的特定空域采取的限制飞行的管制措施,这种禁飞区的建立是国家主权所赋予的权力;另一种是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某个或某些国家或组织在冲突地域划定的特殊限制空域,限制冲突相关方的飞行器在管制空域内的飞行活动,只有在国际组织授权的前提下,建立这种禁飞区才具有合法性,明摆的要求利比亚政府军飞机不能起飞作战。 你理解得也不全对,
如果被设了禁飞区里自己的飞机不能起飞了地面导弹能用吗
这个需要区分。如果是区域防空导弹,即可以部署(在“禁飞区”),也可以使用。但如果是其它类型的陆基导弹,比如地地战术导弹等,则不行。
其实设置“禁飞区”的目的,主要是禁止交战各方使用某一空域进行具有进攻性的军事行为(比如使用飞机运输军事人员或物资到某地、对某些重要或敏感的军事目标进行空中打击等等)。而地空导弹只是一种防御性的武器,并不损害“禁飞区”的设置原则。况且地空导弹还是在交战的某一方违反“禁飞”限制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平时根本用不上~~(另外,获得特别申请许可的飞行器在飞入或飞越禁飞区时,必然事先通报交战各方,所以也不会成为某一方地空导弹的打击目标)。
而其他类型的陆基战术导弹,在禁飞区是不能使用的。因为其弹头将作为“被禁止任何未经特别申请许可的飞行器”之列,且它也违反了禁飞区的设置原则(具有进攻性的军事行为)。
不过当然了,所谓的“禁飞区”,除了某些主权国家在自己的领土上自行设立的之外(这是该国的国家主权所赋予的权力。比如中国在国内某要地上空设置禁飞区等),在他国设置“禁飞区”,除了联合国授权外,其它多半都是非法的!既然“禁飞区”的设立都缺乏法律基础,当事国(交战各方)是否有必要遵从这个所谓的“禁飞”限制,那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