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标准

时间:2024-07-29 22:31:26编辑:分享君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目前31个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集中在100元至300元之间。  高温津贴是否可发可不发?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  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如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  降温食品可代替高温津贴?  一些企业存在拿西瓜、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实物替代高温津贴的现象。这样不行!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替代高温津贴。  坐办公室能领高温津贴吗?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如果你的办公室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还是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  上夜班能拿高温津贴吗?  有报道,一家在民营企业工作的员工因上夜班而被企业取消了其高温津贴,理由是“夜班不属于高温环境”。是这样吗?  实际上,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场所的温度并没有降到33℃以下,劳动者就应该拿到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  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应在工资清单中列明高温津贴具体项目及数额。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什么是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易将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混为一谈,其实防暑降温费并不等同于高温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的相关文件显示,防暑降温费明确纳入企业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对此有法定支付义务。故,防暑降温费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标准均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或约定。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高温津贴是指在夏季高温天气条件下,为鼓励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通常情况下,高温津贴不属于员工的正常工资,应当被视作一种特别的福利待遇。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地气候和机构条件制定,通常需要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和制度,以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应该在以下情况下发放高温津贴:
1.临时性高温天气天气条件下,工时、工程或劳动条件等情况特别恶劣、特别危险,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
2.地方政府按规定发布的高温天气预警的;
3.在气象部门可靠监测毫米(摄氏35度)及以上高温天气时的;
4.其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发放的情况。
总之,高温津贴属于特殊福利待遇,最终的发放标准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制度以及地方气象条件来制定。


劳动法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1

法律主观:具体来说, 劳动法 关于 高温补贴 的规定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法律客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2022年劳动法规定的高温补贴

法律主观:具体来说, 劳动法 关于 高温补贴 的规定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法律客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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