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
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如下:一、转让条件不同1、探矿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探矿权已满两个勘查年,或发现了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2)完成了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3)探矿权属无争议;(4)已按规定缴纳了探矿权使用费及探矿权价款;(5)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矿权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2)采矿权属无争议;(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转让前批准部门不同1、探矿权转让时,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转让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探矿权受让人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取得探矿权。2、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需要评估。三、性质不同1、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2、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国有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采矿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开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矿产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时,应当持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开采特定矿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
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
一、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1、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如下:(1)权利内容,探矿权是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2)权利行使的结果,探矿权人行使探矿权的结果是地质成果报告,作为一种智力成果属于无形财产;而采矿权人行使采矿权的结果则是获得矿产品,作为一种实物商品属于有形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区范围和开采矿区范围,以经纬度划分的区块为基本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二、取得采矿权的方式有哪些取得采矿权的方式有以下:1、申请探矿权,经探明矿产资源储量后申请成为采矿权;2、通过采矿权主管部门组织的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竞争取得;3、通过其他采矿权人转让转让采矿权而取得。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采矿权可以转让,受让人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采矿许可证如何办理
办理流程如下: 一、采矿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 2、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 3、新设立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 二、40日内做出采矿权申请受理决定: 准予登记: 1、局长签发责任表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2、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4、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5、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 6、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 三、《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采矿许可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流程如下:一、采矿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2、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3、新设立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二、40日内做出采矿权申请受理决定:准予登记:1、局长签发责任表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2、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3、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4、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5、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6、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