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16年廉租房摇号了吗
亲亲,您好,忻州(简称:忻),古称秀容,[1]山西省辖地级市,国家卫生城市(区)、国家智慧城市,有“中国杂粮之都”、“摔跤之乡”等美誉,素有“晋北锁钥”之称。北邻大同、朔州、呼和浩特,南毗太原、吕梁、阳泉,西隔黄河与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相望,东倚太行山与河北石家庄、保定接壤;总面积2.515万平方千米,著名景点有五台山、雁门关等。1949年,置忻县专区;1958年底,与雁北专区合并为晋北专区;1961年,复设忻县专区;2000年,设立地级忻州市。【摘要】
忻州市2016年廉租房摇号了吗【提问】
亲亲,您好,忻州市2016年廉租房没有摇号【回答】
亲亲,您好,忻州(简称:忻),古称秀容,[1]山西省辖地级市,国家卫生城市(区)、国家智慧城市,有“中国杂粮之都”、“摔跤之乡”等美誉,素有“晋北锁钥”之称。北邻大同、朔州、呼和浩特,南毗太原、吕梁、阳泉,西隔黄河与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相望,东倚太行山与河北石家庄、保定接壤;总面积2.515万平方千米,著名景点有五台山、雁门关等。1949年,置忻县专区;1958年底,与雁北专区合并为晋北专区;1961年,复设忻县专区;2000年,设立地级忻州市。【回答】
2014年申请的忻州市廉租房多会儿才能有消息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租赁和购买廉租住房由户主向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廉租住房申购表或廉租住房租赁申请表。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会同市监察、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购买和承租廉租住房对象进行登记,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监察部门申诉。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准予登记家庭的实际情况、房源供应情况,实行轮候顺序制度。具有优先购买和租赁资格的家庭,按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其家庭购买和租赁的先后顺序,并排列在其他轮候顺序家庭前列。其他购买和租赁的家庭按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其轮候顺序。已确定为廉租住房购买和租赁对象的,必须按照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出的《认购证》和《准租证》,在规定期限内与忻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买和承租资格。望采纳,谢谢!
忻州市公租房政策?
律师解析:
申请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忻州市公租房政策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忻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忻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公租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二、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